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 )翻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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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评分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评分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stroke scale )。

评分时间2分钟。

1a意识水平: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应。

只在病人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方记录3分。

0=清醒,反应敏锐1=嗜睡,最小刺激能唤醒病人完成指令、回答问题或有反应2=昏睡或反应迟钝,需要强烈反复刺激或疼痛刺激才能有非固定模式的反应3=仅有反射活动或自发反应,或完全没反应、软瘫、无反应1b意识水平提问:(仅对最初回答评分,检查者不要提示)询问月份,年龄。

回答必须正确,不能大致正常。

0=两个问题都正确1=正确回答一个2=两个都不正确或不能说1=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说话者(非失语所致)2=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1c意识水平指令:要求睁眼、闭眼:非瘫痪手握拳、张手。

若双手不能检查,用另一个指令(伸舌)。

仅对最初的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也给评分。

若对指令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记录评分。

对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缺陷者,应给予一个适宜的指令。

0=都正确1=正确完成一个2=都不正确2凝视: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

对自主或反射性(眼头)眼球运动记分。

若眼球侧视能被自主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录1分。

若为孤立性外周神经麻痹(Ⅲ、Ⅳ、Ⅴ),记1分。

在失语病人中,凝视是可测试的。

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视觉或视野疾病的患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

建立与眼球的联系,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偶尔能发现凝视麻痹。

0=正常1=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被动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2= 被动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眼头动作克服)3视野:用手指数或视威胁方法检测上、下象限视野。

如果病人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

如果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

0=无视野缺失1=部分偏盲或明确的非对称盲(包括象限盲)或濒临死亡2=完全偏盲3=双侧偏盲(全盲,包括皮质盲)4面瘫:言语指令或动作示意,要求病人示齿、扬眉和闭眼。

NIHSS评分表

NIHSS评分表
0=无视野缺失
1=部分偏盲
2=完全偏盲
3=双侧偏盲(全盲,包括皮质盲)
4面瘫:
言语指令或动作示意,要求病人示齿、扬眉和闭眼。对反应差或不能理解的病人,根据有害刺激时表情的对称情况评分.有面部创伤/绷带、经口气管插管、胶布或其他物理障碍影响面部检查时,应尽可能移至可评估的状态。
0=正常
1=最小(鼻唇沟变平、微笑时不对称)
0=清醒,反应敏锐
1=嗜睡,最小刺激能唤醒病人完成指令、回答问题或有反应
2=昏睡或反应迟钝,需要强烈反复刺激或疼痛刺激才能有非固定模式的反应
3=仅有反射活动或自发反应,或完全没反应、软瘫、无反应
1(b)意识水平提问:(仅对最初回答评分,检查者不要提示)
询问月份,年龄。回答必须正确,不能大致正常。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2分,病人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说话者(非失语所致)记1分。可书面回答.
0=正常,无失语
1=轻到中度:流利程度和理解能力有一些缺损,但表达无明显受限。
2=严重失语,交流是通过病人破碎的语言表达,听者须推理、询问、猜测,能交换的信息范围有限,检查者感交流困难。
3=不能说话或完全失语,不能讲或不能理解
10构音障碍:
不要告诉病人为什么做测试。
读或重复附表上的单词。若病人有严重的失语,评估自发语言时发音的清晰度.若病人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不能讲话,记9分。同时注明原因.
1=上肢能抬起,但不能维持10秒,下落时不撞击床或其他支持物
2=能对抗一些重力,但上肢不能达到或维持坐位90º或位卧45º,较快下落到床上
3=不能抗重力,上肢快速下落
4=无运动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5a左上肢5b右上肢

附录3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trokeScale,NIHSS)

附录3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trokeScale,NIHSS)

附件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脑卒中(1989年WHO定义)为:突然发生的神经功能局灶性缺损的临床症状,症状持续超过24小时,无血管原因外的其他原因。

按病理分类可分为缺血性和出血性脑卒中。

脑卒中是我国成年人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同时也是单病种致残率最高的疾病,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国内外对于治疗脑卒中药物的研发活跃,临床对脑卒中治疗药物的需求较大。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治疗急性脑卒中的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方法学指导,以期通过规范的临床试验,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临床治疗的选择提供证据支持。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急性脑梗死)。

缺血性卒中是卒中最常见的类型,其次为出血性脑卒中(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

缺血性脑卒中和出血性脑卒中是两个不同的病理生理学概念,治疗及预后均有不同,对此应有考虑。

本指导原则也可以作为脑出血药物治疗临床试验的参考,但不讨论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治疗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复发预防。

—1 —对本指导原则的理解首先要基于临床试验的一般要求,包括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业已发布的其他相关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属于建议性的,不作为新药上市注册的强制性要求。

