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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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完善版)

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完善版)

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完善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条例旨在规范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自动扶梯、供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责任由设施设备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使用者承担。

设施设备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使用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二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四条设备检查与维护设施设备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使用者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检查和维护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设施设备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使用者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常见故障处理等。

第六条应急预案与演练设施设备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使用者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设备故障、事故等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监管与处罚第七条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应当设立相应的监管部门,负责对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管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八条违法行为处罚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等。

同时,对于因违法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其他规定其他与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事项,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第十条生效日期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解释权本条例解释权归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完善版)》的内容,旨在加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最新版)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条例

(最新版)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条例

(最新版)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排水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全面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共设施设备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公共设施设备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以下简称所有权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责任,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条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责任所有权人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情况应当有记录、有检查、有验收。

第六条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措施所有权人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章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要求第七条公共设施设备的设计和建设公共设施设备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标准和要求,保证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和检验所有权人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对检查和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九条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所有权人应当及时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四章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第十条政府监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行业自律公共设施设备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规范,提高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对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安全管理责任2.1 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由相关管理机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物业管理公司等。

2.2 相关管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和维护3.1 相关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3.2 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备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检查- 设备的电气安全检查- 设备的防护装置检查- 设备的紧急停止装置检查- 设备的安全标识检查4. 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4.1 相关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设备的紧急处理措施- 设备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5. 安全记录和报告5.1 相关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制度,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维护和培训的相关信息。

5.2 出现设备故障、事故或安全事件时,相关管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查。

6. 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6.1 对于违规使用设备或未按规定进行维护的行为,相关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6.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故意破坏设备- 未经授权进行设备操作- 未按要求进行设备维护保养7. 法律责任7.1 相关管理机构应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确保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符合法律要求。

7.2 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设备故障、事故或安全事件,相关管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结论本文档规定了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检查和维护、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安全记录和报告、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更新版)社区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更新版)社区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更新版)社区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社区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维护、检修、改造和报废等环节。

3. 管理责任3.1 社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管理机构承担。

3.2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者、维护者和检修者应当遵守本规定,对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负责。

4. 设施建设4.1 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消防规范,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4.2 公共设施设备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

5. 设施使用5.1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者应当遵守设施设备的使用规程,不得违规使用。

5.2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者发现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管理机构。

6. 设施维护与检修6.1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2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专业人员进行。

7. 设施改造与报废7.1 公共设施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当进行改造或者报废。

7.2 公共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报废方案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管理机构提出,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

8. 违规处理8.1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8.2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管理机构报告。

9. 附则9.1 本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9.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希望能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八篇(实用优秀8篇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八篇(实用优秀8篇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八篇(实用优秀8篇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是作者勤劳的小编首席为大家收集的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八篇(实用优秀8篇。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规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xx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1、维修人员严格执行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1、管理处负责小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公用设施、设备标识系统规范完整、准确无误。

3、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立即通知市属有关部门维修更换。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公用设施、设备。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篇二1、公用设施指商场内所有公用设施(电梯、楼梯、中央空调、消防系统、配电发电系统、供水设备设施、公用照明等)。

2、商场内公用设施的日常监理水电工在不影响商场内其他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部分维修工作的开展,以保证商场的。

正常经营秩序及维修后的正常恢复。

水电值班人员应在日常巡视中对公用设施进行巡视,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在值班记录表上作出记录并及时处理。

3、故障状态的处理公用设施的小型故障由水电工自修,影响较大或技术难度叫大时应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做签呈并跟踪,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值班记录上。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篇三2018年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办公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公司财物的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增加使用年限,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公共财物维护1、爱护公司财物和设施。

严禁在墙壁、桌椅上乱钉、乱刻、乱划或拆卸原配件,造成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严禁在洗手池、便池扔报纸、卫生纸、卫生巾及其他废弃物,保持地下水畅通,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均有当事人承担全部疏通费用。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三篇)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三篇)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按照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办公楼所有者和租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状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办公楼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维护办公楼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使用者的生产与工作环境,加强公共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办公楼的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共设施指办公楼内共用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楼梯、门禁系统、空调系统、厕所等。

