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体系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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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动物养殖业由零星分散饲养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工厂化的方向发展。这种现代养殖模式,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益和商品率,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高密度养殖的条件下,不少地区和养殖业主片面追求短期效益,不注意动物防疫工作,不重视动物养殖环境的维护,盲目引种。同时,由于动物防疫体系还不完善,动物入境检疫把关不严,动物及产品流通领域检疫检验不够规范,动物重大疫病应急反应机制缺失,国外动物疫病侵入国门事件屡屡发生,国内动物疫病难于控制,并有蔓延之势,严重制约了养殖业的发展,加剧了动物产品安全问题。尤其是一些人畜共患的疫病还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甚至带来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如口蹄疫、甲肝、非典、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的弓浆虫病。

为了解我市动物防疫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对南昌市畜牧兽医站、南昌市动物检疫大队、以及各县区畜牧水产局、动物检疫执法大队、农业局、水产局、兽医站、动检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当前动物疫病流行概况

从调查反映的情况来看,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动物疫病的发生点多面广,复杂多变。原有的老疫病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仍时有发生,如猪瘟、鸡新城疫、鸭瘟等;新的动物疫病不断传入,如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园环病毒病(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症),鸡传染性法氏囊炎等。新疫病的传入,流行快、发病率高、损失严重、危害极大。

2、规模养殖场疫病的品种和发生率明显增多,威胁极大。如猪的伪狂犬病、兰耳病、传染性胸膜肺炎、萎缩性鼻炎、弓浆虫病、附红细胞体病、猪流行性腹泻、鸡传染性法氏囊炎等。

3、混合感染病例增多。多种病毒、细菌、枝原体、原虫之间的混合感染,混合感染往往使疫情急剧恶化,损失严重。

二、我市动物防疫机构的基本概况和存在问题

全市有8个县、区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站(所),92个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2002年以前,对基层兽医站的管理是县、乡双重领导,以县农牧部门管理为主。2002年以后,基层兽医站的管理权由县全部移交给乡、镇管理,大部分乡、镇撤并了农业五站,重新成立了农技服务中心,清退分流了编制外自收自支的基层兽医人员1200余人,仅保留了编制内人员(包括市人事部门聘用制干部)。据统计,全市县、区畜牧兽医部门现有113人,乡、镇基层兽医站431人。

主要存在问题:

(一)全市畜牧兽医部门的整体素质较差,尤其基层兽医站较为严重,难以适应现代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1、文化素质低。全市544名编内职工(含县、乡、镇二级畜牧兽医站),大专以上学历49人,仅占职工总数的9%;中专、高中学历364人,占66%;初中及以下人员131人,占25%。

2、非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较高。编内职工从事防疫、检疫及技术推广岗位的职工459人,而具备本专业学历的人数235人,仅占在岗人数的51%。

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仅占职工总人数的45%,其中高级职称占4.4%,中级职称占5%,初级职称占36%。

3、缺乏专业技术培训,知识老化。近几年来,全市仅举办过一些农业行政执法方面的培训班,很少举办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相当一部分在岗职工对当前流行新的动物疫病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

(二)资金短缺,基层兽医站职工工资不保。

据统计:全市92个基层乡、镇兽医站,其中由财政全额拨款的15个,占16.3%;差额拨款的68个(即拨款额度为工资款50%以下者),占74%,无财政拨款的8个,占8.7%;其它方式的1个,占1%。

部分地区基层兽医站聘用干部待遇一直未得到解决。各级畜牧兽医机构非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过高的状况,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设备陈旧简陋。

目前,全市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只有少数站拥有简单常规化验仪器设备,大多数站基本没有任何化验检测设备,仅凭感观、经验和仅有的体温计诊断疾病。

三、我市动物防疫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动物疫病的流行,严重制约了生产的发展,加大了养殖业的风险,也暴露了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存在的弊端和问题。

1、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尤其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反应机制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方面,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法规。