随着医学科学和医疗实践的发展,疾病诊断、治疗的手段不断改进,药物临床试验的设计评价方法也会随之更新。

因而,本指导原则的观点为阶段性的,如果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出现了更加科学合理和公认的方法,临床试验中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相关依据。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指导原则的建议不能代替研究者根据具体药物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体现药物作用特点的临床试验设计。

研究者应根据所研究药物的理化特点、作用机制和临床定位,在临床前研究结果基础上,结合学科进展以及临床实际,并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以科学的精神、严谨的态度,合理设计临床试验方案。

二、治疗目标与试验目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的中心环节是尽早恢复血液循环,尽量减少缺血所致的神经细胞病变程度及范围;临床达到减少死亡率及残障率、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

NIHSS-评分量表(可编辑修改word版)

NIHSS-评分量表(可编辑修改word版)
5 秒内下落到床上,可部分抵抗重力立即下落到床上,不能抵抗重力
无运动
1
2
3
4
7.肢体共济失调:
0
无共济失调一个肢体有两个肢体有
1
2
8.感觉:
0
1
正常
轻-中度感觉障碍,(感觉针刺不尖锐或迟钝,或针刺感缺失但有触觉)
9. 语言:
0
正常
轻-中度失语:流利程度和理解能力部分下降,但表达无明显受限严重失语,患者破碎的语言表达,听者须推理、询问、猜测
0
两项均正确一项正确
两项均不正确
1
2
1c.意识水平指令:
0
两项均正确一项正确
两项均不正确
1
2
2.凝视:
0
1
正常
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
3.视野:
0
无视野缺损部 分 偏 盲 完全偏盲
双侧偏盲(包括皮质盲)
1
2
34.面瘫:0源自正常轻微(微笑时鼻唇沟变平、不对称) 部分(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
完全(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
1
2
3
5.上肢运动:
0
无下落,置肢体于 90o(或 45o)坚持 10 秒
能抬起但不能坚持 10 秒,下落时不撞击床或其他支持物试图抵抗重力,但不能维持坐位 90o或仰位 45o
不能抵抗重力,肢体快速下落
1
2
3
6.下肢运动
0
无下落,于要求位置坚持 5 秒5 秒末下落,不撞击床
不能说话或者完全失语,无言语或听力理解能力
1
2
3
10.构音障碍:
0
正常

神经功能缺损评估:NIHSS评分

神经功能缺损评估:NIHSS评分

神经功能缺损评估:NIHSS评分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神经功能缺损评估(NIH Stroke Scale, NIHSS)
时间点:
溶栓前
溶栓后2小时
溶栓后24小时
溶栓后7天
溶栓后90天
注释:
1.NIHSS评分用于评估卒中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

2.基线评估可以评估卒中严重程度,治疗后可以定期评估治疗效果。

3.基线评估>16分的患者很有可能死亡,而<6分的很有可能恢复良好;每增加1分,预后良好的可能性降低17%。

4.评分范围为0-42分,分数越高,神经受损越严重,分级如下:
* 0-1分:正常或近乎正常;
* 1-4分:轻度卒中/小卒中;
* 5-15分:中度卒中;
* 15-20分:中-重度卒中;
* 21-42分:重度卒中。

参考文献:
1.Measurements of acute cerebral infarction: A clinical examination scale. Stroke.1989;20:864-870.
/doctors/NIH_Stroke_Scale.pdf.。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dox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dox
0=正常,没有感觉缺失
1=轻到中度,患侧针刺感不明显或为钝性或仅有触觉
2=严重到完全感觉缺失,面、上肢下肢无触觉
9语言
命名、阅读测试。要求病人叫出物品名称、读所列的句子。从病人的反应以及一般神经系统检查中对指令的反应判断理解能力。若视觉缺损干扰测试,可让病人识别放在手上的物品,重复和发音。气管插管者手写回答。昏迷病人(1a=3),3分,给恍惚或不合作者选择一个记分,但3分仅给哑人或一点都不执行指令的人。
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对自主或反射性(眼头)眼球运动记分。若眼球恻视能被自主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录1分。若为孤立性外周神经麻痹(Ⅲ、Ⅳ、Ⅴ),记1分。在失语病人中,凝视是可测试的。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视觉或视野疾病的患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建立与眼球的联系,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偶能发现凝视麻痹。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1a意识水平:
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应。只在病人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方记录3分。
0=清醒,反应敏锐
1=嗜睡,最小刺激能唤醒病人完成指令、回答问题或有反应
2=昏睡或反应迟钝,需要强烈反复刺激或疼痛刺激才能有非固定模式的反应
0=正常
1=最小(鼻唇沟变平、微笑时不对称)
2=部分(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中枢性瘫)
3=完全(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周围性瘫)
5上肢运动
上肢伸展:坐位90º,位卧45º。要求坚持10秒;对失语的病人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评定者可以抬起病人的上肢到要求的位置,鼓励病人坚持。
0=上肢于要求位置坚持10秒,无下落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文本资料.pdf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文本资料.pdf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项目评分标准得分1a意识水平: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应。