第四条办公楼所有者有权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更新,租户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二章公共设施使用第五条所有使用者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公共设施,并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有恶意损坏、污损或滥用的行为。

第六条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当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规范和操作指南,不得随意操作或私自改变设备设置。

第七条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当注意节约能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浪费水、电、气等资源。

第八条使用公共设施时,如发现设备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联系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和处理,不得私自维修或者忽视维修。

第三章公共设施管理第九条办公楼所有者和租户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设施使用和管理的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十条办公楼所有者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办公楼所有者和租户应当制定相应的公共设施维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维修和维护。

第十二条如需进行公共设施的更新或升级,办公楼所有者应当提前通知租户,并协商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时间表。

第十三条办公楼所有者和租户应当建立公共设施维修和投诉反馈渠道,及时处理维修和投诉问题,确保使用者的权益。

第十四条办公楼所有者和租户应当定期进行公共设施的评估和监测,确保其安全可靠,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定进行损坏、污损或滥用公共设施的行为,办公楼所有者和租户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租户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违规行为,办公楼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违规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取消使用权限等。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1. 引言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为满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和活动所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道路、照明、水电、通信等设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这些设施,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2. 设施设备管理责任2.1 物业公司: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

物业公司应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故障,并采取措施预防设备损坏。

2.2 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业主委员会还应积极组织业主参与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2.3 居民:每一位小区居民都应对自己使用的设施设备负责,并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做损坏设备或浪费资源的行为。

3. 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3.1 定期检查:物业公司应制定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方案,按照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2 维护保养:物业公司应制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更换损坏部件等工作。

3.3 维修处理:物业公司应设立设施设备维修专职人员或委托专业维修公司进行设备维修。

对于设施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设备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4. 设施设备更新与改造4.1 更新计划:根据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功能需求,物业公司应制定设施设备更新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更新和更换,以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功能性。

4.2 设备改造:对于老化、损坏或功能落后的设施设备,物业公司应及时进行改造以提升设备的效能。

改造计划应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审批,并向居民公示,确保公正、透明。

5.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5.1 安全巡查: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设备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5.2 安全培训: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设施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居民在使用设备时安全可靠。

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完善版)

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完善版)

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完善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运营、维护、使用和管理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水利设施、电力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维护单位、使用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四条安全管理措施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培训、定期检测维修、建立安全监测系统等。

第二章设备建设第五条设计规范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应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备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满足安全要求。

第六条施工安全公共设施设备的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相关的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估公共设施设备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结果应纳入决策过程,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设备运营第八条运营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运营责任和工作流程,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监测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安全检测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应急预案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四章设备维护第十一条维护责任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单位应履行设备维护责任,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维护记录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单位应建立维护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便于追溯和分析设备故障原因。

第十三条故障处理公共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维护单位应及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设备的安全,并进行故障分析和处理,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全新版)市民公共设施设备保护管理条例

(全新版)市民公共设施设备保护管理条例

(全新版)市民公共设施设备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市民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其正常运行,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公园、广场、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卫生间、公交车站、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第四条建设标准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其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五条建设审批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项目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和改造。

第六条维护责任公共设施设备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三章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保护第七条正确使用市民应当正确使用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或者滥用。

第八条保护意识市民应当树立公共设施设备保护意识,积极参与保护工作,对损害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予以制止和举报。

第九条禁止行为禁止下列损害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1. 在公共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或者贴附广告;2. 擅自移动、损坏或者拆除公共设施设备;3. 在公共设施设备上乱扔垃圾或者进行其他污染行为;4. 其他损害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法行为的处理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违反本条例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行政责任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未履行维护责任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施行日期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解释权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市人民政府。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范本(3篇)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范本(3篇)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范本一、背景引言办公楼作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场所,公共设施的管理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居住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办公楼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办公楼的正常运营和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公共设施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使用办公楼公共设施的实体,无论是企事业单位、个人还是访客,都应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禁止以种族、性别、年龄、国籍等因素歧视或限制任何人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

