关于专网编制通使用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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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管理制度

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国网络互联互通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网络互联互通的现状和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网络互联互通的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数据中心、网络设备供应商等。

第三条网络互联互通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互联互通过程中的数据安全、系统稳定和业务连续性。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网络互联互通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网络运营单位应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互联互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网络互联互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网络互联互通应遵循以下安全原则:1. 隔离原则:对内外网络进行物理或逻辑隔离,防止内外网络直接通信,降低安全风险。

2. 认证授权原则:对网络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控制,确保网络访问的安全性。

3. 数据加密原则:对传输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4. 防火墙原则:设置防火墙,对进出网络的流量进行监控和过滤,防止恶意攻击。

5. 日志审计原则:对网络操作和访问行为进行记录,便于追踪和溯源。

第八条网络互联互通安全防护措施包括:1. 物理安全:确保网络设备的物理安全,防止设备被盗、损坏或被非法接入。

2.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

3. 数据安全:对传输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安全。

4. 系统安全:定期更新系统补丁,防止系统漏洞被利用。

5. 安全监控:实时监控网络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九条网络互联互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事件。

2. 协同性:各部门、各单位应协同配合,共同应对安全事件。

编制通手机连接专网设置说明

编制通手机连接专网设置说明

编制通手机连接专网设置说明Windows XP如果您的操作系统为Windows XP请下载你手机的驱动程序,并在电脑端进行安装。

(手机驱动程序下载地址:/BZT/)第一步:打开手机编制通程序,点击“单位业务办理”—“落编减员”功能。

第二步:使用手机数据线将手机与电脑进行连接,并且落编减员界面中显示已经完成连接。

第三步:点击“设置”按钮,跳转至“网络共享与便携式热点”界面,勾选“USB 共享网络”。

第四步:勾选网络共享后,点击电脑系统的“控制面板”—“添加硬件”功能。

第五步:点击添加硬件后,弹出添加硬件向导,此时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点击“下一步”后系统会自动搜索已经添加的硬件,在搜索完毕后的此页面中,点选“是,我已经连接了此硬件”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在已安装的界面中,找到RNDIS硬件,点击“下一步”。

第八步:此时页面显示完成,点击完成后,会弹出一个硬件更新向导。

第九步:在硬件更新向导中,点“否,暂时不”之后,点击“下一步”。

第十步:在硬件更新向导更新到新页面时,点击“从列表或指定位置安装”之后在点击“下一步”。

第十一步:在选择和安装选项页面,勾选“在搜索中包含这个位置”,点击“浏览”选择你下载完毕的驱动程序,之后再点下一步。

第十二步:此时系统会进行硬件驱动的安装。

第十三步:按住完毕后,页面自动跳出安装完成的提示,点击完成即可。

WINDOWS 7如用户的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7系统,则用户勾选手机设置中的‘USB 网络共享’后,操作系统自动更新程序(Windows Update)会自动下载安装RNDIS 驱动程序,驱动程序安装完毕后,即可连接编制通专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07.20•【字号】新政办发[2006]108号•【施行日期】2006.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0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电子政务专网是自治区电子政务基础体系架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各级政府机关之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网络协同办公、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基础网络平台。

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经过升级改造已形成了覆盖全面、高速可靠的网络架构.依托专网建设的自治区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政务资源共享网站和专用数字电话系统已完成基本建设并投入应用。

为规范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制定了《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以下简称“专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确保专网正常运行、网络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规范及系统应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自治区电子政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专网是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为网络交换中心,实现自治区各级政府机关和有关单位之间电子政务内网(局域网)互通互联的计算机广域通信专用网络,是自治区电子政务基础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网络协同办公、建立自治区统一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基础网络平台。

第三条自治区各州、市政府(行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中央驻疆单位及自治区大型企业是专网的主要联接范围。

太原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系统使用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太原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系统使用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太原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系统使用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03.10.31【实施日期】2003.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太原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系统使用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太原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络的畅通和安全运行,使其在我市各级政府机构中发挥高效、规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应据此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是用于处理政府内部事务和人员办公的大型广域专用网络,为政府工作提供了集数据、语音、视像为一体的内部办公业务资源平台。

