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贵州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贵州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贵州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贵州工业设计发展的实施意见》(黔经信产业〔2013〕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贵州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设计水平在省内领先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第三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和贵安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省属企业和中央在黔企业可自行组织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第五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每两年认定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6月30日。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聚焦工业设计

聚焦工业设计

聚焦工业设计作者:来源:《工业设计》2013年第05期工业设计就是为现代的人服务的,工业产品满足了现代人的需求,它起源于工业革命时期,工业革命时期人们发现很多问题源自结构性,这种困扰使人思考是否可从源头设计着手加以解决。

不同时期的智者,由于各拥有不同的见解,因而产生不同的创作,“工业设计”应运而生。

我国引进工业设计的概念时间比较晚,系统地引进工业设计这一概念的30年中,前20年发展比较缓慢,随着科学发展的贯彻落实转变发展方式的需求,政策上大力的支持,近年来工业设计发展步伐大大加快。

2010年,工信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专门文件《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2011年底,国务院发出的《工业转型升级》五年规划,以及201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这两份重要文件,都具体强调了要发展工业设计。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深圳等20多个省、市和地级市都制定了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政策措施,部分地区还建立了工业设计产业园区。

其中发展较好的包括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广东工业设计城;广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科技产业园;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区等等,它们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如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它是江苏省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在十多年发展的基础上,历经理念嬗变与产业提升,完成了由传统工业园区向设计科研型园区的转变,经过几年建设,工业设计成为区域发展的亮点和主题。

作为设计名城的核心板块,园区将利用现有技术资源和载体优势,打造设计服务外包及其产业化基地,形成具有独特优势的设计服务外包产业集群,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向更高的目标发展,努力把工业设计园建设成为一个以科技研发为核心,以工业设计为特色,以都市经济为形态,集绿色高附加值产业、商务办公、服务配套、优美人居为一体的卓越创新型湖滨新城区。

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坐落于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总面积8000多平方米,是一个以政府宏观政策为指导,以首都雄厚的科技研发与设计创新综合实力为依托,以全市企业与设计机构为服务对象的设计资源整合与协作平台。

工信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

工信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

工信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农药》
【年(卷),期】2015(011)012
【摘要】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全文如下: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包括以石化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化工园区及由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

目前,园区已经成为石化化工行业发展的主要载体,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化工企业将不断向园区集中。

【总页数】4页(P24-2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7
【相关文献】
1.工信部: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促进OLED产业规范发展 [J], ;
2.贯彻部署《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主持召开“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座谈会” [J],
3.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发布 [J],
4.《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发布 [J],
5.四川拟出台政策,促进化工园区绿色规范发展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最新-领导在工业设计工作会发言 精品

最新-领导在工业设计工作会发言 精品

领导在工业设计工作会发言同志们一、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工业设计发展现代市场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产品的竞争,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必然是设计优良的产品,产品设计是工业设计的核心。

从全球看,不少发达国家将工业设计列入国家发展战略。

等国设立了国家设计委员会,定期制定国家设计振兴政策,等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工业设计发展;也于2019年颁布了《国家设计政策》,意欲将印度设计打造成享有国际声誉的国家品牌。

现代制造业中,工业设计被誉为利润和附加值提升的支点工业设计协会调查显示,在工业设计领域每投入1美元,可获得2500美元销售收入回报;日本统计数字也表明,每增加1000亿日元销售额,工业设计作用占据51,技术改造作用占12。

从国内看,工业设计已被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2019年,温家宝总理作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批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将工业设计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一项内容。

2019年工信部联合财政部等11个部委下发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

近年来。

一些兄弟省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广东省已经举办了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建成了产业创新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走廊;上海成功申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被授予设计之都称号。

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工业设计发展指导意见》,开展了创造工业设计大师等评比活动。

省已建成超过18万平方米的无锡工业设计园。

我省、也在工业设计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总之,从国内外发展趋势看,工业设计业作为发展潜力很大、商业价值很大的产业,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重视。

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工业设计发展。

一发展工业设计是推动产品创新的主要手段。

当前,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引发了产品设计、制造过程和制造业的革命,传统的制造观已被协同的、分散的、并行的、以信息的产生和处理为主的信息制造观所取代,面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制造已成为现实。

市场开发与竞争已从关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产品价格开始转向追求产品功能创新、文化艺术需求、环保要求、可再生、可变更能力和灵活的服务收费。

