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卫第三版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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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中国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规范作为国家卫生健康政策的重要文件,全面规范和完善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科学化和便捷化发展。

规范内容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慢性病管理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等各方在卫生服务中的角色和责任,建立了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开展和有效实施。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包括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监督评估、推动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为提升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发展意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范围,确保了不同群体都能够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科学化水平:强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推动了卫生服务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发展。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服务: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建立了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便捷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望未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出台,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提升和改善。

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能够迈向新的高度,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更大的力量。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详细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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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规范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 率,促进公民健康水平。
修订背景与过程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公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同时,新发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威胁也不断加大,需要不断完善和 更新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过程
在总结第二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的调研、论证和修订,形成了第三 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现场调查
对服务提供机构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服务实 施情况,核实数据真实性。
综合评价
将各项考核指标综合起来,对公共卫生服务 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考核结果运用
反馈与改进
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服务提供机构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 优化,提高服务质量。
激励与约束
根据考核结果对服务提供机构进行激 励或约束,如奖励优秀机构、督促改 进落后机构等。
为适龄儿童提供国家免疫规划 疫苗接种服务,预防相应传染
病。
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 者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慢性病
控制率。
孕产妇与儿童保健
提供孕前、孕产期及儿童各阶 段的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和
儿童死亡率。
服务提供与保障
人才培养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建设,提高服务提供者 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影响。
公益性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由政府主导, 免费或低收费提供,确保服务的公 平性和可及性。
均衡发展
根据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合 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城乡、 区域间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具体服务内容
01
02
03
04
健康教育
开展针对各类人群的健康教育 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标准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标准第三版
在收集、使用和管理服 务对象的相关信息时, 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 隐私保护规定,确保服 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不被 泄露和滥用。
投诉渠道畅通
设立有效的投诉渠道和 反馈机制,及时受理和 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和 意见反馈,以保障服务 对象的合法权益。
05
相关文件与参考文献
相关政策文件和法规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中医药预 防和治疗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稳定
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稳定,满足居 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
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以居民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持续改进服务 质量。
服务效果明显
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降低医 疗费用支出。
服务规范
制定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标准 ,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慢性病患者管理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
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 案,提供定期随访、指导和治疗服务。
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机制,开展传染 病监测和预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 传播。
精神卫生服务
中医药健康管理
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咨询、精神疾病预防和 治疗等服务,提高居民的精神健康水平。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 内容和服务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监督和保障等方面的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旨在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健康 水平。
标准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

1.将“卫生监督协管”改为“卫生计生监督 协管”。 2.将服务内容中“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改为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删除职业 卫生咨询指导相关内容。
3.增加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有关内容。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 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 2009 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 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 准从 25 元提高至 45 元,2017年提高至50元。先后增 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 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 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 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以下简称《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发布6年 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提出了许多 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服务规范内容更符合基层实际。 同时,随着医学技术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相 关行业组织和部门陆续制(修)订了涉及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专业领域的行业标准、技术指南或工作规 范,对相关名词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当前,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医改重点工作正在稳 步推进,这些都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密切相关。新形 势、新任务对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出了 新的要求。
1.将儿童大运动发育评估内容修改完善 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 内容,在检查记录表中增加发育评估有 关问题,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 期筛查。 2.增加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方便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对儿童运动发育进行判断。 3.删除“儿童系统管理率”指标。

基本公卫(第三版)课件

基本公卫(第三版)课件

PART 03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 理服务规范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筛查
1
随访评估
2
4
健康体检
3
分类干预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筛查
对工作中发现的 2 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 至少测量 1 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随访评估
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 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
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 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和 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档案数据中心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 ,在调取其健 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 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 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 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 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 子健康档案
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关注点
眼底检查、 尿常规检 查
心电图、 超声心动 图、X线 胸片
血压、血 糖
血脂(低 密)
血尿酸、 肌酐、尿 素氮、血 粘度、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同前Leabharlann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

临床监测随访方案
监测项目
初访
体重、身高、 BMI值、血 压、空腹/餐 后血糖、 HbA1c、尿 常规、血脂、 尿白蛋白/尿 肌酐、血肌 酐、肝功能、 心电图、眼: 视力及眼底、 足:足背动 脉波动、神 经病变的相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 (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 (1)

具体服务内容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 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 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具体服内容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 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 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 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四)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保障全民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全社会,覆盖全民,服务各个方面,以影响大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第三条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是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医疗卫生、群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力求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覆盖。

