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力热力行业碳排放核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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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碳盘查核算方法讨论

电力企业碳盘查核算方法讨论

电力企业碳盘查核算方法讨论作者:符欢来源:《科技视界》 2015年第31期符欢(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中国北京 100040)【摘要】全球气候变暖,根本措施是减少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

中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碳盘查工作正在中国各地开展起来。

本文选取二氧化碳排放比例最大的电力行业为研究对象,对电力企业碳盘查的主要方法和步骤进行讨论,包括确定组织边界、设定运营边界、选择基准年、核算方法,并且对如何确定用于计算碳排放的参数进行分析。

【关键词】碳盘查;核算方法;电力企业0 引言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全方位的严重影响,预计这种严峻冲击将持续相当长时间,甚至带来突然的和不可逆的严重后果[1]。

世界各国决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可能对人类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签订并执行。

2012年后京都时代,气候谈判大会上以中国为首的排放量大的发展中国家被要求承担强制减排义务,适应气候变化成为发展中国家一项现实、紧迫的任务。

我国充分认识到气候变化危害,气候灾害频发,迫切需要采取积极的适应行动[2]。

提出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

2014年APEC会议上提出中国在2030年有望达到碳排放量峰值,形成倒逼机制,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将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与碳减排相关的基础性工作显得尤为紧迫。

至今已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国内外主要处于以“碳现状核查和报告”为着眼点的碳揭露阶段,碳盘查工作孕育而生。

碳盘查,指在定义的空间和时间边界内,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量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3]。

2005年发电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38%左右,以煤炭为燃料的火力发电企业发电的环境成本最高,其排放的CO2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

按照规划,2020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14.37亿kW,其中火电仍占主导地位。

中国省级电力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及应用_付坤

中国省级电力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及应用_付坤

收稿日期:2013-12-30作者简介:付坤,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经济、碳交易。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低碳经济转型下的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研究”(编号:10JZD001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编号:NCET -10-064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绿色经济实现路径———中国碳金融交易机制研究”(编号:12&ZD05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际贸易对我国碳排放效率的影响及政策研究”(编号:7130317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际贸易对我国碳排放效率的影响及政策研究”(编号:13YJC790073)。

中国省级电力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及应用付坤齐绍洲(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要在对中国省级电力碳排放责任核算时,综合考虑生产者责任和消费者责任,有利于促成各省份更加公平地承担减排责任并协同减排。

本文提出了基于共担责任原则下的省级电力排放核算方法,并同时考虑了电力跨区交换因素,这不仅有利于电力生产端和消费端共同承担排放责任,而且也使得电力净调出和调入省份能够合理承担相应的碳排放责任。

基于本文提出的方法,核算了2011年中国各省电力碳排放责任。

计算结果显示:①相对于生产者责任核算方法,共担责任原则核算方法使中国主要电力生产省份的碳排放责任减少10%以上,而一些电力消费省份的电力碳排放责任则增加20%以上;②基于共担责任核算原则,电力排放量最大的省份是内蒙古,排放最小的省份是海南省;③净调出电力排放量最大的4个省份分别为内蒙古、山西、湖北和安徽,2011年净调出电力排放均在1400万t 以上,这4个省份净调出电力排放占全国的74.42%,而净调入电力排放量最大的6个省份分别为河北、北京、广东、辽宁、山东和江苏,2011年净调入电力的排放均在1100万t 以上,这6个省份电力净调入排放占全国的71.44%;④进一步估算出的各省级电力消费排放因子,有利于在避免重复计算的情况下,核算电力终端消费的碳排放责任,如建筑、汽车制造等行业;此外,利用该因子还可核算各省级电网的排放责任。

(202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发电企业(GBT

(202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发电企业(GBT

(202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部分:发电企业(GBT .1-)(一)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发电企业(GBT .1-)•发电企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排放情况备受关注。

•为了规范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与人类的健康,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范畴,制定了相应的要求。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发电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用行业标准进行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和核查。

•排放计算方法包括:电力能源消耗法、排放因子法、物料平衡法等。

•温室气体种类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要求•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