只在病人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方记录3分。

0=清醒,反应敏锐1=嗜睡,最小刺激能唤醒病人完成指令、回答问题或有反应2=昏睡或反应迟钝,需要强烈反复刺激或疼痛刺激才能有非固定模式的反应3=仅有反射活动或自发反应,或完全没反应、软瘫、无反应1b意识水平提问:(仅对最初回答评分,检查者不要提示)询问月份,年龄。

回答必须正确,不能大致正常。

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2分,病人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说话者(非失语所致)记1分。

0=都正确1=正确回答一个2=两个都不正确或不能说1c意识水平指令:要求睁眼、闭眼:非瘫痪手握拳、张手。

若双手不能检查,用另一个指令(伸舌)。

仅对最初的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也给评分。

若对指令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记录评分。

对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缺陷者,应给予一个适宜的指令。

0=都正确1=正确完成一个2=都不正确2凝视: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

对自主或反射性(眼头)眼球运动记分。

若眼球恻视能被自主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录1分。

若为孤立性外周神经麻痹(Ⅲ、Ⅳ、Ⅴ),记1分。

在失语病人中,凝视是可测试的。

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视觉或视野疾病的患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

建立与眼球的联系,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偶能发现凝视麻痹。

0=正常1=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被动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2=被动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眼头动作克服)3视野用手指数或视威胁方法检测上、下象限视野。

如果病人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

如果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

明确的非对称盲(包括象限盲),记1分。

病人全盲(任何原因)记3分,同时刺激双眼。

若人濒临死亡记1分,结果用于回答问题11。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 Stroke Scale,NIHSS )项 目评 分 标 准1a 、意识水平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应。

只在患者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能记录3分0 清醒,反应灵敏1 嗜睡,轻微刺激能唤醒,可回答问题,执行指令2 昏睡或反应迟钝,需反复刺激、强烈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刻板的反应3 昏迷,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性反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无反射1b 、意识水平提问月份、年龄。

仅对初次回答评分。

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2分,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者(非失语所致)记1分。

可书面回答 0 两项均正确1 一项正确2 两项均不正确 1c 、意识水平指令睁闭眼:非瘫痪侧握拳松开。

仅对最初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的也给分。

若指令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记录评分。

对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缺陷者,应予适当的指令 0 两项均正确1 一项正确2 两项均不正确 2、凝视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

对随意或反射性眼球运动记分。

若眼球偏斜能被随意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1分。

若为孤立的周围性眼肌麻痹记1分。

对失语者,凝视是可以测试的。

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其他视力、视野障碍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确定眼球的联系,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而后能发现部分性凝视麻痹0 正确1 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2 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头眼反射克服)3、视野 若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若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

明确的非对称盲(包括象限盲),记1分。

若全盲(任何原因)记3分。

若临死亡记1分,结果用于回答问题11 0 无视野缺损1 部分偏盲2 完全偏盲3 双侧偏盲(包括皮质盲)4、面瘫0 正确1 轻微(微笑时鼻唇沟变平、不对称) 2、部分(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3、完全(单侧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5.6、上下肢运动置肢体于合适的位置:坐位时上肢平举90度仰卧时上抬45度,掌心向下,下肢卧位抬高30度,若上肢在10秒内,下肢在5秒内下落,记1—4分。

NHISS评分细则

NHISS评分细则
0=均回答正确
1=答对一项
2=均回答错误
1c.意识水平指令:
要求睁眼、闭眼:非瘫痪手握拳、张手。若双手不能检查,用另一个指令(伸舌)。仅对最初的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也给评分。若对指令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记录评分。对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缺陷者,应给予一个适宜的指令。
0=均可正确完成
1=可正确完成一项
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不下落,下肢抬高30度坚持5秒
1=下落,下肢在5秒末下落但不撞击床
2=下肢在5秒内较快下落到床上,但可对抗重力
3=不能对抗重力,快速下落
4=无运动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6a.左下肢
6b.右下肢
7.共济失调:
目的是发现双侧小脑病变的迹象。实验时双眼睁开,若有视觉缺损,应确保实验在无缺损视野内进行。双侧指鼻、跟膝胫试验,共济失调及无力明显不呈比例时记分。如病人不能理解或肢体瘫痪不记分。盲人用伸展的上肢摸鼻。若为截肢或关节融合,记录9分,并解释清楚。
0=无视野缺损
1=部分缺损
2=完全缺损
3=双侧偏盲(全盲,包括皮质盲)
4.面瘫
言语指令或动作示意,要求病人示齿、扬眉和闭眼。对反应差或不能理解的病人,根据有害刺激时表情的对称情况评分。有面部创伤/绷带、经口气管插管、胶布或其他物理障碍影响面部检查时,应尽可能移至可评估的状态。
0=正常
1=最小(鼻唇沟变平、微笑时不对称)
1=嗜睡,最小刺激能唤醒病人完成指令、回答问题或有反应
2=昏迷或反应迟钝,需要强烈反复刺激或疼痛刺激才有反应(非固定模式)
3=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反应或完全没有反应、软瘫、无反射
1b.意识水平提问:(仅对最初回答评分,检查者不要提示)

