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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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2)

2、工地试验室设立基本程序 (2)

3、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3)

4、人员管理 (12)

5、仪器设备管理 (12)

6、样品管理 (14)

7、安全管理 (15)

8、记录与报告 (16)

9、检查制度 (16)

附件1:工地试验室设立申请(格式)

附件2: 工地试验室预验收申请(格式)

附件3:仪器设备唯一性标识(格式)、样品标签(格式)、化学药品标签(格式)

附件4:部分台帐、记录格式

1.总则

1.1 为促进工地试验室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工地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拟由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为“检测中心”)授权成立的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

1.3 本办法主要根据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写,为工地试验室建设最低要求,如建设单位有其他要求,因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

2.工地实验室设立基本程序

2.1 准备阶段

2.1.1 拟由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设立工地试验室的项目部应在项目进场前以书面形式(见附件1)向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提出工地试验室设立申请或与检测中心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工地试验室设立合同(协议)书。

2.1.2 根据工程建设情况,检测中心与项目部协商确定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相关实验人员,人员数量应满足本办法要求,如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有其他要求,应同时满足,所有持证人员必须为检测中心注册试验人员。

2.2 工地试验室建设与备案申报

2.2.1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建设,建设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见附件2)向检测中心提出预验收申请,检测中心派专人赴现

场验收,填写《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工地试验室建立、运行情况检查表》。

2.2.2 预验收合格后,检测中心以发文形式确定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实验室负责人,并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2.2.3 工地试验室负责填写《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检测中心予以审核确认后进行备案申报。申报资料由工地试验室自行呈送建设单位。须网上申报的,由检测中心根据书面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2.2.4 工地试验室在接到相关质监局(站)验收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检测中心,检测中心酌情派相关人员参与验收。

2.2.5 工地试验室在取得备案许可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活动。

3.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工地试验室设施及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3.1.2 工地试验室宜建在项目部或拌合场内,选址时应考虑安全、环保及施工要求。

3.1.3 工地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等措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3.1.4 工地试验室可采用装配式临时用房,也可设在租住的房屋

内,均应符合安全、消防等规定,各功能室面积应符合本办法规定(见表3.1.8),且应考虑仪器设备的净空要求。(图3.1.4)

图 3.1.4

3.1.5 工地试验室应设在一楼,墙面应整洁,地面应铺设地砖。室内通风、采光好,化学分析、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配置通风设备。

3.1.6 功能室布置应考虑优化试验工作流程,减少人流及物流的交叉,当一个试验项目须使用多个功能室,各功能室不宜过远。

3.1.7 会产生振动的功能室应与摆放精密仪器的实验室保持一

定距离。不同试验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3.1.8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设置办公室、档案室和各功能室,并符合下表要求。

表3.1.8 实验室面积及办公配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最小面积

(㎡)

基本硬件配备(不含试验仪器)

注:1.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设置全部或部分检测室。

2.工作室应设置门牌,门派宜采用宽25㎝×高15㎝的金属标牌。

3.1.9 “工地试验室”应有标牌,应采用铜质牌匾,规格为宽60㎝×高40㎝,标牌名称应与《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中工地试验室名称一致,牌匾设在办公室前醒目处,牌底线离地面高度为160㎝。

3.1.10 工地试验室应配置涵盖授权范围所需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及时查新更新或与检测中心联系更新,确保其有效。

3.2 功能室基本布置要求

3.2.1 各功能室均应通水、通电,且至少设臵一处水池。

3.2.2 各功能室里的电源插头的安放位置应高出地面100cm以上,防止冲洗地面时进水导致漏电。

3.2.3 工作台一般靠墙设立,水泥砂浆砌砖基础,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台面,大理石或瓷砖饰面,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设备的重量,不产生变形,台面应光滑平整易于清理。设备应整齐摆放,留有合适的操作空间,离墙至少10cm。工作台的高度应控制在70-90cm 之间,台面宽度60-80cm之间,基础宽60cm(留10cm檐口),台下隔柜的宽度不小于60cm,配有柜门。(图3.2.3)

图 3.2.3

3.2.4 仪器设备应按照规范和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须浇筑混凝土基础的应预留基座位置,基座尺寸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设备就位调平后采用地脚螺栓与基座固定。对基座有隔振要求的,应设独立的混凝土台座,并根据相关要求配置橡胶垫。

3.2.5 对于有环境温湿度有要求的功能室,应配备相应设施并摆放温湿度计,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温湿度计应布置于能真实反映房间环境情况的位置,不应靠近空调或加湿器。

3.2.6 各功能室的操作规程等框图应上墙,采用蓝底白字宽40cm×高60cm的标牌,挂(贴)离地(底线)150cm墙体上。标牌底部应标注“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字样。

3.2.7 仪器使用记录应悬挂在相应的仪器附近的墙体上,离地面一般140cm。

3.3 办公室注意要点

3.3.1 职责、机构框图、各项规章制度等采用蓝底白字宽60cm ×高90cm的标牌,挂(贴)离地(底线)150 cm墙体上。标牌底部应标注“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字样。

3.3.2 办公桌、资料柜应布置、摆放合理。

3.4 资料室注意要点

3.4.1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资料柜。

3.4.2 资料柜宜采用专用金属柜。(图3.4.2)

图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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