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的安全的要求规范

塔吊的安全的要求规范
塔吊的安全的要求规范

塔吊的安全的要求规范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塔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式起重机。

2引用标准

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3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5975钢丝绳用压板

GB5976钢丝绳夹

GB946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10051.1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10672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GB10673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ZBJ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3整机

3.1起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2起重机整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包括工作及非工作)应符合GB/

T13752中4.3条的有关规定。

3.3起重机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或开始倾翻时,平衡重不位移、不脱落。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能通畅排水,而散粒物料不掉落。

3.4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及生产许可证的标志。

3.5起重机出厂时需提供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6使用单位应为起重机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

a.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

b.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c.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d.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4结构

起重机结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1.1条的规定。

4.1连接

4.1.1焊接

对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查,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4.1.2螺栓、销轴连接

4.1.2.1起重视连接使用的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2.2条的规定。

4.1.2.2采用螺栓及销轴连接时,应满足GB9462中的有关规定及其使用要求。

4.1.2.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并必须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起重视出厂时必须配备此种扳手。

4.2梯子和护圈

4.2.1设置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的梯子称之斜梯。

斜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用横条连接。

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斜梯的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

4.2.2设置与水平面呈75°~90°之间的梯子称之直立梯。直立梯应满足下列条件:

a. 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

b.梯级间隔为250—300mm;

c.直立梯踏杆与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离不小于160mm;

d.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

4.2.3不允许在与水平面呈65°~75°之间设置梯子。

4.2.4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满足下列条件:

a.护圈最小直径为650mm;

b.护圈间距为700±50mm;

C.护圈侧面应用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

d.对于护圈其任一点都应能承受1000N的集中载荷。

当梯子设于起重机结构内部时,梯子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

4.3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1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2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台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在使用圆孔,格孔或其它不能形成连续平面的材料时,孔或间隙的大小应不使直径为20mm的球体通过。在任何情况下,孔或间隙的面积应小于400mmz。

4.3.3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小于500mm,并能承受3000N的移动集中载荷。在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50mm高的挡板。

4.3.4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台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有跌落危险的手扶栏杆。手扶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m,并能承受1000N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围秆。

4.3.5除快装塔式起重视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4.3.5.1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0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6—8m设置一个。

4.3.5.2当梯子的终端与小平台连接时,梯级踏板或踏杆本应超过其平面。护圈和扶手应延伸到小平台栏杆的高度,并设置50Omm宽的走台。在梯子的宽度范围内,小平台挡板高度可为50mm,小平台下面第一个梯级踏板或踏杆的中心线距小平台面应不大于150mm。

4.3.5.3如果梯子在小平台处不中断,则护圈也不应中断。但必须在护圈侧面开一个宽为0.5m,高为1.4m的洞口,以便出入小平台。4.4臂架走台4.4.1对于小车变幅的臂架,走台应设置在臂架内。

a.臂架断面高度小于1.5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1。

b.臂架断面高度在1.6m至1.8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2。

c.臂架断面高度大于1.8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3。

4.4.2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上设置与小车一起移动的安全工作平台时,可以不设臂架走台。4.5司机室4.5.1对于小车变幅的起重机起升高度超过30m;对于动臂变幅的起重机臂架铰点高度距轨顶或作业面的高度超过25m的,在起重机上部应设置一个有座椅并能与起重机一起回转的司机室。

司机室不能悬挂在臂架上,可附在回转塔身上。其位置不应在臂架正下方。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起重机的活动部件不会撞击司机室。?如司机室安装在回转塔身结构内,则应保证司机的视野宽阔。

4.5.2司机室的其它安全要求应符合GB10673中的有关规定。

4.6结构的报废

4.6.1起重机主要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则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则应予报废。

4.6.2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如塔身、臂架等,在失稳或损坏后经更换或修复,检测其结构的应力不得低于原计算应力,否则应予以报废, 4.6.3起重机的结构件及其焊缝在出现裂纹时,应分析其原因。

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阻止裂纹发展,对因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报废。

5机构及零部件

5.1一般要求

5.1.1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其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

5.1.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重视上的零件掉落造成危险。可拆卸的零部件如盖、箱体及外壳等应牢固地与支座连接,防止掉落。

