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科室护理工作制度及规范
护理科室工作流程规范制度
护理科室工作流程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和提升护理科室工作效率和质量,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订立本工作流程规范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护理科室的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需遵守。
第二章护理科室的组织和职责第三条(组织形式)护理科室属于医院的辅佑襄助部门,由护理科室主任率领护士长和护士构成。
第四条(职责)1.护士长负责护理科室的日常管理、人员组织、护理质量掌控等工作;2.护士负责病房的日常护理工作,包含照料患者的生活起居、执行医嘱、察看患者病情等;3.护理科室主任对护理科室的运作进行整体把控,负责订立和更新护理工作流程规范制度。
第三章工作流程规范第五条(接诊工作)1.患者到达医院后,由接待人员依照患者人数和病情的轻重进行挂号,将患者送至护理科室;2.护理科室的护士接待患者后,应自动询问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和就诊目的,记录到病历中;3.护士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布置合适的床位并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第六条(入住工作)1.患者入住后,护士应向患者介绍病房的基本设施、用品的使用方法,并叮嘱患者遵守病房的规章制度;2.护士应清点病区设备和用品的数量,并确保其完整;3.护士应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和药物过敏史,并将其记录到病历中;4.若患者需要特殊护理和护理用品,护士应及时准备并布置。
第七条(护理工作)1.护士应依照医嘱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如测量生命体征、给药、更换敷料等;2.护士应定时察看患者的病情,如意识状态、体温、血压等,并将察看结果记录到病历中;3.护士应及时反馈患者的病情变动给医生,并按医生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4.护士应依据患者的需求和身体情形,供应心理关怀和安顿,有效缓解患者的痛苦和焦虑;5.护士应保持病房的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和更换床上用品。
第八条(交接班工作)1.护士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包含交接班记录的书写和信息的转达;2.护士应向接班护士认真介绍本班患者的病情和医嘱执行情况,并注意向其提示注意事项;3.护士应认真记录交班信息,包含患者的护理需求、医嘱执行情况、病情察看结果等,并在交班本上签字确认。
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
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手术室的管理,规范手术护理工作,提高手术室的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的手术安全和术后病愈,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手术室的护理工作,包含手术前的准备、手术过程中的护理、手术后的监护与照料。
第三条手术室护理工作应遵从医学伦理,敬重患者的自主权、隐私权,保证患者的安全和隐私,保护医院的声誉。
第四条手术室护理工作应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管理体系,严格遵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室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人员要求与管理第五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医学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有效的执业护士证书,且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手术室工作。
第六条手术室护士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护理工作职责,严守医疗纪律,严禁擅离职守、泄露患者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手术室的规章制度,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随时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养。
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本领,在工作中与医生、麻醉师等其他成员紧密搭配,共同完成手术任务。
第三章手术准备工作第九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在手术前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手术需求及特殊需求,确保手术过程中对患者的个性化关怀。
第十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对手术室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确保手术室内环境无菌,并配备必需的手术器械和设备。
第十一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核对手术器械的数量和完好性,准备充分、完整的手术用品,确保手术过程中的需要。
第十二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搭配麻醉师和医生完成患者的麻醉准备工作,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安全、稳定。
第四章手术过程中的护理第十三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依据手术的特点和要求,帮助医生进行手术操作,确保手术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掌握手术室内的应急处理流程,随时做好准备,保证手术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手术室护理工作人员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掌握患者的情况变动,及时向医生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护士工作制度
护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士工作行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订立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护士人员,包含全职、兼职、实习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二章护士工作职责第三条护士是医院疾病防控的紧要一环,其重要职责如下:1.执行医生的医嘱,确保医疗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2.负责护理病人,供应基本护理和治疗,如输液、换药、测量生命体征等;3.监测病人病情变动,及时上报医生;4.帮助医生进行各种医疗操作,包含手术准备、器械准备、器械清洗等;5.供应病人家属的卫生保健引导,解答疑问;6.负责病人护理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7.搭配管理部门进行护理质量评估和改进工作;8.保持护理设备器械的卫生与妥当使用;9.遵守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病人隐私和安全。
第三章护士工作条件第四条医院将供应良好的护理工作环境,包含但不限于:1.适合的工作空间和设施,符合安全卫生标准;2.充分的医疗器械和设备,确保护士工作正常进行;3.合理的工作时间布置,保证护士的休息和休假权益;4.供应必需的培训,加强护士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维护和提升。
第五条为保障护士工作的顺利进行,医院订立以下条件和要求:1.护士必需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并定期参加连续教育;2.护士必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含基础医学知识、护理学知识等;3.护士必需具备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卫生人员紧密搭配;4.护士必需具备沟通本领和耐性,与病人和家属有效沟通;5.护士需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护理伦理规范。
第四章护士工作纪律第六条护士在工作中必需遵从以下纪律要求:1.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和协作的工作布置;2.听从护理部门的工作引导和管理,搭配上级护士的工作布置;3.保持工作场合的乾净和卫生,定期清洁消毒;4.保护医疗机密,不得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5.不得违规向病人或家属索要或接受礼品和任何形式的回扣;6.严守职业道德,不得与病人及病人家属发生不正当关系;7.不得私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或擅自调离工作岗位。
医院护理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等。
