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亟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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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亟需改善
摘要: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条件,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政府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的重要载体。农民朋友生动地将农业技术推广称之为“农村启智工程”。自2004年以来,部分地区对农村技术推广体制进行了改革,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改革仍然不彻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关键词: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8—0127—1
1 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 体制改革的措施不完善,保障机制需进一步落实
管理体制不顺。由于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权、财权和事权与业务主管部门脱离了联系,主管部门放松了管理。部分中心人员反映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过问较少,甚至连业务指导、信息沟通也是通过乡镇政府转发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技推广中心缺乏技术上的指导能力,管理上有心无力,导致农村服务中心管理缺位。
1.2 服务经费投入不足,服务设施需进一步改善
农技服务经费投入总量不足。县级政府加大了农技经费的投入,但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加之乡镇配套改革后取消各种收
费项目,仅靠每年“以钱养事”经费只能维持当年基本运行,很多服务项目不能正常开展;债务包袱沉重;“以钱养事”经费使用效益不高;“以钱养事”经费管理不规范。部分农技推广机构和部门人员普遍反映“以钱养事”经费切块不合理,动物防疫经费不应从“以钱养事”资金中支出。部分农技中心人员反映存在资金欠拨和挪用现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大部分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房屋破旧不堪,面积狭小,没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电脑、网络、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1.3 农资市场的管理不规范,监管手段需进一步改进
农药、种子、化肥、兽药市场放开后,给农民的购买带来了便利。但农资市场存在多家经营,无序竞争的现象,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所经营农资产品性能、使用技术及对有关政策法规不熟悉,难以做到有效服务和守法经营。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物价等事件屡有发生。有一个乡镇仅玉米种子就高达三十几个品种,且没有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试种,农民很难辨别种子的优劣与真伪。
2 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议
2.1 提高认识,积极落实有关政策
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技推广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2 理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建议推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即“管理在县,服务在基层”的管理模式,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通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需要设置一定的服务岗位,定岗不定人,从转制单位人员中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工作人员,签订一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派驻乡镇专门从事公益性服务,其服务项目由乡镇政府提出,乡镇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改变财政供养退休人员管理主体。为减轻基层农技推广中心的压力,建议对中心转制前和转制时所有退休人员在管理上与中心剥离,统一从中心划转到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同时对畜牧部门享受财政定额补贴且提前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养老保险补贴。三是加强公益服务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服务合同项目,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特点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做到标的明确,责权明晰,考核严格,可操作性强,彻底改变“干好与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一个样”的局面。
2.3 加强基层农业服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现有农技服务队伍管理。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学习、培训的平台和机制,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及时更新知识,进一步做好农业专业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农技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拓宽农技人员进入渠道。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引进要采用“两条腿走
路“的方式,一方面是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待遇,采取政策保障措施,吸引更多高素质、年轻的农业科技人才和涉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拓宽留住人才的渠道。另一方面是通过技术讲座、专业培训、远程教育等形式,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的农民技术队伍;三是鼓励和培育民间技术服务力量。积极引导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加工企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技术中介机构等民间组织,使之成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4 加大监管力度,优化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农资经销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广农资商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店。加强对农资经销商的监管力度,建议将种子的适应性试种作为农技推广的一件大事来抓;二是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加强对农民群众识假、防假维权服务,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权保护能力。提醒农民群众留心查验经营者证照、索要购物凭证、查看产品、保存样品等;三是形成监管执法合力。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把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工商、农业、物价、质监、畜牧等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作者简介:裴淑萍(1977—),女,吉林榆树人,吉林省榆树市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助理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业技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