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卡编码申请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贷款卡(编码)申请书
借款人全称:
_
企业(单位)代码:
贷款卡(编码):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码:
申请人承诺
本报告书中所填情况、数据及附送的报表均属实。如有虚假,愿接
受人民银行照章处理。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月日
财务责任人签名:____________
经办填表人签名:__________
受理机关审查意见
经办人:__________ 年月日
审批人:__________ 年月日
受理机关盖章: 年月日
一、领表:
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 印制 贷款卡(编码)申办程序简介
一般情况: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持有效《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和有效代
码证副本原件(或代码证电子副本即 IC 卡)。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贷款卡
申请报告书》。
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除上款各文件外,还应提交由上级法人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书,【授
权书中应包括:①同意下级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编码);②承诺在下级机构无法偿还金融机构债务时承
1

担还债责任等条款。】 其他单位:确需办理贷款卡(编码)的,应提交编制委员会关于批准该机构成立的批文的复印件、经上 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金融机构信贷意向书以及本单位正式介绍信。 二、填表:由企业(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如实填写各有关表格。法人代表、主管会计、经办填表人分别 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有关各表格的填写,应先仔细各表下方有关说明和 本《简介》,填写应有根有据,不得凭印象随意从事。 三、送检:申请人准备好下列应出示文件和应提交文件(材料),送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审验: 1、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4、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出示原件。 【注意:①验资报告中应载明具体出资人和出资额;②若为增资报告则应同时提交原验资报告;③若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等均无法提供原件, 可由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其有关出资证明文书;④以上证明材料中企业名称若与本企业实际名 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工商部门的出资变更证明。】 7、《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和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
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9、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件,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人企业申请贷款卡前的上年度及最新的季度或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各报
表页须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印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 财务报表】 12、申请贷款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3、若委托他人申请贷款卡(编码)的,还另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权书》。 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 A4 纸规格复印纸复印。 四、发卡:人民银行根据申请人报送的资料,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领卡(编码)的资格。对条件具备者人 民银行按有关规定颁给贷款卡(编码)。申请人可对自己的贷款卡(编码)设置密码,以保护本单位信 用信息安全。 ☆ 特别提请填表注意:本申请书中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经办填表人”等签名须由其本人签
2

署;“单位盖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等下属部门公章等替代。
咨询服务电话:8672205
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
3

借款人性质* 借款人中文名称* 借款人外文名称
一、基本信息概况
借款人国别*
行政区划*


县(市、区)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日期*
年月日
登记注册号* 营业执照到期日*
年月日
国税登记证号码*
地税登记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行业分类*
借款人特征*
从业人数*
成立年份*
法定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借款人联系电话* 借款人 E-mail 地址
借款人传真号码 借款人网址
邮政编码*
财务部门电话 1* 集团客户标志(是/否)
是否
财务部门电话 2 进出口权标志(是/否)


市公司标志(是/否)
是否
上市地 1 上市地 2
股票代码 1 股票代码 2
上市地 3
股票代码 3
经营场地面积
主要产品情况 (经营范围)
m2 经营场地所有权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说明:(1)表中“*”数据项为必填项,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填写该项;未加“*”标志的项 为选择项,可以填写也可以不填写该项;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无“上市公司标志”、“股票 代码”、“上市地”、“集团客户标志”、“进出口权标志”、“注册资本”等项,可以不填写。
(2)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 (3)登记注册类型:按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4)借款人特征: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其他,请按《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填写。
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