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合集下载

经济法第0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0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先签合同后用工或先用工后签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起算点、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

高频考点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原则上,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订立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情形用人单位的处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法,双方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之日起满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1)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1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支付时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计11个月,不论最终何时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高频考点三:劳动报酬与支付(1)工资支付①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②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休息日、休假日“提前”支付;③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④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其中: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④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4、擅自离职 :指员工未申请辞职或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

工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

工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

工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工伤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时,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或无法继续雇佣工伤员工,从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本文将介绍工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员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终止的种类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终止合同是常见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因以下情形终止:•双方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者破产;•其他依法规定的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合法且有效的。

然而,在工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情况会稍有不同。

工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关于工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所规定。

劳动保障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员工经医院诊断为因工伤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过医院诊断,伤情无法恢复的;•经过医院诊断,治疗期满的;•经过医院诊断,不需要住院治疗且伤情稳定,可以自主选择离开医院的。

此外,如果员工因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尚未治愈,需要继续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支付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在享受工伤保险期间的职工进行辞退、解雇等人事处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职工另行就业,并已取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企业破产,或者企业因经营困难需要进行重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受到治安管理或者行政管理处罚,被撤销或者吊销职务,被依法解除劳动或者劳务合同;•其他情形依法应当终止劳动或者劳务合同的。

第十六章-劳动法-PPT课件

第十六章-劳动法-PPT课件
13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 一定的手续和步骤。
(1)提出签订 劳动合同的建议。
(2)双方协商。
(3)双方签约。
14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指劳动合同赋予 劳动合同的相关人士的法律约束力。
15
(1)劳动合同的生效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31
第三节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 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就 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以全体 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32
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合同,不仅具有一般 合同的共同特征,同时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第十六章 劳动法
教学目的:
1 劳动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2 劳动法 3 劳动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地位 4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5 劳动法的渊源和体系
1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
广义
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的有 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国务 院各部门和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 劳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26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过错性 辞退。
②非过错 性辞退。
③经济性 裁员。
④得解 除劳动合 同的情形。
27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一般性辞职; ②特殊性辞职;
28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劳动关系终结。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同于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提前消灭,而终止是基于一定的法律 事实导致劳动合同效力的自然消灭。

法律讲堂案例课(3篇)

法律讲堂案例课(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后,乙公司应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通知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定金20万元。

然而,在货物交付后,甲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与乙公司协商未果,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1. 合同的效力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

2. 货物质量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构成违约。

3. 定金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乙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4. 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因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应当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三、启示1. 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完整,避免因条款模糊导致纠纷。

2. 妥善保管合同及相关证据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合同及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3. 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4. 重视货物质量在购销合同中,货物质量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方面。

当事人应严格把关,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四、总结本案通过一起购销合同纠纷的解析,揭示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 1、主体具Βιβλιοθήκη 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 一方是用人单位。 • 2、内容具有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 性。 • 3、客体主要为劳动行为,劳动合同的目 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 • 4、具有诺成性、有偿性、双务性、附合 性等特性。 • 5、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 法》及劳动部门颁布的规章; • 就业协议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 政策文件。
• 2、适用主体不同 •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 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 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 的依据。 •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 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 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 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 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 据。
如何保护求职者试用期的合法权益
• 某同学咨询:我参加一个招聘会,有一单位 拟录用我,但要求先试用三个月后再签订合 同(试用是否合格只有简单的口头约定)。 学法律的我问他们:“将试用期不包括在合 同期限中是违法的”,对方说他们都是这样 做的,同意就留下,否则就走人。我舍不得 这份工作,但如果答应又担心太大风险,我 该怎么办?
• 12月30日,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 认为吴林违反协议约定,在未得到“谭 氏官府菜”的允许情况下,未办理任何 离职手续就单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 《劳动法》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严重损 害了“谭氏官府菜”的利益,裁决吴林 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50万元。 • 2005年1月10日,吴林对劳动仲裁委的仲 裁不服,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 不予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并不再办理离职 交接手续。

