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1992]建字23号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总承包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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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及要求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及要求
要点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工程建设管理基本程序及内容 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项目经理的职责权限
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 查找差 距,分 析原因 ,进一 步增强 自己作 为党员 的凝聚 力和战 斗力, 为推进 学校和 年级各 项工作 做贡献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 查找差 距,分 析原因 ,进一 步增强 自己作 为党员 的凝聚 力和战 斗力, 为推进 学校和 年级各 项工作 做贡献
管道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管道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组建和人员选用程序及原则
管道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管道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管道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选择与考评管理规定
管道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规定
管道公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
管道公司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管道公司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管道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技术要求
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 查找差 距,分 析原因 ,进一 步增强 自己作 为党员 的凝聚 力和战 斗力, 为推进 学校和 年级各 项工作 做贡献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
可在管道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手册》中查阅
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 查找差 距,分 析原因 ,进一 步增强 自己作 为党员 的凝聚 力和战 斗力, 为推进 学校和 年级各 项工作 做贡献
1.3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1.3.7 管道公司工程管理相关规定
1.3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1.3.9 建设单位工程发包活动相关规定
关于非法转包
1 工程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

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

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

19+2
备注
各专业参考工期
土建
11
设备安装
10
管道安装
10
电气安装
9
仪表安装
9
试车考核
2
150 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建设工期定额
说明
本装置包括电脱盐和减压蒸馏。
常减压蒸馏项目建设工期
编号
项目名称及规模
总工期(月)
06-01-02 150 万吨/年减压蒸馏装置
17+2
备注
各专业参考工期
土建
9
设备安装
五、本定额的项目层次仅考虑主生产装置的建设工期,对于全厂性项目的建 设可以主装置的建设工期作为关键路线工期来编制网络计划,从而确定全厂性项 目的建设总工期。
六、本定额是按全年度基本具备连续施工的正常建设条件制定的。在实际使 用时,可根据项目建设时各种自然的、经济的可变因素,如地理位置及气候变化、 设备材料供应状况(包括国产化程度)等,给予适当的修改。
四、本定额的工期是指该项目从开工报告批准后正式破土动工之日起,至投 料试车及生产考核为止所需的连续工作时间。
本定额不包括设计、采购、征地拆迁、三通一平、暂设工程、场地特殊地基 (软弱地基、山区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膨胀土地基、永冻土地基)的处理及其 它各项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也不包括工程向国家全面交工验收的时间。
馏、干气和液化气脱硫等部分组成,操作压力为 16MPa。 加氢裂化项目建设工期定额
编号
项目名 80 万吨/年 加氢裂化装置
25+3
各专业参考工期
土建
13
设备安装
13
管道安装
14
电气安装
11
仪表安装

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SHSG

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SHSG

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SHSG-050-98最终稿本,供数据库用,不得翻印、扩散。

中国石化勘察设计协会提供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1998.5.18发布1998.7.1实施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98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上海金山石化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实行日期:1998年7月1日1998 北京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文件中石化[1998]建字194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各直属公司、总厂、厂、院:现批准印发《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实行。

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编制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规定(试行)》(中石化[1991]建字66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管理。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总公司工程建设部。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目次1 总则12 说明32.1 概述32.2 厂址和建厂条件42.3 建设规模、产品方案42.4 全厂工艺总流程52.5 原料、燃料和辅助物料供应52.6 主项表、设计分工62.7 全厂管理体制和总定员62.8 依托社会和企业的情况62.9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大修改. 62.1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72.11 存在问题和建议73 生产装置83.1 概述83.2 产品、副产品、原料、催化剂、化学品、公用物料的技术规格83.3 消耗(或产出)定额和消耗(或产出)量83.4 界区条件93.5 自动控制93.6 设备93.7 包装和成品库 . 103.8 建筑、结构103.9 环境保护103.10 劳动安全卫生113.11 其它113.12 装置技术经济指标114 总图运输124.1 厂区总平面布置124.2 厂区竖向布置 . 144.3 工厂运输144.4 总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55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165.1 给排水165.2 供热175.3 采暖、通风和空调195.4 工艺和供热外管 .195.5 供配电195.6 电信205.7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自动控制21 5.8 空分站225.9 空压站235.10 制冷站245.11 中心化验室245.12 换热站255.13 火炬系统265.14 企业管理系统265.15 污水处理场265.16 废渣堆埋场285.17 维修285.18 建筑、结构296 储运系统306.1 概述 . 306.2 全厂性仓库306.3 罐区307 环境保护328 劳动安全卫生349 消防359.1 概述359.2 全厂主要装置组成和火灾危险等级35 9.3 总体布局和消防道路359.4 全厂性消防设施 . 359.5 生产装置消防设计359.6 辅助生产设施消防设计369.7 消防管理体制和主要管理措施3610 行政生活设施3711 工程建设进度初步安排3812 工程初步概算3913 附则40附录A 总体设计阶段总体院与装置院的条件关系表411 总则1.0.1 为了控制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规模,确定工程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和技术条件,优化工厂总平面布置,优化公用工程的设计方案,实现对建设项目总工艺流程、总平面布置、总定员、总进度和总投资的控制目标,提高投资效益,协调并统一总体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订本规定。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标准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7000万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84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平均在1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中型或一项大型或一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0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不少于15人。