第三条护理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以护理质量为核心,遵循科学、规范、人性化、连续、综合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第二章护理人员职责第五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4. 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5. 经医院培训合格,具备护理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
第六条护理人员职责:1. 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监测、病情观察、治疗护理和康复指导;2. 负责患者的护理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价;3. 负责患者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4. 负责患者的营养、清洁、排泄等生活护理;5. 负责患者的安全管理,防止患者发生意外伤害;6. 负责与医生、医技等其他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医疗任务;7. 参与护理质量控制和护理安全管理;8. 参与护理教学、科研和护理学术活动;9. 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护理工作流程第七条接诊流程:1. 护理人员应热情接待患者,详细询问病史,了解患者需求;2. 根据患者病情,协助医生进行初步检查,为患者制定护理计划;3. 指导患者进行相关检查和操作,确保患者安全;4. 为患者提供必要的生活护理和心理支持。
第八条护理操作流程:1. 操作前准备:核对患者信息,了解操作目的和注意事项,备齐操作物品;2. 操作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3. 操作后:观察患者反应,记录操作结果,处理患者术后并发症;4. 操作后评估:评估患者恢复情况,调整护理计划。
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护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护理工作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护理工作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努力提高护理质量。
第四条护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保守医疗机构的秘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护理工作应强调团队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共同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六条护理工作应重视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护理伦理准则,严格要求,严以律己,绝不越界。
第七条医院护理工作应当注重护理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不断学习新知识,增强自身实力。
第八条护理工作要求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具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护理工作守则第九条护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嘱,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护理工作。
第十条护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患者的病情和护理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方案。
第十一条护理工作人员应当细心耐心,关心患者的心理健康,积极开展护理宣教。
第十二条护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规范,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医院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护理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四条护理工作人员应当热情周到,用心倾听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
第十五条护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违纪违纪,不得接受患者的额外费用。
第三章护理工作流程第十六条护理工作应按照患者的病情和护理需求,及时制定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
第十七条护理工作应做好病历记录,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症状变化和治疗效果。
第十八条护理工作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查房,及时向医生汇报患者的病情和护理情况。
第十九条护理工作应根据患者的需要,提供及时有效的饮食和卫生服务,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
第二十条护理工作应及时跟踪和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制定有效的康复计划,促进患者的康复。
医疗护理常规和操作规范制度
医疗护理常规和操作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这个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医疗护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第二条医务人员必需严格遵守这个制度的规定,依照规范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医疗护理工作。
第三条任何医务人员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进行医疗护理工作。
第四条全部医务人员必需接受规范的培训和考核,不得擅自从事未经培训和考核的医疗护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护理常规第五条医务人员必需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患者敬业精神,对患者负责任,做到言行得体、恰如其分。
第六条医务人员必需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将患者的隐私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严格遵守医疗保密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医务人员必需熟识并遵守医疗护理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安全有效。
第八条医务人员必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清洁和消毒医疗设备和器械,保证患者的安全。
第九条医务人员必需遵守医疗护理的标准程序,依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不得随便转变标准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需遵从医院的工作纪律和岗位职责,搭配其他科室和部门的工作,做到自动沟通、协作无间。
第三章医疗护理操作规范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必需依照医疗护理的操作规范,正确并安全地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前必需检查所使用设备和器械的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必需穿着干净、乾净的工作服和专业的防护用具,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必需正确和规范地进行手卫生,包含洗手和使用消毒剂等。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必需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嘱执行相关操作,并在操作后及时记录和汇报。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之前必需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并进行必需的沟通。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必需遵守无菌操作原则,确保操作过程不受污染,保证患者的安全。
医院护士工作制度条例
医院护士工作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理工作管理,规范护士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护士的工作行为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士管理制度,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条件。
第四条护士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医院规章制度,恪守护理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利,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第二章护士岗位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设立护理岗位,明确护理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六条护士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从事护理工作。