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作业指导书

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作业指导书

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作业指导书第1章劳动法基本原理 (3)1.1 劳动法的概念与特征 (3)1.2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3)1.3 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现状与发展趋势 (4)第2章劳动合同法 (4)2.1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4)2.1.1 劳动合同的订立 (5)2.1.2 劳动合同的效力 (5)2.2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5)2.2.1 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5)2.2.2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5)2.3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5)2.3.1 劳动合同的变更 (5)2.3.2 劳动合同的解除 (5)2.3.3 劳动合同的终止 (6)2.4 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 (6)2.4.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2.4.2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6)2.4.3 劳务派遣 (6)2.4.4 外国人就业 (6)第3章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 (6)3.1 工资制度概述 (6)3.1.1 工资的定义与构成 (6)3.1.2 工资分配原则 (6)3.1.3 我国工资制度的特点 (6)3.2 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7)3.2.1 工资计算的基本方法 (7)3.2.2 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 (7)3.2.3 工资支付的特殊情形 (7)3.3 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 (7)3.3.1 标准工时制度 (7)3.3.2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7)3.3.3 不定时工时制度 (7)3.3.4 休息休假制度 (7)3.3.5 加班制度 (7)第4章劳动安全卫生 (7)4.1 劳动安全卫生法概述 (7)4.2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8)4.2.1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

(8)4.2.2 用人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8)4.3 职业病防治与女职工保护 (8)4.3.1 职业病防治 (8)4.3.2 女职工保护 (8)第5章社会保险法 (8)5.1 社会保险概述 (9)5.2 养老保险 (9)5.2.1 养老保险的定义与目的 (9)5.2.2 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与缴费 (9)5.2.3 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 (9)5.3 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 (9)5.3.1 医疗保险 (9)5.3.2 工伤保险 (9)5.4 失业保险与生育保险 (9)5.4.1 失业保险 (9)5.4.2 生育保险 (10)第6章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10)6.1 劳动争议的概念与特点 (10)6.1.1 概念 (10)6.1.2 特点 (10)6.2 劳动争议的种类与处理原则 (10)6.2.1 种类 (10)6.2.2 处理原则 (10)6.3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10)6.3.1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1)6.3.2 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1)6.3.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1)6.3.4 人民法院 (11)第7章劳动争议调解 (11)7.1 劳动争议调解的概念与原则 (11)7.1.1 概念 (11)7.1.2 原则 (11)7.2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 (11)7.2.1 申请与受理 (11)7.2.2 调解 (12)7.2.3 调解协议 (12)7.2.4 调解终结 (12)7.3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12)7.3.1 调解协议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2)7.3.2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受以下情形影响: (12)7.3.3 调解协议无效的情形: (12)第8章劳动争议仲裁 (12)8.1 劳动争议仲裁概述 (12)8.2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13)8.3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 (13)第9章劳动争议诉讼 (14)9.1 劳动争议诉讼概述 (14)9.2 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 (14)9.2.1 起诉 (14)9.2.2 立案 (14)9.2.3 举证 (14)9.2.4 开庭审理 (14)9.2.5 审理与判决 (14)9.3 劳动争议诉讼的判决与执行 (15)9.3.1 判决 (15)9.3.2 执行 (15)9.3.3 执行异议 (15)第10章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实践案例分析 (15)10.1 劳动法案例分析 (15)10.2 劳动争议处理案例分析 (16)10.3 综合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总结 (16)第1章劳动法基本原理1.1 劳动法的概念与特征劳动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

劳动试题

劳动试题

3页: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包括:1、劳动关系,这是劳动法调整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对象;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8页:《劳动法》并不适用所有的劳动者,只有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才能适用〈〈劳动法〉〉执行。

