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常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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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常识

“你知道什么是精神疾病吗?”、“你愿意和精神有问题的人做朋友吗?”,当面对这样的问题时,相信没有多少人能够给予肯定的答案。当今社会对于精神疾病史畏惧的,甚至是恐惧的,就仿佛这些人是再世魔王,是杀人的凶手,是不可理喻的怪胎。《犯罪心理》是一部很有代表的作品,里面很多杀人犯都是精神疾病患者抑或存在扭曲的心理问题,多少人沉迷其中,自认为能够详尽了解杀人犯的犯罪心理,却不曾真正了解处于疾病状态的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经受着怎样的折磨。

在中国,或许乃至全人类对于精神疾患的理解和尊重都是欠缺的。曾经看过美国一些杂志关于赵本山小品的点评,提出了他丑化残疾人和社会底层人物来博取大众一笑是多么的让人觉得不可理解。作为自小看着赵本山小品长大的中国人倒是没有这样客观的体会,但是这样的点评也让我反思,中国人对于弱势者(包括精神疾患、流浪者、乞讨者)都是欠缺基本的尊重的。或许正是基于这样基础的国民态度,在中国承认自己是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或是精神疾病患者家人是一件并不那么容易的事情。更遑论在这样一个信息化、科技化、高速运转的及心理压力倍增的时代,遇到心理问题时去心理咨询或者精神科门诊就诊是一件多么需要克服心理障碍的过程。

虽然有越来越多心理咨询的电视节目会像大众传递关于心理健康的观念,但在接触求诊患者及家属的过程中,还是不难发现人们对于精神疾病常识问题的短缺。故而,为了让大家加深对于精神疾病知识的理解,实在有必要来介绍一下关于精神疾病的基本常识。

1•“神经病”=神经有问题?

神经病这是一个耳熟能详而又具有侮辱性质的词语,在日常生活中,面对那些行为举止、言行活动无法用常理去理解的人,我们总会这样归纳。那是否该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神经内科的疾病呢?其实不然,大家脑中有着深刻形象的这类人在医学中有着全然不同的名称。“神经”在医学中是一个解剖名词,从高级指挥官大脑直至皮肤浅表层,都密布着这样的网络结构,如果它们生病了,那可不是行为异常那样的表现。这会让你痛不欲生,例如众所周知的“牙痛不是病,疼起来要命”,这时候可能就是牙神经在作祟。

相反,更能贴切大家所理解的这类人,应该是“精神病”这样的称呼。可是这样一个带有歧视色彩的词语在医学中已被摒弃,而且随着理论知识及临床经验的逐渐增加,现代医学对于精神疾病的分类已经愈加完善,越来越不那么让大家熟悉的名词仿若杂草般从精神疾患的领土中衍生成形,如若不带着尊重和理解的态度去学习,或许你真的要out了!

而下文将述说的是精神疾病中的一种,名称是“精神分裂症”,或许这就是经常被人误解的“精神病”。

2.揭开精神分裂症的面纱

当问到“你觉得精神分裂症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时,大众脑海中立刻闪现的或许就是狂躁、奇怪、呆傻等这样的形容词,但这样的表述还不够全面。

在临床中经常会遇见这样的一群人,他们的感知觉出现异常,明明身边没有人,但感觉有人在和自己交流(幻听);明明只有一个人在房间,但是看到小动物或者以前熟悉人的身影(幻视);还有人存在怪异的思维,整天表现紧张不安,无法入眠,觉得有人跟踪自己(被跟踪感),在背后针对自己议论自己(关系妄想),严重的甚至觉得有人装监视器监视自己,在身边安插间谍,行为举止都被监控(被监视感),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被害妄想),为此烦躁不安,紧张易怒,最后做出冲动打人、自杀等过激行为。不过需要补充的是:这群人不存在意识不清楚和明显的智能障碍的问题。

试想,如若是我们处于这样的世界会怎样不安,就仿若亲身经历着惊悚电影和谍战片一样的场景。但最可怕的是,他们并不知道这样经历是自己的感觉和思维出了问题,乃至自己的情绪和行为都异常万分。

当然这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全部临床表现的总结,上文中说到感觉异常(幻觉)、怪异思维(妄想)只是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中的一部分。阳性症状通常是容易让大家及时发现的,除幻觉、妄想之外,还包括语言和交谈脱离现实(言语混乱)和行为失控(广泛的行为紊乱、紧张或激越行为)。

既然有阳性症状,必然还有阴性症状与之对应。因为症状相对隐蔽和容易被合理解释,阴性症状的发现总是要比阳性症状容易让大家忽略。在医学中对于阴性症状的解释是精神功能与活动的减退,通俗易懂一些,就是情感的迟钝、退缩和不协调,表现被动以及淡漠的社会功能退缩(工作能力下降、人际交流减少、自我要求下降等),还有也是思维方面的缺损(认知功能的缺损,抽象概括能力和形象思维能力的下降)以及缺乏主动性等表现。