2. 规范使用原则所有使用办公楼公共设施的实体,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和时间进行使用,并遵守相关的使用规则。

禁止在公共设施内进行违法违规或危险行为,如吸烟、酗酒、斗殴等。

3. 爱护设施原则所有使用办公楼公共设施的实体,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或破坏设施的正常使用。

如果发现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修复。

4. 共同责任原则所有使用办公楼公共设施的实体,应共同参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环境的整洁卫生。

个人和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设施的巡查、清洁、维修等工作。

三、公共设施的分类和使用规定1. 室内公共设施(1) 电梯:严禁私自改装电梯,使用电梯时应排队有序,不得超载,不得乱按楼层按钮。

(2) 停车场:停车场仅供办公楼内的单位和人员使用,禁止非业主或非授权人员使用。

(3) 会议室:会议室的使用应提前预约和申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模使用,并负责设施的整理和归还。

(4) 咖啡厅和餐厅:咖啡厅和餐厅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禁止私自调整和改变设施。

2. 室外公共设施(1) 健身区:健身区设有相关健身器材,使用时应按照设备说明和使用规则,禁止私自拆卸和保养。

(2) 绿化带和花园:绿化带和花园是供人休闲和放松的区域,使用时应注意保护花木、不乱丢垃圾,并爱护公共设施。

(3) 跑步道:跑步道是供人跑步和锻炼的设施,使用时应按照规定的方向和速度进行,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在跑步道上追逐和斗殴。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小区居民能够安全、舒适、有序地使用公共设施,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公共利益,特制定以下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设施的范围本规定所指的小区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的道路、路灯、绿化景观、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停车场、自行车棚、垃圾桶、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电梯、楼道、楼梯、天台、水箱、供电设备、供水设备、排水设备、通信设备、燃气设备等。

二、公共设施的使用原则1、安全第一:在使用任何公共设施时,居民应首先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警示标识。

2、爱护公物:居民应珍惜和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涂鸦、破坏或私自拆卸。

3、合理使用:按照公共设施的设计用途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滥用或超范围使用。

4、文明使用: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和休息。

三、具体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一)道路和路灯1、小区道路仅供行人、车辆通行,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或进行其他影响交通的行为。

2、车辆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鸣笛或违规停车,以免影响行人安全和小区的安静环境。

3、路灯是为了保障小区夜间照明,居民不得私自损坏或遮挡路灯,发现路灯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维修。

(二)绿化景观1、居民应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折断树枝。

2、不得在绿化区域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进行其他破坏绿化环境的行为。

3、如需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移植等操作,应事先向物业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健身器材和儿童游乐设施1、使用健身器材和儿童游乐设施时,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和设施的承载能力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2、儿童在使用游乐设施时,应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确保儿童的安全。

3、不得在设施上晾晒衣物、堆放物品或进行其他与健身、游乐无关的活动。

(四)停车场和自行车棚1、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通道。

2、自行车、电动车应停放在自行车棚内,并按照规定停放整齐,不得随意停放影响他人通行。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城市公共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公共设施设备。

3. 管理原则3.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3.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3.3 科学管理,技术创新。

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水平。

4. 管理机构与职责4.1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2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4.3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依法查处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5. 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5.1 公共设施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5.2 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应按照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5.3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

5.4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设备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5 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应根据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结果进行,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6. 应急预案与救援6.1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公共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条例(增订版)

公共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条例(增订版)

公共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条例(增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建筑设施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依法管理,科学规划,加强监督,确保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主管部门责任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五条运营单位责任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使用单位责任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使用设施,不得违规操作或滥用设施,同时应当配合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公众责任公众应当遵守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规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不得故意破坏设施或妨碍正常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安全评估公共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或重大维修前,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第九条安全设施公共设备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安全标志等,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第十条安全培训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公共设备设施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系统,及时获取设施的工作状态和安全信息,以便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营单位应编制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危险源、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的及时应对和救援。