5.1.3应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使轮轴断裂,小车也不能掉落。

5.2钢丝绳

5.2.1钢丝绳直径的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T13753中6.4.2条的规定。在起重机工作时,承载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5.2.2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5.2.3钢丝绳的安装、维护、保养、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5972的有关规定。

5.2.4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用钢丝绳夹固接时,应符合GB5976中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b.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c.用楔与楔套固接时,楔与楔套应符合GB5973中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d.用锥形套浇铸法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e.用铝合金压制法固接时,应以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套与钢丝绳紧密牢固地贴合,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的90%;

f.用压板固接时,压板应符合GB5975中的规定,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5.3吊钩

5.3.1吊钩的设计,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10051.1的规定,吊钩应设有防脱棘爪。

5.3.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c.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d.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e.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5.4卷筒和滑轮

5.4.1卷筒和滑轮的最小卷绕直径的计算,应符合GB/T13752中6.4.3.1条的规定。

5.4.2卷筒两侧边缘的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5.4.3滑轮应设有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5.4.4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安全可靠并符合本标准5.2.4条中有关要求。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应保留3圈。

5.4.5当最大起重量不超过1t时,小车牵引机构允许采用摩擦牵引方式,并应设有钢丝绳固定端点。

5.4.6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裂纹或轮缘破损;

b.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c.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e.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5.5制动器

5.5.1起重机上每一套机构都应配备制动器或具有同等功能的装置。

对于电力驱动的起重机,在产生大的电压降或在电气保护元件动作时,都不允许导致各机构的动作失去控制。如变速机构有中间位置,必须在换档时使用制动器或其他装置能自动地停住载荷。

5.5.2各机构制动器的选择应符合GB/T13752中6.2条的有关规定。

5.5.3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裂纹;

b.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厚度50%;

c.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

d.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e.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5.6车轮

5.6.1车轮的计算选择应符合GB/T13752中6.4.4条的规定。

5.6.2车轮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0672中的有关规定。

5.6.3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a.裂纹;

b.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c.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6安全装置

6.1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对最大起重量大于6t的起重机如设有起重量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

当起重量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6.2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6.3行程限位

6.3.1行走限位

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的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保

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末端时或与同‘轨道上其它起重机相距在不小于0.5m范围内时能自动停车,挡铁的安装距离应小于电缆长度。

6.3.2幅度限位

6.3.2.1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应安装幅度限位装置。

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

6.3.2.2动臂式起重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以及防止臂架反弹后翻的装置。

6.3.3起升高度限位

起重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小车变幅的起重机,起升高度限位器应能保证在吊钩架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满足GB9462中的规定距离时,立即切断上升方向电源。

吊钩下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可根据用户要求设置。

6.3.4回转限制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起重机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保证可自由旋转;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6.4小车断绳保护装置

对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应设小车断绳保护装置。

6.5风速仪

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风速仪应安装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

6.6夹轨器

轨道式起重机必须安装夹轨器,夹轨器应能保证在非工作状态下起重机不能在轨道上移动。

6.7缓冲器

大车(小车)轨道末端需安装挡架,缓冲器安装在挡架或起重机上,当起重机与轨道末端挡架相撞击时,缓冲器必须保证起重机能比较平稳的停车而不致于产生猛烈的冲击。

缓冲器的设计应符合GB/T13752中6.4.9条的规定。

6.8挡板

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在台车架上需安装排障挡板,挡板与轨道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6.9滑轮组

人手可触及的滑轮组,应设置保护装置,以防止手挤入钢丝绳和滑轮之间。对于能变换倍率的起升滑轮组应配置一个不用手接触钢丝绳就能使倍率变换的装置。

7操纵系统

7.1操纵系统的设计和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性,保证在正常使用中起重机能安全可靠地运行。

7.2应按人机工程学有关的功能要求设置所有控制手柄、手轮、按钮和踏板,并保证有宽裕的操作空间。

7.3控制手柄或轮式控制器,一般选择右手控制起升和行走机构,左手控制回转和小车变幅或动臂变幅机构。

7.3.1采用手柄控制操作时,机构运动方向与表1规定的手柄方向一致。

7.4操作应轻便灵活,操作力及操作行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手操作力不大于100N,操作行程不大于400mm;

b.脚踏操作力不大于200N,脚踏行程不大于200mm。

7.5在所有的手柄、手轮、按钮及踏板的附近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7.6起重机性能标牌应安置在司机室内明显的部位。