•报告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企业排放量的变化、各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来源等。

•报告时间为每年的3月31日前。

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有助于推动发电企业构建环保责任体系,促进企业绿色转型。

•对于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还可能需要采取减排措施,包括技术改进、能源转型等。

•同时,要求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也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压力。

总结•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对于发电企业来说是一项必要的社会责任。

•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排放计算和报告,积极采取减排措施,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体建议•发电企业应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从源头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对已有的化石能源发电设施,应加强改造和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量。

•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排放异常情况。

•积极开展温室气体排放量清单编制工作,为企业减排和执行碳交易提供依据。

结语•温室气体是全球环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发电企业在减排中担负着重要责任。

•守住绿水青山,为未来美好生活贡献一份力量。

电力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

电力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

电力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
电力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是指通过对电力行业从产业链、能源消耗、排放等方面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电力行业的碳排放量,进而进行评估、预测和管理的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业链分析法:通过对电力行业的生产、供应、销售等环节进行分析,计算出每个环节的碳排放量,并综合得出整个产业链的碳排放总量。

2. 能源消耗分析法:通过对电力行业所使用的各种能源(煤、油、天然气等)进行分析,计算出每种能源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并综合得出整个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总量。

3. 排放测量法:通过对电力行业各个生产环节的排放进行实地测量,得出排放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计算出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总量。

4. 统计法:通过对电力行业的相关数据(如电力发电量、能源消耗量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电力行业的碳排放量。

通过以上方法得出的电力行业碳排放量数据,可以作为制定电力行业碳排放减排目标和制定政策的依据,进而推动电力行业向低碳发展方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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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是为了指导不同行业对其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以便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本指南将从六个主要行业入手,分别为能源、交通、制造业、建筑、农林业和废弃物处理。

以下将详细介绍各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能源行业:1.电力行业:包括火力发电、核能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等。

核算指南应包括不同电源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和电力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损耗估算方法。

2.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涉及石油和天然气的采集、储存、加工和分销。

核算指南应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计算方法。

3.煤炭行业:主要包括煤矿、煤炭加工和燃煤发电等。

核算指南应包括煤炭的采集、储存、加工和燃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交通行业:1.道路交通:核算指南应包括不同类型车辆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交通量统计方法和运输距离的计算方法。

2.航空和航运:核算指南应包括飞机和船舶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运输量统计方法和航程的计算方法。

3.铁路:核算指南应包括火车的能源消耗统计方法和运输量的计算方法。

制造业:1.基础材料制造:包括钢铁、水泥和玻璃等。

核算指南应包括基础材料的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统计方法和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

2.化学工业:涉及到化学品的生产和加工。

核算指南应包括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统计方法和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建筑行业:1.新建建筑:核算指南应包括新建建筑的建造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统计方法和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构造材料的使用计算方法。

2.已有建筑:核算指南应包括已有建筑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方法和能源消耗统计方法。

农林业:1.农田管理:核算指南应包括农田施肥过程中的氮肥使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2.森林管理:核算指南应包括森林的植被生长情况和森林的土壤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废弃物处理:1.垃圾填埋:核算指南应包括垃圾填埋过程中温室气体的产生量和排放计算方法。

2.垃圾焚烧:核算指南应包括垃圾焚烧过程中温室气体的排放计算方法。

天津市二氧化碳核算能源系数手册

天津市二氧化碳核算能源系数手册

天津市二氧化碳核算能源系数手册摘要:一、引言二、天津市二氧化碳排放现状三、能源系数核算方法四、天津市二氧化碳减排措施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我国政府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越来越重视。

天津市作为我国北方的重要城市,其二氧化碳排放状况备受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市二氧化碳排放现状、能源系数核算方法以及减排措施,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天津市二氧化碳排放现状根据2008年的数据,天津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47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比2000年和1990年分别增加105%和182%。

在2008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二氧化碳排放1.44亿吨,其中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占比最大。

