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
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及相关规定解读
二、相关规定解读 (一)、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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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规定解读
(二)、关于《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补充规定 (2011年)
1、飘窗 2、花池、结构板、空调板 3、地下室 4、日照 5、办公建筑的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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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规定解读
(三)、《关于加强城市建筑风貌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2013年) 1、目的:保护珠海城市特色资源,提升珠海城市魅力,塑 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城市风貌。 2、主要内容: 三线管理(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海岸线)、建筑布局、城 市艺术空间、建筑风貌、城市道路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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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程序
(四)、核发《许可证》的程序 3、报审施工图,核发《许可证》
要求:与原批复方案基本一致,与电子报批文件一致。 4、批后公告: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珠海市城乡规划公示办法》,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5日内应当进行批后公告。 公告内容:《许可证》编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位 置、建设规模、规划强制性指标、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示意图和其他 主要图纸。 公告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告方式: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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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管理(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海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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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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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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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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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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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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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貌 第十五条:为了避免遮山挡海,滨水、沿山以及沿城市
主干道两侧的高层居住建筑应以点式为主,建筑高度超过 50米的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得超过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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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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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珠海市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 (二)、《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修订)》
建筑法规复习资料
建筑法规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城市规划法》规定我国城市规划的方针之一是( )A.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B.严格控制大城市和中等城市规模、合理发展小城市C.严格控制中等城市和小城市规模、加速发展大城市D.严格控制小城市数量、大力发展大城市2.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必须进行抗震设防的地区,其地震烈度应为( )A.四度及四度以上B.五度及五度以上C.六度及六度以上D.七度及七度以上3.在我国狭义的房地产管理法指的是( )A.《建筑法》B.《招标投标法》C.《城市房地产管理法》D.《物业管理条例》4.以下关于我国城市道路建设资金的来源,说法正确的是( )A.完全依靠国家投资B.多渠道解决C.完全由私人投资解决D.大部分由发行债券筹集5.《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后_________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A.5B.6C.7D.86.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_________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A.较B.较低C.居中D.次高7.以下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正确的是( )A.按标准的约束性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B.按内容分为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和技术标准C.按属性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建设定额D.按对象分为建设定额和工作标准8.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称为( )A.诉讼B.申诉C.调解D.仲裁9.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德为代表而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被称为( )A.大陆法系B.英美法系C.普通法系D.判例法系10.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用地单位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_________给予补偿。
( )A.原用途B.新用途C.最高收益用途D.最低收益用途11.在施工现场,总承包和分包承担着不同的安全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B.分包单位分包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由总包单位负责建立C.分包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D.分包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12.甲方以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称为( )A.房地产保证B.房地产质押C.房地产抵押D.房地产担保13.以下关于《环境保护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防治污染的工程设施应先于主体工程设计B.造成环境污染者只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可D.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4.合议庭人数必须是( )A.双数B.单数C.3人D.4人15.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管辖称为( )A.专属管辖B.移送管辖C.共同管辖D.指定管辖二、多项选择题:1.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原则包括( )A.整体保护原则B.自然的保护方法原则C.维护自然生态原则D.尊重历史文化原则E.因地制宜、因景制宜原则2.以下关于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国家垄断行为B.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是无期限的C.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的D.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可以直接出让E.土地使用者对地下的资源也享有权利3.以下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A.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不列入建设工程概算B.城市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C.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或者垃圾存储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D.在城市详细规划中,应当安排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废弃物转运设施、无害化处理场和填埋用地E.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群防群治制度C.安全生产检查制度D.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E.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建筑企业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对事故的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做到三不放过( )A.事故责任者不受到处理不放过B.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C.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D.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E.事故现场不清理不放过三、名词解释:1.建设法律关系2.公开招标3.房屋拆迁4.城市排水5.行政诉讼四、简答题:1.简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
建设法规简答题2
第1章建设法规概论建设法规的概念;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火建设行动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调整对象:各种社会关系。
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了解建设法规的三要素:建设法律关系主题,建设法律关系客体,建设法律关系内容。
第2章:工程建设程序法规通常所说的建设工程指的究竟是哪些工程土木建设工程,路线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
工程建设程序a工程建设前期阶段1)投资意向2)投资机会分析3)项目建议书4)可行性研究5)审批立项b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的内容包括:1)规划。
2)征地。
3)拆迁。
4)报建。
5)工程发包与承包。
c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内容1)工程勘察设计。
2)施工准备(包括1、施工单位技术,物质方面的准备。
2、取得开工许可)。
3)工程施工。
4)生产准备。
d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内容:1)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保修e评价阶段我国关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如何规定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弄公民集体所有,其余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而取得,需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工程建设的,也必须由国家征用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规划区内的工程,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D、已经确定施工企业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按规定应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H、建设资金已经落实I、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两个许可证,它们在功能和作用上有一些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个许可证的区别。
一、定义和概念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许可的证明文件。
它是建设项目前期必需的法定手续,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的依据之一。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许可的证明文件。