工业设计学习计划

工业设计学习计划

工业设计学习计划计划赶不上变化,但计划也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店铺分享了工业设计学习计划范文,供你参考工业设计学习计划篇一在全球现代经济体系中,工业设计产业的巨大价值深刻地影响着当代工业乃至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

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工业设计”,温家宝2007年2月13日亲笔批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也多处强调要鼓励和支持工业设计的发展,工信部联产业第[2010]390号文明确提出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

工业设计在全国快速发展的时机已经到来。

顺应经济和市场的发展,结合本学院的软硬件实力,自动化工程系2007年成立工业设计专业并招生。

在学院及系领导的指导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立素描、色彩、模型实验室,并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实验室建设,举办工业设计作品展览,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我院工业设计现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创新成为民族发展的动力,工业设计对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依托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和成都理工大学两个共建单位,我校于2000年建立,2007年工业设计专业申报成功并开始招生,现已招收4届学生,已有毕业生1届,目前在校生人数达200人左右,第一届毕业生人数为39人。

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对市场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国内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出口加工型的中小企业受到的影响尤为突出。

企业自己没有品牌、没有销售渠道,只是来料加工、接单生产,国际市场一萎缩,没了订单,只能倒闭。

相反,有研发能力、有品牌的企业却可以灵活应对,通过自主研发转为内销。

两种企业一比较,可以看出产品研发和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现在企业正是大量需要工业设计人才的时候,为了强调专业设置的应用性和针对性,2009年,我院工业设计本科专业分为家具设计、产品设计两个方向,课程设置上采取前期趋同、后期分化的原则,在专业上更加细化,能够为企业和设计公司培养大批的工业设计人才,满足我国政府已经宣布出台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大措施对人才的需求。

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关于促进全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以增加品种、优化品质和提升价值为目的,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社会、经济、工学、美学等知识,合理利用资源,对工业产品的功能、结构、外观、包装以及相关环节进行整合设计的集成创新活动。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第三条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是指以行业或企业技术中心、专业设计研发机构为依托,建设具有较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工业设计创新研发机构,包括企业内部设立的工业设计部门和专业性工业设计企业。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第四条常州市经信委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考核和管理工作,并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进行指导。

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并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承担单位在常州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并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二)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运作规范,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三)中心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

(四)中心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设计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先进地位,有服务企业的成功案例。

(五)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以及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工业设计团队,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20人。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介绍 - 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介绍 - 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

附件1: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介绍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十一个部委《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业内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特组织建立“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队伍是“中国工业设计专家库”,成员由协会会员中事业心、责任心强,研究能力突出且能积极投入的专家、学者及与该学科、产业发展相关的高层管理者组成。

一、专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能(一) 研究我国工业设计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阶段性的行业发展趋势和规划;(二) 对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相关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三) 对协会接受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协会承担的相关重要研究课题、以及协会在专业或产业范围内的各重要决策等,充分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四) 在协会工作领域内,如:专业、学术方向,企业、行业、产业中的设计机制,人才培养的方向、方法、模式,整合、集成协会内外资源的探索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五) 为协会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以及行业自律规范、制度化管理建言献策;(六) 建立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专家库”。

作为专家工作的基本队伍,其成员由协会各二级机构、理事单位、地方协会、院校等渠道推荐,由专家工作委员会筛选,确定最终入围名单,以积聚更多的国内外、协会内外的著名专家参与协会活动。

二、专家工作委员会工作方式(一) 根据协会的中心工作,以专题会议、研讨、咨询、评审、报告、提案等多种形式(包括走出去或请进来)开展工作;(二) 专家工作委员会的研究成果、工作建议或提案,一般提交会长或会长办公会;属重大问题和成果,由会长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参考或做出决定;(三) 专家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一次集体活动(分领域或分地域),其它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家库”成员,组织若干小组活动。

“专家库”成员应积极参加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任务或活动,凡经常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本“专家库”的专家资格,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四) 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研究成果、论文以及所推荐的内容,可在《设计》杂志优先发表,还可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门户网站发表,或推荐给其他相关报刊、杂志,或印制成学习材料供会员参考;(五) 专家工作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可随时向协会提出工作建议或提案;(六) 专家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库”成员中个人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应有义务给秘书处抄送一份备案。

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摘要)

