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关系)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在经济领域,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财政手段,可以用来调节经济运行,实现公共利益的目的。
而在税收体系中,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两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增值税和消费税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一、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定义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征收的综合性税种。
它是以商品和劳务的生产环节为计税依据,按照逐级递减的方式来征收税款。
简单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或劳务的价值增值部分进行税务收入。
而消费税是以商品消费为基础,按照商品的售价进行征税的税种。
也就是说,消费税是以商品的实际消费为计税依据,按照售价来计算税款。
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联系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的税种,二者都与商品的流通和交易有关。
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都以商品的购买、销售和消费环节为征税依据。
在税收的角度上,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属于间接税的一种形式。
此外,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为了满足财政支出需要而实施的税种。
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在征收的过程中,税务部门都会将征收的税款用于国家财政的收入,用于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
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1. 征税依据增值税的征税依据是商品和劳务的生产环节,即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而消费税的征税依据是商品的售价,即以商品的实际消费为计税依据。
2. 税率机制增值税的税率通常是递进式的,根据不同的生产环节和商品,税率会有所不同。
而消费税采用的是固定税率,不会因为商品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3. 结算方式增值税采用的是多级结算方式,即在每个生产环节都进行税务结算。
而消费税则是在商品最终销售环节进行结算,一般是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收取并向税务部门缴纳。
4. 适用范围增值税适用范围更广泛,不仅仅适用于商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还适用于劳务的提供和使用环节。
而消费税只适用于商品的销售环节。
综上所述,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两种常见的税种,它们在征税依据、税率机制、结算方式和适用范围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是什么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是什么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我们⽣活中的两种⼤税,那么其和关税⼜是什么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增值税:是以商品⽣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种税。
(1)纳税主体: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货物的单位和个⼈,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3)税率:现⾏增值税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
其中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产品实⾏零税率。
2.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种税。
(1)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和进⼝《消费税暂⾏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
(2)征税客体和税⽬:消费税征税客体是⽣产、委托加⼯和进⼝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
消费税共有11个税⽬,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饰及珠宝⽟⽯、鞭炮烟⽕、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汽车。
(3)税率:消费税税率采⽤⽐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例税率共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定额税率。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致的。
3.⼆者都属于流转税;4.⼆者都具有转嫁性;5.消费税纳税⼈同时是增值税纳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主要在于:第一,增值税与消费税都对有形动产货物征收,(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流转征收营业税)。
第二,消费税是对增值税货物中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的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第三,增值税采取从价计征,消费税主要也是采取从价计征,且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大体相同。
第四,两者均存在视同销售的情形: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赠送、投资、分配,视同销售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
第五,两者均存有税款抵扣规定。
第六,两者均有出口退税规定。
第七,对于应税消费品,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既是其计征增值税也是其计征消费税的凭据。
第八,两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相同,应税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征收消费税。
二、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增值税与消费税存在诸多联系,但增值税与消费税作为两个不同税种在征税范围、纳税人、征税环节、计税依据、税额抵扣、出口退税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
(一)征税范围的区别: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消费税暂行条例》列举14类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和增值税呈交叉关系,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所列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
应税消费品必然是增值税应税货物,但增值税应税货物并不一定是应税消费品。
另外,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不包括任何劳务。
(二)计税环节的区别:增值税采取多环节征收,包括进口、销售、受托加工各环节。
第二章 增值税
承运部门把发票开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公式: 销售额 =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税率)
☆价外费的含义及内容。备注:税法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
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生产者 农民 织布商 印染商 服装生产商 服装销售商 购买 0 200 300 350 650 销售 200 300 350 650 800 增值 200 100 50 300 150
合计
1500
2300
800
就一个环节而言,增值额是产出减去投入后的余额。 就一个产品而言,增值额之和就是商品价值之和。 本例中各环节累计增值额是800元,也就是服装的最终销售价值。
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①②:在委托代销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均视同销售。 ③: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④--⑧五种行为 ☺记忆: ①购入后直接他用的,一般作不准抵扣处理,但是投资、分配和捐赠 的要视同销售处理; ②非常损失的,一律不准抵扣。 ③自产、委托加工后移作他用,作视同销售处理。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根据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它个人 非企业性单位 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5、?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后,存货以及留 抵税额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注销 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
NEW 处理办法 : 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
??