它是建设项目实施前必需的法定手续,是建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二、申请程序和要求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程序:申请人需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规划书、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文件。
- 要求:申请人需符合国家和地方对建设用地的规划要求,如土地用途、建筑面积、绿化率等。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程序:申请人需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规划图、建筑设计方案等相关文件。
- 要求:申请人需符合国家和地方对建设工程的规划要求,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审批机构和审批流程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机构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流程包括初审、公示、听证、审批等环节。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机构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流程包括初审、评审、审批等环节。
四、有效期限和监督管理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建设项目,否则许可证将失效。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建设工程施工周期,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建设项目,否则许可证将失效。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规划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五、关系和依赖性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能进一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办事指南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公布)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实施对象和范围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符合法定资格;
2、申请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申请材料、图纸完备;
3、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4、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条件及其他具体要求。
申报提交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申请表。
(A3纸)
2、国土部门出具的已征为国有土地的书面材料(划拨用地项目需提供)。
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投资项目由管委会国土局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出让合同及用地范围图电子文件内部流转至大厅规划窗口,规建局6个工作日内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最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根据规定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单位属于非法用地,这样的房屋是不合法的,是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的。
对于开发商来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合法建房的有效凭证,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材料和程序(附申请表)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及材料一、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必要性填报须知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规划条件政府部门核发1份必要电子形式须为原件扫描件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政府部门核发1份必要3申请申请人自备10份必要非市政管线类项目需要提供;市政管线类项目不需办理二、办理流程三、受理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四、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建设单位(个人):(盖章)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选址意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共2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对年月日提交有关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附:有关材料份填表须知: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应加盖印章。
二、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三、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文件和图纸:【出让类】:□1.申请表(PDF格式);□2.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PDF格式);□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PDF格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什么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在建设工程前,由主管部门依法发给的施工或者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主要作用是规范建筑工程的施工行为,保障建筑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权益。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1.资料证明:包括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税务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等;2.用地证明:包括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等;3.规划图、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和批复文件、施工图等;4.其他需要的材料:如被征地协议、环境影响报告书、地形图、地貌图、水资源现场核查报告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1.申请: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2.预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要求,将进行现场核查;3.审批: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自收到规划许可证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4.核发: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后续工作:建设单位可以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还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注意事项1.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需全面规划各项工程的建设方案,做好设计、施工等准备工作;2.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提供相关材料;3.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义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设单位可以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或反映情况;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要求严格落实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各项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是建筑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程序与要求,可以规范建筑工程的施工行为和监管,保障建筑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需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严格落实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在与县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照县住建局规划股申请资料清单整理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如下:(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核准文件;
(二)县住建局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三)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图和效果图(建设单位应提供进行审查的总平面规划方案至少为1-2个,主要工程应附方案图及效果图);
(四)总平面规划方案报经县政府审定后,由住建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第六条
土地管理部门不得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各类建设项目、单位办理土地手续。
第七条
严禁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确需改变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须经县住建局批准,否则,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处理。
在县国土局办理完成土地证后,按照县住建局规划股申请资料清单整理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送审的设计方案应包括:
(1)总平面图(应标明用地范围坐标、尺寸、高程、建筑红线、主要出入口位置、拟建建筑物长度、宽度及相邻单位或建筑物的关系等);
(2)单体平面图(应标明建筑物的长度、开间、跨度、结构及使用性质等);
(3)剖面图(应标明建筑物的层高、高度等);
(4)立面图(应有正立面、侧立面、背立面);
(5)简要说明及相关技术指标。
(二)县住建局审定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填写《县城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报县政府审批,建设单位依照审定的方案设计施工图。
(三)建设单位缴纳相关规费后由住建局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Being hurt by a friend is the same as being hurt by a stranger. Don't doubt friendship, people don't owe you, but beware of those who betray you.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在建设和销售房地产前,一定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证明其使用的土地是符合规划的合法土地。
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特意整理了相关法律解答该问题。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根据《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有以下程序: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如果要对建设⽤地进⾏规划的,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规划许可证。
⽤地规划许可需要携带必要的资料,到政府部门进⾏申请,审查合格的,应当颁发。
那么,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包括下列内容A:经营性⼟地;B:⾮经营性⼟地;C:规划调整。
A:经营性⼟地分三个阶段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1)国⼟部门⼟地出让计划;(2)国⼟部门对拟出让地块的意见函;(3)1/1000现状地形图。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窗⼝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国⼟部门)。
承诺时限: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2、核发《建设项⽬选址意见书》申报材料:⑴、选址申请;⑵、《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⑶、《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4)建设项⽬批准⽂件。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发《建设项⽬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