注意1、只要劳动者已事实上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论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都适用〈〈劳动法〉〉;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只有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以及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及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以及享有外交特权与~免权的外国人,不适用《劳动法》26页: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9页劳动法律事实,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0页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只限于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法律行为。

在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除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法律行为外,事件或违法行为,也可以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

39页~40页国际劳工组织的机构1、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大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利机关。

2、理事会是国际劳工组织决策的执行机构。

3、国际劳工局57页劳动就业的概念: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社会劳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

1.有报酬的劳动。

2.合法的经济合同3.四个基本条件:1.具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

2.年满16周岁未达到退休年龄。

3.合法经营的经济活动满足社会需要的商品或服务为目的。

4.从事社会劳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收入。

85页~86页劳动合同的种类:以劳动合同期限为标准划分,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1;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2:在一定条件下成为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

劳动关系重点

劳动关系重点

劳动关系通常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受制于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的背景的影响。

劳动关系的主体:雇员、雇员团体、雇主、雇主组织、政府(前四个为狭义主体、全部为广义主体)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其特点有:1.人格上的从属性2.经济上的从属性。

集体劳动关系是在个别劳动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

集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其特点是:1.独立自主性2.明确的团体利益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点:(一)个别性与集体性(二)平等性与隶属性(三)对等性与非对等性(四)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1.劳动关系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债的要素之外,还有身份、社会的要素;而劳务关系则是一种单纯的债的关系 2.劳动关系较为稳定,劳务关系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的特点 3.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的社会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4.劳动关系主体是确定的;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5.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双方之间是纯粹的财产关系 6.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定,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用劳务合同来确定,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和其他形式。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所谓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示下、监督下,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务并获得报酬的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不以劳动结果作为支付劳动报酬为条件,而是以劳动给付为要件。

雇佣的特点是一方付出劳动,接受劳动的一方给付劳动报酬形成的一种交换关系。

劳动关系 协调员三级课后简答汇总

劳动关系 协调员三级课后简答汇总

第一章劳动标准实施管理简答题一、简述劳动标准的概念和分类答:概念: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务、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以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分类:A、按照内容分类:工作时间标准、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职业培训标准、工资标准、职工福利待遇标准、职工休假标准、未成年工保护标准、女工特殊保护标准、社会保险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

B、按照适用范围划分:国家级劳动标准、行业级劳动标准、地方级、企业级。

C、按照形式划分:法规类劳动标准、技术类劳动标准、规范类劳动标准。

D、按照强制执行效力划分:强制性劳动标准、指导性劳动标准、约束性劳动标准。

二、简述用人单位收集、整理、汇编劳动标准方法。

答:收集劳动标准:国家劳动标准、行业劳动标准、地方劳动标准。

整理劳动标准:按劳动领域内的专业划分整理劳动标准,按照劳动标准适用的层次范围,按劳动标准表现形式,按劳动市场运行程序角度,按照劳动标准作用的角度。

汇编劳动标准:官方劳动标准分类,内部劳动标准分类。

三、简述劳动基准的概念。

劳动基准是指国家站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立场上,对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应该享受或获取的利益确定一个最低标准并强行予以推行的劳动法律机制,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强制性等特点。

四、简述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五、简述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标准的内容。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或者一周内从事工作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小时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

休息休假标准的: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

六、简述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内容。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即劳动保护标准,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包括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立法和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经济法第八章(已审核)

经济法第八章(已审核)

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丙超市与刚满15周岁的初中毕业生赵某签订劳动合同B.乙公司以只招男性为由拒绝录用应聘者李女士从事会计工作C.甲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D.丁公司要求王某提供2000元保证金后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答案】C【解析】(1)选项A,赵某未满16周岁,丙超市不属于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选项B,会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岗位,不得拒绝录用女性;(3)选项C,该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4)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2021年6月1日,郑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000元。

8月1日,甲公司与郑某签订了劳动合同。

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因未及时与郑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支付的工资补偿为()。