第五条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形成合力。

第六条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平、有效,坚持预防为主,注重综合施策,促进全社会的全面健康。

第七条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机制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公共卫生服务的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法应当与社会公众参与、科学可靠、公正公开,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健康教育第九条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条健康教育应当面向全民,覆盖各个年龄层、不同社会群体,适应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教育效果。

第十一条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健康知识的普及、健康行为的引导、健康技能的培养等多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二条健康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政府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合力。

第十三条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推动公众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章疾病控制第十四条疾病控制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旨在预防传染病、非传染病等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公众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疾病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疫情监测、病例报告、传染源控制、人群防控等多方面,以提前预警、及时干预、有效控制疾病传播。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Word完整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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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型
1 A型 2 B型 3 O型 4 AB型 5不详 / Rh:1阴性 2阳性 3不详 □/□
文化程度
1研究生 2大学本科 3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 4中等专业校 5技工学校 6高中 7初中 8小学 9文盲及半文盲 10不详 □
职 业
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2专业技术人员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商业、服务业人员 5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7军人 8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8无职业 □
血清肌酐μmol/L血尿素mmol/L
血钾浓度mmol/L血钠浓度mmol/L
血脂*
总胆固醇mmol/L甘油三酯mmol/L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mmol/L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mmol/L
胸部X线片*
1正常2异常

B超*
腹部B超1正常2异常□
其他1正常2异常
2异常

宫颈涂片*
1正常2异常

其他*
□/□/□
既 往 史
疾病
1无 2高血压 3糖尿病 4冠心病 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恶性肿瘤7脑卒中 8严重精神障碍 9结核病 10肝炎 11其他法定传染病 12职业病13其他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8.文化程度:指截至建档时间;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水平所相当的学历..
9.药物过敏史:表中药物过敏主要列出青霉素、磺胺或者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过敏;请在其他栏中写明名称..
10.既往史:
1疾病填写现在和过去曾经患过的某种疾病;包括建档时还未治愈的慢性病或某些反复发作的疾病;并写明确诊时间;如有恶性肿瘤;请写明具体的部位或疾病名称;如有职业病;请填写具体名称..对于经医疗单位明确诊断的疾病都应以一级及以上医院的正式诊断为依据;有病史卡的以卡上的疾病名称为准;没有病史卡的应有证据证明是经过医院明确诊断的..可以多选..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健康教育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健康教育

六、附件
感谢您的耐心观 看
THANK YOU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 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 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 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 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 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二、服务内容
5.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 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四、服务要求
(八)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 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 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 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 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五、工作指标
(一)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二)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 (三)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四)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 数和参加人数。
6.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 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服务内容
(二)服务形式及要求
1、提供健康教育材料 (1)发放印刷资料 ✓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
方和健康手册等。 ✓ 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 处。 ✓ 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 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二、服务内容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 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 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 能的教育。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
其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和卫生监测。

疾病预防主要包括免疫接种、传染病控制和慢性病管理等;健康促进主要
包括健康教育、健康行为指导和健康服务引导等;卫生监测主要包括传染
病监测、慢性病监测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等。

通过提供这些基本卫生服务,可以促进居民健康、降低疾病风险,提高生活质量。

第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要求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服务项目
的覆盖率、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服务信息的透明性等方面。

要求公共卫生
服务全面、高效、方便、安全,确保全国范围内居民享受到相同的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

最后,为了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项目中提出了一系列保障
措施。

首先,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卫生健康意识。

其次,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和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能力
和水平。

再次,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
展的重要文件,旨在推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综合化和高质量化。


项目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内容、质量要求和保障措施,对于
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xx年2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xx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xx-xx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5元提高至45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降低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 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 规范服务提供者行为
•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实施效果
01
居民健康素养得到提高
• 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居民健康知识水平提高
• 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
• 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
投入持续加强
• 增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 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效实施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CREATE TOGETHER
DOCS
• 设定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评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 考虑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能力
•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评估结果应用与改进
评估结果应用
• 将评估结果作为服务提供者考核的依据
• 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改进措施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服务提供者的工作
0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监督管理与评估
监督管理制度与措施
监督管理制度
• 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 加强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措施
• 定期检查服务提供者的工作情况
• 对服务提供者进行考核和评价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与标准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
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信息化技术应用
信息化技术推广
•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旨在规范和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其中包括了卫生保健、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家庭医生服务以及卫生应急和灾害医疗救援等内容。

