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绝缘子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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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机场35kV专用线路工程交流合成绝缘子
技术规范书
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
证书编号:115107-Sy
2009年12月合肥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 2 -
目录
货物需求一览表(买方填写) (1)
供货范围(卖方填写) (1)
1 总则 (2)
1.1一般规定 (2)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2)
1.3工作范围 (6)
1.4对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6)
1.5标准和规范 (7)
1.6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8)
2 工程概况 (8)
2.1工程简述 (8)
2.2安装地点 (8)
3 使用条件 (8)
4 技术要求 (8)
4.1尺寸偏差 (8)
4.2设计与制造 (8)
5 试验 (11)
5.1逐个试验 (11)
5.2抽样试验 (12)
5.3型式试验 (13)
6 技术服务、检验和监造 (14)
6.1技术服务 (14)
6.2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15)
6.3现场检验(含到达合同交货地和施工现场的检验) (16)
7 包装与运输 (17)
- 4 -
分标编号:
货物需求一览表(买方填写)
供货范围(卖方填写)
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方应具备招标资格审查公告的有关要求。

1.1.2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

由投标者提供的复合绝缘子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

卖方应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卖方提供货物的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书要求。

1.1.3除技术规范书和图纸中所提供的要求之外,卖方应遵循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

卖方可以推荐国际上接受的其它更高的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应经买方确认,并应提供相关标准或有关标准中相关部分的中、英文副本。

1.1.4 本技术条件和图纸所包含的绝缘子的工艺和制造应是最先进的。

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其设计和制造应根据合肥新桥机场建设指挥部(以下称买方)批准的图纸、设计数据和文件。

不能因图纸和本技术条件书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卖方提供一流绝缘子质量及服务的责任;倘若发现有任何疏漏和不明确之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在问题未澄清之前的任何举措,应由卖方负责。

1.1.5度量单位
在设计资料、技术条件和图纸等文件中,应使用SI公制单位。

温度应以摄氏度作单位。

1.1.6卖方应提供产品需附带的专用工具和仪表,这些设备应是新的并且性能良好。

1.1.7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8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9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本工程买方:合肥新桥机场建设指挥部
本工程设计方: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以下列明了对投标人的资质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按下表中列明的内容和顺序提供
2
详实投标资料,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2.1 供货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2年内在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中应具有不低于1万支的成功供货记录,最近5年内不少于5万支的供货业绩(包括出口)。

并按表1.2.1提供业绩资料。

表1.2.1 供货业绩表投标人名称:
注:本表所列业绩均须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材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2 技术参数
买方应认真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买方要求值,卖方应认真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卖方要求值。

表1.2.2 交流复合绝缘子特性响应表投标人名称:
注:伞形结构包括:伞群数、大小伞、形状系数等。

3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3 质量保证体系
制造商(厂)应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出具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体系证书。

1.2.4 制造商提供的有关信息
1.2.4.1交流复合绝缘子信息
(1) 50%雷电冲击及操作冲击闪络电压;
(2) II、III级污秽情况下的耐受电压;
(3) 必要的图纸、产品型号、散页资料、绝缘子技术条件及其识别和描述性文字,以明确表明该产品能满足标书的所有要求。

1.2.4.2其它信息
招标方在可能的条件下向买方提供的其他信息。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5 专用工具和仪表清单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6 技术偏差表
表1.2.6 技术偏差
投标人名称:
1.2.7 包装箱表面标志
制造商(厂)应提供产品包装图,按表1.2.7 填写包装箱表面标志。

表1.2.7包装箱表面标志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8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4
按表1.2.8 填写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表1.2.8 主要生产设备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9 主要试验设备清单
按表1.2.9填写主要试验设备清单。

注:应至少包括热机、机电破坏、油中工频击穿及陡波冲击等装置。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10 主要原材料产地清单
按表1.2.10 填写主要原材料产地清单。

表1.2.10 主要原材料产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11 试验报告及清单
投标方必须提供五年内同种或类似产品的型式试验(含设计试验、型式试验、抽样试验、逐个试验,以下简称型式试验),第三方抽样试验、鉴定证书,以证明所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标书的要求。

