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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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问题突出,该项训练应遵循“面广、简易、从实战出发”总原则。
根据参训民警的身体素质基础、体能水平,构建和运用科学的体能训练方法,有效地安排、实施体能训练,使民警在不同类型的培训中体能训练能达到预期目的,本文从理论上对民警培训中体能训练的目标体系、训练体系进行客观的探讨和思考,并提出一些对策分析,旨对公安民警体能训练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警察培训体能训练问题
为提高一线公安队伍战斗力,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随着“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的“三必训”制度的实施,以“三必训”制度为核心的公安教育训练体系正在形成。
而在公安教育训练体系中,体能训练是公安民警参加培训的最基础内容之一,作为承担训练任务的各省市公安培训机构,如何根据参训民警的身体素质基础、体能水平,构建和运用科学的体能训练模式,有效地安排、实施体能训练,使民警在不同类型的培训中体能训练能达到预期目的,成为当前公安教育领域内的一项新的课题,这必须引起我们广大警察训练者和科研工作者的重视。
本文在分析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对策,以适应不同类型的警察培训,促进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存在的问题
(一)在职民警体能培训存在模糊性,训练目的不明确
在职民警培训中体能训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为实战服务,但在实际培训过程中,警察体能训练目的并没有在训练中真正体现出来,也没体现出要适应公安实际工作需要这一要求。
有些领导、教官及参训民警在警察体能训练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并没有深刻认识警察体能训练的重要性,认为体能训练就是为了体能达标,只要体能测试达标就行,没有认识到公安工作体能实际需要与体能达标的不同,因此在培训中,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训练体系。
事实上,在现实公安工作实践中,警察的身心健康状况、基本的身体素质、身体机能的综合运动能力等,无论哪一方面的欠缺都会影响着个体在工作中的表现,不论是机关民警,还是一线民警都必须有一个适合自己工作岗位需要的基本体能。
因此警察在职培训中,要根据培训班的类型、培训的性质和要求,明确体能训练目的,这在某种意义上都需要我们在开训之前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目的不明确就会影响训练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在职民警体能训练缺乏专业性,训练趋于形式化
虽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中明确规定“经考试录用或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正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时间不少于总课时的50%,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时间不少于总课时的
25%。
但在实际培训过程中,在有限的培训时间内,参训民警通常只在早晨进行例行体能训练,有时每隔一天进行一次,且大多以慢跑为主,训练时间和训练强度明显存在不足。
更为严重的是,体能训练课程一般只有三、四次,除去用于体能测试的时间,真正训练时间是少之又少,而且训练中缺乏专职教官组织,在这种情况下要让参训民警在体能上有进步或者达到一个质的变化很难,也正因为这样,在职培训中很多警察体能训练基本上趋于形式化了。
训练内容、方法、手段都成固定模式,千篇一律,一些参训民警甚至认为“体能训练就是跑步”,因为整个体能训练基本上就是早晨跑跑步,或者做几个俯卧撑和引体向上,再加上一次体能测试,体能训练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三)在职民警体能训练缺乏科学性,训练呈无序化
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不科学主要体现在训练科目、内容、方法和手段上。
在培训时间较短情况下,怎样根据受训对象不同,采用不同的科目、内容及训练强度、密度;怎样针对各个警种或年龄段的不同身体素质状况采取不同的训练形式;如分层次训练、统一训练、视听教学、操场上大强度高密度训练、课堂训练和课余锻炼相结合的体能训练、以讲解民警体能训练方法和保健方法为主的讲座、论坛,针对公安工作和日常锻炼进行攀爬、救生等项目的以赛代训形式的训练等。
有新警培训、晋升职务和警衔培训、有局长、所长培训、还有不同警种业务能力培训等,培训性质不同、参训警
察年龄不同、来自地域不同、锻炼身体的条件不同、体能状况不同,这些都决定着情况各异的民警不能运用相同的教学内容和训练方法。
而实际中,大多培训班往往在体能训练内容、训练方法和手段上千篇一律,不能针对培训性质、针对对象采用不同的内容、方法和手段。
内容、方法、手段的过于陈旧、单一往往给参训警察带来单调、厌倦感。
如何克服以往那种传统体能训练思维,结合公安工作体能训练的特点,在训练中寻找一些新的突破点,把发展力量、速度、耐力及灵敏性等素质的方法和手段与公安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使体能训练更具有针对性和娱乐性,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四)培训中体能考核内容不合理,没有针对性
目前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考核内容通常是参照公安民警招生中的体能测试项目,以《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为评分依据,以年龄段不同来划分成绩标准。
这种考核方法已经延续数年,虽可以考核力量、速度、耐力等方面的素质,但缺乏对柔韧性、平衡性、协调性、反应性等方面的测试。
这些较为单一的考核内容,往往使参训民警只练习考核的几个项目,忽视身体素质的全面训练。