本文将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进行详细的阐述。

其次,健康教育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规范要求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推动社会健康水平的提升。

健康教育内容涵盖了营养健康、心理健康、性教育、艾滋病防控等多个方面,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健康需求。

疾病预防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任务之一、规范要求健全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有效预防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此外,规范还倡导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有效保护人群免受疾病侵害。

家庭医生服务也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范要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家庭医生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家庭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

家庭医生将全面负责签约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包括疾病治疗、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多个方面,以提供全程、一体化的医疗保健服务。

最后,卫生应急和灾害医疗救援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

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和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响应灾害事件,组织卫生应急工作和灾害医疗救援。

总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发布,对于提高我国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民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范要求,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推进。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规定,居民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表和其他重要信息,以记录个人的健康状况。

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此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除此之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表中,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应详细记录。

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等信息也应尽可能详细,以便医生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此外,还应记录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以保障个人的健康。

居民健康档案是记录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文件,其中个人基本信息表是核心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表需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此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以便医生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本表用于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

如果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或重新填写。

如失访,在空白处写明失访原因;如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如迁出,记录迁往地点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

6岁以下儿童无需填写该表。

性别应按照国家标准分为男、女、未知的性别及未说明的性别。

出生日期应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例如xxxxxxxx。

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

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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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 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 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 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辛集市各医疗单位职责分工
旧城中心卫生院、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按照规范要求,负责做好孕中、孕晚期随访服务,并填写 保健手册及孕妇档案, 2.在完成孕期随访后,及时将孕妇档案按乡镇整理好后交辛 集市妇幼保健院。
辛集市各医疗单位职责分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 1.负责做好服务对象宣传督促 2.负责做好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体检结案工作,按要求规范 填写手册及产后档案,将孕产妇档案进行整理,并按照孕妇 档案完整填写孕产妇底卡,及时回收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 按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辛集市各医疗单位职责分工
辛集市妇幼保健院
1.负责全市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管理和孕妇首次建档、 建册,与孕妇签署服务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将孕妇档案转 至旧城中心卫生院、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负责及时把全市产妇分娩信息录入河北及曾管理软件系 统 3.负责将完成孕期随访(孕中孕晚期各2次)的孕妇档案转 至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求进行档案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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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13周前,在辛集市妇幼保健院,由服务对 象自行选择项目执行医院,签署协议书
辛集市妇幼院按照协议书将孕产妇档案转至服 务医院
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在收到分娩信息 后,于产妇分娩出院一周内进行家庭访视,规 范填写手册及档案,及时录入保健系统,并回
收手册
辛集市各医疗单位职责分工
服务内容
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 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 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服务内容
孕中期保健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 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 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 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 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服务要求
6.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 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7.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中期和孕晚期对孕产 妇各进行2次随访,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 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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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流程
辛集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流程
项目执行单位完成服务对象孕中期两次孕晚期 两次随访服务
项目执行单位将完成服务后的档案统一由辛集 市妇幼院分发至各乡镇卫生院
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产后 42天体检及结案工作,将孕产妇规范整理, 并完整填写孕产妇底卡,按照居民健康档案要
服务内容
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 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一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 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 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 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 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进 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 数×100%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过
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事件内活产数 X100%
规范解读(孕产妇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1.孕早期由12周前改为孕13周前。 2.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展孕中期健康管理。由 必做内容改为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相关随访。 3.产后访视时间由产后3-7天改为产妇出院后1周内。 4.删除“孕妇健康管理率”指标。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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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辛集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王丽
目录
CONTENTS
01 服务对象 02 服务内容 03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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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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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05 工作指标
06 规范解读(孕产 妇健康管理)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 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 作,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 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3.加强与村委会、妇联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4.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 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 5.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
辛集市各医疗单位职责分工
辛集市妇幼保健院
1.负责全市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管理和孕妇首次建档、 建册,与孕妇签署服务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将孕妇档案转 至旧城中心卫生院、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负责及时把全市产妇分娩信息录入河北及曾管理软件系 统 3.负责将完成孕期随访(孕中孕晚期各2次)的孕妇档案转 至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感谢聆听
07 辛集市服务流程 Please add the title here 0 职责分工 8 Pleasedd the title here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
孕早期保健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 精神等,并进行一般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 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 物、梅毒血清学检查、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里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 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 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 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 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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