(完整版)NIHSS-评分量表-使用版(可编辑修改word版)

(完整版)NIHSS-评分量表-使用版(可编辑修改word版)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 I H SS)患者:性别:年龄:床号:填写医生:溶栓时检测时间点溶栓前;溶栓后2 小时;溶栓后24 小时;溶栓后7 天;溶栓后90 天。

1.NIHSS 评分用于评估卒中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

2.基线评估可以评估卒中严重程度,治疗后可以定期评估治疗效果。

3.基线评估>16 分的患者很有可能死亡,而<6 分的很有可能恢复良好;每增加 1 分,预后良好的可能性降低 17%。

4.评分范围为 0-42 分,分数越高,神经受损越严重,分级如下:0-1 分:正常或近乎正常;1-4 分:轻度卒中/小卒中;5-15 分:中度卒中;15-20 分:中-重度卒中;21-42 分:重度卒中。

ABCD2 评分量表(TIA 早期卒中风险预测工具)ABCD2 评分能确定 TIA 患者是否为卒中的高危人群;通常存在单肢无力或言语障碍,尤其是症状持续 1 小时以上者。

所有的怀疑 TIA 的患者应该进行包括明确卒中风险在内的全面评估。

应在治疗的初期就使用 ABCD2 评分工具进行卒中风险系数评估。

ABCD2 评分 0-3 分判定为低危人群,4-5 分为中危人群,6-7 分为高危人群。

分数相加,ABCD2 总分在 0 分(低危)到最高分 7 分(高危)之间。

首次发作后两天内发生卒中的危险见下:总分小于 4 分的患者,1%总分 4 或者 5 分的患者,4.1%总分 6 或者 7 分的患者,8.1%。

怀疑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患者和卒中的高危患者(也就是说 ABCD2 分数≥4),应立即开始阿斯匹林和他汀类(例如辛伐他汀)治疗,并转诊要求专科医生紧急诊疗。

NIHSS_评分量表

NIHSS_评分量表
0正常
1轻-中度失语:流利程度和理解能力部分下降,但表达无明显受限
2严重失语,交流是通过患者破碎的语言
表达,听者须推理、询问、猜测,交流困难
3不能说话或者完全失语,无言语或听力理解能力
10.构音障碍:
读或重复表上的单词。若有严重的失语,评估自发语言时发音的清晰度。若因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不能讲话,记9分。同时注明原因。不要告诉患者为什么做测试。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 Stroke Scale,NIHSS)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
1a.意识水平:
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应。只在患者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能记录3分。
0清醒,反应灵敏
0无共济失调
1一个肢体有
2两个肢体有,共济失调在:
右上肢1=有,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左上肢1=有,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右上肢1=有,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左下肢1=有,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右下肢1=有,2=无
8.感觉:
检查对针刺的感觉和表情,或意识障碍及失语者对有害刺激的躲避。只对与脑卒中有关的感觉缺失评分。偏身感觉丧失者需要精确检查,应测试身体多处[上肢(不包括手)、下肢、躯干、面部]确定有无偏身感觉缺失。严重或完全的感觉缺失记2分。昏睡或失语者记1或0分。脑干卒中双侧感觉缺失记2分。无反应或四肢瘫痪者记2分。昏迷患者(1a=3)记2分。
3立即下落到床上,不能抵抗重力
4无运动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6a左下肢;6b右下肢

(完整word版)NIHSS评分量表

(完整word版)NIHSS评分量表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患者: 性别: 年龄:床号:填写医生:
溶栓时检测时间点溶栓前;溶栓后2小时;溶栓后24小时;溶栓后7天;溶栓后90天。

1。

NIHSS评分用于评估卒中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

2.基线评估可以评估卒中严重程度,治疗后可以定期评估治疗效果。

3。

基线评估〉16分的患者很有可能死亡,而〈6分的很有可能恢复良好;每增加1分,预后良好的可能性降低17%。

4.评分范围为0—42分,分数越高,神经受损越严重,分级如下:
0—1分:正常或近乎正常;
1-4分:轻度卒中/小卒中;
5—15分:中度卒中;
15—20分:中-重度卒中;
21—42分:重度卒中。