8电气系统

8.1一般规定

8.1.1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

8.1.2电气元件的选择应考虑起重机工作时振动大,接电频繁,露天作业等特点。

8.1.3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电气安全的要求。

8.1.4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牢固。需要防震的电器应有防震措施。

8.1.5电气连接应当接触良好,防止松脱。导线,线束应用卡子固定,以防摆动。

8.1.6电气柜(配电箱)应有门锁。门内应有原理图或布线图、操作指示和警告标志等。

8.2电气控制与操纵

8.2.1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设置于柜内,能防雨、防灰尘,电阻器应设于电气室内或设置于工作人员不易接触的地方,并有防护措施。

8.2.2采用有线遥控装置时,地面控制站与司机室内控制必须具有电气联锁。地面控制装置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和起重机结构之间必须连接专用接地线,接地电阻要求符合本标准8.1.3条的规定。

8.2.3采用无线遥控方式操纵的,在失控时必须能够自行停止工作。

8.2.4采用联动控制台操纵时,联动控制台必须具有零位自锁。

8.2.5操纵系统中应设有声响信号,此信号应对工作场地起警报作用。

8.2.6保护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并不得用做载流回路。

8.3电气保护

8.3.1起重机应根据GB/T13752中7.7条的要求设置短路及过流保护、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

8.3.2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8.3.3起重机进线处宜设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它隔离措施。隔离开关应做明显标记。

8.3.4行程限位开关应能安全可靠地停止机构的运动,但机构可向相反的方向运。

8.4照明、信号

8.4.1起重机应有良好的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8.4.2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可携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座超过48V,交流供电的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4.3起重机司机室内照明照度应不低于30lx。

8.4.4起重机电气室及机务专用电梯的照明照度应不低于5lx。

8.4.5塔顶高于30m的起重机应在塔顶和两臂端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并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8.4.6整体拖行的起重机在拖行时应装设直流24V示宽灯、高度指示灯、长度指示灯、转向指示灯及刹车灯。

8.4.7对夜间工作的起重机应在塔身或其他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聚光照明灯。

8.4.8起重机在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座装有指示总电源开合状况的信号。

8.4.9安全装置的指示信号或声响报警信号应设置在司机和有关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地方。

8.5导线及其敷设

8.5.1导线截面积计算及敷设应符合GB/T13752中7.5条的有关规定。

8.5,2电线如敷设于金属管中,金属管则应经防腐处理。如用金属线槽或金属软管代替,必须有良好的防雨防腐措施。

8.5.3起重机电源电缆应选用重型橡套电缆,并应备有一根专用芯线或金属外皮做的保护接地线。

8.5.4照明、取暖线宜单独敷设。

8.5.5导线的连接及分支处的室外接线盒必须防水,导线孔应有护套。

8.5.6导线两端应有与原理图一致的永久性标志和供连接用的电线接头。

8.5.7固定敷设的电缆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倍电缆外径,除电缆卷筒外,可移动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8倍电缆外径。

8.5.8接地线严禁作载流零线。

8.6电缆卷筒

8.6.1轨道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卷筒应具有张紧装置,以防止电缆被搅乱或落于轨道上,电缆收放速度应与起重机运行速度同步。

8.6.2电缆在卷筒上的联接必须牢固,以保护电气接点不被拉曳。

8.7集电器

8.7.1集电滑环应满足相应电压等级和电流容量的要求。每个滑环至少有一对碳刷,碳刷与环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80%,并接触平稳。

8.7.2滑环与滑环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滑环间最小间隔不小于6mm,并经过耐压试验,无击穿,闪络现象。

9液压系统

9.1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9.2顶升液压缸必须具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软管连接。

10安装与试验

10.1起重机安装架设时应按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

起重机在架设前应对架设机构(起重机自身的机构)进行检查。保证机构处于正常状态。

10.2安装时风速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如果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0.3在有建筑物的场所,应注意起重机的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10.4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视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以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

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3中的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10.5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10.6基础与轨道

10.6.1混凝土基础

固定式起重机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士基础时,该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抗倾翻稳定性的要求。

对混凝土基础的抗倾翻稳定性计算及地面压应力的计算应符合GB/

T13752中4.6.3条的规定。

10.6.2碎石基础

10.6.2.1起重机轨道当敷设在地下建筑物(如暗沟、防空洞等)的上面,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10.6.2.2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按设计要求压实,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轨枕之间应填满碎石。