问题包装物租金的税务处理
6、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
旧货不同于废旧物资。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如下11种消费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饰及珠宝⽟⽯、鞭炮、烟⽕、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汽车。
被选择的上述消费品可分为五类:
第⼀类,如果过度地消费,会给⼈类健康、社会秩序、⽣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等。
第⼆类,奢侈品和⾮⽣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饰和珠宝⽟⽯等。
第三类,⾼能耗和⾼档消费品,如摩托车、⼩汽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并在使⽤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资源产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产销数量较⼤,税源充⾜,具有⼀定的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汽车轮胎等。
需要指出的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是⼀成不变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今后还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情况及消费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
⽬前,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定主要体现了以下两个特点:
⾸先,消费税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列举税⽬征收的。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部分征税范围是交叉的。
也就是说,对消费税列举的11个税⽬,既要征收消费税,同时,⼜要征收增值税。
其次,凡在我国境内⽣产和进⼝属于消费税税⽬税率表上列举的消费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堵塞税收漏洞,对于那些未体现销售⽽发出、使⽤和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也可通过视同销售⽅式,将其纳⼊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
消费税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的特点:①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②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③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④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关系: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并不都缴纳消费税;而缴纳消费税的货物除饮食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外(缴消和营),都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且都属于适用增值税17%税率的货物的范围,不涉及低税率,但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会涉及征收率。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境内”: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二、征税范围第二节税目和税率一、税目第三节计税依据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
一、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符合特定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包括在内。
二、从量计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纳税人在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包括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涉及三种计算方法:1、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与计算分类
( 五 ) 出 口 企 业 或其 他单 位 增值 税 退 ( 免 ) 税 凭 证 有 伪造 或 内容 不 实 的 货 物
,
( 免 ) 税 申报
,
按规 定可 以 在
,
月份的 但 由于
海 洋 工程结 构物 以外
国务 院决 定 明确
,
增值税 纳税 申报 期 内申报免 税
该 企 业对政 策不 熟悉
。 ,
取 消 出 口 退 税率 的 货物 征税
,
税 务 机关 停止 办 理 增值 税 退 ( 免 ) 税 期 间所 发生 出
口 的 货物 口企
,
销 售 时 属 于 应 税 产 品 的按 视 同 内 销 征 税
。
的征税 范 围
9 号文规定 3 适 用于 出口
,
按视 同 内销征税
。
除此 之外
,
应 当按免 税进 行补办 并
。
货物 劳
主 要有
(四)出
业或 其 他 单 位 提 供 虚
。 ,
而应 依 照政 策办理 退 ( 免 ) 税
除特殊 区域 内的企 业 出 口 的特 殊 区
、
应统 一按 内销货 物 的
( 二 ) 出 口 至 特 殊 区域 内的 非 生 产 用 品和 工具
。
域 内的 货物
出 口 企 业或其 他单 位视 同
,
上述两 个文 件对 原政 策
对 出 口 企 业或其 他单 位销
39 号 税 [2 0 1 2 」
,
殊监 管 区域 内企 业用 于生 产的 列名 原材 料 ( 溶 于非 水介 质 其 他油 漆 ) 出
口退税率
。 ,
( 七 ) 出 口 企 业 或 其 他 单位 具 有六 种规定 「 详见 3 9 号 文 第七 条 第 (一 )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中国税制中的两种主要税种,它们的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制度,包括其法律依据、税率、征税范围、纳税人义务和税收管理等方面。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7%、13%、9%和6%,其中17%适用于一般纳税人,13%适用于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部分行业,9%适用于小微企业,6%适用于部分生活必需品。
3.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应税服务的交易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价款等。
同时,增值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减免税、简易征收等政策,比如,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非营利企业可享受免税待遇。
4.纳税人义务中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更为重大。
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类资料、票据等,如实反映纳税情况。
同时,纳税人应将增值税打入国库,并遵守国家税法、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
5.税收管理中国的增值税税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纳税人的申报、缴款、清算、退税等纳税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消费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消费税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的消费税税率依照不同的消费品种类有所区别,比如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等各有不同的税率。
同时,消费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减免税、豁免税等政策,以鼓励节约资源和环保等行为。
3.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珠宝首饰、高档手表等消费品。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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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消费税范围。
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化妆品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
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
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首饰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鞭炮、焰火
鞭炮,又称爆竹。
是用多层纸密裹火药,接以药引线,制成的一种爆炸品。
消费税的概念特点与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概念特点与征税范围消费税的概念特点与征税范围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下⽂是相关的概念,特点以及征税范围知识,欢迎⼤家阅读与了解。
概念: 消费税(或:销售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饰及珠宝⽟⽯,⾼尔夫球及球具,⾼档⼿表,游艇,⽊制⼀次性筷⼦,实⽊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汽车等税⽬,有的税⽬还进⼀步划分若⼲⼦⽬。
消费税实⾏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产、委托加⼯和进⼝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在消费税于1994年1⽉1⽇正式开征后,有⼈认为消费税是额外增加的商品税负,会引起物价的上涨,其实这是⼀种误解。
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先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道消费税予以弥补。
因此,开征消费税属于新⽼税制收⼊的转换,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虽然还是征收增殖税,但基本上维持了改⾰前的税负⽔平。
对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不应成为物价上涨的因素。
特点 1、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