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摘要)
业设 计加快 发展 。

励工 业企业 将 可外包 的设计 业 市 场 。支 持 工业 企 业 和 工业 扩 设 计企 业加 强多种 形式 合作 , 通过 设计 创新 , 进工 促
业企业 的产 品升级 换代 、 市场 开拓 和品 牌建设 。 ( ) 二 引导 工业 设 计 企 业 专 业 化 发展 。鼓 励 工

发展 目标
到21 05年 , 业设 计产业 发展 水平 和服务 水 平 工 显著提 高 , 育 出 3— 培 5家具 有 国际竞 争力 的工业 设 计 企业 , 形成 5~l 辐射力 强 、 动效 应显 著 的 国 0个 带 家级 工业 设计示 范 园 区 ; 业 设 计 的 自主 创 新 能力 工 明显 增强 , 有 自主 知 识产 权 的设 计 和知 名设 计 品 拥 牌数 量大量 增加 ; 专业人 才素 质和 能力显 著提 高 , 培
三 、 升 工业设 计产 业发展 水平 提 ( ) 进 工 业 企 业 与 工 业 设 计 企业 合 作 。鼓 一 促
仍处于初级阶段 , 与工业发展要求和发达国家水平 相 比还 有很大 差距 , 发 展 过程 中还 存 在许 多 突 出 在 矛盾和 问题 。主要是 : 工业设 计作 用认识 不足 , 对 重 视 不够 ; 缺乏高 水平 的专 门 人 才 , 自主创 新 能力 弱 ; 政策 支持 、 行业 管理和 知识产 权保 护亟待 加强 等 。 各地 区 、 有关 部 门要 充 分认 识 大力 发 展 工业 各 设计 的重要 意义 , 采取 切实有 效 的政策措 施 , 进 工 促
富产 品品种 、 升产 品附加 值 的重要 手段 ; 提 是创建 自 主品牌 , 提升工 业竞争 力 的有效途 径 ; 转 变经济 发 是

国家、省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文件选编

国家、省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文件选编

国家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文件选编目录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选)(中发[2013]12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5.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6.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7.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8.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10、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1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12、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15号)13.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14.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15.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16.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17、国务院关于加快棚产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 25号)18.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19.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20.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21.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22.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23.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24.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25,国务院关于进二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2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 45号)2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3号)2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3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3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30号)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3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通知(国办发(2011)51号)3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3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3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1)63号)4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国办发(2012)13号)4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49号)4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57号)4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8号)4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4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4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4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 83号)5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 87号)5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5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 93号)5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3)104号)5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3)108号)5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5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5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5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5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6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6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发改投资(2012)1546号)6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580号)6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 1410号)64.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金融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3)1587号)6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66.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882号)6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处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68.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69.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70.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信(2011)160号)7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47号)7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73.科学技术部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1)178号)74. 科技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11)540号)75.科技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财(2012)739号)7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7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7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7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8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财综(2013) 102号)8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8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83.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143号)8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8号)85.商务部、中国银行关于为重点进出口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的通知(商贸函(2009)27号)86.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产发(2011)448号)87.商务部关于加快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3)2号)88.商务部关于“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375号)89.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90.商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十二五”期间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2)86号)91.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秩发(2013)446号)92.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国内贸易流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政发(2014)120号)9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2)80号)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9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9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97.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98.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9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100.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10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10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10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34号)1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工商企字(2011)226号)10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工商个字(2012)107号)106.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实施意见(国质检通(2012)291号)107.海关总署关于落实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提供通关便利的通知(署监发(2009)51号)108.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服务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署研发(2012)390号)109.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支持企业“走出去”若干措施的通知(署研发(2012)393号)1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8号)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8号)112.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署研发字(2014)40号)113.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9)284号)11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115.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11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的紧急通知(银监办发(2010)350号)117,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118.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37号)119.中国保监会、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1号)辽宁省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文件选编目录1.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9]13号)2.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10)14号)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2)16号)4.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节选)(辽委发(2014)5号)5.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辽宁沿海经济带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0]22号)6.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沈阳经济区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0)23号)7.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辽政发(2009)10号)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09)16号)9.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银行业进一步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09)22号)10、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意见(辽政发(2010)3号)1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0)7号)1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0)16号)1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0)32号)1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温泉旅游的意见(辽政发(2011)2号)15.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11)3号)16.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1)17号)17.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沿海重点园区加快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1)20号)1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1)22号)19.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39号)20.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8号)2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2)16号)2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19号)2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台经济合作的意见(辽政发(2012)24号)2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28号)25.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2)41号)26.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地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3)17号)27.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3)19号)2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3)24号)29.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3)29号)30、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3)30号)3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辽政发(2013)42号)3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4)3号)3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14号)3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37号)3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54号)36.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67号)37.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管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9号)38.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快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2号)39.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服务业委关于发展夜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58号)40.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全民创业援助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62号)4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 3号)4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黄金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黄金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9号)4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服务业委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15号)4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36号)4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38号)46.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39号)47.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若干意见(辽政办发(2013)40号)48.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沈阳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3号)49.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7号)50.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服务业委关于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7号)5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22号)5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4)30号)。