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与公共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是物理隔离的。

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的管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具体负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入到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的单机和局域网系统。

第五条可以接入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的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市政府派出机构和批准的其他单位。

第六条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的管理工作分为设备管理、系统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应用管理、人员组织管理等五部分。

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七条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中心机房设备和办公厅局域网用户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负责。

节点网络设备和用户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由节点各单位负责。

整个专网统一配置的设备的维修由市政府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负责。

光纤线路及配套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由山西通信公司太原分公司负责。

财政专网管理制度

财政专网管理制度

财政专网管理制度一、财政专网的管理机构财政专网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财政专网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负责财政专网的日常维护、信息安全、数据管理等工作。

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财政专网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财政专网的正常运行。

2.负责财政专网的信息安全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保护财政信息安全。

3.负责财政专网的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4.负责财政专网的日常运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二、财政专网的用户管理财政专网的用户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网,并且必须经过授权才能访问。

用户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财政专网的用户应当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合法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和使用专网。

2.财政专网的用户应当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篡改或滥用财政信息。

3.财政专网的用户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

4.财政专网的用户应当及时报告任何可能影响专网安全的问题或风险。

三、财政专网的信息管理财政专网的信息管理是财政专网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财政专网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分类、存储和检索机制,确保信息的可追溯、可控制和可审计。

2.财政专网应当制定信息发布和使用的规定,明确信息的发布权限和使用范围。

3.财政专网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不受非法访问、篡改或泄露。

4.财政专网应当建立信息备份和恢复机制,避免信息的丢失或损坏。

四、财政专网的安全管理财政专网的安全管理是财政专网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财政专网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措施。

2.财政专网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检测,及时修补发现的安全漏洞。

3.财政专网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控和日志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财政专网应当建立应急响应预案,对各类安全事件和灾害进行预警和处理。

专网专用管理制度

专网专用管理制度

专网专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专网专用管理工作,保障网络安全,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 网络管理员负责专网专用管理工作,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监控和维护,网络安全的检查和防范,用户权限的管理等。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专网专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更改网络配置和权限设置,不得泄露网络安全信息。

3. 网络管理员负责定期对专网专用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确保网络安全。

4.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网络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

5. 网络管理员负责备份重要数据,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网络设备管理1.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专网专用网络设备进行配置和监控,确保网络畅通,避免网络故障。

2.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网络管理员负责及时更新网络设备的软件版本,修复已知漏洞,提高网络安全性。

4. 网络管理员负责制定网络设备的使用规范,严格限制非法访问和使用网络设备。

四、网络安全管理1.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专网专用进行安全漏洞检查,及时修复漏洞,提高网络安全性。

2.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网络通信进行加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

3.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网络访问权限进行管控,限制员工的访问范围,防止非法访问。

4. 网络管理员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用户权限管理1.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用户权限进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用户权限,确保数据安全。

2.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员工的访问行为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行为,防止数据泄露。

3. 网络管理员负责保护管理员账号的安全,避免管理员账号被盗用,造成数据泄露。

4. 网络管理员负责定期对用户权限进行调整,确保权限设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1.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备份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某某局网络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某某局网络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某某局网络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局办公网、政务网和互联网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某局、黑龙江省某局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某队伍使用办公网、政务网和互联网的人员(含文职雇员)。

第三条某局网络使用管理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坚持安全技术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专网专用”、“专机专用”的原则,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办公网、政务网设备的入网、退网、维修和互联网设备的维修,某局机关由科室负责人和部门长逐级审批,互联网设备的入网、退网,某局机关由科室负责人、部门长和某局主官逐级审批,大(中)队由大(中)队主官逐级审批。

第五条办公网、政务网和互联网设备的入网、退网、维修工作,某局机关由信息通信科负责,各大队由网络管理员负责。

第六条信息通信科和网络管理员要对办公网、政务网和互联网的设备登记备案,某局每月、大队每周对本级各类网络设备及计算机巡检不少于一次。

第二章办公网使用规定第七条不准将计算机在连入办公网的同时,又通过专线、代理服务器、无线路由器或拨号入网等方式连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