1.2.12 新技术、新工艺介绍
制造商(厂)应提供新技术、新工艺(若有)介绍。

1.2.13 替换产品说明
对于投标人推荐的任何替换产品,必须说明与本技术条件和图纸存在的差异并提供替换产品完整的技术条件和一切相应的文字说明。

1.2.14 备注
5
(1)投标方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

(2)编写 1.2.11试验报告清单时应尽量简化。

型式试验报告清单包括产品型号,检测单位和时间,检测依据;第三方抽样试验报告清单包括招标产品型号、工程名称、供货数量、检测单位和时间,检测依据。

每种产品须提供一份型式试验报告(五年内)和最近期第三方抽样试验报告。

(3)近三年供货中,当发生拒收或退货时应真实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1.2.15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声明文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3 工作范围
本规范书适用于110kV肥西城郊输电线路工程的复合绝缘子(以下简称绝缘子)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供货等技术要求。

根据技术规范书和图纸可供应的货物见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或本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1.4 对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对技术资料、图纸的要求
1)在工作开始前,投标方应提供以下文件各六份,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和货物的详细说明文件及详细的试验进度表,以供买方审查。

如果买方为满足技术和图纸要求而做出修改,投标方应重新提供修改后的图纸和相关文件。

(2)技术条件、图纸以及其它文件的修改都不能成为修改合同价格的依据,如果卖方未按照经审查的图纸和文件进行生产,则投标方应承担所进行必要修改的费用。

投标方不能因图纸和文件的审查而以任何方式解脱其满足技术条件要求和产品供应进度的义务,以及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其图纸和文件的责任。

(3)所有报送审查的图纸,应有标注修改内容的栏目。

审查过的图纸进行修改,应用红色箭头或其他方法清楚地标明修改的部分。

(4)在图标的右下角或适宜位置应标明招标方的名称、工程名称、投标方的负责工程师的签名,制图日期和相应的图纸编号,应在图标的右下角或适宜位置标明。

图纸和文件应统一使用297mm×420mm(A3)或210mm×297mm(A4)图幅。

(5)详细的试验时间表,应在开始试验前15天提交买方;若买方未按时到达,卖方可自行试验,招标方应认可试验结果。

招标方有权审阅所有试验报告,对一些试验数据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处理。

6
1.4.2 说明书
说明书应包括绝缘子用的特殊工具和仪器。

如有需要,还应提供产品样本和手册等,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1)关于结构型式的简明概述。

(2)绝缘子在各个方向的照片。

(3)安装、操作维护和检查的说明。

(4)所有其他附件的说明。

1.4.3 试验报告、装箱清单及资料的交付时间和数量
1.4.3.1投标方应提供绝缘子的全部试验报告,包括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报告。

1.4.3.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装箱清单。

1.4.3.3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和数量见表1.4.3.3
表1.4.3.3投标方向买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1.5 标准和规范
除技术条件和图纸中所提供的要求之外,卖方应遵循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并将最新标准通知买方。

表1.5 绝缘子产品需满足的主要标准
注:JB 5892在新标准GB/T 19519实施之日(2005-02.01)起作废,但按原标准进行的型式试验报告5年内有效的要求不变。

新标准实施之日以后发生的产品型式试验应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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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每个投标者应提供1.2中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投标者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过买方的同意。

1.6.2 卖方提供的复合绝缘子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述
本工程为新桥机场35kV专用线路工程,路径长度26 km,经过1 个气象区。

2.2 安装地点
安装地点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肥西县地区。

3 使用条件
绝缘子使用环境条件如表3。

表3 绝缘子使用环境条件
4 技术要求
4.1 尺寸偏差
除非另有规定,绝缘子尺寸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d为检查尺寸,单位mm):±(0.04d+1.5)mm 当d 300;
±(0.025d+6)mm 当d> 300,最大偏差为±50mm;
8
4.2 设计与制造
绝缘子至少由两部分绝缘体组成,即芯棒和护套,并配以金属附件。