ABCD2评分量表(TIA早期卒中风险预测工具)
所有的怀疑TIA的患者应
该进行包括明
确卒中风险在内的全面评估。

应在治疗的初期就使用ABCD2评分工具进行卒中风险系数评估。

ABCD2评分0—3分判定为低危人群,4-5分为中危人群,6-7分为高危人群.
分数相加,ABCD2 总分在0 分(低危)到最高分7 分(高危)之间。

首次发作后两天内发生卒中的危险见下:
总分小于4 分的患者,1%
总分4 或者5 分的患者,4.1%
总分6 或者7 分的患者,8.1%.
怀疑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患者和卒中的高危患者(也就是说ABCD2 分数≥4),应立即开始阿斯匹林和他汀类(例如辛伐他汀)治疗,并转诊要求专科医生紧急诊疗。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翻译版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翻译版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 I H S S翻译版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 NIH Stroke Scale,NIHSS )翻译版按表中的顺序检查卒中量表的项目。

每个项目查完要记录结果。

不要返回前面改变得分。

遵循每一项检查的指导。

得分要反映患者做了什么,而不是临床医生认为患者能做什么。

医生要一边检查一边记录,快速评定。

除非特别说明,患者不应被辅导(也就是,重复要求患者以使其表现更好)。

项目评分标准得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的补充说明下面的资料来自NIHSS培训资料并稍作修改。

当时用于NIH资助的tPA卒中试验。

概述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是一种标准化的神经科检查,用于参加试验治疗的大批卒中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的描述。

这些说明用来解答人们最关心的重现性问题。

目标是使不同地点的不同检查者能用同样的标准给患者评分。

对于量表的亚项可能会有异议。

神经学家在测试个别患者的一些项目时采用的“最好”方法会不一致。

不过,我们最感兴趣的是大型多中心试验的众多观察者中的重现性。

为此,所有中心的所有检查者必须使用统一的尺度。

我们认识到,对一些检查者来说,这意味着一些检查在本研究中采用的是某一种方法,而在平常的临床实践中采用的是另外一种方法。

虽然有差异,但令人欣慰的是,检查者使用此量表的重现性 (希望)极高。

目前的量表,依据四个基本原则:1.最具重现性的反应都是第一反应。

举例说,在意识水平提问项, 让患者说出其年龄和当前的月份。

患者最初回答错误,但后来纠正了,要记为错误反应。

这一点是关键。

因为我们没有办法规范旨在促进患者矫正初期错误反应的各种言语和非言语的线索。

2.不容许在任何项目上对患者进行辅导,除非有特别说明。

这与神经病学教学相矛盾,因为我们一般都对患者的最佳表现感兴趣。

再次强调,规范化的辅导是不可能的,要观察重现性就必须避免辅导。

nihss量表

nihss量表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 NIH StrokeScale,NIHSS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诊断:项目评分标准分数1a.意识水平: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应。

只在患者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能记录3分。

0 清醒,反应灵敏1 嗜睡,轻微刺激能唤醒,可回答问题,执行指令2 昏睡或反应迟钝,需反复刺激、强烈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刻板的反应3 昏迷,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性反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无反射1b.意识水平提问:月份、年龄。

仅对初次回答评分。

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2分,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者(非失语所致)记1分。

可书面回答。

0 两项均正确1 一项正确2 两项均不正确1c.意识水平指令:睁闭眼;非瘫痪侧握拳松开。

仅对最初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的也给分。

若对指令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0 两项均正确1 一项正确2 两项均不正确记录评分。

对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缺陷者,应予适当的指令。

2.凝视: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

对随意或反射性眼球运动记分。

若眼球偏斜能被随意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1分。

若为孤立的周围性眼肌麻痹记1分。

对失语者,凝视是可以测试的。

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其他视力、视野障碍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确定眼球的联系,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偶尔能发现部分性凝视麻痹。

0 正常1 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2 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头眼反射克服)3.视野:若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若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

明确的非对称盲(包括象限盲),记1分。

若全盲(任何原因)记3分。

若频临死亡记1分,结果用于回答问题11。

0 无视野缺损1 部分偏盲2 完全偏盲3 双侧偏盲(包括皮质盲)4.面瘫:0 正常1 轻微(微笑时鼻唇沟变平、不对称)2 部分(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3 完全(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5、6.上下肢运动:置肢体于合适的位置:坐位时上肢平举90o,上肢:0 无下落,置肢体仰卧时上抬45o,掌心向下,下肢卧位抬高30o,若上肢在10秒内,下肢在5秒内下落,记1~4分。