第七条护士长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负责组织实施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
第八条医院应当实行护士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对护士进行注册审核,确保护士执业资格合法有效。
第三章护理工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理工作制度,明确护理工作的流程、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护士应当严格执行医嘱,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报告医生,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护士应当做好护理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护理过程,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护理质量监控,建立护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四章护士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医院应当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不得降低护士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为护士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关心护士的生活和心理健康,为护士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医院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第十八条护士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院护理工作制度范文(4篇)
卫生院护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院护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院护理工作制度是卫生院的重要规章,适用于全院各护理岗位,所有具备护理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护理工作是医疗机构中具有独立法律责任的一项职业,护士必须以患者的安全、舒适和健康为己任,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标准开展工作。
第四条卫生院要加强护理工作的管理,确保护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第五条护理工作要与其他医疗工作紧密配合,形成相互协作、互相支持的良好格局。
第二章护士岗位职责第六条护士是卫生院护理团队的骨干力量,担负着患者护理工作和病情观察、治疗技术操作、药物管理等重要责任。
第七条护士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实施护理操作,完成医嘱要求的护理服务;2. 每天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和记录异常情况;3. 制定和实施患者护理计划,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嘱进行护理措施;4. 对患者进行康复护理,帮助患者康复功能;5. 执行药物治疗和其他治疗措施,确保安全和有效;6. 参与卫生院护士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7. 配合医生的工作,提供医疗护理方面的支持和帮助;8. 维护患者隐私和尊严,保护患者权益;9. 协助医疗记录的管理和统计,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第八条护士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不得随意变动和违反操作规程。
第三章护士工作要求第九条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护理从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隐私;3. 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护理操作;4.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患者和家属有效沟通;5. 具备责任感和紧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6. 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其他医疗人员密切配合;7. 具备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卫生院护理工作制度模版(二篇)
卫生院护理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护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的护理部门及护理人员。
第三条护理部门是卫生院内进行护理活动的主要部门,负责病人的护理工作。
第四条卫生院护理工作应严格遵循医疗道德和伦理规范,尊重病人的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
第五条卫生院护理工作应注重科学性、规范性、人性化和安全性。
第二章护理部门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卫生院护理部门应由合格的护理管理人员组成,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第七条护理部门应设立护士长、副护士长等管理岗位,并明确职责和权力。
第八条护士长负责护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完成具体工作。
第九条护理部门应规定护理人员的职责、权益、福利待遇和培训机制。
第十条护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通过奖惩措施激发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护理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卫生院护理工作应按照医疗服务流程进行,包括病人接诊、护理评估、护理计划、护理实施、护理记录等环节。
第十二条护理评估是病人护理的基础,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护理需求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三条护理计划是根据护理评估结果制定的,必须符合医疗诊疗指南和护理标准。
第十四条护理实施应有针对性,遵循医嘱和护理计划并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护理情况,做好护理记录,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医疗卫生质量评估工作,对护理质量进行自评和互评,并及时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护病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章护理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卫生院护理部门应建立和实施护理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九条护理质量管理应包括临床路径管理、护理标准化管理、病人满意度调查等内容。
第二十条护理质量管理应定期开展评估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应与其他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相衔接,形成合力。
护理工作管理规范
护理工作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护理工作管理,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护理部门,并涵盖了护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及相关管理。
第二章护理人员岗位设置和职责第三条护理人员岗位设置依据医院实际情况,护理部门设置以下岗位: 1. 护理部主任 2.护士长 3. 护士 4. 护理助理第四条护理人员职责1.护理部主任负责护理部门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
2.护士长负责护士队伍的培训、管理和护理质量掌控。
3.护士负责具体的护理工作,包含病人的察看、记录、护理操作等。
4.护理助理帮助护士完成一些基础性护理工作,如测量体温、清洁患者。
第三章护理工作流程第五条护理记录和报告1.护士应及时准确地记录病人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基本生命体征,并认真记录病人的护理情况。
2.护士应定期向医生和护士长报告病人的情况,包含病情变动、护理效果等。
第六条病人护理计划订立和执行1.护士应依据病人的病情和医嘱,订立认真的护理计划,并及时执行。
2.护士应注意病人的个人隐私和尊严,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感染掌控1.护士应遵守感染掌控制度,采取必需的防护措施,包含洗手、戴口罩、穿动手套等。
2.护士应定期参加感染掌控培训和演练。