A.4000元B.3600元C.3000元D.6000元【答案】C【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期限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2021年7月1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2021年7月31日),因此,甲公司应当支付1个月的工资补偿。

3.2020年6月1日,刘某到甲公司上班。

2021年6月1日,甲公司尚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下列关于甲公司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视为双方自2021年6月1日起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甲公司应向刘某支付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2倍工资C.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D.视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为试用期【答案】A【解析】(1)选项B,2倍工资的支付起算点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2020年7月1日);(2)选项C,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2020年6月1日)起建立;(3)选项D,首先排除。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可以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 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n 劳动者的违约责任(第23、90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n (三)禁止性条款 n 生死条款 n 第二职业条款 n 保证金条款 n 违约金条款和赔偿金条款 n 限制工资权条款 n 歧视条款
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 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n 竞业限制是项约定的限制(第24条) n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n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n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第23条)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l、变更的对象 •2、变更的原因 •3、变更的程序 •4、变更的法律后果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事由
•l、概念: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 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 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T15)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 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方式:协商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
存在的方式。 •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法ppt课件

劳动法ppt课件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 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提供劳务,劳动者报酬由用工单位 以劳务费形式向派遣单位支付并由其向劳动者代发的一种 特殊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 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例题1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
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有(2011.10.多)
A.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就业人员,并有需要扶养的老人的
B.家庭无其他
C.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D.本单位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E.本单位先进工作者
第二节 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简答、多选):
三、仲裁原则与仲裁时效
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除外。
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
第三节 劳动仲裁
四、仲裁时限与先予执行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 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 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日。预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 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辞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即时解雇 (2)预告解雇 (3)经济性裁员
第二节 劳动合同
即时辞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违

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

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

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劳动合同有多种类型。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此类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几个月、几年或者更长,具体时间由双方自行约定。

在合同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此类合同一般没有明确的终止期限,双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常见于长期稳定的岗位。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此类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例如,一次性项目合作、季节性工作等。

工作任务完成后,合同自动终止。

4.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劳动合同。

此类合同涉及三方关系,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

5.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多个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合同。

此类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同时在多个单位工作,灵活性较高。

6. 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群体(如工会)与用人单位为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而签订的集体协议。

集体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三、注意事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1. 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合法;2. 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关键内容;3. 避免签订模糊、不合法的条款,以免产生纠纷;4.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合同解除条件;6.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7.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劳动合同解除种类

劳动合同解除种类

劳动合同解除种类一、引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现象,它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情形。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进行详细探讨。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具备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法定解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劳动者试用期间解除在劳动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书面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书面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书面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5.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书面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6.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书面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北京劳动协议2024年法律适用详则解读

北京劳动协议2024年法律适用详则解读

北京劳动协议2024年法律适用详则解读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2 劳动合同的种类1.3 劳动合同的期限2. 第二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2.1 劳动者的权利2.2 劳动者的义务3. 第三条劳动条件3.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2 劳动报酬3.3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4.1 劳动合同的履行4.2 劳动合同的变更5.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劳动合同的解除5.2 劳动合同的终止6. 第六条经济补偿和赔偿6.1 经济补偿6.2 赔偿责任7. 第七条劳动争议的解决7.1 劳动争议的协商7.2 劳动争议的调解7.3 劳动争议的仲裁7.4 劳动争议的诉讼8.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8.1 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8.2 劳动者的违法行为9.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附则9.1 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9.2 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失效9.3 劳动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0.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10.1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10.2 劳动合同的保存和归档11.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况 11.1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1.2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11.3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12.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程序12.1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通知12.2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证明12.3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3.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形13.1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3.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13.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14.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例外情况14.1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14.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14.3 女性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者年满18周岁,具有劳动能力;(2)劳动者具备与劳动者性质相适应的学历、技能或者职业经验;(3)劳动者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4)劳动者无法律禁止就业的规定,如犯罪记录等;(5)双方自愿,公平公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合同的解除种类如下: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

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