三、能源系数核算方法能源系数是衡量能源消耗与二氧化碳排放之间关系的重要指标。

天津市二氧化碳核算能源系数手册提供了详细的核算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化石燃料消费量:通过统计天津市各类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等)的消费量,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

2.能源消费结构:分析天津市能源消费结构,了解不同能源品种对二氧化碳排放的贡献。

3.能效水平:评估天津市能源利用效率,分析节能减排潜力。

4.碳排放强度:衡量天津市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与其他城市或地区进行对比分析。

四、天津市二氧化碳减排措施针对天津市二氧化碳排放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减排措施:1.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在天津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降低化石燃料消费。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提高天津市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能源消耗的二氧化碳排放。

3.推广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

4.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推动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企业减少碳排放。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生活的认识,引导市民养成低碳生活方式。

五、结论天津市二氧化碳核算能源系数手册为天津市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5•【字号】津政办发[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5日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本市绿色低碳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和社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和自觉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气候〔2011〕3226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要求,制定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内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以较低成本实现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树立碳排放付费的发展理念,尽快形成开放、兼容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努力成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提升服务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促进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政府指导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设计、市场运作的原则;三是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附件7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试行)根据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3〕112号)及《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3〕12号)等相关规定,为合理核定纳入企业碳排放配额,有序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工作,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制定本市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一、分配对象2013年,分配对象为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覆盖范围的钢铁、化工、电力热力、石化、油气开采等行业的重点排放企业及自愿申请加入的企业(以下统称纳入企业)。

2014年、2015年,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情况,对纳入企业范围进行调整。

二、配额总量根据本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国家产业政策、本市行业发展规划,结合覆盖范围行业和纳入企业历史排放等情况,确定本市碳排放交易2013至2015年度配额总量,指导纳入企业年度配额分配工作。

三、配额核定纳入企业配额包括基本配额、调整配额和新增设施配额。

依据企业既有排放源活动水平,向纳入企业分配基本配额和调整配- 1 -页- 2 -页 额,基本配额和调整配额合称既有产能配额。

因启用新的生产设施造成排放重大变化时,向纳入企业分配新增设施配额。

(一)电力热力行业既有产能配额核定方法对电力、热力、热电联产行业的纳入企业依据基准法分配配额。

2013年,基准水平依据纳入企业2009-2012年正常工况下单位产出二氧化碳排放的平均值确定。

2014年、2015年基准水平按照上一年度基准值下降0.2%确定。

根据当年基准水平,按照2009-2012年正常工况下年平均发电/供热量的90%,向纳入企业分配基本配额。

次年履约期间,依据纳入企业实际发电量/供热量,核发调整配额。

1.电力及热力企业既有产能配额:21A A A+= 基本配额:%901⨯⨯=P B A 调整配额: 1实际产量2-A P B A ⨯=其中:B :纳入企业发电/供热基准,发电基准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 2/MWh ),供热基准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 2/GJ );P :纳入企业2009-2012年正常工况下年平均发电/供热量,发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供热量单位为吉焦(GJ );P 实际产量: 纳入企业当年实际发电/供热量,发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供热量单位为吉焦(GJ )。