第八条不准将连入办公网的计算机在断开办公网后,又连入互联网或其它网络。

第九条不准将保存有某内部信息的计算机连入互联网或其它网络,不准将某信息数据传输到互联网或其他网络。

第十条接入办公网的设备在入网前必须由信息通信科或网络管理员备案,全盘格式化,安装系统,删除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后方可接入办公网,进行“一机两用”注册,安装“安锁”、杀毒软件和安全助手,并粘贴“一机两用”标签(机箱正面、显示器左上角和办公网线水晶头处)。

第十一条设备必须专机专人专用,并设置开机密码。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人必须每日定时进行病毒查杀、漏洞扫描;不得安装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擅自插拔网线;接收或发送的文档及软件,必须经杀毒软件检测后方可使用;“一机两用”标签不全,“一机两用”、“安锁”、杀毒软件和安全助手异常,及时与信息通信科或网络管理员联系解决。

编制通操作说明

编制通操作说明

专网编制通操作说明2014年5月14日一、准备工作专网编制通手机、无线上网卡、卡托、手机数据线、电脑。

二、手机驱动安装使用手机数据线将手机与电脑进行连接,设置USB共享网络。

1、用户首先需要打开安卓手机应用程序界面,点击‘设置’按钮,进入系统设置界面。

2、在设置界面,点击无线和网络中的‘更多’选项,设置新的网络连接。

3、在无线和网络中的‘更多’页面,打开网络中的‘移动网络’。

4、在移动网络设置中,点击“接入点名称(APN)”。

5、点击中国联通卡(186),选择“编制通专网”。

再返回到在无线和网络页面。

6、在无线和网络中的页面,打开网络中的‘网络共享与便携式热点’。

7、在网络共享与便携式热点中,选择USB共享网络,完成USB共享网络设置。

8、使用编制通时必须关闭无线网络,开启数据连接。

(从手机主屏界面往下滑后,点击右上角图标就能进入下图界面)禁用本地网络:右键点击“网上邻居”图标,在下拉菜单中点击“属性”选项。

在弹出的网络连接页面,右键点击本地连接的图标,在下拉菜单中点击“停用”选项,停用网络连接。

(注:VPDN网络使用完毕后,可以在此重新启用本地连接,连接本地网络。

)三、无线上网卡安装1、打开无线上网卡将卡托取出来,再从手机包装盒中将号码为145开头的的无线上网卡取出来。

2、将无线上网卡卡托打开3、将无线上网卡插入卡托4、将无线上网卡插入计算机USB接口5、接提示将无线上网卡驱动安装6、安装完成后进入无线上网卡界面,点击设置7、点击增加8、在配置名内填写:编制通,接入号填写:*99#,用户名和密码空白,APN内填写:.HLAPN,如下图,点击确定9、点击确定10、点击网络连接11、点击连接12、点击最小化13、点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请不要使用其他浏览器(如360浏览器、百度浏览器等)。

14、在地址栏输入http://10.48.243.118:21750/LoginBZT.aspx15、连接后显示“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欢迎页面,选择右面“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进入登录界面。