(完整版)NIHSS-评分量表

(完整版)NIHSS-评分量表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 Stroke Scale,NIHSS )
项目
评分 标 准
评分
1a.意识水平:
0清醒,反应灵敏
1嗜睡,轻微刺激能唤醒,可回答问题,执行指令
2昏睡或反应迟钝,需反复刺激、强烈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刻板的反应
3昏迷,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性反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无反射
1b。意识水平提问:
4 无运动
6。下肢运动
0无下落,于要求位置坚持5秒
1 5秒末下落,不撞击床
2 5秒内下落到床上,可部分抵抗重力
3立即下落到床上,不能抵抗重力
4无运动
7.肢体共济失调:
0无共济失调
1一个肢体有
2两个肢体有
8.感觉:
0正常
1轻-中度感觉障碍,(感觉针刺不尖锐或迟钝,或针刺感缺失但有触觉)
2重度-完全感觉缺失(面、上肢、下肢无触觉)
11.忽视:
0 正常
1视、触、听、空间觉或个人忽视;或对一种感觉的双侧同时刺激忽视
2严重的偏侧忽视或一种以上的偏侧忽视;不认识自己的肢体
评分日期
总分
0两项均正确
1一项正确
2 两项均不正确
识水平指令:
0两项均正确
1一项正确
2两项均不正确
2.凝视:
0正常
1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
2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头眼反射克服)
3.视野:
0无视野缺损
1部分偏盲
2 完全偏盲
3 双侧偏盲(包括皮质盲)
4。面瘫:
9. 语言:
0正常
1轻-中度失语:流利程度和理解能力部分下降,但表达无明显受限
2严重失语,患者破碎的语言表达,听者须推理、询问、猜测

NIHSS评分表

NIHSS评分表

复要求病人做某种努力)。
如部分项目未评定,应在表格中详细说明。未评定的项目应通过监视录象回顾研究,并与检查 者共同探讨。
附:第九、十项检查用图
识读检查图 1
识读检查图 2
识读检插图 3 识读检插图 4
请您读出下列句子: 知道
下楼梯 回家做饭 在学校复习 发表精彩演讲
请您读出下列单词: 妈妈 大地
视觉刺激的识别能力来判断病人是否有忽视。把 定位
标准图显示给病人,要求他来描述。医生鼓励病
人仔细看图,识别图中左右侧的特征。如果病人
不能识别一侧图的部分内容,则定为异常。然后,
医生请病人闭眼,分别测上或下肢针刺觉来检查
双侧皮肤感觉。若病人有一侧感觉忽略则为异
常。
附加项目,非 NIHSS 项目
12.说明 A. 远端运动功能: 检查者握住病人手的前部,并嘱其尽可能的 伸展手指。若病人不能或不伸展手指,则检 查者将其手指完全伸展开,观察任何屈曲运 动 5 秒钟。仅对第一次尝试评分,禁止重复 指导和试验。
周神经麻痹(Ⅲ、Ⅳ、Ⅴ),记 1 分。在失语患 动作克服)
者中,凝视是可测试的。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
盲人或有视觉或视野疾病的患者,由检查者选择
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与患者的目光接触,然
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偶尔能发现凝视麻痹。
3 视野
0=无视野缺失
用手指数或视威胁方法检测上、下象限视野。如 1=部分偏盲
飞机飞机 丝绸
按时开工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果病人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如果单眼 2=完全偏盲
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明确的非对称盲 3=双侧偏盲(全盲,包括皮质盲)
(包括象限盲),记 1 分。病人全盲(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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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 NIH Stroke Scale,NIHSS )翻译版按表中的顺序检查卒中量表的项目。

每个项目查完要记录结果。

不要返回前面改变得分。

遵循每一项检查的指导。

得分要反映患者做了什么,而不是临床医生认为患者能做什么。

医生要一边检查一边记录,快速评定。

除非特别说明,患者不应被辅导(也就是,重复要求患者以使其表现更好)。

项目评分标准得分1a.意识水平:即使因气管插管、语言障碍、口腔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不能全面评价,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应。

只有在伤害性刺激不能引起患者的(除反射性体位以外的)任何活动时,才能记3分。

0=清醒;反应灵敏。

1=不清醒;轻微刺激能唤醒,可遵从命令、回答问题、做出反应。

2=不清醒;需反复刺激才有注意,或者反应迟钝需要强烈或疼痛的刺激才有活动(非刻板的)3=仅有反射性活动或植物效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无反射——1b.意识水平提问:询问患者当前月份及其年龄。

回答必须正确-不能按接近程度给予部分打分。

不能理解问题的失语和昏睡者记2分。

因气管插管、口腔气管创伤、任何原因引起的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不是继发于失语的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言语,记1分。