碳交易背景下天津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与基准线

碳交易背景下天津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与基准线

Carbon Intensity and Benchmarking Analysis of Power Industry in Tianjin under the Context of Cap ̄and ̄Trade
1.Tianjin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ꎬ Tianjin 300191ꎬ China 3.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ꎬ Tianjin 300401ꎬ China
收稿日期: 2017 ̄06 ̄04㊀ ㊀ ㊀ 修订日期: 2017 ̄08 ̄28
with 32 generator units in Tianjin Cityꎬ we firstly calculated and analyzed the regional carbon intensity of power industry and then designed
ZHANG NingꎬHE ShutongꎬWANG Junfengꎬet al. Carbon intensity and benchmarking analysis of power industry in Tianjin under the context of cap ̄and ̄trade
碳交易背景下天津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与基准线
1.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ꎬ 天津㊀ 300191 3. 河北工业大学ꎬ 天津㊀ 300401
张㊀ 宁1ꎬ3 ꎬ 贺姝峒2 ꎬ 王军锋2∗ ꎬ 陈㊀ 颖1 ꎬ 康㊀ 磊1
2. 南开大学循环经济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ꎬ 天津㊀ 300071 摘要: 电力行业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行业ꎬ开展区域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分析与基准线设置研究ꎬ 不仅有利 于区域因地制宜地开展行业碳减排工作ꎬ同时对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立尤其是电力行业配额分配方案的确定具有重要参考价 值. 基于天津市 2014 年 15 家主要发电企业的 32 台发电机组数据ꎬ在核算分析天津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的基础上ꎬ 设置实际 ①在数据和统计基础较好㊁产品单一的行业采用基准法进行配额分配ꎬ有利于碳市场资源的公平㊁合理配置ꎬ可有效促进区域电 502������ 0 g∕( kW ������ h) ꎻ③发电碳排放强度可反应出单台机组的能耗和管理水平ꎬ 燃煤发电方式下ꎬ 采用压力参数高㊁ 机组容量大的机 组发电更有利于降低区域碳强度ꎻ④综合减排情景既考虑了本地区电力行业碳排放水平ꎬ同时参考了其他省市基准线设定ꎬ对部 分类型机组数量较少㊁代表性不足的地区适用性更强ꎬ该情景对地区电力行业低碳水平要求最为严格ꎬ虽然为企业减排带来一定 压力ꎬ但更有利于区域行业减排ꎬ且对于排放强度较高的较小容量机组能够起到更强的激励作用. 关键词: 电力行业ꎻ 碳排放强度ꎻ 基准线ꎻ 碳交易ꎻ 配额分配 文献标志码: A 中图分类号: X24㊀ ㊀ ㊀ ㊀ ㊀ 文章编号: 1001 ̄6929(2018)01 ̄0187 ̄07 DOI: 10������ 13198∕j������ issn������ 1001 ̄6929������ 2017������ 03������ 35 力行业低碳发展ꎻ②2014 年天津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为 822������ 9 g∕( kW ������ h) ꎬ 燃煤发电与燃气发电碳排放强度分别为 824������ 4 与 排放情景㊁现行标准先进值情景及综合减排情景等 3 组基准线情景ꎬ并展开对天津市电力行业碳减排的适用性分析. 研究表明: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1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14年度碳排放核查服务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碳排放核查工作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专业性、技术性都较强的基础工作,离不开具有实际经验、质量控制严格、内部管理规范的技术机构的支持。

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3〕1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112号)等要求,为保证碳排放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顺利推进纳入企业履行遵约义务,进一步完善配额分配工作,需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14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

为做好本次核查工作,本项目采购112家纳入企业碳排放核查服务和相应的综合性技术服务,其中核查服务分为4个分包(具体分包情况见附件)。

二、商务需求序号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服务咨询类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是需要验证投标人资格2 ①核查服务:近三年在本市承担过纳入企业碳排放核查、碳排放方法学开发等服务工作,且无违规记录,须提供相关业务业绩清单,并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综合性技术服务:近三年在本市承担过纳入企业碳排放核查技术协调服务、碳排放核查、碳排放方法学开发等工作,且无违规纪录,须提供相关业务业绩清单,并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否确保投标人有能力按时、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

3 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具备健全的核查工作相关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管理层和核查人员的任务、职责和权限,明确至少1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核查工作技术负责人,明确保密管理、核查人员管理、核查活动管理、核查文件管理、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不符合及整改措施处理等相关规定。

是确保投标人有能力按时、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

4 核查报告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2025年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2025年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2025年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3.03.15•【字号】津环气候〔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2025年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环气候〔2023〕18号各区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为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我市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等要求,现将我市2023—2025年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确定并公开年度名录各区生态环境局逐年确定纳入下一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包括经最近一次核查确认以及上年度新投产预计年度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发电行业(分类代码见附件,自备电厂视同发电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录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对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停止排放温室气体,或经核查上两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均未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单位,各区生态环境局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现场核实确认,向其书面告知应履行的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完成时限等事项,并在确认其完成相应义务后从名录中移出。