举个例子说来可能更形象,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高中生,本来平素话语就少,成绩逐步下降,注意力无法集中,作业也无法按时完成,乃至生活也变得疏懒,对外在形象丝毫不注意,最后整日碌碌无为、沉默不语,不愿出门不与人交流。这样的演变过程中,就很容易被人忽略其是否存在精神异常,而且也往往让身边的人难以接受其患有精神疾病的现实。

在实际生活中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表现并不像教科书那样的泾渭分明,往往是阴性症状与阳性症状并存。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往往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病程多迁延,呈现反复或者逐渐恶化的演变规律。较多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而部分患者经有效治疗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的状态。

3、面对精神分裂症该怎么办?

在精神分裂症纷繁复杂的临床表现方式中要归纳理解其关键症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这并不属于普通大众需要详尽理解的。但作为常识性知识,需要掌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精神分裂症的病人通常不具有对于疾病的自我认知,换言之就是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精神有问题。这也就是为什么精神分裂症患者需要有法律意义上监护人的关键。

在2013年精神卫生法出台前,全国先后有不少媒体报道关于“被精神病”的头条新闻,但真正要做到精神疾病的患者自愿就医,这显然是不太符合疾病特点的,也是行不通的。作为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属有义务在发觉其出现精神症状并且逐渐加重的过程中带其就医,必要

时可以选择非自愿住院治疗(详细内容可查阅精神卫生法规)。

正如上文所述,精神分裂症的愈后是让人担忧的,如若治疗不及时,导致出现社会功能的严重衰退乃至精神残疾是一件很让人惋惜的事情。说到这一点就不得不提及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年龄,在目前的科学调研中发现,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年龄是15~45岁,而且男女之间并没有明显的性别差异。

有报道表明有5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曾试图自杀,10%的患者最终死于自杀,遭受意外伤害的几率也高于一般人群,平均预期寿命缩短约20年。我国1993年全国流行学调查报告资料显示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危6.5‰,预计我国目前有700-800万精神分裂症患者。约2/3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长期存在明显的症状,全国残疾人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精神分裂症患者约占精神残疾人数的70%,是导致精神残疾的最主要疾病。

从这样的数据中不难看出,无论是十多岁的花季少年、二十多岁的青葱岁月,还是三十的而立之年、四十的中流砥柱,家中出现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无疑都会给整个家庭蒙上灰暗的色彩。如若不治疗或者是治疗效果不佳,留下精神残疾,那简直就是经济上的灾难,乃至家庭希望的幻灭。

故而为了防止或延缓这样的悲剧产生,需要尽早发现和实施有效的足剂量、足疗程的全病程药物治疗。也就是说,如若发现身边有人精神出现异常时,应该及时就诊明确诊断,尽早配合医生的临床指导,进行合理、足量、足疗程的药物治疗。

第一次发病往往是治疗的关键,因为这时对抗精神病药物反应最好,所需剂量也少。如能获得及时、正确、有效治疗,患者复原的机会最大,长期愈后也最好。影响精神分裂症预后的关键时期就是精神病前驱期和发病后的头5年,精神功能的损害至此处于平台期,如果处理得当,通常不再进一步恶化。因此,这一关键时期的正确、合理治疗至关重要。

思及此处,不禁想到中国有种叫“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对于错过首次发病关键治疗期的人是不是就应该彻底放弃治疗呢?这一点上就需要谈一谈关于精神分裂症的复发,临床医生经常警戒患者家属的一句话就是“易复发”,有数据表明在住院治疗有效的30%—40%的患者会在出院的一年内复发。精神分裂症分复发是导致高疾病负担的主要因素,因此预防复发仍然是精神分裂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而对大多数患者而言,药物是最重要的治疗方案,这也就是为什么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仍需要维持药物治疗的主要原因。

既然是维持治疗,就需要了解需要维持的时期。在临床上将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分为三个时期:急性期治疗、巩固期治疗及维持期治疗。急性期指首发患者和急性恶化患者精神症状非常突出和严重的时期,治疗疗程至少6周;巩固期则是精神症状有效控制后进入的一个相对稳定期,疗程一般持续3-6个月;维持期是症状缓解并巩固治疗后进入的第三期,疗程的长短通常需要依据患者的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2-5年。对于有严重自杀企图、暴力行为和攻击行为病史的患者,维持期的治疗应适当延长,而对于多次复发的病人,目前推荐终生维持治疗。

当然,此期间除却药物维持治疗外,全方面心理支持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包括家庭干预、认知行为治疗及社会心理康复的及时介入,这需要动员全家的力量去完成这项艰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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