工信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国家税务、地方税务、统计、知识产权、银监、证监局(委、厅、办),有关行业协会: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现就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

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设计取得了长足发展。

目前,工业设计已初步形成产业,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已初具规模;一批制造业企业高度重视和广泛应用工业设计,取得明显成效;专业从事工业设计的企业发展迅速,设计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一些优秀设计成果已经走向国际市场;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工业设计教育快速发展。

但是,我国工业设计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工业发展要求和发达国家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

主要是:对工业设计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高水平的专门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弱;政策支持、行业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

二、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国家税务、地方税务、统计、知识产权、银监、证监局(委、厅、办),有关行业协会: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现就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

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设计取得了长足发展。

目前,工业设计已初步形成产业,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已初具规模;一批制造业企业高度重视和广泛应用工业设计,取得明显成效;专业从事工业设计的企业发展迅速,设计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一些优秀设计成果已经走向国际市场;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工业设计教育快速发展。

但是,我国工业设计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工业发展要求和发达国家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

主要是:对工业设计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高水平的专门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弱;政策支持、行业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

二、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21•【字号】湘经信产业〔2015〕373号•【施行日期】2015.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经信产业〔2015〕373号各市州经信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关于加快湖南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湘经信产业[2015]180号),加快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省经信委决定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现将《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好本地区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工作。

附件: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8月21日附件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和《关于加快湖南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湘经信产业[2015]180号),参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是指以湖南省内相关行业和企业工业设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专业设计机构或行业协会为依托建设的设计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发展水平居全省先进地位,具有行业示范作用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25•【字号】渝经信发[2013]122号•【施行日期】2014.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3〕122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工信部等11部委《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引导我市工业企业积极开展消费者行为研究,提高工业设计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市经济信息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建设和认定工作。

为此,我委编制了《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法制办登记(渝文审〔2013〕 49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申请表(略)3.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申报材料清单(略)4.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复核表(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2013年12月25日附件1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工信部等11部委《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引导我市工业企业积极开展消费者行为研究,提高工业设计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体验中心是指综合运用工业设计知识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设计体验、电子商务交易、消费者行为调查、设计互动等“四位一体”的功能区,实现普及工业设计知识、提高设计水平、扩大品牌及产品营销,促进转型升级。

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是指经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评审认定,具有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互动性强,整体水平居于全市先进地位的工业设计体验中心。

杭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 请 表

杭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 请 表

杭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 表-请.附件2杭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名称(盖章):所属区、县(市):填报日期:年月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填表须知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业声明1.本企业自愿向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2〕7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日月年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一).单位:万元、个、% 工业设计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职工人资产总信用等所有制性□上市企□高新技术企企业是否属主要服务领姓职联系电人负责联系工业设计从业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及占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技术职务的人员数及占公司营业收201其中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及占利税总利润总工业设计项目完成201承担服务外包项目承担国外项目其专利申授)/计授权申请其中:实用新型(/) 成果申请外观设计 (/授权))授权/申请版权及其他著作权(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二)%单位:万元、设计成果获奖情况获奖作品奖项名称获得时间授奖部门(或机构)主要设计成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客户企项目名完成交付时主要硬件设使用情价台(套)仪器设备名设备完好主要软价软件名备数量(套使用情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三)企业运营等有关情况重点是企业现在的组织体系、运营模式、产学研合作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有关情况今后两年目标与规划情重点是企业今后两年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等主要指标,和组体系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和措施等情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四)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姓名性别基本籍国出生年月情联系电公司职专业职学历、学(毕业院校及专业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注: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外观设计【发文字号】杭政函[2010]265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20【实施日期】2010.1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26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委《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社会、经济、文化、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集成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是推动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产业形态由“杭州制造”向“杭州创造”跃升的迫切要求,是加速我市工业经济向高端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对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与“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一城七中心”的战略决策,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围绕我市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和构建“3+1”现代产业体系两大发展目标,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工业设计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原则,营造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坚持设计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原则,提高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三)坚持专业化发展与制造企业融合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发工信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国家税务、地方税务、统计、知识产权、银监、证监局(委、厅、办),有关行业协会: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现就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