三、科技进步水平企业满足下列1、2项及3-6项中的1项指标:1、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200万元以上;2、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3、企业近十年参加编制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4、企业具有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有效专利1项;5、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1项或省部级工法3项;6、企业近五年应用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节能环保技术。

四、代表工程业绩近五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或6项以上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或3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5亿元以上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3500万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42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平均在5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4、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不少于5人。

关于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规定

关于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规定

关于建设项目实行投资包干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有效提高项目结算进度、合理控制项目投资,油田公司建设项目应大力推行投资包干的管理模式。

第二条投资包干项目的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令、法规及油田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建设单位要充分行使甲方的监督、管理职能,不得以包代管。

第四条为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益,投资包干项目的管理模式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确定,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后,方可确定承包商。

第五条投资包干主要包括:1、工程总承包。

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分阶段、分内容的工作。

一般适用于工程项目投资大、一体化程度高、工艺技术复杂、实施环节多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为工程建设公司。

2、概算包干。

是指施工单位以概算批复工程费为基础进行采购、施工包干。

一般适用于工程内容较单一项目的管理,施工单位为石油企业专业施工队伍。

中外合资项目由于施工手续复杂、施工组织难度大,也可以以谈判的方式签订费用包干合同。

3、工程量清单包干。

是指施工单位以批准的清单工程量和费用为基础进行采购、施工包干。

一般适用于建筑、装饰和园林绿化类项目的管理,施工单位为油田外部企业。

第二章投资包干项目的前期管理第六条投资包干项目的概算编制原则上执行油田公司概算编制办法,此外,明确以下标准:1、基本预备费按5%计取。

2、由工程建设公司包干的项目集中供暖费按照17元/工日计取。

第七条合同金额(标底)的确定投资包干项目投资额度由油田公司规划计划部审批确定。

项目不实行招标的按以下标准确定合同金额,项目实行招标的参照以下标准确定标底:1、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概算批复投资扣除土地补偿费、20%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和50%-100%的基本预备费后的金额为合同金额。

2、概算包干项目.概算批复工程费扣除建设单位自购物资金额后下浮0%-5%加0%-50%的基本预备费为合同金额。

中国石化建企〔2008〕52号中国石化分包商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企〔2008〕52号中国石化分包商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企业管理部文件中国石化建企〔2008〕52号关于印发《直属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直属工程建设企业:现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直属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直属工程建设企业(以下简称“直属企业”)的工程施工分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制定。

集团公司工程企业管理部负责对直属企业的施工分包活动施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直属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直属企业施工分包管理职责第四条明确施工分包管理的责任部门,并将分包管理纳入内控程序和管理体系,保障施工分包活动有效实施。

第五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分包商,及时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施工分包的决策和合同签署等重要管理环节必须由直属企业本部实施。

第六条组织编制和审批项目施工分包计划(策划)书。

第七条负责对施工分包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HSE、质量、进度、人员和机具设备等要素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相关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八条全面履行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和义务,按时支付施工分包工程款和劳务费;制订和落实分包商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有效监管措施。

第九条负责对分包商实行资格管理和动态考核。

第三章分包商准入和资格管理第十条 对分包商的资格管理要严把资质审查关,注重服务业绩、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分包商应当熟悉并服从中国石化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特别是HSE和质量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

主要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壹级或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其他分包商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分包商只有通过直属企业的资格审查并注册后才能承揽施工分包工程。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的通知中石化〔1998〕建字162号各直属公司、总厂、厂、院:现将《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反馈总公司工程部。