编制通使用说明

编制通使用说明

编制通使用说明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目录1. 系统概述 (1)2. 功能结构图 (1)3. 面向用户及权限说明介绍 (1)3.1.面向用户 (1)3.1.1.平台用户 (1)3.1.2.机构用户 (1)3.1.3.个人用户 (2)3.2.用户功能权限 (2)4. 功能说明 (3)4.1.阳光编制 (3)4.1.1.机构编制公开 (3)4.1.2.所在机构信息 (5)4.1.3.本人编制信息 (6)4.2.综合查询 (6)4.2.1.领导专报 (6)4.2.2.区划查询 (7)4.2.3.文件查询 (8)4.2.4.机构查询 (8)4.2.5.人员查询 (9)4.2.6.统计分析 (10)4.2.7.机构浏览 (11)4.3.单位业务办理 (12)4.3.1.落编减员 (12)4.3.2.状态跟踪 (12)4.3.3.超限情况 (13)4.4.编办业务办理 (14)4.4.1.移动办公 (14)4.5.公共功能 (14)4.5.1.系统登录 (14)4.5.2.忘记密码 (15)4.5.3.系统主界面及权限 (16)4.5.4.系统设置 (16)4.5.5.意见反馈 (17)4.5.6.通知公告 (18)5. 常见问题 (18)5.1. 编制通申请 (19)5.1.1.如何申请编制通? (19)5.2. 编制通使用 (19)5.2.1.为什么无法激活编制通? (19)5.2.2.无法登录编制通如何处理? (19)5.2.3.如何重新设置编制通专网? (19)5.2.4.误将编制通软件卸载了怎么办? (24)5.2.5.为什么编制通部分功能都是锁定的无法使用? (24)5.2.6.我通过编制通程序下载的附件及图片保存在什么地方? (24)5.2.7.为什么在设置“USB共享网络”时提示要安装驱动? (24)5.2.8.人员调转或者减员之后权限如何变化? (25)1.系统概述“编制通”移动终端是以3G无线智能手机和无线上网卡为载体、以VPDN专网为链接通道、以定制化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系统为展现的移动办公平台。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政务专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政务专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政务专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通政办发[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政务专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政务专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5日通州区政务专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政务专网的管理,依据《北京市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和其他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州区政务专网是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中政务外网的延伸。

政务专网由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网络组成,基于电子政务传输网络建设,各单位通过电子政务传输网接入政务专网。

第三条政务专网作为我区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主要满足各级政务部门日常业务的需要,各接入单位应加强接入网络的安全管理,确保其稳定、可靠运行。

第四条政务专网的建设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各单位不得新建部门专网,已有部门专网应逐步整合。

第五条政务专网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运维的原则进行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接入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构,规范运维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机制,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第六条政务专网运维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一)政务专网总体规划,并对各单位接入政务专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政务专网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的制定及发布。

(三)对新建业务系统涉及的政务专网相关业务需求的审批。

(四)政务专网的运维监管及重要业务备案。

办公专网管理规定0728

办公专网管理规定0728

OA办公专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办公自动化网络的管理,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及健康发展,保障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能够得以顺利推广、应用及正常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区)公路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单位)实现与市局互联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办公专网是指利用专线实现市局与各单位的点对点互联,为各单位提供一个信息共享、协同办公的网络环境而形成的专用网。

该网络旨在实现市局与各单位的公文上报下传,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第四条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淮、互联互通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市局对办公专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整个办公专网的运行、安全监督和资源管理;2、负责网络总体框架的调研、设计、建设、实施及管理;3、负责主干网网络设备及线路的维护、网络系统集成;4、对办公信息系统(OA)的规划、建设和运行实施协调和监管;5、负责研究制定全局办公信息系统发展规划;6、负责办公信息系统(OA)软件的开发升级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办公专网网络、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

主要职责包括:1、保障本单位与OA服务器网络的正常连通;2、维护本单位的相关网络设备;3、负责监督本单位OA系统的运行;4、负责及时向市局反馈有关软件和网络的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5、负责电子公文的及时办理、正常流转;6、负责新闻信息的发布及内容维护;7、负责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网络安全第七条为确保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所有接入办公专网的计算机,不得与互联网或其他外部网络建立连接。

第八条各单位如发现本地计算机不能与主干联网,或连接不畅,或主干节点有异常等故障,应及时与市局办公室联系,并配合市局维护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第九条凡接入办公专网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可靠,做到设备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电子政务专网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电子政务专网和信息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国务院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办法》(国办函〔 2003 〕 65 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 2000 〕 2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咸政办发〔 2010 〕 51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开通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政办发 [2011]18 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指市、县、乡三级共享的、统一的覆盖市直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县市区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电子政务专用网络和协同办公平台,包括已部署的协同办公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部署在该平台上的其他应用系统。

本专网是与因特网实行物理隔离的非涉密网。

第三条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主要设置了政务门户、公文管理、督查督办、会议管理、值班管理、信息报送、及时通信等功能模块,着力提高办公效率。

第四条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指导、工作协调等日常工作;市电信公司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与维护,软件系统升级与维护,网络数据安全及数据备份、异地备份等工作。