4.2.1 芯棒
芯棒是绝缘子的内绝缘部分,用于保证设计的机械强度。

芯棒用玻璃纤维增强树脂棒制成,应具有较好的耐酸腐蚀性能。

芯棒应能在较大温度范围内承受长期的机械负荷,同时还应承受长期的工作电压和短时过电压的作用。

注射工艺应采用耐高温芯棒。

芯棒应满足DL/T 864-2003的要求。

芯棒在纵向和横向介电强度、玻璃丝含量、吸湿性等方面应满足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其染色渗透试验、水扩散试验应分别符合GB/T 19519附录D的第5.4.1条和5.4.2条的规定。

4.2.2 护套和伞裙
护套是绝缘子的外绝缘部分,它提供所需的爬电距离和保护芯棒免受气候影响。

伞裙是护套的突出部分以增加爬电距离。

芯棒护套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3.0mm,护套伞裙为同种材料制成。

护套与伞裙应是整体成型(采用注射或热压成型)或单伞套装粘接式。

护套与芯棒之间以及伞裙与护套之间的界面应是永久性的粘接。

粘接部分应高度密实,没有气泡和缝隙,以防止污秽物和水气进入,且粘接强度应大于复合材料自身的破坏强度。

对护套、伞裙材料的要求是:
(1) 耐气候性以防止臭氧、紫外光、潮湿、高低温等方面引起的快速劣化。

(2) 高耐漏电起痕和电蚀损性以防止形成导电通道和护套、伞裙的击穿,应满足GB/T 19519第5.6条的要求。

(3) 护套、伞裙材料的阻燃性和交流介电强度试验应分别满足GB/T 19519第5.5条和DL/T 864-2003第4.3.3条b)的要求。

(4) 护套、伞裙材料的憎水性应满足DL/T 864-2003附录A的要求。

(5) 高抗撕裂强度以防止搬运和安装时损坏,其机械抗张、抗撕强度应满足DL/T 864-2003第4.3.3条d)、e)、f)、g)的要求。

(6) 高耐水解性以防止增大材料的导电率,伞套材料的体积电阻率应符合DL/T 864-2003第4.3.3条a)的要求。

(7) 在大温差范围内能保持高柔韧性,以防止在低温和温度急剧变化时引起裂纹或破
9
裂。

为保证芯棒保护的有效性和持久性,连接界面(芯棒-护套,护套-金具)必须是高质量的。

(8) 防鸟害配方及颜色(由用户选择)。

4.2.3 金属附件
金属附件是复合绝缘子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与铁塔或导线连接。

金属附件一般使用镀锌钢件并必须具有适当的延伸性以能与芯棒连接。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必须符号JB/T 8178和JB/T 9677的有关规定。

除不锈钢外的所有铁质金属附件都应按照JB/T 8177《绝缘子金属附件热镀锌层通用技术条件》进行热镀锌。

金属附件的所有表面应光滑、无尖角毛刺或不均匀性以防引起电晕。

如锻造应无裂缝、薄层、疤痕、皱皮、银白色等。

在端部金具镀锌前,所有毛刺均应仔细清除,并不减小构件尺寸,符合标准要求。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金属附件的可见电晕电压应在允许值以内。