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制度》(试行)(中石化〔1990〕建字34号)同时废止。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日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使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企业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大、中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

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国家和总公司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第四条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始终。

在可研报告批复后,要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使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之中。

第五条试车工作要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经济效益要好”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第二章生产准备第六条生产准备的任务一、组织准备;二、人员准备;三、技术准备;四、物资准备;五、资金准备;六、营销准备;七、外部条件准备;第七条组织准备一、建设项目在可研报告批复后,建设单位要组建生产准备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机构,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二、建设单位应根据总体试车方案的要求,及时成立试车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有关单位做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及生产考核工作。

三、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贯彻新厂新体制新机制的原则,建设单位要适时地组建各级生产管理机构,以适应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

石化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化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化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公布日期】1993.02.15•【文号】中石化[93]建字84号•【施行日期】1993.02.1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财务制度正文石化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石化(93)建字8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控制概算,节约投资,研究制定了《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奖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试行,请认真贯彻。

在试行过程中有什么建议和补充意见,及时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反映,以便修改和完善。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五日附件: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控制概算,节约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技术改造项目),均按《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总承包暂行办法》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暂行规定》进行工程总承包或专项承包。

第三条进行工程总承包或专项承包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与总公司签订投资包干协议后,按本办法进行奖惩。

第二章总承包奖励第四条建设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投资节余或投资超概算,可采取以下两种办法之一进行奖惩:1.总承包单位独自承担责任。

节余的投资,总承包单位全额留成,并按6∶2∶2比例分别转做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超概算的投资,总承包单位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指企业在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时需要具备的一定条件和能力,以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效益。

针对石油化工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来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经验、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

首先,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对企业的经验和技术能力提出了要求。

企业需要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相关经验,有过类似规模和类型的工程施工经验,并且要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团队。

这些技术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职称,并且要有一定的从业经验。

同时,企业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设备和施工机具,以保证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另外,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环境管理能力提出了要求。

石油化工工程是一类高危行业,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较高。

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企业还需要有一定的环境保护能力,能够保护工程所处的环境,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最后,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还对企业的信誉和业绩提出了要求。

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信誉和声誉,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同时,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已经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口碑。

综上所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一套严格的要求,对企业的经验、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以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效益。

企业在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时,需要根据这些标准
进行自我评估,并向相关部门申请资质认定。

只有具备了这些资质,企业才能够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领域中进行总承包业务。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补充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补充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补充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的特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包括:油田地面建设、管道油气储运设施、炼油化工生产装置及配套工程、销售储运设施及加油(气)站等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以及与技术改造同步进行的检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的招标投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2.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3.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两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数为准)及以上的。

前款所称工程施工包括地基处理、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工程,以及设备、管道、钢结构、电仪、消防、防腐绝热等安装工程,既所有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施工建设行为。

第四条依照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须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并备案,并在集团公司招标办监督、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存续企业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存续企业和分(子)公司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归口管理,整体上市或整体非上市企业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本企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归口管理(以下简称为企业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企业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的报批手续,编制上报年度、月度招标计划表和招标统计表。

第六条建设工程招标的工作程序:1.编制招标方案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定,招标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标段划分、标段工程量、计划招标时间、潜在投标单位名单等;2.填写招标申请表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3.进行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经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后在国家规定的新闻媒体发布;4.进行公开招标的,由招标单位对报名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结果经集团公司招标办核准后,通知所有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进行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单位;5.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6.发出投标邀请书;7.发售招标文件;8.组织踏勘现场,并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9.成立评标委员会,并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10.编制标底的报集团公司招标办组织审定标底编制原则;11.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密封投送投标文件;12.组织开标评标会议,评标报告、招标结果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集团公司招标办,招标结果经审批后确定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13.签订承包或委托合同;14.进行招标工作总结并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备案。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GZ/XM 002-2013施行日期:2013-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石油化工项目EPC总承包总体实施方案

石油化工项目EPC总承包总体实施方案

石油化工项目EPC总承包总体实施方案石油化工项目EPC总承包总体实施方案一、质量控制目标及保证措施1.1 本公司具有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设计产品的质量控制由质量部、项目管理部、设计部、营销部等部门协作执行,对“体系审核”、“合同评审”、“目标管理”等实行零差错控制,努力为客户提供零缺欠的服务。

