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期末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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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名词解释:

1.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积极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的组织、管理、决策、调控等活动。

2.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3.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5.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6.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对特定的相对人或特定的物作出的,以限制权力喝课以义务为内容的临时性的权限性措施。

7.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以强制的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括行政征税、行政收费、公益征收。

8. 行政给付:是指赋予相对人以经济、社会、文化等权利或利益,为相对人提供便利或利益的行政活动。

9.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直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由行政主体单方面意思表示而具体形成法律效果的行为。

10.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撤销、变更违法行为或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请求,复议机关依法受理申请、经审查作出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

11.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即具有行政复议权限,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

12.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职能、地域的各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在受理复议案件上的分工。

13. 行政授权:是指依法享有特定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将自己行政职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组织的行为。

14. 行政委托:是指为了实现特定行政目的的需要,行政主体依法将其职权的一部分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的行为,委托之后,受委托者仍以行政主体(即委托人)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相应的法律后果仍由行政主体(即委托人)承担。

15.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简答题:

1.行政许可听证与行政处罚听证的区别(1)行政许可听证分为主动听证和申请听证,而行政处罚听证都是申请听证。(2)若申请听证的话,当事人要在5天内申请而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在3天之内申请。(3)如果申请听证的话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机关必须在20天内组织听证,但处罚法当中没有规定,即没有限制。(4)行政许可与听证笔录之间的关系是根据的关系,即许可决定必须和听证保持一致,但处罚决定与听证是参照的关系,即处罚决定可以和听证不一致。听证对处罚的影响是比较小的。

2.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一)特许: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认可:a.赋予公民的认可。组织国家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授予 b.赋予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认可。根据其专业人员的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授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检验、

检疫、检测: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疫和检测,不需要检验、检疫、检测即可认定的,应当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四)设立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核实的,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行政裁决、调解与仲裁的区别(1)行政调解是事实行为,即调解结果对当事人没有拘束力,当事人可以选择服从或者不服从调解意见,但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决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若当事人不服,则采取强制执行。(2)行政仲裁是针对合同的争议作出的。主要针对劳动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聘任合同所产生的人事合同的仲裁。这两种仲裁叫行政仲裁,且这2个仲裁委员会挂靠在行政机关之下,行政仲裁是采取民事诉讼方式获得的,但是行政裁决需要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

4.独立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强制措施的区别(1)行政强制执行是划拨、拍卖、变卖。拍卖之前,要将行政相对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但如果该行为是发生在划拨、拍卖、变卖之前的话,那么该查封、冻结、扣押就是强制执行中的强制措施。(2)强制执行中的强制措施也只能由公安、海关、工商、税务这四个机关来执行。独立的强制措施是指查封、冻结、扣押之后,不会有划拨、拍卖、变卖等,其行为目的是为制止违法行为。这种独立的强制措施,任何行政机关都可以行使。

5.公务员多个处分的惩戒方式(1)如果并处的处分种类不同,采用从一重原则(2)如果并处的处分种类相同,选择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3)如果在旧的处分未完毕之前又受到新的处分,该处分期实行先减后并原则(4)处分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公务员处分的适用(一)从重处分:1)在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主犯2)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3)串供或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4)包庇同案人员的. (二)从轻处分:1)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自首)2)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3)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即有立功表现的(三)减轻处分: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必须同时具有多个可以减轻处分的情节)(四)不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7.简易程序的简易性(1)当场作出处罚。即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当着当事人的面进行处罚,一般程序则不能当场作出处罚。因为一般程序在发生违法行为后要先调查之后把结果反馈给处罚机关,最后由处罚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所以一般程序的处罚决定书是在处罚机关作出的而不是在违法行为发生地。(2)处罚决定书当场进行交付。在一般程序里,处罚决定书不会当场交付而且处罚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的时候被处罚人往往不在场,处罚机关都是派人向被处罚人送达决定书。(3)简易程序里处罚决定书是由执法人员制作的,所以是由执法人员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盖章,而一般程序都是由处罚机关作出的,所以由处罚机关在决定书上盖章。

8.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针对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2)期限不同。行政拘留期限一般较短,为15天以下并罚不超过20天,但刑事拘留最长可达到37天(3)执行场所不同。行政拘留在拘留所执行而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执行

9.派出机构的种类、各自的设定及其处罚权限(1)派出所公安局、公安分局警告、500元以下罚款(2)工商所工商局、工商分局 a.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 b.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包括吊销兴业执照)(3)税务所税务局、税务分局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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