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条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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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一、注册条件:1.企业法人资格:新三板要求企业应该具有完全的法人资格,即合法注册并获得营业执照等法定资质。

2.注册时间:企业在提交挂牌申请时,应当已经完成一定期限的注册,通常为1年以上,有时可能会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二、财务条件:1.营业收入:新三板要求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一般要求年度收入超过一定金额,例如2024年的要求为1000万元。

2.净利润:企业需要盈利,连续两年净利润为正,且均为不低于一定金额,如2024年的要求为100万元。

3.净资产:企业注册资本应符合一定要求,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

三、成立时间:1.企业成立时间:新三板通常要求企业成立时间满足一定期限,例如登记公司要求成立5年以上。

2.注册地时间:企业要求具有一定注册地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

四、业务要求:1.主营业务:企业需有稳定的主营业务,并在相关领域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或竞争优势。

2.行业规范:企业应在经营过程中遵守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无违规行为。

五、公司治理要求:1.公司治理结构:企业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并有健全的内部风控体系。

2.公司信息披露:企业要求及时、准确、公平、透明地披露经营和财务信息。

六、其他要求:1.业绩承诺:企业应提供未来一定期限内的业绩承诺,即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一定规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

2.特殊行业要求:有些特殊行业需要根据行业特点增加一些挂牌条件,例如金融业、医药健康等。

总结而言,新三板挂牌条件主要包括注册条件、财务条件、成立时间、业务要求、公司治理要求、其他要求等。

企业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有资格在新三板进行挂牌交易。

这些条件的设置,旨在保证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挂牌条件也帮助投资者进行更加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决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如何登陆新三板挂牌

企业如何登陆新三板挂牌

企业如何登陆新三板挂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壮大,企业融资的需求逐渐增大。

而新三板是中国境内非上市企业股权转让市场的一种融资方式,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

下面将从准备工作、申请流程、上市要求以及上市优势几个方面,介绍企业如何登陆新三板挂牌。

一、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是企业登陆新三板的第一步。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自身资产的评估和整理,明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

然后,企业还需要配备专业团队,包括财务会计、法务顾问、注册会计师等,以确保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合规性。

最后,企业还需要完善内部制度和风控措施,以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和信用度。

二、申请流程企业登陆新三板挂牌需要按照一定的申请流程进行。

首先,企业需要选择一家证券服务机构作为挂牌辅导券商,并签署挂牌辅导协议。

然后,企业需要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经营计划书、内部管理制度等。

接着,企业需要进行一系列审批、备案和审核流程,包括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审核,以及信息披露备案等。

最后,企业需要签署券商退费协议,并支付退费后才能正式挂牌。

三、上市要求上市要求是企业登陆新三板挂牌的重要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并具有一定的经营历史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其次,企业股权结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包括股东人数、股权分配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条件,包括净利润、资产规模、负债情况等。

最后,企业必须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核和评估,取得上市资格。

四、上市优势登陆新三板挂牌可以为企业带来一系列的上市优势。

首先,新三板市场具有较低的上市门槛和费用,相对于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来说,对企业的要求相对较低。

其次,上市后,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融资,实现企业价值的变现和扩大融资渠道。

此外,上市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增加企业的招聘和业务合作的竞争力。

最后,上市还可以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内部治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新三板上市条件:(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1、依法设立的所需的国有股权批复: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权限出文,尽量高一级;2、出资:在挂牌前一定要解决;(资产转移手续、出资不实等);3、存续两年:指完整的两个会计年度;4、最近一期的理解:月底即可,不限于季度末;只要6个月的财务有效期,最多延长一个月,理论上7个月,但最好要给股转系统留点审核时间,合理规划,不要沿用场内市场思维扎堆申报;5、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强调的是日常监管,不要为了挂牌去拿一些前置的文件,日常监管中没受到处罚就可以,如果说发现日常监管中有潜在的风险,那你可以去找相关部门咨询,但没有说作为前置条件,主要是不要为了挂牌倒逼政府相关部门,容易导致寻租。

同时也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和券商工作。

此外,如果是一些对环保、安全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尽量在尽调时要求企业日常监管中规范,不要出问题,并且作为风险进行披露。

如果券商、律师拿不定,可以在尽调时与相关部门咨询,但不作为前置条件。

6、持续经营能力:标准中最难把握,包含过去和未来两层意思,但重点还是放在报告期过往是否有持续的经营记录;7、公司治理:形式上至少三会一层,未强制设董秘;报告期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讨论、评估;8、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出自于《行政处罚法》;没有强制要求主管部门出文,对于违法违规,若处罚部门未出文确认,主办券商、律师可合理、依法说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合法、合理兜着,找依据;如果主办券商、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说明的,需要主管部门出文的,那你们自己把握去拿文;注意:企业申请挂牌前36个月不能有违规发行股份的情形。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首次挂牌条件:企业需完成股权登记、公司章程修订、审计报告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挂牌。