公司率先导入ISO9001:2022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成为全国首批取得ISO9001:2022质量认证的企业之一。

公司根据质量体系要求编制、管理和实施质量体系文件,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高效率,高质量的运行,高效可靠的为客户服务。

公司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工程设计资质。

公司的质量方针:科学规范优质高效持续改进顾客满意。

公司的质量目标:A)项目合同履行率100%;B)产品合格率100%;C)严格遵守法律法规,100%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D)重视质量反馈,及时处理顾客的每一项要求和意见,并不断改进服务。

公司的用户服务目标是:以“优秀设计,完美服务,满足顾客合同要求”,努力建成国内先进的现代化工程公司。

机构与设施。

主要检测设备:公司设有研发机构,拥有多套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和煤化工试验检测装置,涉及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和纺织助剂及医药化工研究设计等领域研发。

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状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质量手册》、《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压力管道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压力容器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等程序,设计工艺规程等一系列文件,并严格执行;不合格品严格管理,制定了《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

对用户的质量投诉和质量意见能及时处理,多年来,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合格率为100%,享有良好的市场声誉。

1.2 项目质量控制目标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写说明一、编写《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规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工作,我们组织编写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总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范本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有关精神,结合炼油、石化、化肥、化纤装置实际情况和工程复杂、工期紧、易燃、易爆的特点而编写。

二、招标文件的适用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招标通常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得到批准后进行,因此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是考虑了正常设计、采购、施工、开车服务等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固定总价的方式而编写的示范性文件,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只需根据其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本招标文件范本的相关内容作出适当的修改,补充。

三、招标文件范本的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是编制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指导性文件。

工程总承包方式有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C)、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本招标文件范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总承包招标文件时首先要确定工程总承包方式,应当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参照本招标文件范本的整体构成、各组成部分的主要内容,编制出招标文件。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整体结构及装订招标文件范本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资格预审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工程总承包招标辅助材料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亦应编入其招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的装订应便于招标文件的存档、检索,招标人应对其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装订:(1)招标文件应打印或印刷并装订成A4纸大小,应逐页编码。

(2)招标文件应当制作封面和封底,并由招标人在封面上签章。

如招标文件制作硬质封面,则应制作内封,并由招标人在内封上签章。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石化[1999]建字739号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中石化[1995]建字546号)同时废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汇编·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石化行业的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集团公司内石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招标投标,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

投资在300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数为准)及以上的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投标。

民用建筑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原则上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系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集团公司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要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并在集团公司的监督指导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是法人之间进行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和保护。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凡在集团公司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doc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doc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下是给大家带来的关于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二级资质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注: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6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甲醇、精对苯二甲酸、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24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公告书之中国石化招标公告

公告书之中国石化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公告【篇一:《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3〕236号1基本要求1.1招标范围和标准1.1.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建设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1.1.2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建设、管道油气储运设施、炼油化工生产装置、销售储运设施及其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造、大检修等。

1.1.3建设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1.3.1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

1.1.3.2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1.3.3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1.1.3.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建设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1.1.4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审批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1.1.4.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

1.1.4.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1.1.4.3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

1.1.4.4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1.1.4.5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1.1.4.6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1.1.4.7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招标,出现2次需要重新招标。

1.1.4.8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1.2管理原则1.2.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实行审批或者备案制。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1998建162双语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1998建162双语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China Petrochemical Cooperation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Construction ProjectProduction Preparation and Commissioning Regulations一九九八年四月April 1998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文件Sinopec Document中石化[1998] 建字162 号Sinopec [1998] Jianzi No.162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的通知Notification of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Sinopec ConstructionProject Production Preparation and Commissioning Regulations”各直属公司、总厂、厂、院:All companies, plants and institutes directly under Sinopec:现将《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反馈总公司工程部。

It is hereby to print and distribute “Sinopec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duction Preparation and Commissioning Regulations” to you, please implement it earnestly. Should any problems arise, feedback to Sinopec Engineering Department in timely manner.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制度》(试行)(中石化[1990]建字34号)同时废止。