第十三条安全宣传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明的使用行为。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安全问题,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法行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暂停使用等行政处罚:1. 违规操作或滥用公共设备设施;2. 故意破坏公共设备设施;3. 未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或故意隐瞒安全问题。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4篇)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4篇)

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管理水平,维护秩序,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办公楼楼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楼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走廊、楼梯、大堂、停车场、绿化带、健身房、休息区等。

第四条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提供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使用环境。

第五条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应该与楼宇物业管理相结合,相互补充,共同推进。

第六条办公楼公共设施的使用者应遵守本规定,保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办公楼的良好秩序。

第二章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管理第七条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日常巡查:定期巡查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和维护公共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转。

(三)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公共设施的安全监控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维护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第八条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管理责任主要由以下几方担当:(一)办公楼物业公司:负责对公共设施的整体管理和运营工作。

(二)使用者:遵守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三)特定部门:对于特定的公共设施,如电梯、停车场等,由相应部门负责管理。

第九条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条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应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三章办公楼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办公楼公共设施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遵守公共秩序:使用者应保持文明,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

(二)合理利用设施:使用者应按照规定使用设施,不得滥用或破坏设施。

(三)遵守安全规定:使用者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保护环境卫生:使用者应保持设施的卫生,妥善处理垃圾和废弃物。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使用规定的使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管理职责2.1 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设施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3.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3.1 设施设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选型、安装、验收、维护和更新。

3.2 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检查和维护记录应完整、真实。

3.3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其安全运行。

3.4 对涉及公众安全的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公众注意安全。

4. 人员管理4.1 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4.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设施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 应急预案5.1 设施管理部门应制定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应急物资和人员配置。

5.2 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3 发生突发事件时,设施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公众安全。

6. 监督检查6.1 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6.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设施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6.3 公众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监督权,设施管理部门应积极接受公众的监督。

7. 法律责任7.1 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7.2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附则8.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定(3篇)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环卫、公共交通等公共设备设施。

第三条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三)合理布局,高效利用;(四)依法管理,公众参与。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保障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划、标准和规范;(三)负责公共设备设施的建设、维修、更新、改造和报废工作;(四)组织公共设备设施的验收、检测、评估和维修;(五)负责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和处理;(六)开展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设备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公共设备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九条公共设备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节约用地,保护环境;(三)注重质量,确保安全;(四)经济合理,效益优先。

第十条公共设备设施建设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公共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设方案合理,技术先进;(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安全措施到位,确保施工安全;(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版)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目的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并提供适当的管理措施来预防事故和保护公众的安全。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街道、公共交通站点等。

责任设备管理者责任设备管理者应负责以下责任:1. 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2. 及时修复设施设备的故障和损坏;3. 提供充足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指示,以引导公众正确使用设施设备;4.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设施设备安全的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5. 建立紧急联系机制,能够及时响应紧急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公众责任公众应负责以下责任:1. 遵守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和警示标识,正确使用设施设备;2. 及时向设备管理者报告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或其他安全问题;3. 遵守公共秩序,不进行破坏设施设备的行为。

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巡检和维护设备管理者应制定定期巡检和维护计划,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外观、结构、电气系统、防护措施等。

对于发现的故障和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警示标识和安全指示设备管理者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指示,以引导公众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警示标识应包括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等内容。

通过合理的安全指示,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培训和演练设备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设施设备安全的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流程和危险预防措施等。

紧急联系机制设备管理者应建立紧急联系机制,能够及时响应紧急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紧急联系机制应包括联系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等信息。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设备管理者或公众,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通知:口头或书面形式警告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并要求其改正;2. 暂停使用: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设施设备,可以暂停其使用,直至问题得到解决;3. 法律追究:对于故意破坏设施设备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规定(5篇)

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规定(5篇)

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确保各种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根据政府有关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的条例、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严禁将宿舍区内的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地作为施工辅助场所,不得在道路路面及人行道搅拌砂浆、堆放建筑装修材料。