第四章护理质量管理第八条护理质量评估1.护士长负责护理质量的评估工作,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2.护士应乐观搭配护理质量评估工作,接受评估的引导和培训。
第九条护理规范执行1.护士应严格执行医院订立的护理规范,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
2.护士应定期参加护理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五章护士队伍管理第十条人员招聘和录用1.护理部门依据实际需要,依照医院的招聘和录用程序,招聘和录用合格的护理人员。
2.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通过相关考核后方可录用。
第十一条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1.新录用的护理人员应接受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技能。
病区护理工作制度
病区护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护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病区的护理工作,包含门诊病区、住院病区和特殊病区。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护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维护医院的形象和信誉。
第二章病房管理第四条病房应具备良好的环境卫生,保持通风、乾净、无异味,确保患者的居住环境舒适。
第五条病房内应设有适当数量的床位,床位之间应合理分隔,保障患者的个人隐私。
第六条病房内设施应完善,包含床头柜、衣柜、桌椅、病历夹、床上用品等,确保患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七条病房应设置适当的照明设备,确保患者有充分的光线进行正常活动,同时避开过度刺激。
第八条病房内禁止吸烟、吸毒等不文明行为,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第九条病房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病房内应设立警示标识,包含灭火器使用说明、紧急疏散路线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第三章护理操作规范第十一条在为患者供应护理前,护理人员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了解患者的具体需求和病情。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洗手制度,在接触患者之前、之中和之后必需进行正确的手卫生。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必需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定期察看和记录,包含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等。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订立合理的护理计划,明确护理目标和措施,并及时记录和更新护理记录。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依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合理布置饮食、起居和活动,供应必需的心理支持。
第十六条护理操作时应注意消毒,保持操作环境的清洁,避开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及时掌握患者的用药情况,遵从医嘱,合理给药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护理人员应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突发情形,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病情报告及沟通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患者的病情变动,以确保医生能够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二十条护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病情沟通会议,共同探讨疑难病例的护理方案,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护理工作制度模板
标题:护理工作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护理人员,包括在编护士、合同制护士、实习护士。
第三条护理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人文、关怀的原则,全面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护理部设护士长若干名,负责本科室的护理工作。
第六条护理部应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系,包括护理质量控制、护理安全管理、护理培训管理等。
第七条护理部应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第三章:护理人员职责第八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护理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私自离岗。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按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作,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改变治疗方案。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问题,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护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护理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护理部应制定护理质量标准,并对护理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参与临床路径的制定和实施,提高护理质量。
第十五条护理部应建立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五章:护理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护理部应制定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护理部应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护理水平。
第十八条护理部应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护理部应建立护理人员考核制度,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条护理部应对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护理部应对违反本制度的护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护理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护理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护理工作,包括门诊护理、住院护理、手术护理等。
第三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医院护理部负责,并提交医院领导审批。
第四条所有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违反本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护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院护理部负责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护理部根据医院的需求和分科的特点,划分护理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七条护理部与其他科室、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护理部负责制定各科室护理工作的规范和操作流程,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护理服务质量管理第九条护理部负责制定护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护理质量监控体系。
第十条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人员进行病情观察和记录,及时提供准确的护理信息。
第十一条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人员进行病情评估和护理干预,确保患者的饮食、活动、休息等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第十二条护理部与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病情变化和并发症等不良事件。
第四章护士队伍建设与管理第十三条医院护理部负责制定护士队伍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第十四条护理部负责进行护士队伍的规划和招聘,确保人员数量和质量的合理配置。