承诺时限:3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3、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⑴、⽤地申请;⑵、《建设项⽬选址意见书》;⑶、《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⑷、建设项⽬批准⽂件;⑸、建设⽤地界限测量成果表;⑹、总平⾯布置图;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国⼟部门)承诺时限:10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B:⾮经营性⼟地分⼆个阶段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1)申请规划设计条件;(2)《建设项⽬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批准⽂件;(4)1/1000现状地形图2份。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城市规划局窗⼝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
承诺时限: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2、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1)⽤地申请;(2)《建设项⽬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批准⽂件;(4)建设⽤地界限测量成果表;(5)总平⾯布置图;(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发放程序
从实体上讲,法律对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主要在《城乡规划法》第37条和第38条的规定,即区分土地来源是依划拨还是出让分别规定了申报、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情形:首先,就依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应当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复、环评报告、表示建设用地位置与环境关系的地形图或航测图、国土部门同意项目通过土地预审文件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部门接到申请后,审核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后,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次,就依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应当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立项批复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审查有关文件,而审查文件的主要目的,在于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此外,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还应当征求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土地管理等部门的意见,了解和分析拟建项目对有关专业规划的影响。
最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初审通过后,向建设单位提供标明现状和规划的道路建设用地位置与范围的红线图,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再行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实务操作中,应重点关注规划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区分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来源区分对待,以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此外,还应当注意规划与规划之间的衔接,一方面,无论是划拨土地建设项目,还是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其规划都应当符合当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另一方面,涉及公路、河道、防洪设施、旅游开发、矿物开采等领域的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当期专项规划。
从程序上讲,《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涉及公众的重大利益,规划部门作出许可之前,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告知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建议,申请召开听证会。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二、受理范围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
三、办理总程序1、送审规划设计方案2、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送审规划设计方案应提交的文件资料(一)新建、迁建单位需使用土地的,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或者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提交以下资料: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2、计划部门的当年投资计划文件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按我局规划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两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壹套;5、建设单位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
精品6、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由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提交以下资料: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2、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3、根据拍卖地块的范围及规划条件,由具有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两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壹套;4、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送审规划设计方案的办理程序及期限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经窗口受理申请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二十天内审查完毕(不含市政府审查、专家审查和方案公示时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1、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规划方案后,再次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第二次送审)》,报窗口受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4、《安徽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5、《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6、《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7、《合肥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8、《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二、申报条件1、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2、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3、各类杆、管线工程;4、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工程;河湖水系整治工程;给排水工程;大型户外广告、灯市和建筑外装饰等工程。
三、申报材料1、建筑工程类:(1)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4)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用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2份;(6)施工图和建筑施工图各一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7)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8)建筑工程预算书;(9)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10)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11)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12)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市政工程类:(1)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4)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2份;(6)施工图2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7)工程预算书;(8)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9)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10)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1990年)
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建设部[ 1990-2-23](1990年2月23日建设部建规字第66号文发布)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土地利用与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将实行法定许可证制度。
为了体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我部决定制定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审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点的附件。
附图和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律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律规定一、办理程序:办理程序详见《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1990)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
附图和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二、办理时间: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为了推荐经济化建设,我国常常需要征地来扩充⼯程建设⾯积,但是国家征收⼟地也是有规范的,需要按照征地流程进⾏,不能随意进⾏⼟地征收。
那么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怎么⾛?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建设单位在每个⼯作⽇(周⼀⾄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以下简称窗⼝)申报。
2、窗⼝⼯作⼈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作⼈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项⽬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期。
4、申报材料经窗⼝⼯作⼈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经办⼈。
5、项⽬经办⼈接到窗⼝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件,⼀次性书⾯告知申请⼈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通知申请⼈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经办⼈进⾏现场踏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由项⽬经办⼈完成会签⼯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发给项⽬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经办⼈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直接关系他⼈重⼤利益的,应当书⾯告知申请⼈、利害关系⼈;申请⼈、利害关系⼈有权进⾏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利害关系⼈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政许可听证⼯作规定》执⾏)。
9、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失效。
申请⼈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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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
《城乡规划法》分为划拨方式和出让方式两种情况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进行了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城乡规划法》分为划拨方式和出让方式两种情况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进行了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筑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土地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