10.6.2.3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10.6.3轨道

10.6.3.1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

10.6.3.2钢轨接头处必须有轨枕支承,不得悬空。

10.6.3.3起重机轨道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

b.轨距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c.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距离不小于1.5m,接点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

10.7试验

10.7.1新设计的起重机各传动机构,液压顶升和各种安全装置,必须按有关的专项试验标准进行部件的各项试验,取得试验合格证后方可装机。

10.7.2起重机安装后,投入使用前必须起吊最大起重量和最大幅度处的额定起重量,使各机构分别进行一个循环作业的运动。并应调试及检验全部安全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11操作与使用

11.1起重机的操作使用及对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的使用及要求应符合ZBJ80012的有关规定。

11.2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操纵应按指挥信号进行。但对特殊情况的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部)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度。 、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塔吊安全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塔吊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塔吊安全管理规定 1、塔吊的拆除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除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升降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其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万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万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 第 2 页共 5 页

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5、起重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器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6、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万可上机。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转运,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万可作业。 8、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吊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9、应恨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lm,行走轮 第 3 页共 5 页

塔吊安装安全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25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塔吊安装安全规范标准 版本

塔吊安装安全规范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等),拆装作业人员,吊车司机,指挥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机械构造和工作性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程。 3、司机严禁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坚持“十不吊”原则。 4、司机与指挥人员应相互配合,所发信号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无误。 5、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停留和行走。 6、对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要认真检查,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7、对各种连接螺栓,销轴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的及时更新。 8、随时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且“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所有电机必须与机体作保护接零。 9、吊车周围必须有设备验收牌,操作规程牌,“十不吊”牌,及安全警示标志。 10、随时检查吊车“四限位”、吊钩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卷扬机钢丝绳设钢丝绳防脱槽装置,上人爬梯护栏、塔帽防护栏安装是否齐全。 11、吊车必须设避雷装置,吊车底部需用扁铁或角钢作断节卡形式的避雷引下线接地,且用紧固螺丝压牢。 12、吊车底部必须做好排水,不得有积水现象。

13、夜间施工时,照明设施齐全、良好,吊车臂前端必须设红灯警示。 14、塔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防碰撞措施规定。雾、雨、雪及风速六级以上严禁作业。 15、停机作业后,关闭操作棚门窗,吊钩升高至限位最高点。使吊臂按顺风方向停放。 16、作业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吊车开关箱必须做防雨、防砸护棚。 17、吊车拆装人员,司机在吊臂前后检修必须系好安全带且有牢固的挂钩设施,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8、吊车安装后,机体上不得留有竹排等杂物,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机体连接或与机体搭设卸料台。 19、铆固拉墙件应牢固可靠,焊口均匀。

塔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西铜高速改扩建XTK-4标合同段 塔 吊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铜高速改扩建XTK-4项目部 二O一O年二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塔吊安装安全技术要求 (2) 3.1塔吊基础施工 (2) 3.2塔吊组装 (2) 3.3塔吊顶升过程及操作 (4) 四、塔吊吊装安全技术要求 (6) 五、塔吊拆除安全技术要求 (8)