第十五条护理部组织护士队伍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护理部建立健全护士队伍的考核和奖惩制度,鼓励优秀人员的发展和晋升。
第五章护理工作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护理部负责制定护理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控制护理工作中的风险和危险因素。
第十八条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护理部与感染控制科合作,制定感染控制措施,防止医院内部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第二十条护理部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保障环境安全和卫生。
医院护士规章制度标准内容
医院护士规章制度标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工作管理,规范护士从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士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临床护士和行政护士。
第三条护士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护理伦理准则,履行职责,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医院护士应当具备执业资格,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行为规范,不得擅自行医、担任非本职工作等行为。
第五条护士应当秉持敬业、爱心、责任的职业精神,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二章护士岗位职责第六条护士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负责实施护理计划,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2. 协助医生进行检查、治疗和手术,做好患者的护理工作;3. 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4. 参与医院内部的学术讨论和培训活动,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第七条护士在工作中要保持身体力行,服从医院领导的安排,认真履行护理工作,积极配合医生进行诊疗工作。
第八条护士在工作中不得有以下行为: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2. 与患者发生不正当关系;3. 泄露患者隐私信息;4. 擅自更改医疗记录;5. 辱骂或伤害患者;6. 检查、使用医疗器械不符合规范;7. 违反护士伦理准则等行为。
第三章护士工作管理第九条医院护士应当按照医院的工作安排和排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私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条护士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卫生制度,保持个人卫生,做好手卫生、消毒、隔离措施等工作,防止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护士应当保护医院财产,爱护医疗设备,按规定使用,不得私用医疗器械和耗材。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护士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做好药物管理工作,在药物使用、保存、记录等环节严格把关。
第四章护士纪律管理第十四条护士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纪律要求,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护理条例及管理制度
护理条例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理工作,提升护理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条例及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护理工作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护理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暴力对待患者。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方案,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保护患者的人身权利。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护理质量。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急救技能,保障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第二章护理指导原则第九条护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至上,以患者需求为中心,尊重患者的选择和意见;(二)安全第一,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三)专业规范,遵守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质量;(四)团队协作,与医生、护士等其他医护人员密切合作,共同服务患者。
(五)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指导患者进行有效的康复和护理。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护理措施,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护理服务。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开展健康宣教工作,帮助患者正确理解和掌握健康知识,促进患者的康复和健康。
第三章护理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护理管理制度包括护理质量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护理资源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护理质量管理包括护理评估、护理记录、护理病历、护理质量评估等内容。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内容。
第十六条护理资源管理包括物资管理、设备管理、空间管理等内容。
第四章护理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护理质量管理是保障护理工作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包括以下内容:(一)护理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护理评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护理方案;(二)护理记录:做好护理记录,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护理措施,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三)护理病历:规范护理病历管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四)护理质量评估:对护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护理质量。
医院护理科学科建设与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科学科建设与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单位护理服务的质量,规范护理科的管理工作,并提高护理科护士的素养和技能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及其附属的各级护理科,包含行政和技术职能。
第二章护理科的设置和结构第三条医院应依据医疗服务的需要,设置相应数量和规模的护理科。
第四条护理科应依据医院的规模和科室情况,合理布置护理师和助理护理师的编制。
第五条护理科应设立科室主任、副主任和护理师长等职务,明确各级职责。
第六条护理科应与其他科室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协调性。
第三章护理科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第七条护理科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护士的基本要求,并经过医院的选拔和面试程序,具备相关专业技术本领。
第八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护理科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理科人员的业务考核和绩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护理科的日常工作管理第十条护理科应依照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订立和落实科室的日常工作计划和任务。
第十一条护理科应加强护理记录的管理,确保护理档案的真实完整,防止记录造假等不规范行为。
第十二条护理科应加强医疗废物和感染掌控的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和处理工作,确保医院卫生环境的良好。
