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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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7月7日,我区召开“三改一拆”工作再动员会议,决定7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违“百日攻坚”大行动,确保完成拆违83万平方米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厉秀珍强调,要有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将拆违工作进行到底。区领导彭立华、王国华、潘小林、姜化钧出席会议。

XX年以来,我区拆除违法建筑超1300万平方米,始终对违法建筑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随着拆违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区“啃下”了一个又一个违法建筑“硬骨头”,同时在引领社会风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产业转型、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等方面起到了良性作用。为了全力推进我区“三改一拆”行动,有力助推“无违建”创建,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发展环境,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违“百日攻坚”大行动。“百日攻坚”期间,全区确保完成拆违83万平方米以上,达到全年任务的90%以上;确保完成30%的“无违建村”创建;新桥、丽岙、三街道要在10月底前基本达到“无违建”创建验收标准并按要求完成申报;景山街道要完成建筑物普查,同时将缓拆率从30%降至15%,在9月底达到提升的标准。

根据《XX年瓯海区拆违“百日攻坚”大行动实施方案》,

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倒排时间抓进度,紧盯目标抓拆违,加强督导抓考核,再掀拆违工作新高潮。工作重点包括创建“无违建”镇街、村的违章建筑拆除;沿河违建拆除;新建违建拆除;安全生产隐患违建拆除;重点区块内违建拆除;城中村综合整治违建拆除等。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将每半个月带队开展专项督查,区“三改一拆”办会同区考绩办将开展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将与年终考绩相挂钩,涉及党员干部违建的,由区纪委介入查处并通报。

厉秀珍指出,近几年来,我区广大干部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精神,拆违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区当前拆违工作面临任务压力、督查压力、社会压力和思想压力,部分干部有松口气的思想,并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厉秀珍强调,要继续发扬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把握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强化保障,讲究工作方法,强力推进拆违工作。

区委副书记、区长彭立华指出,要严格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拆违,做到对新建违建“零容忍”;要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做到精确拆违;要严肃纪律,对处置不到位的单位启动问责机制,切实推动拆违“百日攻坚”大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拆违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新区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嵊州现场推进会精神,迅速掀起新一轮控违拆违行动高潮,市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决定从XX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拆出公正、公平,拆出发展空间。根据绍兴市实施方案,结合镜湖新区实际,特制订《镜湖新区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现场会的精神,通过“四互三看”和循环检查等方式,学习嵊州经验,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再造声势,再抓落实,再掀高潮,攻坚克难,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拆违控违机制,围绕新区“新十年规划”、“三年拆迁攻坚”的中心任务,从而推进“美丽绍兴”、“美丽镜湖”建设。

二、攻坚任务

充分利用“百日攻坚”行动,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攻坚克难,突出重点,借省、市现场会之势,强势推进,不断将我区控违拆违工作向横向及纵深推进。在“百日攻坚”阶段,两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坚决拆除影响重点工程建设、影响公共安全等违法建筑。要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密切配合,

集中拆除前期已排查的存量违法建筑,对执法主体移交的存量违法建筑,由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按照《镜湖新区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拆违行动由两镇牵头实施,力争新区在“百日攻坚”期间拆除违法建筑万平方米以上,全年拆违总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具体任务为:灵芝镇完成万平方米以上,东浦镇完成万平方米以上,并全面控制新增违法建筑。

三、攻坚重点

通过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坚决开展攻坚专项行动,拆改结合、拆建结合、以改促拆、以拆促改,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美一片,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一)“沿路、沿河、沿山”拆违行动

对辖区内“沿路、沿河、沿山”违法建筑再次摸排论证,确定拆除区块,组织开展“沿路拆违”、“沿河拆违”和“沿山拆违”的“沿字头”拆违行动,特别是高铁沿线、解放大道、凤林西路、洋江西路、群贤路、环湖路等重点区域,对区块内连线、连片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拆出声势。要与“四边三化”、“双清”、船屋整治、青甸湖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点、线、面结合,相互借力,全盘推进。

(二)“违建典型”深化行动

加大“违建典型”曝光力度,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市级、区级、镇街级十大违建典型整治行动,违建典型要坚持面积大、影响大、拆除难度大、群众影响大的“四大”遴选原则,“违建典型”要从点向线、片拓展,上报的每个市级“违建典型”面积原则上不小于XX平方米,区级“违建典型”不小于1000平方米。

(三)重点工程清障行动

两镇要以本镇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有计划、有重点地拆除妨碍重点工程,尤其是环城西路北延、31省道北延等市重点项目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的违法建筑,做到“及时梳理、果断拆除、注重改建、拆后利用”。两镇和相关执法主体要密切配合,要坚决做到查人查事相结合,决不能因为违法建设处置不当、不及时而影响各项重点工作及工程的顺利推进。

(四)城乡互动延伸行动

利用“百日攻坚”行动的声势,城村联动,切实解决建新不拆旧的问题、空心村治理的问题,乱搭乱建的问题、待拆迁村突击抢建的问题,积极推进拟拆迁区域环境整治,今年是“三年拆迁攻坚”的第一年,一定要防止出现一边拆迁

一边违法建设的现象,为“三年拆迁攻坚”提供有力支持,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谐镜湖建设。

(五)遗留问题突破行动

全面梳理罚而未拆和执法未到位的违法建筑,组织违法广告设施、违法船屋、非法占用河道违法建筑的整治,加强对已没收或决定拆除而没有执行的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执行力度。对国土、执法、水利、交通等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再次进行梳理,借势借力,切实解决各类遗留问题,对剩余存量做好拆除预案,明确拆除时间、责任领导、联系人,做到执法程序到位,力争到行动结束时,存量违法建筑拆除要完成5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两镇和相关部门要进行再动员,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顶住各方面压力,对前阶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梳理,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任务,排查一批重点攻坚项目,强化攻坚,限时解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两镇和相关局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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