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算⽅法。
征税范围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消费税
11
税 法
三、税率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四、征税环节
一般规定: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委托加工环节 特殊规定: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12
税 法
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从量定额
复合计税
13
税 法
一、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一)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 —— 不包括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 代垫运费
应用举例:
某酒厂将自产的特制粮食白酒200斤用于厂庆 活动,每斤白酒的生产成本为12元,无同类 产品售价,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46
税 法
组成计税价格=
200×12×(1+10%)+200×0.5 1-20%
=3425(元)
应纳消费税=200×0.5+3425×20%=785元
47
税 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19
税 法
二、从量定额
适用对象: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 (一)计税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 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 品数量。
20
税 法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 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啤酒、黄酒以吨为税额单位 成品油以升为税额单位
应纳消费税=16380÷(1+17%)×30×10%=42000(元)
25
税 法
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 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 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 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 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4.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5.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一、纳税义务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二、纳税环节一、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10档:1%~56%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提示】注意啤酒的2档税率规定3.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二、最高税率运用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增值税消费税知识点归纳总结
增值税消费税知识点归纳总结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间接税,即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征税,由消费者最终承担。
消费税是一种特殊的税收形式,税基是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或数量,税率在销售时加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上。
以下是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1.增值税(1)征税范围:增值税是按照一定的税率对商品的增加值进行征税的税种。
征税范围包括商品的生产、流通和进口环节。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可能有所不同。
(2)征税方式:增值税一般采用多级抵扣制度,即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掉销售时应交的增值税,最终交纳的增值税是销售额减去抵扣的增值税。
(3)税率:增值税的税率是由政府根据经济情况和财政需求确定的。
一般来说,高税率适用于一些奢侈品和高消费品,低税率适用于一些生活必需品和基本服务。
2.消费税(1)税基:消费税的税基是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或数量。
不同商品或服务的税基可能有所不同,根据税基计算出相应的税额。
(2)税率:消费税的税率是根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和政府的财政需求确定的。
一般来说,高消费品的税率会相对较高,而生活必需品的税率会相对较低。
(3)征收方式:消费税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按销售额征收或按数量征收的方式。
按销售额征收的消费税是根据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来计算税额,按数量征收的消费税是根据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来计算税额。
3.增值税与消费税的比较(1)征税环节不同:增值税征税范围涵盖了商品的生产、流通和进口环节,而消费税只针对销售环节征税。
(2)征收方式不同:增值税采用多级抵扣制度,对于已经纳税的增值部分可以抵扣掉;而消费税一般直接加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上。
(3)税率结构不同:增值税的税率结构一般采用多层次的税率,根据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和政府的财政需求设置不同的税率;而消费税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设置相应的税率。
(4)税负分担不同: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因为增值税的成本会被转嫁到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上;而消费税的税负由购买者承担,购买者需要支付相应税额。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注:舞台、喜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 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 的征收范围。
贵重首饰及珠宝石玉:本税目包括 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 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金银珠宝首饰:金、银、白金、宝 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 瑙等珍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 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 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 银首饰)
酒及酒精: 本税目包括白酒(粮食白酒、 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共5个子税目。
酒是指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 酒类饮料
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 酒精、食用酒精
化妆品:本税目各类美容、修饰类化 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 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香水、香水精、 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每笔、 唇笔、蓝眼油、眼睫毛膏,以及高档 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 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A.卷烟的批发环节 B.金银饰品的生产环节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高档手表的生产环节 E.酒类产品的批发环节
【答案】AD 【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在生产环节只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珍 珠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选项E, 酒类产品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 17~26人)小汽车,按期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注: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 夫球包(袋) 高昂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 ≥10000元的手表 游艇:90米≤艇身长度≥8米,内置发动机,可在 手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 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种机动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的木质一次性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之间的区别与联系1.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1)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3)税率:现行增值税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
其中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2.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1)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
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3)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共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
