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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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皖建质安[2005]21号
关于2005年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今年全省工程质量巡查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建设部建质函[2005]130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2005年6月20日至6月27日,我站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组,对马鞍山、安庆二市进行了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基本情况
巡查组通过听取介绍、察看现场和工程实体、调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对两市及所辖当涂县、宿松县的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等进行了巡查,结合被查工程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管情况进行了抽查,共巡查了22项工程,其中在建工程14项(含市政工程4项、省级创建工程2项),竣工工程8项。
从巡查情况看,马鞍山、安庆两市建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巡查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各部门给予积极配合;两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思路清晰,定位准确,内部管理较为规范,市区工程质量总体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马鞍山市质监站全面推行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针对用户普遍关心的现浇楼板裂缝质量通病,组织专家调研论证,出台了马鞍山市防治住宅工程现浇楼板裂缝的若干规定。采取多种有效方式,长期坚持业务学习,质监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多项工作具有创新和亮点;多数竣工工程竣工标识牌镶嵌醒目,格式统一,结构稳定,未发现屋面、墙面、卫生间等部位存在明显渗漏影响使用的情况,以及影响结构安全的隐患;安庆市创建“黄山杯”的安庆市财政审计大厦工程,创建目标明确,施工难点控制措施得力,过程控制严格,砼外观和实体质量控制较好。
在本次质量巡查中,我们也发现部分工程特别是县域内工程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问题。共查出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12项,其中在建工程10项、竣工工程2项。巡查组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工程签发了8份整改通知单,要求有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一般问题的工程签发了4份处理意见。
有关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详见附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域工程质量和监管水平与市区存在较大差距,亟待进一步提高。巡查两县六项在建工程,有五项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严重质量问题,被巡查组责令整改。暴露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施工、监理企业质量管理责任缺失的问题,也存在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例如巡查县域工程施工现场普遍未见企业工艺标准;当涂县康都颐景城2#工程结构施工已至4层,中标施工企业有资质的项目经理至今未到过现场,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主要工种操作人员多未经过技能培训和鉴定,未做到持证上岗;巡查2项宿松县在建房屋工程,施工图均未送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审查,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不完备,未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监督方案,未见监督抽查记录。工程质监站的监督员兼任工程总监,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混为一体,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部分工程监督注册手续尚不规范,市政工程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较为突出。抽查宿松县3项在建工程的监督档案,质量监督注册资料均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审查相关责任主体资格、施工图审查报告和批准书、监理合同等有关资料,监督档案内容缺失严重;在巡查的4项市政工程中,有2项工程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还有2项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擅自开工,其中1项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无相应市政工程施工资质,施工质量存在问题。
3、在建工程在砖砌体、纵向钢筋竖向焊接、楼梯踏步施工缝留置等方面违反规范标准情况较为集中普遍。主要表现在部分工程砖砌体普遍未按规定设置拉结筋,有些施工单位还存在故意减少拉结筋数量,缩短长度的弄虚作假行为,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马牙槎留置方式不正确、预制门过梁搁置长度不足,个别工程砖砌体组砌方法混乱,纵横墙接槎不牢固,墙体出现严重的亮缝;框架柱纵向受力钢筋在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普遍超过50%,部分电渣压力焊接头位移,焊包下翻、不饱满,经现场取样进行机械性能试验,试件不合格;楼梯施工缝留置形式及接缝处理普遍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混凝土夹渣等外观缺陷。
4、部分监理单位及人员未能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通过巡查发现,一些在建工程虽然委托了监理,但由于监理人员业务不熟,对监理规范的要求不明确,造成一些明显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如:当涂县紫荆花园2#楼,总监代表无相应资质和岗位证书,对工程质量存在的诸多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当涂县康都颐景城2#工程,砖砌体存在较多问题,监理人员发现但未能纠正,仍在砖砌体检验批验收记录表中签字验收;由安庆天柱监理公司监理的宿松县电气厂职工住宅楼、宿松县东城百汇D7(A12)楼和宿松县孚玉东路配套工程A1标段等工程,监理人员不履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职责,对明显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理资料严重缺乏。
5、施工图审查制度在宿松县未得到全面贯彻,少数工程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巡查的宿松县在建工程,均由该县建筑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施工图审查,而该中心未取得相应施工图审查资质,图纸审查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如东城百汇D7(A12)楼工程施工图结构受力体系不合理,不符合抗震设计要求,按巡查组要求设计图纸送审后,发现存在设计问题,至今未能通过图纸审查;加之施工图设计交底不明确,施工中存在较为严重质量问题,致使该工程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已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
三、意见和要求
1、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结合监督执法检查和质监站考核,要加强对县级站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管理,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质量监督职责的人员,应调离监督岗位;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监督工作导则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逐步缩小县市工程质量水平的差距,确保建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2、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发挥监理作用。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结合建设部《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建质[2003]167号)和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05]130号)的有关要求,注重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履行监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重视抓好专项治理,努力消除质量通病。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质量问题,制定消除质量通病措施,组织有关施工、监理人员到质量问题现场点评,同时到质量管理较好的施工现场(如部分省级创建工程)观摩、学习,引导企业提高质量意识,提高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继续督促有关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处理。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对巡查组提出的问题,能够高度重视,巡查后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多数问题已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特别是马鞍山市整改措施力度大,落实到位,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扩大范围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当涂康都颐景城2#工程、紫荆花园2#楼进行了整层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