(二)组织制订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各区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排放单位,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以下简称《核算报告指南》)要求,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完成下一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制订和提交工作。

电力系统碳排放核算综述与展望

电力系统碳排放核算综述与展望

第52卷第4期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Vol.52 No.4 2024年2月16日Power System Protection and Control Feb. 16, 2024 DOI: 10.19783/ki.pspc.230735电力系统碳排放核算综述与展望刘天蔚1,边晓燕1,吴 珊1,梁思琪1,徐 琴2,魏晓川2(1.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上海 200090;2.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上海电科院,上海 200437)摘要:碳核算能量化分析碳排放数据,对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

从直接、间接两个角度出发,聚焦电力系统碳排放核算问题。

直接碳排放主要源于源侧火电机组和电网侧SF6气体泄露。

首先对火电机组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研究概况进行综述,围绕特性、精度、适用范畴等,对排放因子法、物料平衡法、实测法进行分析对比,并简要说明了由SF6气体泄露造成的等价碳排放核算方法。

其次,基于发电负荷等于厂用电负荷、网损及综合用电负荷三者之和这一关系,提出间接碳排放的定义,厘清直接、间接碳排放关系,并比较平均碳排放因子法与基于碳排放流理论核算间接碳排放方法的优劣。

最后,分析新型电力系统中直接、间接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并展望未来考虑市场因素下的碳排放核算方法。

关键词:碳核算;直接碳排放;间接碳排放;新型电力系统Overview and prospect of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in electric power systemsLIU Tianwei1, BIAN Xiaoyan1, WU Shan1, LIANG Siqi1, XU Qin2, WEI Xiaochuan2(1. School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Shanghai University of Electric Power, Shanghai 200090, China; 2. State Grid Shanghai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 State Grid Shanghai Municipal Electric Power Company, Shanghai 200437, China)Abstract: Carbon accounting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carbon emissions are crucial for achieving the dual carbon targets.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arbon accounting issue in the power system and start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direct and indirect carbon emissions.Direct carbon emissions mainly come from thermal power units on the source side and SF6 gas leakage on the grid side. This paper first reviews the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methods and research overview of thermal power units, analyzes and compares the emission factor, material balance,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around characteristics, accuracy, and applicability, and briefly explains the equivalent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methods caused by SF6 gas leakage. Secondly, it proposes a definition of indirect carbon emissions based on the relationship that power generation load is equal to the sum of auxiliary power load, network loss, and comprehensive power load. It clarif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rect and indirect carbon emissions, and compar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using the average carbon emission factor method and carbon emission flow to calculate indirect carbon emissions. Finally, it analyzes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direct and indirect carbon emissions in the new power system. It also looks at the prospects for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methods considering future market factors.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the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o. 51977127).Key words: carbon accounting; direct carbon emissions; indirect carbon emissions; new power systems0 引言碳核算是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变化谈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委项目资助(51977127);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项目资助(21YF1414700) 判的重要支撑。

天津市 碳市场核查技术规程

天津市 碳市场核查技术规程

天津市碳市场核查技术规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天津市碳市场核查技术规程在全球变暖的趋势下,碳市场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有效途径。

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天津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动建设碳市场,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为了更好地监测和核查碳排放情况,制定《天津市碳市场核查技术规程》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一、规程目的《天津市碳市场核查技术规程》旨在规范碳市场核查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可信度,为碳市场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促进碳交易的健康发展。

二、规程适用范围《天津市碳市场核查技术规程》适用于天津市的碳市场核查工作,涉及市场监测、数据收集、核查方法等内容。

三、核查主体1.碳市场核查主体主要包括碳市场管理机构、碳排放单位、监测机构等。

2.碳市场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碳市场核查工作,制定核查计划和方案。

3.碳排放单位是碳排放的主体,要履行相应的排放核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排放数据。

4.监测机构负责对碳排放单位的数据进行监测和核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五、核查方法1.碳市场核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核查、数据分析、验证核实等。