The previous “Sinopec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duction Preparation and Commissioni ng Working System” (Draft) (Sinopec [1990] Jianzi No.34) will be repealed at the same time.中国石油化工总司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日China Petrochemical CooperationApril 20, 1998目录Contents第一章总则 (1)Chapter 1 General第二章生产准备 (2)Chapter 2 Production preparation第三章单机试车与工程中间交接 (12)Chapter 3 Precommissioning and intermediate handover第四章联动试车 (17)Chapter 4 Commissioning第五章投料试车 (20)Chapter 5 Start up第六章生产考核 (24)Chapter 6 Production performance test第七章附则 (27)Chapter 7 Supplementary articles附录一《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28)Appendix 1 Compilation outline for “Program of Production Preparation Work”附录二《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32)Appendix 2 Compilation outline for “General Commissioning Plan”附录三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35)Appendix 3 Conditions required for start up附录四聘请国内技术顾问和开车队的办法 (43)Appendix 4 Methods for inviting domestic technical consultants and start-up team第一章总则Chapter 1 General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使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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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总承包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2年4月28日中石化[1992]建字23号)
直属公司、总厂、厂、院;
根据总公司第九次直属企业经理(厂长)会议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建设项目总承包的精神,现将经总公司基本建设会议讨论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总承包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补充,望及时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反映,以便修改和完善。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总承包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是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工作中筹建单位(业主单位,下同)和总承包单位责、权、利,提高基本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筹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通过招标或委托确定总承包单位,并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条总承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与筹建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加强对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控制,全面实现总承包的各项指标。

第二章建设项目总承包形式
第四条石化总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应根据具体建设条件,采取以下三种形式实行总承包,以工程公司为主实行“小筹建,大承包”的总承包;由中国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公司组织总承包;筹建单位现有基本建设管理力量较强,能够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可以实行以经营承包为中心的总承包。

第五条总承包单位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筹建单位的要求,可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料试车、考核交付生产实行全过程总承包,也可以进行项目管理承包或分阶段承包。

第三章总承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申级设计证书,或有委托设计及管理的能力;有从事项目管理的各种专业人员,并总承包或组织建设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八条总承包单位应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第九条石化系统的总承包单位,其总承包能力和资质,由石化总公司核定。

如需要选
用系统外总承包单位,筹建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的资质、资历、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才能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章总承包单位的职责
第十条工程勘察、设计
1.负责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在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时,必须向筹建单位提交勘察、设计单位备选名单及资质审查报告,经过筹建单位的确认后才能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2.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负责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并要达到石化总公司规定的深度,保证概算的编制质量,避免漏项,正确选用标准定额,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到概算完整、合理、准确。

初步设计完成后,由筹建单位确认,并上报石化总公司审批。

3.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负责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应保证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第十一条投资控制
1.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承包,一次包死,包盈包亏,节余分成,超支不调。

2.建设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概算时,应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后方可调整。

第十二条进度控制
1.必须根据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工期,运用系统工程原理的网络技术,本着一次统筹、分年实施的原则,编制总体统筹控制计划。

总体统筹计划经筹建单位确认,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

2.以批准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所确定的控制点为目标,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进度控制。

筹建单位有权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3.负责选定具有符合要求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

主要生产装置的施工,必须由具有国家一级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在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时,应将备选单位名单和资质审查意见报筹建单位确认。

在组织招标、评标时,应请筹建单位参加,并充分听取其意见。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
1.要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全面负责,切实搞好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全面质量管理。

筹建单位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

2.要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石化总公司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验收;国外引进项目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
1.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物资供应全而负责,实行概算总价包干,筹建单位实施监督。

2.负责成套引进项目的设备监造、检验、催交、催运和单机引进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监造、检验等各项工作。

筹建单位要派人参加。

3.设备材料实行限额采购,积极推行采购招标,货比三家,择优订货。

努力降低采购成本,节约建设投资。

第十五条在工程建设和投料试车过程中,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筹建单位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和技术服务、保镖、保运等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工程项目按设计和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如期建成投产,并经72小时考核达到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后支付生产。

第五章筹建单位的职责
第十七条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估、审查等前期工作和引进项目的技术交流、考察、询价、对外谈判、草签合同等项工作。

总承包单位要派人参加。

第十八条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按批准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所安排的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工程建设所需资金。

第十九条负责按批准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征地、搬迁及障碍物的清理等工作,提供现场的水、电、通讯、文通运输等必要的外部配套条件。

第二十条负责按中石化(1990)建字34号丈的规定,做好组织、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等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

第六章奖励和惩处
第二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奖励和惩处,执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奖惩办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在石化总公司系统内基本建设项目中试行。

第二十四条筹建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为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双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石化总公司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石化总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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