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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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汇编

大学一卡通管理规定 (1)

某学院一卡通校园卡管理制度 (8)

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11)

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14)

校园-一卡通系统-使用说明 (16)

大学一卡通商户使用须知 (18)

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21)

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机房工作制度 (23)

大学一卡通管理规定

为了方便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效率,学校采取银校合作方式建设“校园一卡通”系统。目前“校园一卡通”系统已在临港新校区全面运行,其应用包括食堂消费、浴室水控、自助洗衣、图书借阅、学生公寓门禁、医疗挂号、公共机房上机缴费、四六级考试报名缴费、补助领取、校车消费、职工考勤、会议签到等等。为保证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为师生员工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维护公共财产和用户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

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化办公室代表学校负责一卡通系统整体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一卡通各项经费年度预算、技术支撑保障、系统改进、政策制定、管理监督。

2.后勤服务中心财务部负责一卡通系统的账务结算。

3.一卡通卡务中心负责处理面向持卡人的各种窗口服务,包括一卡通照片数据采集、卡片发放的管理与服务。

4.各部门如需新增与一卡通相关的应用系统与设备,需要向信息化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信息化办公室统筹决策,协同相关部门实施。

5.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规定做好相应工作,保证一卡通系统的平稳运行和师生员工的正常使用。

第二条一卡通系统及设备属公共财产,各使用部门负责对所用相关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凡破坏一卡通系统和设备,影响系统运行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一卡通系统提供的面向全校公共服务的运行和设备

维护费用由学校拨专款支持,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条信息化办公室与后勤服务中心签订一卡通卡务中心服务协议。一卡通卡务中心隶属后勤服务中心财务部。

第二章一卡通申办和管理

第五条信息化办公室校园卡管理部负责一卡通卡片设计与印刷、一卡通数据审核。一卡通卡务中心负责为用户办理新卡、挂失/解挂、注销管理、充值等。

第六条“校园一卡通”卡片分为学生卡、研究生卡、工作证、校园卡和临时卡等。工作证、学生卡、研究生卡和校园卡是本校的正式身份证件,具有身份识别、管理与消费功能。临时卡不具有身份证件功能,仅具有消费功能。

第七条各类卡片的办理对象

1.工作证:人事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的各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教职工。

2.校园卡:企业编制职工、本校各部门长期聘请的校外教师、外籍教师、长期聘用职工等。

3.学生卡: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4.研究生卡:在研究生处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各类硕士

生、博士生。

5.临时卡:用于各部门短期外聘人员、挂职锻炼人员或短期培训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等。

第八条工作证、学生卡、研究生卡的办理,分别根据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教育学院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办理。具体办卡流程请参阅《上海海事大学一卡通业务流程制度》。

第九条工作证、学生卡、研究生卡首张卡由学校免费提供,补办和重办须由本人支付工本费。工本费以及相应收费标准参阅《上海海海事大学一卡通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条卡片应由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卡片遗失应及时挂失,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拾到他人卡片应及时上交一卡通卡务中心或设法归还本人。

拾卡不还且恶意使用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严禁破解、仿冒和伪造卡片,否则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商户管理

第十二条本校所属单位和在校园内经营的商户均可向信息化办公室提出申请,成为一卡通系统的用户,开展管理和经营。具体申请办法参阅《上海海事大学商户一卡通收费机安装申请表》、《上海海事大学一卡通商户开通协议书》以及《上海海事大学一卡通商户使用须知》。

第十三条各类商户必须按规定支付一卡通系统使用管理费,校内商户千分之二,校外商户千分之五。收缴的管理费由学校财务处定期与后勤财务进行账务结算和核查。

第十四条为保障资金日结的准确性,商户应每日检查收费POS机,确保所有数据上传至一卡通平台。

第四章部门职责

第十五条一卡通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各使用单位相关经费汇总到信息化办公室,由信息化办公室作年度预算,统一申报学校一卡通专项经费,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1.核心部件运维费:一卡通数据中心的服务器、前置机、专网交换机等核心设备运维费。

2.一卡通卡务中心运营费:卡务中心人员以及日常管理费用,由后勤服务中心每年申报计划。

3.一卡通卡片制作印刷费:一卡通各类卡片设计、变更以及照片信息等印刷费用。

4.终端链路及设备维保费:一卡通系统485网络线路、校园内圈存机、多媒体终端设备、POS机具、门禁等各类设备运行维修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学生处、研究生教育学院和人事处应及时维护各自信息系统中相关的个人身份数据。发生人事变动和学籍异动时,应及时将变动情况录入系统,通过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同步到一卡通系统。

第十七条信息化办公室应保障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的正常运行。涉及到共享平台之外的持卡人数据,由信息化办公室及时传递给图书馆、基础实验实训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自行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科负责提供学生公寓宿舍名单,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部负责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的日常权限管理。教务处负责提供教师授课名单,基础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多媒体讲台门禁日常权限管理。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其它办公楼宇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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