仅对最初回答评分。

检查者不能给予其言语或非言语的提示。

0=两个问题回答均正确。

1=一个问题回答正确。

2=两个问题回答均不正确。

——1c.意识水平指令:先让患者睁眼和闭眼,再让患者非瘫痪侧握拳和伸掌。

如果手不能使用,用另一种一步指令代替。

有明确尝试但因为无力而不能完成的也算正确。

若患者对指令无反应,检查者要给予演示(打手势),然后根据结果(如:遵从了0个、1个或2个指令)打分。

有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障碍者,应予适当的一步指令。

仅对最初反应评分。

0=两项任务执行均正确。

1=一项任务执行正确。

2=两项任务执行均不正确。

——2.最佳凝视: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

对随意或反射性(眼头反射)眼球运动记分,但不要做冷热水试验。

若患者的共轭性眼球偏斜能被随意或反射性活动克服,记1分。

若为孤立的周围神经麻痹(Ⅲ、Ⅳ、Ⅵ颅神经),记1分。

对所有失语者,凝视是可以检查的。

有眼球创伤、绷带包扎、早已失明或有其他视力或视野损害者,应当检查其反射性运动,这由检查者来决定。

与患者的目光接触,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移动,偶尔能发现部分性凝视麻痹。

0=正常1=部分性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强迫偏斜或完全凝视麻痹。

2=强迫偏斜,或不能被头眼反射克服的完全凝视麻痹。

——3.视野:用对诊法检查视野(上下象限),要正确选用指数或视威胁。

可引导患者。

但若能正确地看向有手指活动的那一侧,记为正常。

若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按剩余的那一只眼评分。

如发现明确的不对称,包括象限盲,记1分。

若全盲,无论什么原因导致,记3分。

此时做双侧同时刺激,如果有视觉消退,记1分,结果用于问题11。

0=无视野缺损。

1=部分偏盲。

2=完全偏盲。

3=双侧偏盲(盲,包括皮质盲)。

——4.面瘫:言语指令或动作示意,要求患者示齿或扬眉和闭眼。

对反应差或不能理解的患者,根据伤害性刺激时表情的对称性评分。

有面部创伤/绷带、经口气管插管、胶带或其他物理障碍影响面部检查时,应尽可能移开。

0=正常对称运动1=轻微瘫痪(鼻唇沟变平,微笑时不对称)。

2=部分瘫痪(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

3=一侧或双侧完全瘫痪(上下面部运动消失)。

——5.上肢运动:将肢体置于合适的位置:伸臂(掌心向下)90o(坐位)或45o(仰卧)。

根据上肢是否在10秒内落下,给漂移评分。

对失语者用声音或手势引导,不用伤害性刺激。

依次检查每个肢体,从非瘫痪侧上肢开始。

只有在截肢或肩关节融和时,才记为无法测(UN),要写明原因。

0=无漂移;肢体置于90o(或45o)能坚持10秒。

1=漂移;肢体置于90o(或45o),但不到10秒即向下漂移;不碰到床或其他支持物。

2=部分抵抗重力;肢体不能伸到或维持在(引导下90o(或45o),向下漂移到床,但能部分抵抗重力。

3=不能抵抗重力;肢体落下4=无运动UN=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5a 左上肢;5b 右上肢————6. 下肢运动:将肢体置于合适的位置:抬腿30o(一定是仰卧位)。

根据下肢是否在5秒内落下,给漂移评分。

对失语者用声音或手势引导,不用伤害性刺激。

依次检查每个肢体,从非瘫痪侧下肢开始。

只有在截肢或髋关节融和时,才记为无法测(UN),要写明原因。

0=无漂移;下肢置于30o能坚持5秒。

1=漂移;下肢在接近5秒时落下,但不碰到床。

2=部分抵抗重力;下肢在5秒内落到床上,但能部分抵抗重力。

3=不能抵抗重力;下肢立即落到床上。

4=无运动UN=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6a 左下肢;6b右下肢————7.肢体共济失调:目的是发现单侧小脑病变的证据。

检查时睁眼。

若有视力缺陷,应确保检查在未受损的视野中进行。

进行双侧指鼻试验和跟膝胫试验。

共济失调与无力明显不成比例时记分。

若患者不能理解或肢体瘫痪,记为0分。

只有在截肢或关节融和时,才记为无法测(UN),要写明原因。

盲人用伸展的上肢摸鼻。

0=无共济失调。

1=一个肢体有。

2=两个肢体有。

UN=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8.感觉:检查针刺引起的感觉和表情,昏睡及失语者对伤害性刺激的躲避。

只有脑卒中引起的感觉缺失才记为异常。

为精确检查偏身感觉缺失,应涉及尽可能多的身体区域[上肢(不是手)、下肢、躯干、面部]。

“严重或完全的感觉缺失”记2分,只能在严重或完全的感觉缺失得到明确证实的情况下给予。

因此,昏睡和失语者也有可能被记1或0分。

脑干卒中导致双侧感觉缺失者记2分。

无反应或四肢瘫者记2分。

昏迷者(1a=3)记2分。

0=正常;无感觉缺失。

1=轻到中度感觉缺失;患侧感觉针刺不尖锐或钝;或针刺的表浅疼痛感缺失但有触觉。

2=重度到完全感觉缺失;面、上肢、下肢触觉丧失。

——9.最佳语言:在上述检查中已经获得大量的关于患者理解力的信息。

本项检查中,让患者看图片说话,命名卡片上的物体,读语句表上的句子。

根据上述全面神经系统检查中患者对所有指令的反应判断其理解力。

如果视觉缺损干扰测试,重复句子和自发言语。

气管插管者手写。

昏迷者(1a=3)记3分。

必须给昏睡或不合作者选择一个记分,但3分仅给不能说话且不能执行一步指令者。

0=无失语;正常。

1=轻到中度失语;流利性或理解能力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表达形式及思想的表达无明显受限。