第十三条护理科应建立健全护理质控体系,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矫正护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第十四条护理科应加强对患者家属的沟通和沟通,供应相应的护理引导和宣教工作,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第五章临床护理规范第十五条护理科应遵从国家相关的临床护理规范,包含护理程序、操作规程和用药要求等,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和规范。
第十六条护理科应加强对护士操作的引导和培训,确保护士的操作技能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护理科应监测和评估患者的护理效果,及时调整护理计划,提高护理效果。
第十八条护理科应加强对护理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护理风险和不良事件,确保患者的安全。
科室护理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科室护理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室护理人员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加强护理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科室内的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师、实习护士等。
第三条科室护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伦理道德,尽职尽责,勤勉工作,确保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
第四条科室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持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科室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工作任务,服从领导安排。
第六条科室护理人员应保守患者隐私,严守医疗机构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相关信息。
第七条科室护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其他医疗人员开展工作,加强团队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第八条科室护理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患者病情变化,确保信息畅通。
第二章护理岗位设置第九条科室护理人员的岗位设置应根据科室特点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护理岗位设置应包括主管护士、护士长、护士和实习护士等,每个岗位应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主管护士负责领导和管理科室护理工作,护士长负责协助主管护士管理护理人员,护士负责具体护理工作,实习护士进行实习培训。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按照自身能力和经验确定岗位,不得私自调换岗位或职责。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第三章护理工作制度第十四条科室护理人员应按照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保持工作规律,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根据科室工作需要,护理人员应按照排班表进行轮班工作,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精神饱满,不得在岗位上打瞌睡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认真填写护理记录,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和护理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八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疗制度和护理操作规范,不得私自更改医嘱或擅自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九条护理人员不得擅自向患者提供医疗咨询或开具医疗证明,不得从事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
护理工作制度条例
护理工作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理工作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
第三条护理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注重人性化、个体化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护理部门,配备相应的护理人员,明确护理职责,完善护理工作制度,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护理组织管理第五条护理部门应当设有护理部主任、护士长、护士等岗位,各级护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六条护理部主任负责护理部门的全面工作,护士长负责病区护理工作的管理。
第七条护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护理质量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八条护理部门应当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护理工作流程第九条护理工作应当按照医嘱和护理计划进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条护理工作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护理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护理需求,合理选择护理级别。
第十一条特级护理应当实行24小时专人守护,一级护理每小时巡视患者,二级护理每两小时巡视患者,三级护理根据患者病情适当减少巡视次数。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当做好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卫生、康复等方面,并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心理支持和健康教育。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当做好护理记录,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和护理情况。
第四章护理质量控制第十四条护理部门应当建立护理质量控制制度,对护理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护理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第十五条护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护理质量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当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质量控制活动,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护理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护理部门应当建立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护理安全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护士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士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包括临床护士、护理管理人员、实习护士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护士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促进护士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护士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享受护士执业权利;2. 享有与医院其他医务人员同等的工作条件、福利待遇;3. 参加护士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医院管理;5.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护士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护士职业道德规范;2. 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3.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4.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5. 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树立护士良好形象。