金属附件的连接尺寸应符合GB/T 4056的规定。

绝缘子两端均需安装均压装置,均压装置的材料应使用铝或铝合金,
4.2.4 锁紧销
钢脚和钢帽联接的绝缘子应装备有可靠的开口型锁紧装置,应采用R(驼背)销。

锁紧销应能维持在锁紧及松开的位置上,并应有两个分开的末端以防止它完全从钢帽内脱出。

锁紧销应符合JB/T 8181的要求。

锁紧销应采用锡青铜、黄铜、奥氏体不锈钢或其他耐锈蚀性材料制作,不应采用有防腐蚀表层而本身不耐锈蚀的材料制作,并与绝缘子成套供应。

在把锁紧销的末端分开到180度,然后扳回到原来的位置时用肉眼检查应不显出裂纹。

4.2.5必须时采用防鸟害型均压装置(由用户选择)
4.2.6 装配
金属附件与芯棒的连接应采用压接处理(压接工艺)使得金属附件均匀传递机械荷载到芯棒。

其他连接方式将不被接受。

金属附件与护套的连接应是永久性密封的,其连接部位与大气间的隔离必须采取特殊结构进行特别密封处理,以便长期有效地阻止水气和杂质的进入。

其渗透性试验应符合GB/T 19519第7.4条和第5.3、5.4条的规定。

金属附件连接区的设计应保证理想的应力分布。

压接过程必须采用声发射探测法并配有其它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逐个检测,杜绝端部连接过压和欠压的问题发生。

压接处理后的金属附件的镀锌层应符合JB/T 8177《绝缘子金属附件热镀锌层通用技
10
术条件》,且压接部位(包括压与未压的交界部位)的镀锌层不得有起皮、分层、开裂或掉锌等缺陷发生。

对压接用金具、芯棒等外协件的材料、性能、尺寸、外观和加工工艺应进行严格管理和进厂检验。

当外协件不是同一批时,必须重新进行试压和破坏试验(包括压接部位剖检)确定新的最佳压制程序和控制参数,同时给出正式验证报告(附剖检彩色照片)。

绝缘子金属附件压接应能根据压接操作原始记录进行质量跟踪。

记录应建档长期保存。

4.2.7 标记
每一绝缘子应标记制造厂厂名或商标、制造日期、额定电压、额定机械负荷和产品编号。

标记牌应采用浮雕模压或以更先进工艺制造。

4.2.8 运行维护
提供的绝缘子应适合于带电检修技术,以使一般的带电作业能方便、快捷、安全地进行。

卖方应提出其同类产品在超高压线路上带电和停电检修的注意事项。

5 试验
绝缘子的检验分为逐个试验、抽样试验和型式试验。

抽样试验和型式试验应在逐个试验之后进行。

试验应按有关标准进行。

绝缘子的全部型式试验和抽样试验由买方指定的国家授权的行业及以上产品质检中心承担,并向买方提供由试验承担机构所编写的试验检验/质检报告。

为满足本技术条件书要求的试验项目而需进行的试验所涉及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在绝缘子发运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6份正式试验报告的副本。

已被做过型式试验和抽样试验的绝缘子不得参与供货。

5.1 逐个试验
逐个试验项目按表5.1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19519第6.3.1条规定。

表5.1 逐个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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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分三种,即工厂抽样试验(由工厂自行完成)、第三方抽样验收试验和现场抽样验收试验。

第三方抽样验收试验应在逐个试验后按表5.2.3规定的项目和顺序进行。

现场抽样试验由买方自行确定。

5.2.1批量均匀性
应对从每批提交的绝缘子中随机抽取绝缘子进行试验。

对于任何一种类型的绝缘子,当采用连续制造工艺制造时,其批量不应超过5000支。

5.2.2抽样试验数量
抽样试验和第三方抽样试验的绝缘子数量如表5. 2.2所示:
表5.2.2 抽样数量
5.2.3 第三方抽样验收试验
第三方抽样验收试验项目和数量如表5.2.3,卖方自行验收可参照此表进行。

表5.2.3 第三方抽样验收试验项目
注:
1)项4后试品的陡波冲击电压试验,不再进行水煮试验,允许仅对产品两端和中间的0.3m-0.4m范围内分段进行正、负极性冲击各25次。

陡波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合格后,应将其进行机械破坏负荷试验,检查产
品机械破坏负荷的分散性和强度裕度。

2)护套最小厚度检查,试品为机械破坏后的绝缘子完好部分,每只绝缘子任取三个剖面,剖开断面芯棒护
12
套的最小厚度220kV芯棒护套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3.0mm。