同时,企业应当在挂牌前连续盈利两年,并在挂牌前6个月内实现纳税。

2. 挂牌审核:挂牌公司须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的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合规性、经营风险等。

审核通过后,获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挂牌。

3. 挂牌方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发行股票或转让股权的方式在新三板挂牌。

发行股票挂牌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转让股权挂牌包括协议转让和竞价转让。

4. 挂牌报告和披露:挂牌公司应当依法及时向新三板披露公司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

同时,挂牌公司还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股东、投资者披露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信息。

5. 挂牌退出:挂牌公司如果发展较好,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市场进行股票发行;如果财务状况不佳或其他原因,可申请退出新三板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具体挂牌流程和细则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有所不同。

企业
在挂牌前应当详细了解新三板相关政策及规定,并与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指导。

律师办理新三板挂牌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新三板挂牌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新三板挂牌业务操作指引【法规类别】律师业务【发布部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5.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律师办理新三板挂牌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 2015年10月汇编)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初步尽职调查第三章全面法律尽职调查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核查和验证第四章公司整理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基本问题及规范第三节其他重点问题及规范第五章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改制流程第三节律师的主要工作第六章股份公司审计第七章股份公司规范及授权与批准第八章制作挂牌法律文件及申报第一节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二节参与或承担公开转让说明书的撰写第三节参与其他申报文件的起草与修改第四节申报材料第九章涉及的其他重要法律文件第一节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工作底稿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宗旨】为指导律师经办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业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规范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2条【定义】本指引所称律师经办全国中小微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为公司提供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3条【业务范围】律师经办中小微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3.1 根据委托,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制作《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2 在法律调查分析与论证基础上,参与制作整体挂牌方案。

股票新三板挂牌条件

股票新三板挂牌条件
2不.存挂公在司牌《应中按条国照注件《册企—会业计业会师计务审准计明则准》确则的第,规13定具2编4号有制—并持—披持露续续报经经告营期营》内中能的列财力举务的报影表响,其公持司续
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 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新三板挂牌条件相关问题介绍
二零一六年三月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 的决定》
例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暂行办法》
新三板的有关法规体系 业务规则
分为综合类、挂牌业务类、公司业务类、交易监 察类、机构业务类、投资者服务类、两网及退市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 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 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 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 相匹配。 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 质量、安全等要求。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 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及流程一、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1.公司类型:适用于股份制公司、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等多种类型的企业。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股东人数:至少有两名股东,其中具有表决权的股东不少于两名。

4.股份总数: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少于200万股。

5.公司经营年限:公司成立满2年。

6.盈利能力:公司近3年盈利总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并至少连续2年盈利。

7.净资产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8.期限敏感业务:禁止从事期限敏感性业务,如证券、期货、保险等。

9.行业限制:禁止从事金融、规划生育、生态环保等限制性行业。

10.违法违规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新三板上市流程1.公司准备阶段:包括整理公司财务数据、编制报表、进行内外核查等,确保公司满足上市条件要求。

2.聘请机构完成资格审查:申请挂牌的企业需要聘请具有上市公司保荐资格的机构完成资格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包括对企业近3年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

3.申报材料准备:企业根据新三板规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法律意见书、财务报表、担保合同、董事会决议等。

4.提交申请: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挂牌公司,由挂牌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上市辅导培训:企业通过上市辅导培训,了解新三板市场的规则和要求。

6.公示反馈:挂牌公司将企业的申请材料公示一段时间,并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和指导意见。

8.股票发行:企业公布增发预案,确定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将股票发行给投资者。

9.挂牌交易:公司股票挂牌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新三板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交易。

10.定期披露信息:企业按照规定定期披露经营及财务情况。

总之,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相对较为宽松,适用于中小微企业。

企业想要上市,需满足注册资本、股东人数、股份总数、盈利能力等多个要求。

上市流程包括公司准备阶段、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准备、提交申请、上市辅导培训、公示反馈、上会审核、股票发行、挂牌交易等步骤。

新三板上市券商全程指引(最清楚通俗介绍)

新三板上市券商全程指引(最清楚通俗介绍)