第三章护理工作规范第六条护理工作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2. 严谨、细致、负责,确保护理质量;3. 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护理工作任务;4. 注重护理安全,预防护理差错事故;5. 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第七条护理工作要求:1. 接诊时,主动热情,耐心询问患者病情,做好初步评估;2. 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3. 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参与患者病情讨论;4. 做好患者心理护理,减轻患者痛苦;5. 保持病室整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6. 认真做好护理文书书写,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和护理过程;7. 加强与患者家属沟通,做好健康教育,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八条护理操作规范: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感染;2. 操作熟练,动作轻柔,减少患者痛苦;3. 使用护理器械时,确保安全、有效;4. 加强护理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 严格执行药物管理制度,防止药物滥用。
科室医护规章制度内容大全
科室医护规章制度内容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室医护工作,提高医护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室医护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科室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科室医护规章制度的遵守与执行由科室主任负责,协助负责的科室护士长、医疗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科室医护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科室主任和医务部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五条科室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班次和班表参与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
第六条科室医护人员不得擅自调换班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班次,应提前向科室主任请示、医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科室医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保持清醒头脑,注意力集中,认真执行医疗护理工作。
第八条科室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保持医疗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第九条科室医护人员工作时不得私自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应向主管领导请示。
第十条科室医护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遵守医疗保密规定。
第三章工作责任第十一条科室医护人员应积极参与医疗护理工作,认真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科室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涉及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第十三条科室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患者疑似感染传染病或有不良反应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医务部门。
第十四条科室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不断完善医护技能。
第十五条科室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耐心、细心、专心,不得出现匆忙、草率等现象。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六条科室医护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
第十七条科室医护人员应遵守患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科室医护人员应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和需求,提供专业的医疗建议和护理方案。
第十九条科室医护人员应遵守医疗护理规范,不得随意更改医嘱和治疗方案。
第二十条科室医护人员应注重团队协作,积极配合医生、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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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护理工作制度及规范附1 :护士站管理制度一、护士站要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二、物品放置要整齐、规范、有序。
三、不在护士站谈论与工作无关话题,非本院工作人员未经允许勿进入护士站,禁止翻阅病历。
四、对患者和来访人员咨询时,做到首问负责,热情大方,接电话时要使用文明用语,除特殊情况外,不打私人电话。
五、接到患者呼叫信号,应及时赶到患者旁并予处理。
附2:治疗室工作制度一、布局合理,保持室内清洁,加强通风,每周彻底清扫。
二、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应着工作衣帽,治疗期间规范佩戴口罩。
非工作人员和非工作需要时勿随意进入治疗室。
非治疗室物品请勿带入。
三、严格执行药品查对制度,确保无变质、过期等。
四、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按照药物管理规范严格交接班。
五、无菌物品按时间顺序摆放并注明开启使用时间,过期重新灭菌或更换。
六、保持冰箱清洁,定时除霜,严禁放置与治疗无关的私人物品。
七、治疗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治疗车上应备快速洗手消毒液。
附3 :换药室工作制度一、室内布局合理,保持清洁,做到及时清理。
二、医护人员进入换药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三、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
四、无菌包内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六、换药时按清洁、感染、特殊感染伤口依次进行;进入病室的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特殊感染患者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使用后物品按院感要求分类包装送消毒供应中心清洗灭菌。
七、污物处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处置。
附4:抢救室管理制度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抢救药械做到“五定一及时” :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及时核对:一及时:及时检查维修与补充,标识醒目,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抢救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清洁、消毒、清点、补充、检测,物归原处备用四、抢救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执行首次发现负责制,及时维修:对暂不能送修需挂故障标识:器械设备维修期间应有备用急救仪器设备,并在维修本上记录,做好交接。
五、急救药品器械做到班班检查、交接,责任人及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保证仪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确保药品及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并做好记录。
六、抢救时,医护人员要按岗定位,执行各种疾病抢救程序。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进行清洁。
消毒工作。
每周必须彻底清洁、消毒一次。
八、抢救室内禁止吸烟,氧气筒应定位放置,存放要牢稳,做好“四防'':防火、防震、防油、防高热。
九、定期检查药品器械完好率,对存在问题有分析、反馈及改进措施。
并跟踪改进后成效。
临床护理工作制度一、一般患者每日14:00 测体温、脉搏1 次。
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2次(06:—14:00),连续3天;体温在39者(口腔温度)以上者,每4 小时测量1 次;体温在38—38.9者每日测量4 次;体温在37.5—37.9者,每日测量3 次(06:00—14:00—18:00)至正常。
术后患者每日测量体温3 次,连续3 天。
其余按护理常规执行。
二、新入院患者及术日晨测血压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三、每天评估大便1 次,按常规和医嘱记录。
四、新患者入院时即测体重、身高1 次,住院期间根据病情按医嘱执行。
五、患者新入院后,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六、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医嘱查对制度一、护士站接收医嘱后,经主班护士查对确认后方可执行。