2.实地核查是通过现场调查、监测、抽样等方式对碳排放数据进行验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3.数据分析是利用统计学方法对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数据异常和问题,提高核查效率。

4.验证核实是通过核查报告、证明材料等方式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六、核查结果1.碳市场核查结果应当以报告形式呈现,包括核查过程、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2.核查结果应当由监测机构出具,并经过碳市场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3.核查结果将作为碳排放单位参与碳交易、申报减排目标等工作的依据。

八、监督与检查1.碳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监督和审核。

2.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核查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规程规定,提供虚假数据等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3.03.28•【字号】津环气候〔2023〕25号•【施行日期】202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津环气候〔2023〕25号各区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和《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履约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排放单位范围本文重点排放单位包括3个方面:(一)钢铁、化工、石化、建材、油气开采、有色、机械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电子设备制造、食品饮料、医药制造、矿山等工业行业和航空运输业(机场)温室气体年排放量达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单位(附件1中序号1-145,以下简称“纳入企业”)。

(二)上述行业以外的工业、航空运输业(除机场外)温室气体年排放量达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单位(附件1中序号146-189,以下简称“报告企业”)。

(三)2022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初次报告企业(附件1中序号190-203,以下简称“初次报告企业”)。

对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停止排放温室气体,或经核查上两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均未达到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纳入企业或报告企业,各区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核实后将其从名录中移出。

二、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一)碳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1.编制碳排放报告各重点排放单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要求,编制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20年度配额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20年度配额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20年度配额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津环气候〔2020〕110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20年度配额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规〔2020〕11号),为持续完善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和推动年度履约,稳步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现就津环气侯〔2020〕109号文发布的纳入企业,将2020年度配额安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配额分配方法2020年度纳入企业配额分配主要采用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

(一)历史强度法电力热力行业(含发电、热电联产、供热企业)、建材行业、造纸行业企业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

1.电力热力行业配额计算公式发电企业配额=2020年发电量×2019年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控排系数热电联产企业配额=(2020年发电量×2019年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2020年供热量×2019年单位供热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控排系数供热企业配额=2020年供热面积×2019年单位供热面积二氧化碳排放量×控排系数电力热力行业控排系数详见附件1。

2.建材、造纸行业配额计算公式建材、造纸行业企业配额=2020年产品产量×2019年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控排系数建材、造纸行业控排系数为0.98。

(二)历史排放法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航空行业企业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

计算公式为:企业配额=排放基数×控排系数2020年度排放基数为2019年度排放量,控排系数为0.98。

二、配额发放(一)配额发放程序2020年度配额分两次发放。

我国区域电力行业碳排放效率测算及分析

我国区域电力行业碳排放效率测算及分析

我国区域电力行业碳排放效率测算及分析汪中华;申刘岗【摘要】碳排放效率提升是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文章以我国6大区域为研究对象,选取其2000—2016年电力行业的面板数据,使用3阶段DEA模型对我国6大区域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结果表明:若不剔除环境因素和随机扰动项的影响,会导致我国电力碳排放效率值被低估;在对原始投入进行调整后,6大区域电力行业碳排放效率的无效率主要来自于规模效率无效,效率值大小表现为\"南方>华东>西北>华中>东北>华北\";经济水平、能源强度、环境规制、发用电比例、火力点占比、电力价格、产业结构7个环境变量对电力碳排放效率具有不变方向的影响.【期刊名称】《科技与管理》【年(卷),期】2019(021)003【总页数】8页(P1-8)【关键词】碳排放效率;3阶段DEA;投入;产出【作者】汪中华;申刘岗【作者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061.5;F062.4;F062.2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报告显示2017年全球能源相关的CO2排放增加了4.89亿t,碳排放总量更是创下新纪录。

我国早在2007年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CO2排放国,迫于国内环境和其他国家的压力,实施碳减排已经刻不容缓。

在《巴黎协定》框架下,2015年我国向联合国的国家提交了争取在2030年使本国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