二、住宅区内的住户和个人不得擅自接用自来水、电、排水、排污等各种管道管线。

不得擅自开关自来水总阀门和自来水表井的阀门。

住户如因装修或维修需要开关自来水阀门的,须事先征得总务科的同意,并由总务科派人开关阀门,施工时应避开居民用水高峰期。

三、住宅区建筑单体的公用排水系统多采用PVC或铸铁管,住户使用时不可敲打排水管,不可把塑料袋、肥皂、洗衣刷、抹布以及其他杂物和垃圾丢人卫生间、厨房的排污管道。

一旦发现堵塞,由住户自行疏通。

四、住宅区的排水系统分为雨水管、污水管、化粪池、积水井、检查井等部分,住户必须严格遵循装修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排水系统的用途。

五、住户不得擅自乱接电源线,不得私自打开配电箱接线、改线,如因线路改造造成电源短路、配电箱烧坏和火灾等,由住户照价赔偿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违反公用设施管理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责令修复、恢复原状、要求赔偿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规定(2)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保障住户生活的便利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设施、供水设施、电力设施、供暖设施、通风设施、供气设施、消防设施、环境设施等。

第三条: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的管理由学校住宅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操作事项由具体的设施管理单位或专责人员负责。

第四条: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由学校住宅区管理办公室负责,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和维护的,应签订明确的维修合同,并及时履行合同。

第五条: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定期进行设施的巡查和检测。

如发现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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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使用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富康凯旋苑住宅小区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地保障住宅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协调统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创造优美环境,保障物业的安全使用。

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用途、功能和布局。

二、不得在小区内乱搭、乱贴、乱挂、乱摆乱设摊、乱挂广告标语及散发传单。

三、爱护小区绿化、不践踏草地、攀折花木,不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小区建筑小品、雕塑等。

四、住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淋花、晾晒拖把等,不得将水滴到楼下、不得随地吐痰和随地大小便,不在户外晾晒衣物。

五、小区垃圾实行袋装化,生活垃圾应系好垃圾袋口,投放到设置的垃圾池(桶)内;装修垃圾袋装化统一放置,不准将装修垃圾堆放在走廊及公共场所,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池(桶)内,不得影响其他住户出行、生活等。

六、为保证小区文明、安静、清洁,养宠物的住户要妥善管理好各自的宠物,不养大型宠物及奇异类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及公共场所大小便。

不得在休息时间(12:00—14:30、18:30—次日8:00)制造噪音(如高音响、装修、纵声喧哗及敲击等)。

七、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
全工作。

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或其他杂物。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房屋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楼道内燃放烟花、爆竹。

八、小区范围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九、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办公室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住所;住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业主应服从秩序维护人员的指挥。

十、住户应从各种渠道了解、掌握及学习相关的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知识,避免发生意外,若违反安全用水、用电、用气规定,拒绝物业公司人员检查维修,不采纳安全用水、用电、用气意见及措施,影响供水、供电、供气系统,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

十二、楼宇电梯为客运电梯,以客运为主,如业主(住户)需运送货物时应征得物业公司同意,避开运行高峰时间,所运物品不得超高,超长(宽),超重。

十三、乘梯人应爱护电梯,只按所去楼层按钮,不得连续按钮或
敲击按钮,不得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乱扔杂物和损坏轿厢内装饰物。

十四、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残疾人、病人乘梯须有家人陪同,幼儿乘梯须有成人陪同,以免发生危险。

十五、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十六、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物业服务管理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专梯装运。

十七、小区内严禁擅自撬开别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自拆开他人邮件、电信函等,严禁非法携带、存放弹药,非法制作、贩卖、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道具。

严禁使用气枪等民用枪支在住宅区内进行各种射击活动。

十八、严禁在小区内搞封建迷信活动及非法团体活动。

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十九、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危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之间因本规定发生的纠纷,由本物业业主委员会协调,协调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未尽事宜以住户手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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