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设计取得了长足发展。

目前,工业设计已初步形成产业,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已初具规模;一批制造业企业高度重视和广泛应用工业设计,取得明显成效;专业从事工业设计的企业发展迅速,设计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一些优秀设计成果已经走向国际市场;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工业设计教育快速发展。

但是,我国工业设计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工业发展要求和发达国家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

主要是:对工业设计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高水平的专门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弱;政策支持、行业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

二、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工业设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培育出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形成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和知名设计品牌数量大量增加;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培养出一批具有综合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设计人才。

三、提高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一)加强工业设计基础工作。

鼓励科研机构、设计单位、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的工业设计研究。

提高工业设计的信息化水平,支持工业设计相关软件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实用、高效的工业设计基础数据库、资源信息库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资源共享。

(二)建立工业设计创新体系。

引导工业企业重视设计创新,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

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计中心予以认定。

鼓励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

(三)支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

重点支持促进产业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

鼓励发展体现中华民族传统工艺和文化特色的工业设计项目和产品。

四、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一)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

鼓励工业企业将可外包的设计业务发包给工业设计企业,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

支持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加强多种形式合作,通过设计创新,促进工业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

(二)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

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加强研发和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推动工业设计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设计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的兼并重组,不断增强企业实力。

(三)推动工业设计集聚发展。

鼓励各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和产业、资源比较优势,建立工业设计产业园区。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吸引工业设计企业、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园区集聚。

培育和认定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一)完善工业设计教育体系。

探索建立有利于工业设计人才成长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工业发展需求的工业设计复合型人才。

加强高等学校的工业设计学科建设,加大对工业设计专业教学、科研、实验的软硬件支持,提升教师水平,支持聘用有实践经验的工业设计人员任教。

(二)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人才培训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园区、工业设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工业设计实训基地。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选送优秀工业设计师出国培训,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工业设计经验。

鼓励行业协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工业设计培训。

(三)积极引进优秀工业设计人才。

鼓励海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回国(来华)创业和从事工业设计研究教学工作。

鼓励企业招聘海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完善技术入股等激励机制,妥善解决社会保障和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为海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六、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提高工业设计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引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国内工业设计水平。

鼓励跨国公司和境外著名的工业设计机构来华设立设计中心或分支机构。

鼓励国内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与境外设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

(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

健全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贸易,不断提高规模、层次和水平。

积极承接国际工业设计服务外包业务,推动工业设计服务出口。

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在境外建立设计研发中心。

支持国内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

七、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提高全社会的工业设计意识。

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在全国开展工业设计宣传、展览、交流等活动,普及工业设计理念。

鼓励地区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业设计交流与合作。

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广泛重视和应用工业设计,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

鼓励创办高水准的工业设计报刊、杂志和网站。

(二)建立工业设计评价与奖励制度。

研究建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开展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

建立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制度,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建立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制度,鼓励工业设计创新。

(三)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

加强市场监管,推动诚信建设,规范工业设计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为产业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可编制区域性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引导本地区工业设计健康发展。

(四)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

鼓励企业和个人就工业设计申请专利和进行著作权登记。

建立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信用公示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建立完善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有效流通。

鼓励和支持公民及法人以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创办企业。

鼓励在产品或包装等相关物品上标注设计机构或设计者名称。

鼓励权利人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信息统计工作。

完善国家统计标准,明确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分类,提高工业设计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立工业设计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工业设计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促进工业设计信息交流,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开拓市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

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给予支持。

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

(二)实施税收扶持。

企业用于工业设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设计研发投入。

工业设计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拓宽融资渠道。

健全完善政府支持引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加大对工业设计投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工业设计企业开展业务。

(四)加大信贷支持。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优势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开发适合工业设计企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对其合理信贷需求给予支持。

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中小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企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有关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

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工业设计发展情况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