2、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公益职能和技术服务职能不分。如基层兽医站从事动物防疫监督、检疫等公益性行政职能,又从事诊疗和经营活动。削弱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容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从而在疫情报告和扑灭疫情过程中出现瞒报、缓报疫情和弄虚作假现象,影响了疫情控制能力。

3、国家对动物防疫投入不足。全市没有一个能得到国家认可的兽医实验室。同时在发生紧急疫情时,扑杀动物的赔偿经费难以落实到位,影响了疫情的诊断、监测和扑灭。

4、对动物防疫工作缺乏有效监管。一是动物养殖场的选址和场地建设缺乏审批和监管程序,存在着随意性,甚至养殖户不经审批,随处随意搭建栏舍。二是养殖户防疫意识淡薄,不按科学程序接种疫苗,存在侥幸心理。三是缺乏防疫常识。如我市佛塔生猪批发市场是一个十分严重的污染源,而周围的农户却在市场周围办起了许多养猪场,加大了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的危险。四是多种畜禽混养的现象严重,容易诱导病毒变异。五是养殖场不注意卫生管理,缺乏必要的消毒、隔离措施,粪便乱排乱放,病死畜禽乱扔,污染环境的现象严重。六是未经严格检疫,随意到外地购买畜禽种苗,带入染疫动物的情况十分严重。七是养殖户发生疫情隐情不报的情况十分严重。八是部分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管工作人员存在管理不严、自身素质差。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执行标准操作,执法力度不大,监管不到位。

四、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

根据我省和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在动物保护、动物检疫、动物性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反应机制等方面,尽快制订操作性强的地方法规,保障政府及各部门能在第一时间对疫情做出判断,迅速反应,政令畅通,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明确有关部门和公民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提高法律的震摄力,达到群防群控,以法治疫的目的。

(二)改革理顺兽医管理体制

针对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地区分割,政出多门和执法主体不明确,公益和服务职能不分的现状:

第一:引入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代表国家对动物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动物防疫以及与之相关的公共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兽医行政的垂直管理,从而有效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为动物疫病的准确监测,诊断和快速扑灭提供组织保证。

第二;从业兽医应与官方兽医严格分开,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将诊疗和经营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动作。开展从业兽医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全民防疫机制。具有兽医资格人员,在获得开业,处方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疫情报告等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必须加强基层防疫体系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将现在乡、镇畜牧兽医站从事公益性动物防疫工作的事业编制,纳入县级管理,其人员由县动物防疫站派驻乡、镇,在各乡、镇站的基础上,设立县动物防疫站防检点,防检点和县站实行垂直管理。

(三)大力推进动物防疫标准化、规范化

1、制订科学免疫程序。根据当地疫病流行及受威胁情况及疫苗免疫保护期,制订科学、切实可行的免疫程序,由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2、推行免疫标识制度。对执行免疫程序进行了免疫的动物一律打耳标,建立免疫档案。

3、推行场地消毒制度。每年对畜禽圈舍进行2—3次大消毒,平时要求各饲养场每周进行1—2次带畜禽消毒。重点抓好“四场”(屠宰场、饲养场、肉品市场、畜禽交易市场)的消毒。

4、积极推进以产地检疫为基础的动物检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产地检疫: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检疫。屠宰检疫: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做好进场和宰前两次复检和宰后检验检疫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规范操作。不合格的病害动物及产品,按国家标准执行处理。省际间检疫:抓好省际间动物检疫,严防带疫动物进入我省。

(四)推进动物防疫监督制度化建设

1、加强对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建立经营者档案,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按国家《动物防疫条例审核管理办法》,实行年度审核,定期检查。

2、加强对动物经营场所的监管。对动物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肉品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防疫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对餐饮业、动物产品加工业的监督管理。所有的肉品原料必须来自定点屠宰场并经检疫合格,严格杜绝私宰及病害肉进入餐饮、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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