一、工程概况 西铜高速公路XTK-4合同段位于西安市北高陵县及泾阳县内,设计为双向八车道。起点桩号为K7+116.35,终点桩号为K12+360,共长5.244km,其中桥梁一座4.957km,(另有聂冯立交A、B两座匝道桥),其中渭河特大桥主桥(132#墩—142#墩)共11个墩,共设11台塔吊。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起重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1998) (3)塔吊安装使用说明 三、塔吊安装安全技术要求 3.1 塔吊基础施工 1、为发挥塔机最大服务范围,根据选定基础位置,基础设在每个墩的中间,严格按图纸施工。 2、保证地基承载力不小于0.3MPa。 3、塔机基础采用C30砼,与承台连在一起浇筑,塔吊基础技术要求高,预埋件的位置及标高必须经过仔细测量、校正以保证塔身垂直度,当砼基础表面微有差异时,可设置垫片进行微调。 4、基础表面要平整,其平整度误差不大于2mm,当砼基础表面微有差异时,可设置垫片进行微调。 5、浇注塔机基础必须保证预埋螺栓的准确度。 6、砼座上表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00mm。 7、砼浇注后必须进行养护,在砼承载力达到90%及以上时,方能进行整机安装。 3.2 塔吊组装 1、塔吊组装必须由专业组装塔吊的人员进行组装。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违章作业的处罚标准。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2、塔吊标准节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挂设大型宣传标语及其他挡风材料。 3、严禁未经生产厂家同意,在塔吊上擅自变更其材料和设施或减少塔吊上任何设施。 4、司机交接班时,先查看上一班交接记录,应对塔吊各安全限位、保险的完好、灵敏度进行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是否完好,有无跳出轮槽和钢丝绳磨损情况;凭听觉在试转中去发现有无发自各动力传动系统的不正常异响和振动;试运行后用手摸去发觉电机和变速箱有无不正常的温升。发现问题应在工作前排除,后方可开机或及时向接班司机反映。 5、塔吊标准节处按要求10米应设置小平台保证操作人员的休息,金属楼梯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影响操作人员上下的安全。 6、有两台以上塔吊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塔吊的起重臂、平衡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碰撞。 7、司机或维修人员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挂上标志牌或电箱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驾驶室配备两根

安全带,司机或维修人在作业和维修时必须佩戴,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8、每星期应对塔吊各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一次、塔吊垂直度测量一次。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塔吊吊钩与架空线路的水平安全距离必须大于6米: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必须搭设安全防护屏障或停电施工;在塔吊大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外电高压线路;禁止塔吊在外电高压线下方安装、使用。 10、塔吊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塔吊的要求,应以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作使用依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接长度不得小于钢线绳直径的20倍,并不短于0.3米,在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不得小于0.14米。绳卡夹板应在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叉。卡子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11、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其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的长度内断丝根数达到以下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1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塔吊拆卸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4788 塔吊拆卸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塔吊拆卸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确保塔吊拆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拆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塔吊拆除、安装时,应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所有参加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监管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正式版)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操作应该注意以下要点: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 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 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 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 在无载荷情况下, 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 宜设置在塔吊附近, 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 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 不得悬挂标语牌。 6、起重机作业前重点检查: (1)起重机结构的外观情况, 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起重机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起重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起重机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 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 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 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 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起重机空载运转, 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 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 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 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 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 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 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 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 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机提升重量物后, 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 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起重机提升的重物平移时, 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 在每次变幅后, 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 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 依次断开各路开关, 关闭操作室门窗, 下机

塔吊安全使用方案

目录目录 (1) 一、工程概况 (2) 二、安全防护措施......................... . (2) 2.1加设旋转角度限位器,错开各塔吊高度 (2) 2.2严禁超载,安装超载限制器 (3) 2.3其它安全措施 (3) 2.4科学管理,正确使用 (5) 三、附件....................................................................................... . (8) 1、操作人员名册............................................................................. (8) 2、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8)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苏州路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计单位:乌鲁木齐建筑科学研究院 监理单位:乌鲁木齐兴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乌鲁木齐市泰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使塔吊吊运范围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可少产生盲区,并且满足安全要求,现场布置2台QTZ40塔吊,1#塔吊置在19#楼西侧,2#塔吊布置在14#楼东侧,两台塔吊之间的距离为95米,现有塔吊参数如下表所示: 编 型号首次安装高度拟安装高度回转半径臂长 号

1# QTZ40 14 28 46 47 2# QTZ63 15 36 46 50 因塔吊吊运范围在满足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区域的同时,避免塔吊相互交叉覆盖区域可能出现相互碰撞现象,并为了保证塔吊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措施。 二、安全防护措施 2.1加设旋转角度限位器,错开各塔吊高度 1、根据现场情况,为2#塔吊加设旋转角度限位器,限位角度。 2、为满足本工程吊装及安全需要,塔吊应比建筑物高出4~6m,同时,旋转半径交叉覆盖的两台塔吊之间起重臂须错开高度,相对高度不得小于2m,因此塔吊顶升高度确定为2#塔吊比1#塔吊高度高出10米。 2.2严禁超载。安装超载限制器 1、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3、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4、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度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塔吊安全操作规范(新编版)

塔吊安全操作规范(新编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95

塔吊安全操作规范(新编版)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谨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工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