单位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互联网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网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以及临时用工、实习生等使用单位互联网资源的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互联网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内部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电子邮件系统、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办公平台等。

第二章互联网使用原则第四条互联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使用互联网资源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安全原则:确保互联网使用安全,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3. 效益原则:合理使用互联网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浪费。

4. 保密原则:对涉及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5. 责任原则:明确互联网使用责任,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第三章互联网使用管理第五条互联网使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账户管理:员工使用互联网资源需申请个人账户,并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 访问控制:根据工作需要,设定不同的访问权限,严格控制对敏感信息的访问。

3. 信息安全管理:对传输和存储的信息进行加密,定期检查网络安全设备,防止信息泄露。

4. 网络行为规范:禁止在互联网上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禁止使用互联网进行赌博、炒股等非法活动。

5. 网络舆情监控: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应对负面信息,维护单位形象。

第四章互联网违规行为处理第六条互联网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未经批准擅自接入互联网;2. 违反网络安全规定,导致网络安全事件;3. 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 在互联网上传播违法违规信息;5. 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活动。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2. 记过;3. 离职;4.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单位互联网使用,保障网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专网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专网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网管理,确保专网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专网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第三条专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专网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故障。

2. 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专网管理规定进行操作,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3. 责任明确:明确专网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4. 优化服务:提高专网服务质量,满足业务需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专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网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专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专网管理办公室,负责专网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专网管理办公室职责:1. 制定和修订专网管理制度;2. 负责专网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3. 负责专网网络的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4. 负责专网用户的管理和培训;5. 负责专网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6. 负责专网运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三、专网管理内容第七条专网设备管理:1. 设备采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设备质量;2. 设备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确保设备安装正确、牢固;3. 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设备更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更新设备,提高专网性能。

第八条专网网络安全管理:1. 制定网络安全策略,确保专网安全;2. 定期对专网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4. 对专网用户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第九条专网用户管理:1. 制定专网用户管理制度,明确用户权限和责任;2. 对专网用户进行实名注册,确保用户信息真实、准确;3. 对专网用户进行定期审查,确保用户资格符合要求;4. 对专网用户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第十条专网信息管理:1. 制定专网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分类、存储和传输要求;2. 加强专网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3. 定期对专网信息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4. 对专网信息进行定期清理,提高专网性能。

学校综治专网管理制度百度

学校综治专网管理制度百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综治专网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网络应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使用综治专网的教职工、学生和来访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综治专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综治专网的管理工作。

2. 综治专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用户管理(1)用户注册:教职工和学生须使用真实姓名、学号或工号注册账号。

(2)账号密码:用户须设置复杂密码,定期更换,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密码。

(3)权限管理:根据用户职责,分配相应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2. 网络安全(1)不得利用综治专网进行非法活动,如传播有害信息、恶意攻击他人等。

(2)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复制综治专网上的数据。

(3)不得在综治专网上发布虚假、诈骗、诽谤等不良信息。

3. 网络使用(1)用户在使用综治专网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不得占用网络带宽进行非法下载、在线游戏等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

(3)不得在综治专网上发布广告、推销等商业信息。

4. 网络维护(1)综治专网管理办公室负责综治专网的日常维护,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2)发现网络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的用户,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机、取消账号等处罚。

3. 对涉嫌违法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综治专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综治专网管理领导小组年月日。

关于发布《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5篇范文]

关于发布《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5篇范文]

关于发布《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5篇范文]第一篇:关于发布《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发布《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年7月24日邮电部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为了更好地协调专用网与公用网的关系,促进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了《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现随文印发,望各邮电管理局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以前有关规定和规程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一、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二、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登记表(略)附件: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公用通信网的完整性、统一性、先进性,保证专用网与公用网的通信畅通,充分发挥公用网和专用网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邮电部电信政务司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通信行业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规定的专用网是指区域性专用电话网。

