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关于统计营区车辆信息的通知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下发关于统计营区车辆信息的通知范文各部门、单位:
我校“机动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工程即将完工。
为确保系统顺利运行,保障后续相关工作有效开展,根据《XX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开始机动车辆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上报的范围
根据《规定》第八条,以下车辆纳入此次统计、上报范围:
(一)学校及二级单位的公务车辆。
(二)正式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私家车。
(三)离退休人员本人或配偶的私家车。
(四)校聘合同制人员本人或配偶的私家车。
(五)在校合法经营性服务单位的车辆及该单位工作人员本人的车辆。
(六)进出我校的649路和319路公交车。
二、统计、上报的原则
根据《规定》第十、十二条,本次统计、上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各单位负责对纳入此次统计、上报范围的车辆信息和所需证件进行审查,只需向安全工作处报送车辆信息汇总表(附件1-5)。
(二)各单位要对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和汇总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真实、准确。
(三)出入教师公寓南门的车辆信息,待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制定相关规定后另行通知。
三、统计、上报的流程
根据规定第九、十、十一条,此次统计、上报工作按照以下流程:
(一)学校公务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计、审核车辆名单;二级单位的公务车辆由使用单位统计、审核车辆名单。
各单位填写《公车汇总表》(附件1),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安全工作处。
(二)正式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的私家车登记时以“家庭”为单位。
每个家庭限登记两辆私家车,可包括教职工本人名下车辆和配偶或直系亲属名下车辆。
同在我校工作的双职工家庭,由男方职工负责登记。
办理登记时,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车辆登记审批表》(附件6),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原件(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的私家车办理登记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信息、证件进行审查,填写《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车辆登记汇总表》(附件2),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安全工作处。
(三)离退休人员仅限登记一辆车,可为本人名下车辆或配偶名下车辆。
办理登记时,由申请人向离退休工作处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车辆登记审批表》(附件6),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原件(离退休人员配偶的私家车办理登记时还需提供结婚证)。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对申请人的信息、证件进行审查,填写《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车辆登记汇总表》(附件2),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安全工作处。
(四)校聘合同制人员仅限登记一辆车,可为本人名下车辆或配偶名下车辆。
办理登记时,由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校聘合同制人员车辆登记审批表》(附件7),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原件(校聘合同制人员配偶的私
家车办理登记时还需提供结婚证)。
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信息、证件进行审查,填写《校聘合同制人员车辆汇总表》(附件3),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安全工作处。
(五)在校合法经营性服务单位的车辆或该单位工作人员本人的车辆办理登记时,由申请人向学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在校经营单位车辆登记审批表》(附件8),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原件。
主管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信息、证件进行审查,填写《在校经营单位车辆汇总表》(附件4),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安全工作处。
(六)进出我校的649路和319路公交车,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统计、审核车辆名单,填写《公交车汇总表》(附件5),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安全工作处。
四、表格填写说明
(一)填表时,请首先认真阅读每个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
(二)附件6-8为安全工作处制定的模板,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表格由各单位留存,无需报送。
五、报送时间、方式
各单位应于X月18日下班前完成车辆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纸质版汇总表(附件1-5)交至安全工作处交通安全管理科。
安全工作处
XX年X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