新三板上市券商全程指引(最清楚通俗介绍)现在关于新三板挂牌流程的介绍非常多,创业者和企业家们看得眼花缭乱。

我们为大家献上迄今为止我们看到的最清楚通俗的介绍。

一、新三板上市准备从准备工作来看,一家企业选择走向证券化,首先是判断现在所处的阶段适合走向新三板还是中小板、创业板、还是海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投行,证券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帮助,对企业进行诊断。

准备工作的第一步是:企业家要选择适合企业当前阶段和当前资本化路径的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在保密的状态下帮助企业进行内部尽职调查和梳理,发现企业的问题,然后进行整改,这个是准备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需要梳理和整改的内容包含三个体系:公司的历史,法律体系:法律方面有两个核心的内容,一个是股权关系的历史演进过程,一个是资产状况的历史演进过程。

财务体系:财务体系的梳理和调整是企业挂牌新三板准备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工作量可能超过全部准备工作一半的比重.这其中的核心就是“三张表”,尤其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人员要围绕相关科目进行解释,并对每一个科目进行详细的梳理。

企业走向证券化首先是企业财务信息的公开化和证券化,企业的财务信息反映企业过往的一些竞争力的表现。

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新三板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通过公开自己的财务报表,公开自己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去获得更多的投资机构的关注,以及市场对应的估值定价,从而产生价值。

之后,企业对于资深竞争力的描述、对未来的发展的评估和梳理,将反映出未来能够融多少资、未来的估值怎么定价,因此同等重要.二、新三板上市流程第一步:企业和中介机构确定相关的服务协议。

第二步:中介机构对于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然后按照规则处理.第三步:启动企业改制程序。

首先公司要确定改制时点,建议安排在每个月的月末——这个时点一旦确定,就意味着企业在这个时点的净资产数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从而确定股本和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在这个时点确定好以后履行相关的程序:包括召开第一届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程序,股份公司顺利挂牌,拿到执照。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如下:1. 企业符合挂牌条件:企业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至少经营满三年。

2. 申请挂牌:企业需要向新三板服务机构提交挂牌申请,在挂牌申请中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公司章程、股东名单等。

3. 审核和评估:新三板服务机构将对企业的挂牌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核实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等。

4. 签订服务协议:企业通过挂牌审核后,需要与新三板服务机构签订挂牌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

5. 挂牌公告和备案:新三板服务机构将发布挂牌公告,并将企业信息备案,并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6.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企业需要向挂牌后的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信息披露,并根据证券法规要求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7. 市场交易:企业挂牌后,可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证券交易,包括买卖、转让等。

总体上,新三板挂牌规则相对较为简化和灵活,相对于主板和创业板而言,门槛较低,但也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和合规条件。

新三板挂牌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挂牌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一、新三板挂牌的发行条件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7、补充条件:根据每家券商立项条件不同,一般对企业平均净利润要求200-500万以上,平均营业收入要求1000-2000万以上!跟进企业规模尽调复杂程度,费用一般在180万-220万之间,挂牌时间:6-9个月时间!8、创新层标准要求:新三板上市企业能进入创新层将有三个标准,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具体标准如下三条: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3)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3)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国的非上市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实现股份转让和融资的平台。

新三板的挂牌条件和流程相对灵活,适用于中小企业,使得更多的企业可以通过挂牌融资等方式推动其发展。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新三板的挂牌条件及流程。

一、新三板挂牌条件:1.企业法律地位:企业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经营的资质;2.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3.盈利情况:企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一年利润总额应不少于50万元;4.公司股东数和股权分布:拥有不少于200名普通股股东,合计持有该公司普通股份总数不少于5%;5.公司规模:公司总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6.资产负债率:上年度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以上是目前新三板挂牌的条件,但根据政策调整或者市场需求的变化,条件有可能有所调整,请企业在挂牌前仔细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

二、新三板挂牌流程:1.准备工作:a.制定挂牌方案: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挂牌方案,包括挂牌目的、时间、筹资规模和股权结构等;b.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公司治理合规;c.完善内部制度: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明确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严格执行;d.资产评估与验资: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并完成验资工作;e.组织核查:对投资机构、投资者进行筛选与核查;2.挂牌申请:d.申请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服务中心;3.审核与公示:b.公示期:审核通过后,将会在转让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持续时间为10个工作日;c.反馈意见处理:如果有反馈意见,企业需要及时处理并提供合理解释;d.审定结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服务中心在接收到企业提交的资料后,会进行终审,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核准;4.转让准备:a.寻找交易商:选择新三板的交易商,签订委托协议;b.风险揭示:交易商将向投资者明确挂牌企业的风险和业务特点;c.审计备案:将前期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备案材料递交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服务中心备案;5.挂牌:a.上市交易前调研:由新三板交易商帮助企业进行投资者路演和调研,以便吸引投资者注意;b.挂牌申报:提交挂牌申请,申请通过后,企业的股份将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交易;c.相关布局:挂牌后,企业需要及时公告业务动态、财务状况等信息,保持公开和透明;d.上市实施:挂牌完成后,企业便正式进入新三板市场,进行交易和融资;以上是新三板挂牌的主要流程,企业在进行挂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市场动态,进行周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挂牌顺利进行。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If you are not particularly lucky, please work har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具体挂牌条件是:1、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