区域性专用网定义是:一个单位自建的,供本单位以指挥调度为主内部使用的,具有两个(含两个)交换点以上内部相联的在一个或若干个相邻地市行政区内组成的电话网。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区域性专用网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通信行业管理机构审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性专用网的设立由邮电部电信政务司审批。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是指相互实现全自动接续,即采用DID+DOD1的方式联网。

第五条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后,在网路结构上是公用网的组成部分,专用网单位应依据邮电部有关规定,进行技术、业务及网路运行管理。

第二章联网原则第六条贯彻“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发挥社会多方面积极性、互惠互利、协调发展,提倡专用网以全自动方式与公用网联网。

第七条根据自动电话网的技术体制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专用网与公用网的联接方式。

交通政务网和专业网管理工作制度

交通政务网和专业网管理工作制度
交通政务网和专业网管理 工作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引言 • 管理框架和体系 • 网络安全管理 • 信息安全管理 • 交通政务网管理 • 专业网管理 • 附则和附件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了规范交通政务网和专业网的管理,提 高网络使用效率,保障网络安全,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VS
当发生安全事件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 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备份恢复 、漏洞修补等。
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建立应急响应计划
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计划,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职责和 分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
定期演练
定期进行应急响应演练,以检验应急响应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 性。
及时响应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交通政务网和专业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包括网络拓扑结构、网络安全、信息发布、用户管理等各 个方面。同时,本制度也适用于使用交通政务网和专业网的 相关单位和个人。
02
管理框架和体系
管理机构和职责
交通政务网管理机构
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监督指导交通政务网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专业网升级和优化规定
升级规划
制定专网升级规划,明确升级的 目标、计划和时间表,同时进行 风险评估和成本控制。
升级实施
优化调整
根据升级规划,实施专网设备的 升级和替换,同时进行配置和参 数的调整,确保网络的稳定性和 性能提升。
在升级完成后,对网络进行优化 调整,包括路由优化、负载均衡 、安全策略调整等,提高网络的 性能和安全性。
确定信息安全重点领域
根据组织业务特点和发展需要,确定组织信息安 全重点领域,如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 等。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政务专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政务专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政务专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钦政办[2012]112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政务专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钦政办〔2012〕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我市电子政务专网(钦州市政务办公系统,下同)自2011年8月运行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电子公文的应用节省了公文印刷、运转等方面的费用,对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一些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及时上网接收文件,上报市人民政府的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报送。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专网使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7月1日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上报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等公文,应通过电子政务专网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受理纸质来文(经费请示及不宜用电子公文报送的公文除外)。

涉密文件仍按原渠道报送。

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从电子政务专网系统接收的电子公文,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电子公文的传输处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纳入机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从制度和管理上确保电子公文完整、真实、有效和安全。

要加强电子政务专网使用的日常工作,应明确专人操作,保证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上网两次以上,确保及时接收和发送电子公文,不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

四、个别特殊原因尚没接入电子政务专网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积极配合,争取早日接网;已接网的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用于电子公文传输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严禁与互联网联接。

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电子公文传输和安全保密技术设备设施进行统一检查。

编制通常见问题【直接打印】

编制通常见问题【直接打印】

编制通常见问题1.如何申请编制通?答:如果您是在编人员,可以通过编办平台和本机构的编制通(‘机构’权限编制通)的编制通申请功能,申请新的编制通使用权。

如果您是非在编用户,需要本级编办协助,通过平台申请非在编用户的编制通使用权。

机构类型用户由本级编办使用平台编制通配发功能进行统一配发,不允许机构自己申请。

2.为什么无法激活编制通?答:1)你的手机设备必须是在联通领用的编制通特制专用机。

2)请在编制通专网的网络下尝试激活编制通,如不会切换网络或手机没有编制通专网接入点,可参考‘问题4’。

3)领用的时候输入了错误的手机串码和手机号码,可联系联通公司向省编办提交串码修改申请解决此问题。

4)领用的时候没有输入手机的串码号及手机号码,仅2013年8月前申请领用的用户可能出现此情况,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补充手机串码及手机号码。

5)确认联通公司已经将手机号码加入编制通专网,可使用手机访问编制通测试页(或http://10.48.243.118:21750/)来确认是否接入编制通专网,如无法访问请联系当地联通公司客户经理。