电力行业作为我国的支柱型产业,需要满足日常经济发展、工业化生产和城市化建设对电力的需求,而我国现阶段的发电方式是以火力发电为主,清洁型发电方式所产生的电力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由此产生了大量CO2,给节能环保工作造成了巨大压力。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电力行业发电所产生的CO2排放量在我国总碳排放量中所占的比重已经到达了4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15•【文号】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我委正组织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已制定完成,现予印发,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3.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7.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8.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9.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10.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3年10月15日。

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

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

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是一个关键的领域,它涉及到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的深入内容,包括其定义、实施方式、重要性以及相关争议等方面。

通过深入研究和回顾性的内容,我们将帮助您对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有一个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首先,让我们来定义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

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是一套衡量和计算电厂燃煤或燃气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方法和指标。

这些标准旨在量化电厂对气候变化的贡献,并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供参考和依据。

实施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的方式通常包括数据收集、计算方法和报告要求。

数据收集涉及到电厂煤炭消耗量、燃烧效率以及碳含量等方面的信息。

计算方法则根据这些数据量化电厂的炭排放量。

最后,报告要求规定了如何汇总和呈现这些数据,以便各方可以评估和比较不同电厂的排放情况。

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首先,它有助于了解电厂对气候变化的贡献。

通过精确测量和计算电厂的炭排放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电力行业的碳足迹,并制定相应的减排策略。

其次,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还为政府、环保组织以及电力公司提供了一个可比较的基准。

各方可以根据电厂排放数据评估其环境性能,并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措施。

最后,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也为投资者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通过了解电厂的排放情况,投资者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其可持续性和环境风险,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尽管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的重要性被广泛认可,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争议。

一方面,有人认为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过于简化,无法完全反映不同电厂的实际排放情况。

例如,单一的碳排放指标无法考虑到电厂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燃料种类以及燃烧技术等因素的影响。

另一方面,有人认为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应该更加严格,以促使电厂加大减排力度。

他们认为目前的标准并不足以应对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等问题。

综上所述,电厂炭排放核算标准是电力行业发展中的重要领域,它有助于量化和减少电厂的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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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4 准确性 在保证可操作性的前提下,选用更为精确的方法进行碳排放核
算,尽可能减少排放量的偏差与不确定性。
5 排放单元与排放源识别 发电(含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企业主要的排放单元为发电
(供热)机组,供热企业主要的排放单元为锅炉。典型发电企业碳排
放单元和排放源识别如图 5-1 所示,典型供热企业碳排放单元和排放 源识别如图 5-2 所示。
排排放放单单元元
发电企业CO2排放
机组1
机组2
机组3
机组4
燃石
燃石


