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校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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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校对功能
第一步:关于校对的系统设置
“系统维护”→“系统参数设置”,在“系统参数设置”界面上按下图数字所示依次操作。
注:“校对人员设置”一栏两个参数值的区别:参数值为“公证类别”时,无法按公证员、日期就不同的公证事项分别设置校对人;而当参数值为“校对人录入管理”时,可按公证员、日期就不同的公证事项分别设置校对人,校对人设置更灵活、更细化。
第二步:设置校对人
“系统维护”→“公证类别设置”,在“公证类别设置”界面上按下图数字所示依次操作(此操作针对“校对人员设置”一栏的“参数值”为“公证类别”)。
或“行政管理系统”→“校对人录入管理”,在“校对人录入管理”界面上按下图数字所示依次操作(此操作针对“校对人员设置”一栏的“参数值”为“校对人录入管理”)。
第三步:选择、录入校对人
“业务操作系统”→“业务受理”(或“业务处理”、“受理查询”)→“公证书”,在“公证书处理”界面上按下图数字所示依次操作。
或“业务操作系统”→“业务受理”(或“业务处理”、“受理查询”)→“法律文书”,在“询问笔录法律文书”界面上按下图数字所示依次操作。
第四步:校对
“业务操作系统”→“移交校对”,在“移交校对”界面上按下图数字所示依次操作。
第五步:查看校对意见
“业务操作系统”→“业务受理”(或“业务处理”、“受理查询”)→“公证书”,在“公证书处理”界面上按下图数字所示依次操作(其中步骤①为状态提示)。
或“业务操作系统”→“业务受理”(或“业务处理”、“受理查询”)→“法律文书”,在“询问笔录法律文书”界面上按下图数字所示依次操作(其中步骤①为状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