3.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
关税的特点:(1)关税是统一的国境征税;(2)关税是以进出境货物或者物品为征收范围;(3)海关是关税征收管理机关。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都是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在商品流转中商品销售收入额和经营活动所取得。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者之间的关系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值税与消费税都是对货物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征税范围: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大部分有形动产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应税劳务(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消费税14种应税消费品三种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生产或者进口货物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和消费税有重叠之处如果生产的是应税消费品然后销售或者进口的是应税消费品则既征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但是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完全相反的,一种收入征增值税就不征收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如果是境外企业在境内无机构则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果无扣缴义务人则以购买者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三种税种的计税方法增值税: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征收率一般纳税人购进扣税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消费税:从价从量(啤酒黄酒成品油)复合征收(卷烟和白酒)对于从价定率来说,从价这个价和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一样的注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领用扣税法营业税:有部分扣除主要看看是全额计税还是余额计税的区分*营业税税率三种计税方法的共同特点:都具有组成计税价主要是看分母1-税率(这个税率的区分)三种税种的纳税地点增值税:区分固定和非固定用户机构地或者销售地消费税:核算地纳税营业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三种税种的纳税时间: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同营业税:预收款项的两种处理(四种收到时候确认)一般是收到销售款或者销售款凭证的当天关于税收优惠增值税:分为两大部分进口货物三种优惠政策以及其他营业税:50项项目其中有全额免的有部分3%减征的。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品用于 非应 税项 目、 免税项 目、 集体福 利 、 消费 、 个人 赠送 、 投资 、 税 消 费 品的 最 高销 售 价格 为 计税 依 据 ;计征 增 值税 以同 类货
分配 , 视同销售 同时计征增值税 、 消费税 。第 五 , 两者均有税 款抵 物 加权 平 均 价格 为计税 依 据 。第 二 , 委托 加工 应税 消费 品 , 委 扣规 定。 第六 。 两者 均有 出口退税 规定。 七 , 第 对于应税消 费品 , 其 托 方 作 为消 费税 纳税 人 ( 委托 加 工金 银 首饰 , 费 税纳 税 义务 消
从 复 税 消费品在计 征消 费税的 同时计征 增值税 ,消 费税纳税 人 同时 费税 有 从 价计 征 、 量计 征 、 合 计征 三种 情 形 。从 价计 征 的 其消 费 税和 增值 税 的 计税 依 据一 般 相 同 , 在 下 但 是增值 税纳税人 。 三 , 第 增值税采取从 价计征 , 费税主要也是 采 应税 消 费 品 , 消
取从价 计征 ,且从 价计征 消费 税的计 税依据 与增 值税计 税依据 列情 况 仍会 存 在 区别 : 一 , 第 自产 用于 换取 生 产 资料 和 消费 资
大体相 同。第 四 , 两者均存 在视 同销售 的情 形 : 自产 的应税 消费 料 、 资入 股 、 偿 债 务 的 应 税 消 费 品 , 征 消 费税 以同 类应 投 抵 计
增值 税与消 费税 的联 系主 要在于 : 第一 , 值税 与消 费税都 增
对有形动产 货物 征收( 不动产 或无形资产 的流转征收 营业税 ) 。第
增 值税 从 价计 征 , 税依 据 为 不含 税 销 售额 ( 括 全部 价 计 包
或组 消 二, 消费税是 对增值税 货物 中 1 4类应税 消费 品征收 , 1 这 4种应 款 和价 外 费 用 J 成 计税 价 格 。根 据不 同 的应 税 消费 品 ,
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征收吗
一、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征收吗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也就是说你的这个商品属于应纳消费税的范畴。
所以就得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不同1、消费税有实行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比如啤酒、黄酒、卷烟、白酒等,从量计征部分有别于增值税。
2、单纯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收取的押金,逾期视为含税价,征收增值税,但不征收消费税。
啤酒的押金只是计算单位适用税额的依据。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适用税率。
4、在受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委托个人加工的,无需代收代缴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加工费×适用税率。
5、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低偿债务的,计算消费税按照同期最高售价计算。
增值税则按照平均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6、视同销售的范围不同,造成计税不一致,一般地,消费税的视同销售较大,比如将自产的轮胎(应税消费品)生产卡车(非应税消费品),此环节征消费税,但不征收增值税。
7、啤酒屋自产自销啤酒,征收营业税和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
这是比较特殊的例子。
三、消费税的特点有哪些1.增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我国消费税在征收范围上根据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而不是对全部的消费品征税。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除少数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外,再继续转销售该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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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法
一、消费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关系):
(一)从纳税环节角度:
两税关系:
(二)从应税消费品角度
二、税目(15个)及税率形式
(一)税目:
15个;注意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货物(如电动汽车、酒精等);“高档化妆品”税目税率变化。
(二)税率:
1.比例税率:不用记,从1%至56%;
2.定额税率: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
提示: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三、计税依据
(一)销售额:
1.一般规定: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价外收入
【链接】同增值税销售额
2.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1)包装物:一般情况,收取时不纳税,逾期纳税;
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品相反。
(2)最高销售价格交消费税:换、投、抵
(二)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自用数量、收回数量、海关核定数量
四、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
(1)同类售价——没有的,按组成计税价格:
组价= [成本×(1+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价×消费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组价×17%
(2)对复合计税的白酒、卷烟:
从价税的组价=(成本+利润+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3. 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扣除
(1)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涂料、电池7个税目外,其余税目有扣税规定
(2)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
(3)扣税环节:只在生产环节计算消费税时使用
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关键是委托方提供原料
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特例: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出售
(1)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2)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总结:
六、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七、特殊环节消费税计算:
(一)零售环节: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带料加工金银首饰: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加工组价计算纳税。
2.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纳税。
八、消费税出口退免税
【链接】生产企业内销和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