3)GB/T 19519第7.4条中,应将“渗透结束后5min内,在环境温度下”改为“在环境温度下,渗透开始后5min内”。

4)原始记录中,应记录供货产品连续编号范围及抽样试品的编号。

5.2.4 抽样试验判定和重复试验程序
抽样试验均采用计件二次抽样方案,其判定和重复试验程序应符合GB/T 19519第7.7条的规定。

5.2.5 不合格绝缘子的处理
在抽样试验中,当某种绝缘子已被拒绝接收,则不得将该批绝缘子用来供货。

卖方应采取使买方满意的措施把不合格批次的绝缘子做标志并分隔开,使这些绝缘子绝对没有可能重被用做试验或供货。

5.3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含设计试验)
型式试验项目按表5.3规定进行。

根据此技术要求向买方已提供有效期(五年)内的型式试验报告的型式试验项目可不再重复进行。

型式试验中只要有一只绝缘子不符合表5.3中的任何一项要求,则型式试验不合格。

厂家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中过期的、缺项的、试验条件及判据不符合本文件型式试验要求的,均应在中标后予以补做,费用由卖方承担。

表5.3 试验项目
13
6 技术服务、检验和监造
6.1 技术服务
6.1.1 概述
1)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

卖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

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并且,卖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2)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为周,卖方在投标时即应向买方提供技术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日程,工作人、日数等。

买、卖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作为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3)买卖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在工地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6.1.2 任务和责任
1)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

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和验收试验。

3)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以及有关的注意事项等,并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
14
术问题。

4)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

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试验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

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7)卖方应将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由工厂至现场的往返差旅费进行分项报价。

提供现场服务的费用将包括在议(评)标价中,并增列入合同。

6.2 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6.2.1 工厂检验
(1)卖方在发货前负责对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和买方所要求的其他的试验项目、数据和资料。

除非买方书面放弃检验,凡未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从制造地点发运,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有在规定的试验全部合格后,产品才能发运。

工厂检验由工厂按国家产品标准规定的逐个试验和抽样试验自行完成,合格后入成品库。

出厂试验报告应包括逐个试验和抽样试验的数据和结论。

(2)卖方应在工厂检验开始的15天前,用信件或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对每批产品派工程师到工厂,参加货物的组装,例行试验和包装。

如果买方未及时赶到,卖方按时进行工作,买方应认可其结果。

(3)买方的代表,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间进入工厂和绝缘子生产的所有地点、以及对卖方所进行的试验进行不受限制地检查;同时,卖方应为买方代表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

(4)卖方应就开工时间和产品制造各阶段的进度,提前与买方取得联系,以便对检验工作做出安排。

(5)在货物发运之前,每种产品试验报告6份副本应提前送交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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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第三方抽样验收检验(必要时)
(1)在货物发运之前,由第三方(国家授权的产品质检中心)到工厂成品库随机抽样,并按第5.2.3条进行验收试验。

验收检验地点可以在质检中心,也可以在工厂内。

(2)验收检验由第三方出具检验报告。

6份报告副本在检验结束后两周内或按买方要求的期限内送交买方
6.2.3 监造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买方派遣的代表的身份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监造范围:
1)原材料、附件进厂检验,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监督,成品的检验: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2)生产进度;
3)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和备忘录的建立。

买方和监造单位可制定内容更为详尽的监造大纲,并按大纲进行监造。

监造人员将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文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检验既不能解除卖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替代到货后买方的检验。

6.3 现场检验(含到达合同交货地和施工现场的检验)
现场检验是否进行以及试验项目和内容由买方视情况决定。

(1)当货物运到指定合同交货地后,买方及委托的质检部门将在车站根据装货清单检查收到的货物的数量、包装情况及运输和装卸中是否引起物理损坏或丢失。

若买方认为有必要还将进行抽样检验,卖方有权参加检验。

根据检验结果,如果货物数量和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货物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所有批次的抽样试验费用。

现场抽样的试验项目由买方确定,试验单位由买方指定或委托。

试验前七天通知卖方,若卖方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到达,应认可买方的试验结果。

如试验合格,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第一次抽样试验不合格,则第二次加倍抽样试验,再不合格则此批交货绝缘子作退货处理,并由卖方并承担两次试验的费用。

(2)当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在拆除外包装后,安装前7天内买方书面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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