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工作。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1)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1、每台塔吊由塔基租赁单位按现场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由主体施工队负责为各自施工区域内塔吊配备信号工,并负责配备指挥用品(对讲机、信号旗等)。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将操作人员身份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上报项目安质部进行备案,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 2、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认真执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群塔作业方案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3、塔吊司机、信号工禁止酒后作业,并应合理排班,避免疲劳作业。 4、塔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①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作业前,信号工应根据吊运材料选用相应粗细和长短的吊索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钢丝绳、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载、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应起重量,但不得用过粗的钢丝绳吊运过轻的物件,避免轻物脱绳。 ②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钢筋或混凝土中的机具、物料等;现场已浇筑的混凝土而未经完全拆卸的模板须撬松动方可吊运。

③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塔吊作业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如作业区域光线阴暗则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④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塔司、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为避免塔吊之间或其它信号相互干扰,信号工在发出信号时应先指明塔吊编号(如指挥1#塔起钩应发出“1#塔,起钩”命令)。 ⑤零散物件无容器、散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长、短钢筋或钢管不能混吊;吊运长钢筋时,吊点之间的钢筋不能呈现下弧状;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吊运料斗(包括空料斗)应采用四绳吊运; 1.5m以下的钢管、钢筋、拉钩、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须用料斗盛放,物料装码高度不得超出料斗边沿;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须用吊笼吊装;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吊;吊运废旧木枋、泡沫、塑料等垃圾,应加盖密目网以防垃圾飞出料斗。 ⑥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 严禁利用塔吊吊人;起、落钩过程中,信号工应将处于吊物周边、下方等危险区域的人员清离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⑦吊索具不符合规定、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塔吊安全使用方案

目录 目录 (1) 一、工程概况 (2) 二、安全防护措施......................... . (2) 2.1加设旋转角度限位器,错开各塔吊高度 (2) 2.2严禁超载,安装超载限制器 (3) 2.3其它安全措施 (3) 2.4科学管理,正确使用 (5) 三、附件....................................................................................... . (8) 1、操作人员名册............................................................................. (8) 2、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8)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苏州路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计单位:乌鲁木齐建筑科学研究院 监理单位:乌鲁木齐兴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乌鲁木齐市泰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使塔吊吊运范围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可少产生盲区,并且满足安全要求,现场布置2台QTZ40塔吊,1#塔吊置在19#楼西侧,2#塔吊布置在14#楼东侧,两台塔吊之间的距离为95米,现有塔吊参数如下表所示:编 型号首次安装高度拟安装高度回转半径臂长 号 1# QTZ40 14 28 46 47 2# QTZ63 15 36 46 50 因塔吊吊运范围在满足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区域的同时,避免塔吊相互交叉覆盖区域可能出现相互碰撞现象,并为了保证塔吊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措施。 二、安全防护措施 2.1加设旋转角度限位器,错开各塔吊高度 1、根据现场情况,为2#塔吊加设旋转角度限位器,限位角度。 2、为满足本工程吊装及安全需要,塔吊应比建筑物高出4~6m,同时,旋转半径交叉覆盖的两台塔吊之间起重臂须错开高度,相对高

塔吊安全规范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安全职责

编号:SM-ZD-15670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 安全职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安全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2)《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92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工程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会宁县桃花山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

编制: 企业安全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目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3) 钢筋弯曲机操作规程 (5) 钢筋切断机操作规程 (6) 钢筋调直机操作规程 (6) 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7) 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9)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3) 切割锯操作规程 (13) 砼搅拌机操作规程 (14) 砂浆搅拌机操作规程 (16) 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手持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8)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

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塔吊安全操作方案实用版

YF-ED-J846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塔吊安全操作方案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塔吊安全操作方案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工程概况 二、塔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地基承载力经实际检测达 200kpa,符合原厂使用规定。 (2)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 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 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