煤灰
煤灰


锅石
锅石


炉石
炉石




湿
湿

法Leabharlann 脱脱硫硫
排排放放源源
图 5-1 发电企业 CO2 排放单元和排放源识别
排排放放单单元元
供热企业CO2排放
锅炉1
锅炉2
石燃风 灰煤机 石锅水 石炉泵 膏 湿 法 脱 硫
石燃风 灰煤机 石锅水 石炉泵 膏 湿 法 脱 硫
6.1 直接排放 发电、热电联产、供热企业直接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和石灰石
石膏湿法脱硫环节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CO2)排放;垃圾 焚烧发电企业直接排放为垃圾中矿物碳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CO2) 排放。
直接排放核算范围主要为锅炉、脱硫装置等生产设施,不包括车 辆、食堂灶具等辅助和附属生产设施。 6.1.1 化石燃料燃烧
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边界限定,包括时间、组织机构设置、 运营管理、地理位置、排放分类等边界的确定。本指南所述报告范围 为报告期内具有独立法人(或视同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其厂界区域和 运营管理范围内的直接和间接二氧化碳(CO2)排放。 3.8 监测
对碳排放相关数据进行连续或周期性的评价。本指南所述监测包 括计量、测量、检测等。 3.9 活动数据
天津市电力热力行业碳排放核算指南(试行)
1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火力发电(含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
企业碳排放核算。企业坐落地在天津市辖区范围以外,但因注册地或 统计口径原因,须向天津市报告碳排放情况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 行。 2 编制依据
《温室气体 第一部分 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 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ISO14064-1);
表 5-2 供热企业碳排放列表
碳排放分类
排放源
直接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 工业生产过程
燃煤、燃气锅炉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过程
间接排放
外购电力
水泵、风机等公辅设备
6 碳排放量核算 发电(含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须按照发电机组进行核算; 热电联产企业须按照发电供热机组分别对发电、供热环节进行单
独核算; 供热企业须按照供热锅炉进行核算。
在报告期内,引起碳排放的活动量,如天然气的消费量、电力的 消费量等,用 AD 表示。 3.10 排放因子
-2-
量化单位活动数据的碳排放量的系数,用 EF 表示。 3.11 单位热值含碳量
单位热值燃料所含碳元素的质量,即燃料中碳元素总质量除以低 位发热量。 3.12 碳氧化率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成二氧化碳的比率。
包括所有核算和报告范围内的排放单元、排放源及其产生的直接 和间接排放。 4.2 一致性
能够对有关碳排放信息进行公平的比较,采用统一的方法,界定 核算和报告范围、识别排放单元和排放源、进行数据核算等。 4.3 透明性
发布公开的碳排放核算信息,包括计算公式、数据来源、计算参 数与排放因子的选取与确定等。
-5-
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量主要基于分燃料品种的燃 料消费量、燃料低位发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计算得到,
按公式(6-1)计算。
式中:
n
44
ECO2

(ADi Hi Fch i
i1
Fox i
) 12
(6-1)
ECO2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 CO2 排放量,t; i:燃料品种; ADi:燃料 i 的消费量,t; Hi:燃料 i 的低位发热值,TJ/t; Fchi:燃料 i 的单位热值含碳量,tC/TJ; Foxi:燃料 i 的碳氧化率,%。 6.1.2 工业生产过程 该部分二氧化碳(CO2)排放仅包括使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 术产生的二氧化碳(CO2)排放,不包括氧化镁法、碱法等其它脱硫 技术。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应对 气候变化司,2011);
《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2007);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200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碳排放
企业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的行为。本指南所述碳排放仅指二氧 化碳(CO2)排放。 3.2 排放源
产生碳排放的独立设备或过程,如锅炉或燃煤脱硫过程等。 3.3 排放单元
由排放源组成的,具有独立计量的物理单元或生产系统(包括装
-1-
置、设施、工序、生产线等)。
3.4 直接排放 企业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碳排放。本指南中仅指化石燃料
锅炉3
















排排放放源源
-4-
图 5-2 供热企业 CO2 排放单元和排放源识别
发电(含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企业直接排放源主要为锅炉,
不包括运输车辆、公务车、食堂灶具等;间接排放源使用的主要为企
业自发电,其排放量已计算在直接排放中,不再重复计算。发电企业
碳排放分类如表 5-1 所示。
表 5-1 发电企业碳排放列表
碳排放分类
排放源
直接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 工业生产过程
燃煤、燃气锅炉(包括助燃柴油)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过程
供热企业直接排放源为锅炉,不包括运输车辆、公务车、食堂灶
具等;间接排放源为水泵、风机等工辅设备,不包括办公楼、食堂等
附属设施。供热企业碳排放分类如表 5-2 所示。
燃烧排放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指有氧燃烧放热反 应中产生的碳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指除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以外 的、由化学反应或物理变化而产生的碳排放。 3.5 间接排放
因本企业生产或经营活动引起的,但由其它企业持有或控制的排 放源所产生的碳排放。 3.6 报告期
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周期。本指南所述报告期为 1 个自 然年。 3.7 报告范围
3.13 发电量 在特定时间段内,发电企业生产出的所有电量总和。
3.14 外购电量 为满足企业生产,自电网购入的电量。
3.15 上网电量 发电企业在上网电量计量点向系统(电网)输入的电量,即发电
企业向市场出售的电量。 4 原则
为了确保对碳排放相关信息进行真实和公正的报告,应当遵守下 列原则: 4.1 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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