自我国成立以来,在社会市场上涌现了不少新兴的企业,不少中小企业也在改革开放的潮流中找到了发展机遇。

新三板就是得益于目前稳定的社会环境而新出现的一种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新三板的经营者在确定企业满足新三板挂牌的条件之后,会向有关机关提出挂牌的请求。

一、新三板挂牌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转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板市场起源于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

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新三板交易方式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

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

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1)协议转让相对比较随意,可以挂单让别人点击成交,也可以预设一个倒手暗号,双方的成交额、暗号、价格必须完全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才能成交。

外加不设涨跌幅限制,因而价格变动很剧烈。

通常来讲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流动性较差,绝大部分公司挂板至今没有成交过。

三法一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法一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法一指引全文及解读《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标准及解读》、《融资融券交易规则及解读》、《交易系统内部控制指引及解读》、《技术系统管理指引及解读》全文如下:一、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标准及解读挂牌标准是企业在新三板市场获得精选层挂牌资格所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条件。

以下是挂牌标准的解读:1. 申请精选层挂牌的标准和条件申请精选层挂牌的企业必须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进入条件》的相关规定。

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财务状态和业务发展潜力,同时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业务运营流程。

2. 财务与业务方面的要求企业需要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同时,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商业模式和可持续的业务发展潜力。

3.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机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并且独立董事应当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股东大会的运作应当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精选层公司的监管机制精选层公司需要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包括定期披露财务报告、规范运作、合规经营等。

同时,精选层公司的股票交易需要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融资融券交易规则及解读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为企业提供融资和融券交易服务。

以下是融资融券交易规则的解读:1. 融资融券交易的基本概念融资交易是指融资做多,即融资买入股票,融券交易是指融券做空,即融券卖出股票。

通过融资融券交易,企业可以进行双向交易,既可以通过买入股票实现资产增值,也可以通过卖出股票获得现金流入。

2. 融资融券的风险和收益融资融券交易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企业如果不能及时平仓或补仓,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损失。

同时,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获得的收益也较高,企业可以在市场行情不利的情况下通过融券卖出股票实现盈利。

3. 融资融券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企业需要向交易所提交融资融券交易申请,并经过审核和批准后才能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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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形成基本标准如下: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国有企业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但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批复文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公司和中介机构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可按以下方式解决:以国有产权登记表(证)替代国资监管机构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公司股东中含有财政参与出资的政府引导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可以基金的有效投资决策文件替代国资监管机构或财政部门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国有股权由国资监管机构以外的机构监管的公司以及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的下属子公司,可提供相关监管机构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出具的批复文件或经其盖章的产权登记表(证)替代国资监管机构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公司股东中存在为其提供做市服务的国有做市商的,暂不要求提供该类股东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或备案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三)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

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公司营运记录应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3.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

4.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

(四)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符合持续经营能力要求:1.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2.公司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或情况,且相关事项或情况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存在其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制定公司章程、“三会一层”运行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建立全面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4.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且不应存在以下情形:(1)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6.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情形的,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完成交付或权属变更登记)。

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具体情形包括:从公司拆借资金;由公司代垫费用、代偿债务;由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无偿使用公司的土地房产、设备动产等资产;无偿使用公司的劳务等人力资源;在没有商品和服务对价情况下其他使用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行为。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通过其他方式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或其他法人,下同)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4.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子公司,在申请挂牌时应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属行业为重污染行业的,根据相关规定应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以及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应在申请挂牌前办理完毕;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但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和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应在申请挂牌前办理完毕。

6.公司财务机构设置及运行应独立且合法合规,会计核算规范。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内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公司法》、《现金管理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3)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表及附注不得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以及误导性陈述。

公司财务报表应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4)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不规范:①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导致重要会计政策适用不当或财务报表列报错误且影响重大,需要修改申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②因财务核算不规范情形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且未规范;③其他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情形。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2.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

3.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曾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融资及股权转让的,股票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前应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停牌或摘牌,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完成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的摘牌手续。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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