同时考核成绩也不能充分体现出参训警察的训练效果和实际体能状况,往往会呈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如由于各警种、各地区的情况不同,有些地区警种由于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不足,民警常常超负荷工作,生活没有规律,加之工作条件较差,在短期内培训很难达到有效的训练效果,因此很有可能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或警种性考核成绩不
理想的状况。
另外个人的基本身体素质和体能的各方面表现也有差异,这些差异也会影响考核的综合成绩,如有些人力量素质好但耐力素质较差,有些人速度素质好但力量和耐力方面不足,有些人耐力素质好但灵敏素质欠缺,而达标考核成绩却难以体现这些差异。
这些不客观的评价往往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参训民警在以后的工作
中体能锻炼习惯的养成。
(五)缺乏科学的体能训练评估体系
尽管公安部门重视警察的体能训练,也建立了一些与警察工作成绩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参训警察在体能训练上的积极性。
当前,随着《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实施,我国警察体能训练的科学化、正规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在体能训练评估方面还较为滞后,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重技术评估,轻理论评估。
(二)重结果评估,轻过程评估。
(三)重个人评估,轻单位评估。
(四)重参训学员达标评估,轻教官训练组织水平评估。
既对学员体能测试的成绩重视,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作为学员今后职务、警衔提升等依据,而对于教官训练水平、组织能力、训练方法等缺少严格考核和约束,导致许多培训机构往往忽略对体能专职教官的聘请。
这些都阻碍着体能训练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因此,建立健全警察体能训练评估体系已成为当前公安系统体能训练领域一个急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二、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的对策分析
(一)根据受训对象确定训练内容
在职民警培训对象主要有一下几种方面:(1)新警培训、职务、警衔晋升培训及其它短期培训;(2)一线警察、不同警种及其它特殊警种的实战能力训练;(3)有特殊任务临时抽调为参与重大执勤活动的警察,特警培训等;教官可以针对不同的训练对象选择相应的训练内容,以适应各种培训的需要。
(二)根据训练的目的和任务选择训练内容
新时期在职民警培训的目的是要求参训民警达到实战需要的最基本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达到良好的专项体能状态,充分适应各种复杂情况和环境的公安实战需要。
但是由于不同警种的参训民警的训练目的和训练任务的不同,其训练内容也有较大的变化。
如:针对新警和晋升和警衔培训的民警其体能训练饿内容是了解最基本、最实用的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掌握训练负荷强度,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训练伤病等;而针对一线实战民警和特殊警种来说应以专业体能训练科目为主,实时穿插一些基础体能训练科目。
如城市、乡村、丛林中警察的攀爬能力、越障能力、奔跑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等。
(三)根据不同的训练内容选择相应的训练方法和手段
对在职民警进行培训,可根据训练目的和内容,确定训练方法。
如先对受训民警进行培训前的基础体能测试,根据成绩进行分班训
练,这样可以有效有针对性的提高不同基础的民警的体能水平。
如为了越障专项水平,可采用间歇训练法、比赛训练法等,手段有100米计时越障、200米计时越障与不同程度的负重越障跑等。
这样可以利用有效的训练方法和手段提高专项体能。
经常用的有基础训练法、强化训练法和实战训练法等。
(四)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体系
对基础体能训练项目进行达标测试,应参照《警标》对测试成绩进行评价;针对一线民警和特殊警种的民警采用不同的方式和标准进行考核,重点考评与参训警察工作相关的专业体能,对专业体能项目进行测试,应参照特定的训练标准,把成绩与个体的身体状态、恢复状况结合起来进行评价。
(五)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警务管理者、警察对体能训练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培训正确把握警察工作时的制胜规律,根据警察进行工作时所需的力量素质、速度素质、耐力素质、柔韧素质等行科学训练。
加强对体能训练科学方法的研究,采用多种形式提高体能训练的科学水平,采用科学的先进技术设备对体能练进行监控。
制定和实施全面、系统的体训练,狠抓落实,坚持定期开展常规性能训练,这样有利于警察各种身体素质到均衡发展和相互促进。
三、结束语
公安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打击违法犯罪
的重要力量,而良好的体能训练是保证公安民警的身体健康进而更好地执行警务、服务社会重要工作。
在公安系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开展“三基”工程建设的同时,深入研究民警体能训练体系,以积极的训练态度、科学的训练方法、先进的考核办法搞好民警体能培训工作、武装和壮大队伍就显得特别重要。
本文从理论上对民警培训中体能训练的目标体系、训练体系进行客观的探讨和思考,并提出一些对策分析,旨对公安民警体能训练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而更为深入细致的体能训练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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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警察学院警体部浙江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