他作业。 (3)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5)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6)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二、作业前,应元点检查各齿轮箱和液压油箱的的油标应符合标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电流电压起380V,配电箱送电前,活动控制器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应无漏电方可上机操作。 三、作业中,操作各控制器时应经零点转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增加速度,操作中严禁急开急停。 四、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离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3米。 五、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作动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接近满负荷时不能变幅。 六、吊起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当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吊起重物平放时,应高出跨越物0.5以上。 七、塔机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职指挥人员,操作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并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如发现指挥不当或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进行,但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警觉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八、作业后,起重机停放轨道中间,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镇紧夹轨器。 九、操作司机应定期检查各销轴,连接螺栓,钢绳机械机构、转动机构和外关情况,如有异常应即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现场指挥(信号)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指挥人员必须有很强的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法,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 二、指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三、凡患有赤绿色盲或全色盲、耳背、高度近视、心脏病、高血压、美尼尔病、癫痫等疾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四、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各类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和使用性能,并能掌握自如,熟悉运用口音、手势和通讯设备。 五、指挥人员要能够看懂一般的机械装置图,土建现场平面布置图,并能掌握起重机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熟知辅助吊车及机械性能、使用条件。 六、指挥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力学知识,能够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并经常地检查,对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七、指挥人员应当掌握各类塔式起重机各部机构成的重量、分部位重量尽吊运就位方式等。 八、指挥人员是现场唯一向起重司机发号施令者,必须佩带明显的标志,严禁酒后指挥。 九、作业前,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吊具、索具是否完好,使用的机具、工具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十、指挥人员必须精神集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装拆工艺,保证挂钩人员和重物下方的人员的安全和起重工业设备的安全。

塔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塔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简介 黄骅港三期工程翻车机房主体工期约6个月,期间塔吊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翻车机房根据工程需要共安装了3台塔吊,其中一台QTZ63(臂长50米),两台QTZ80(臂长58米)。在使用中,塔吊同时作业的时候,存在交叉的情况,塔吊之间的高度差为5米,1#塔比3#塔高5米,2#塔比1#塔高5米。在工作过程中,应避免塔吊前端吊重时大臂交叉,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三期翻车机房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 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 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 方可上岗。 5、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 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 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 塔吊安全运行。

6、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塔吊司机和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司机和指挥安全操作规程细则 1、塔机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塔机指挥应选择有经验的塔机指挥人员。 2、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塔机操作和指挥的其他疾病者,不能从事塔机司机和指挥工作。塔机司机和指挥每年须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由省市级劳动部门发给指挥证,方可担任指挥工作。 4、塔机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实习操作时间不得少于150课时(1个月),培训期满,经省市级劳动部门按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发证,方可从事塔机司机工作。 5、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塔机的司机,主管部门将注销其操作证。如再次操作塔机工作,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允许非本台塔机的操作。 7、在正常作业中,司机应只服从佩带有符合规定的指挥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

严禁盲从。 8、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塔机: A、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B、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C、不符合塔机性能的指挥。 D、用不符合GB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9、塔机作业中,有两个或有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才可操作,凡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不得操作。 10、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使用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11、在塔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必须相互联系好后,方可交接,不允许两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12、塔机作业的全过程,必须有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塔机司机和指挥必须有良好的配合。 1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的塔机的性能。 14、严禁酒后操作和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和无证操作、指挥。 15、塔机作业时,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不得

塔吊安全运行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表一: 二、工程概况 2、1总体简介 本工程由20幢住宅组成,总建筑面积为65000m2。该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19m,地下一层为库房,地上为住宅。根据本工程特点布置9台塔吊,在南北两楼之间布置塔吊作垂直运输机械,臂长分别为47m、40m、55m。 2、2塔吊与建筑物的相对位置(见附图塔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位置)。 三、施工总准备 3、1机械安排 租赁40塔吊三台,4708塔吊二台,自有4708塔吊三台,63吊一台,由该租赁公司统一安装调试检验合格,经沈阳市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人员安排 塔吊机长、司机、信号指挥由南通二建公司安排。 1/5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沈>第1

四、施工方法 4、1塔基施工 由于设备必须在基槽形成前安装完毕,因此塔吊基础选用承台式基础形式,4.5m×4.5m×1.4m高,内配二级22@200的钢筋。地基采用水泥搅拌桩加固,每个塔吊基底打6根,每根长10米。直径500mm。 4、2升塔 为使塔吊不受周围建筑物影响决定一次性升塔。为保证安全运行9台塔吊升塔高度相互错开。 五、规章制度 5、1塔司职责 5、1、1除主管部门安排的实习学员外,严禁没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 5、1、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司机不得允许非本台起重机司机操作。 5、1、3司机在正常作业中,应只服从佩带有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 5、1、4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起重机。 A、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B、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C、不符合起重机性能的指挥; D、用不符合GB580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2/5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沈>第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