然而,言语和/或理解的减少使关于所提供材料的会话困难或不能进行。

例如,在提供材料会话中,检查者可以从患者的反应中识别图片或命名卡片的内容。

2=重度失语;所有交流是通过破碎的语言表达;听者需很多推理、询问、猜测。

信息交流的范围受限;听者感觉交流困难。

检查者不能识别患者反应中提供的材料。

3=不能说话或者完全失语,无言语或听理解能力。

——10.构音障碍:如果患者被认为是正常的,必须通过让患者读或重复附表上的单词。

若有严重的失语,根据自发语言中发音的清晰度评分。

只有当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不能讲话时,才记为无法测(UN),要写明原因。

不要告诉患者为什么做测试。

0=正常。

1=轻到中度;患者至少能含糊地念一些词,并且虽稍有困难但至少能被理解。

2=重度构音障碍;患者言语含糊以致无法理解,但无失语或与失语不成比例,或失音。

UN=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解释:——11.消退和不注意(以前为忽视):在上述检查中已经充分获取了关于忽视的信息。

若患者有严重视觉缺失以致无法进行视觉双侧同时刺激,并且皮肤刺激正常,记为正常。

若失语,但确实注意到双侧,记分正常。

视空间忽视或疾病失认也可被做为异常的证据。

因为只有表现异常时才记录异常,所以此项一定是可测的。

0=无异常。

1=视觉、触觉、听觉、空间觉或自身的不注意或者双侧同步刺激时一种感觉形式的消退。

2=严重的偏侧不注意或一种以上感觉形式的消退;不认识自己的手或只对一侧空间有定向力。

——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的补充说明下面的资料来自NIHSS培训资料并稍作修改。

当时用于NIH资助的tPA卒中试验。

概述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是一种标准化的神经科检查,用于参加试验治疗的大批卒中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的描述。

这些说明用来解答人们最关心的重现性问题。

目标是使不同地点的不同检查者能用同样的标准给患者评分。

对于量表的亚项可能会有异议。

神经学家在测试个别患者的一些项目时采用的“最好”方法会不一致。

不过,我们最感兴趣的是大型多中心试验的众多观察者中的重现性。

为此,所有中心的所有检查者必须使用统一的尺度。

我们认识到,对一些检查者来说,这意味着一些检查在本研究中采用的是某一种方法,而在平常的临床实践中采用的是另外一种方法。

虽然有差异,但令人欣慰的是,检查者使用此量表的重现性(希望)极高。

目前的量表,依据四个基本原则:1.最具重现性的反应都是第一反应。

举例说,在意识水平提问项, 让患者说出其年龄和当前的月份。

患者最初回答错误,但后来纠正了,要记为错误反应。

这一点是关键。

因为我们没有办法规范旨在促进患者矫正初期错误反应的各种言语和非言语的线索。

2.不容许在任何项目上对患者进行辅导,除非有特别说明。

这与神经病学教学相矛盾,因为我们一般都对患者的最佳表现感兴趣。

再次强调,规范化的辅导是不可能的,要观察重现性就必须避免辅导。

3.有些项目只有绝对存在时才能打分.举例来说,偏瘫患者的共济失调记为“无”。

因为检查时它并不一定绝对存在。

虽然与有些医生的观点相悖,这个项目必须这样打分,以避免歧义,并确保可重现性。

4.最重要的是,记录患者所做的,而不是你认为患者可以做的,即使结果看起来矛盾。

一个合格的检查者对患者的功能水平形成印象,但这种印象一定不能影响打分。

除感觉项目外,打分应当包括以前的缺陷。

(见说明)5.患者的分数应当在检查后立即记录,最好每一个项目随着量表的检查而打分。

这在基线检查是特别必要的。

如果基线结果在患者接受治疗后记录,检查者可能会被患者的反应影响。

NIHSS说明1a.意识水平:询问患者2或3个关于住院环境的一般性问题。

并且,在开始量表评定之前,假定检查者已经正式问过病史。

根据回答,用4分表打分。

不要训练。

3分只给予严重损害的患者。

他们最好的反应是对伤害性刺激发生反射性姿势运动。

如果在1和2之间难以决定,继续问患者病史,直到你认为足以评定意识水平。

1b.意识水平提问:问患者“你多大年纪了”并等待回答。

再问“现在是几月”。

记录错误回答的数目。

如果“接近”,不能算对。

不能说话的人可以书写。

不要说出一些可能的答案让患者去选。

这会“训练”患者。

只能根据初次回答评分。

这一项永远不能记为“无法查”(注意,在录像带中,一个气管插管患者被给予一系列答案做选择,但此人的得分仍然是1)。

深昏迷(1a=3)的患者得2分。

1c.意识水平指令:告诉患者“睁开眼”“闭上眼”,再让他用非瘫痪侧肢体“握拳”“伸开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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