6)请确认你的手机编制通程序是最新的版本,可到省编制网页编制通专网(/BZT/)下载最新手机编制通程序。

7)请关闭手机的WIFI网络,仅打开移动网络,并且接入点名称选择为编制通专网(APN:.HLAPN)。

3.无法登录编制通如何处理?答:1)WIFI网络是无法登陆编制通的,编制通必须在联通特定的编制通专网下运行。

2)因手机恢复出厂设置或其他原因编制通专网配置丢失,按‘问题4’重新设置编制通专网。

4.如何重新设置编制通专网?答:您可以通过手动添加的方式将编制通专用网络添加至手机中。

用户首先需要打开安卓手机应用程序界面,点击‘设置’按钮,进入系统设置界面。

手机应用程序界面在手机设置界面,点击无线和网络中的‘更多’选项,设置新的网络连接。

点击‘更多’选项在无线和网络中的‘更多’页面,打开网络中的‘移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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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网编制通使用及管理
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专网编制通介绍
“专网编制通”终端是以3G无线智能手机和无线上网卡为载体、以VPDN专网为连接通道、以定制化软件系统为展现的移动办公平台。

平台能够实现机构编制公开、领导特讯推送、落编减员办理、办理状态跟踪、通知公告及超限情况提醒等功能,是市直各单位办理机构编制相关工作的重要工具,也是机构编制实名制深化管理的重大创新。

二、专网编制通应用
(一)专网编制通功能。

专网编制通是各级联动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登录电子政务内网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专用工具,包括无线网卡和3G智能手机两部分,可分别独立使用,满足固定办公和移动办公需要。

(二)网卡编制通启用操作。

网卡编制通首次使用时,需在计算机上安装驱动程序并进行网络设置,具体设置方法参考《编制通上网卡安装配置说明》(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

使用网卡编制通连接编制管理平台办理编制管理业务时,需将计算机互联网连接断开。

(三)手机编制通使用操作。

运行手机编制通上安装的“编制通”软件需将手机的“数据连接”打开,将“WLAN”功能关闭,并将“设置→无线和网络→移动网络→接入点名称(APN)”选择“编制通专网”
(不同品牌手机,设置路径可能略有不同)。

运行“业务办理”功能需将手机与计算机连接并将计算机互联网连接断开。

首次连接需在计算机上安装手机的驱动程序,一般情况下驱动程序为自动安装,计算机操作系统版本较低则需进行手动安装。

具体安装步骤、使用方法参考《手机编制通驱动安装说明》、〉《编制通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

三、专网编制通流量标准
专网编制通包含的网卡和3G手机分别享有专网定向流量,网卡和手机均可单独使用。

具体配发专网编制通流量标准如下:网费70元/月标准:包含无线网卡专网定向流量320M;华为Y600智能手机专网定向流量1G,国内通话50分钟,短信240条,互联网流量300M。

四、技术服务支持
(一)关于“编制通配发”功能、编制通软件使用和编制通登录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的有关问题请致电:8;。

(二)关于编制通3G信号和网卡、卡托硬件方面问题请致电当地联通公司编制通项目负责人,具体联系电话:。

(三)手机硬件问题上报当地联通公司后,联系手机品牌当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

售后电话:(大承街79号)
(四)关于编制通在使用中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省编办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编制通管理专题中“功能建议提交”进行反馈(网址:。

(五)关于编制通的安装、操作、配置说明,请通过省编办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编制通管理专题“下载专区”进行下载(网址:。

五、相关要求
(一)专网编制通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连接政务内网的专用设备,主要用于实名制业务办理、通知公告和工作联系。

网费由市财政按月统一拨付,超出专网定向流量、通话时长、短信及互联网流量标准,将停止网络及通话服务,待自行补充超出费用后恢复使用。

(二)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发放工作,按照实名制管理简政放权和机构编制公开的有关要求,专网编制通必须发放至具体机关事业单位。

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分工和岗位职责明确责任人,作为机构用户专用于从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人员使用,专机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专网编制通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配发,设备的所有权归机构编制部门。

各单位专网编制通的具体使用人员需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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