二、处理医嘱后,主班护士打印治疗卡并写在相应的护理执行本上,与第二者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签全名。
三、有疑问的医嘱,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医嘱须班班查对,由2 人以上进行并签名。
交班者下班前应审核医嘱,接班者再次审核有无未处理的医嘱。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第二版的要求执行医嘱后及时记录。
五、每周总核对医嘱一次,护士长参加,核对后登记,参与者均须签全名。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一、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二、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有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四、抑制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特殊时反复核对。
五、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六、发药或注册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正确并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输血查对制度一、抽交叉配血查对1.抽血前双人核对医嘱,认真核对输血申请单、配血条形码上的床号、姓名、住院号。
2.抽血时持贴好配血条形码的试管,到床边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核对无误后抽血。
3.抽血后再次确认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专人送至输血科进行交叉配血。
4.严禁同时采集两个患者的血标本。
二、输血查对1.输血前:双人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上各项内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用血量、血袋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及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正确无误后双签名。
2.输血时:双人携带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共同到床旁交叉核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用血量、血袋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及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正确无误后方可输入。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双签名。
3.输血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医生处理。
4.输血完毕:血袋24 小时内送输血科保存。
操作前查对制度一、进行各项治疗、护理前,查对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等信息。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 :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方法。
三、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特殊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瓶口有无松动裂缝、袋装液体有无漏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医嘱执行制度一、准确及时执行医嘱。
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三、手术或分娩后停止执行手术前、产前医嘱。
四、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五、执行医嘱后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一、只有在紧急抢救或手术的特殊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
二、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读出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护士应清晰复述,经医师确认后执行。
三、执行口头医嘱必须遵守三查八对,并保留液体瓶、安瓿以便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四、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应即据实补写口头医嘱并签字。
五、特殊药物不得执行口头或电话医嘱。
附1:护理交接班规范一、交接班分类1.时间:早交接班、中班或A/P 班交接班、晚夜班交接班。
2.交接班形式:口头交接班、书面交接班、床边交接班。
二、参加人员1.早交接班:(1)大交班:全体医护人员;(2)小交班:全体护士、进修/实习护士。
2.床边交接班:护士长、交班护士、接班护士、进修/实习护士。
三、交班地点1.护士站或办公室。
2.床边。
四、交接班内容1.患者概况:当日住院患者总数,出院(转科、转院) 、入院(转入)、手术(分娩)、病危、病重、死亡人数。
2.重点病情:(1)新患者的床号、姓名、入院时间、诊断、阳性症状体征。
(2)手术后患者回病房时间、生命体征、观察及治疗、护理重点;分娩患者的分娩方式;当日准备手术患者的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前准备情况等。
(3)危重症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变化,与护理相关的异常指标、特殊用药情况、管路及皮肤状况。
(4)死亡患者的抢救经过、死亡时间。
3.特殊检查、治疗:交清已完成特殊检查、治疗后患者的病情;当日准备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患者的姓名、检查或治疗名称及准备情况。
4.护理要点:针对患者的主要问题,交清观察重点及实施治疗、护理的效果。
备注:1.早交班结束时护士长应对交接班内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当日护理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2.医护共同早交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 分钟。
如需传达会议或小讲课,08:30 前完成。
附2:晨交接班规范一、护士长、科室负责人主持交班。
二、全体精神饱满,仪容仪表规范(淡妆、头发整齐、衣帽鞋清洁)。
三、站立位置:交班前3-5 分钟按规定要求站立,交班护士、医生并排站立,对面是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一边是护士,科主任一边是医生。
四、交班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交班内容:住院患者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人院患者、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病情变化、思想情绪波动等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心理等情况,以及特殊的治疗、护理、检查及处置。
五、护士长及时补充和点评附3:床边交接班规范一、交接班内容:1.交班对象:新、转入、手术、分娩、抢救、危重、特殊疾病、病情变化、预警、大手术前后、特殊检查处置的患者。
2.交班内容:病情、体位、管道、皮肤、疼痛、睡眠、饮食、医嘱执行、需下一班执行的事项及护理要点。
二、交接班规范1.交班护士:位于患者左侧,协助接班护士护理查体、护理评估,必要的口头补充。
2.接班护士:交班时位于患者右侧,查看患者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治疗、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落实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护理体检,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
3.护士长:交接班时位于患者右侧,做相关指导。
4.其他护士::进修/实习护士紧跟带教老师,协助交接班,传递物品等。
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二三级护理。
分级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431-2013 为指导制定一、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二、根据患者Barthcl 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见表1)。
三、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四、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特级护理分级依据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产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护理要点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