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防疫体系与防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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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及食品污染事件,需要对养殖业主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法制观念,呼吁行业自律,建立企业诚信;加强牧场日常防疫管理;执行严密科学的奶牛免、检疫程序;建立牧场疫情应急机制,依法防控等,着重阐述牧场的防疫体系的建立和防疫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畜牧业得到长足的发展,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从物质贫乏到供应充足。可是,由于畜禽养殖总量的不断上升,人员与物流速度加快,病毒的变异、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等因素;近10年来频繁出现动物疫情和与养殖业相关的公共卫士事件。从2003年的SARS病毒传播的恐慌到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及2013年H1N9禽流感等对人类的威胁;从2005年四川出现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死亡病例到多起人感染布氏杆菌病的报道;从2009年的武汉奶牛A型口蹄疫的爆发到2012年广东奶牛流行热的流行及各地的散发动物疫情;从瘦肉精事件到奶粉三聚氰胺及牛奶黄曲霉毒素超标等食品污染事件;从出售病死猪

肉及制品到2013年的黄浦江死猪事件等病害动物处理问题;这些频发的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及食品污染事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造成的。养殖业主不懂法、不守法、不依规,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规划;养殖企业没有一套科学的防疫体系和严格的防疫管理制度。

作为畜牧业养殖的重要组成——奶牛养殖场,怎样能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到不危害自己、不危害别人、不被别人危害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课题。即建立牧场的防疫体系和防疫管理问题?

广州珠江牛奶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备案企业,承担鲜牛奶供港的责任和荣耀;三聚氰胺事件以后,农业部门和商检部门对鲜奶供港牧场的监管更加严格,同时促进了牧场在饲料原料的选购、防疫体系的建立和管理、兽药及添加剂的规范使用、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进一步规范提高。下面就我国目前养殖业防疫现状和公共卫生情况,结合珠江奶牛场的做法谈谈如何建立牧场防疫体系与防疫管理。

一、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法制观念、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企业诚信是养殖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根本

我们国家近10年来相继出台了不少的畜牧、防疫、食品卫生等法律法规。其中有《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等大法,有与之配套的农业部出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动物疫病强

制免疫计划》、《兽药管理条例》、《执业兽医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是约束养殖企业的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保证养殖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从业者如果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自律;监管执法者如能依法监管,监管到位,做到违法必究;我想绝大多数的动物疫病的流行和公共卫生事件及食品污染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可事实上,从业者特别是牧场负责人,对这些法律、标准、规范很少有人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笔者了解到一些奶牛场不注重自身防疫条件、不注重环境消毒、没有完整周到的防疫和质量控制制度、没有执行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引进奶牛不经检疫隔离、从业人员不执行操作规范、病死畜禽随意处理等。这样没有科学严密的防疫控制体系,就很容易发生动物疫情;从业人员健康和公众健康也受到威胁。一旦发生疫情,又不主动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上报,而病源扩散又对周围养殖安全形成很大威胁。据了解,我国近几年口蹄疫在不同地区有局部流行或散发,其根本原因就是一些养殖户,平时不严格执行口蹄疫的免疫程序,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发生疫情,损失非常惨重。

国家实行执业兽医管理制度,赋予执业兽医相应的权利义务;但是很多牧场连有执业兽医资格的技术人员都没有,谈何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

养殖企业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要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生产出安全合格的畜禽产品,保证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首先,保证原料、饲料选用必须安全、新鲜并合理储存;其次,兽药、添加剂选用必须合规;病害动物处理要依法依规,粪便排泄物废水处理要达标排放;再次,从业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标准规范等,避免受到感染和伤害。养殖企业必须要肩负社会责任,从我做起,倡导行业自律,企业的利润要有道德的成分,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企业诚信。养殖场负责人要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只有这样,养殖业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牧场日常防疫管理是牧场防疫的基础

1.满足和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新建奶牛场选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厂、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饲养场5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主要公路铁路交通干线500米以上等条件。

场布内局要求:场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设置有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设置更衣消毒室,各牛舍出入口设置消毒垫;

生产区清洁道与污染道分设。

施设制度要求: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有胎衣等病料的无害化化制处理池;有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配备相应的消毒、疫苗冷冻冷藏设备;配备相应的执业兽医技术人员;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奶牛标识、养殖档等案制度。

老的奶牛场最初选址可能符合要求,随着地方政府发展规划的变化,外部防疫条件也随之变化。如果周围比较近的地方增加了工业厂区和居民,有必要增加围墙高度,同时围墙边增加绿化带屏蔽,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要跟上要求,废水做到达标排放。

值得思考的是,近年来我国新建的奶牛场动撤几千头甚至上万头的规模,这对今后的防疫和粪污处理上会有相当的压力,我国现行有些主要动物疫病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如此大规模集约化养殖防疫风险相当大。

2.完善防疫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防疫工作的落实

中等以上的牧场建议以原组织架构为基础成立奶牛防疫领导小组(小的牧场可参照),明确组长(场长)、副组长(技术场长)、成员(兽医主管、部门主管等)在防疫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其职责范围是:

组长:对牧场防疫工作负总责;负责审批<<防疫制度>>,<<奶牛免疫程序>>;掌握省内外及周边地区的动物疫情,发布本单位防疫应急响应和奶牛疫情信息。

副组长:对奶牛防疫工作的技术和组织措施负责;负责策划制订本单位奶牛防疫免疫检疫工作计划,负责制订<防疫制度>>、<<奶牛免疫程序>>等;疫苗的计划和组织;检查督促日常防疫工作和奶牛免疫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疫情应急的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与地方动防部门业务联系。

兽医主管:对防疫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负责日常防疫消毒工作的安排落实;按照奶牛免疫程序落实具体的疫苗接种;疫情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班组)人员参加公司防疫、检疫工作及配合免疫接种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对公司防疫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到位。负责在防疫过程中物资、车辆、资金的安排调度。

3.人员与车辆控制

(1)入场登记制度:所有外来人员、车辆必须经领导同意后,经门卫履行登记手续才能放行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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