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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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岗乡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王岗乡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王岗乡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推进我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制度的可及性,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和镇平县卫生局2014年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村卫生室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作用,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明确村卫生室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益性质,强化对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规范服务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序、有效运行,实现制度实施的预期效果;在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保持乡村医生队伍稳定,促进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公共原则。

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坚持稳步发展原则。

加强和完善村卫生室内部管理,强化乡村医生履职意识;积极争取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促进村卫生室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综合考核原则。

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因素,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为考核重点,将定期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实效性。

(四)坚持奖罚分明原则。

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以考兑补。

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各项补助经费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基药管理制度

基药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和经营行为,做好我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工作,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基本用药需求,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湖北省基本药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基本药物是指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增补的基本药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镇的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

第四条仙桃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统一网上集中采购,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得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麻醉、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中药饮片,免费治疗的抗结核病药、抗麻风病药、抗艾滋病药、抗疟药、计划生育药品等的采购配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市基药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内卫生医疗机构与中标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

医疗卫生机构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多不得超过60天。

第六条基药采购严格按照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品种,GMP层次的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选择各不得超过两个产品,单独定价的原则上选择一个产品,基药采购严格实行一品两规,抗菌药物品种镇卫生院不得超过30品种,村卫生室不得超过15个品种,所有药品实行零利润销售。

过渡期药品必须在院委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等相关科室的共同商讨下严格限量零利润使用,过渡期过后不得使用。

第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公示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配送企业应建立配送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及时纠正配送环节存在的问题。

对配送过程中出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及投诉举报,配送企业必须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第九条配送企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中止配送工作,应提前2个月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未批准中止前,不得停止基本药物的配送。

第十条配送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由相关监管部门给予挂网警告;情节较重的,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配送资格;涉嫌违法的,中止合同,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视。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公开发布其收费项目及价格,以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一种制度。

目的是通过公示医疗价格,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首先,医疗机构应该按照规定,公开发布其收费项目及价格。

医疗机构应当将其收费项目及价格以适当的方式公示,如在医院内设立收费公示牌、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等,以便患者及其家属、监护人等能够及时了解到医疗价格信息。

其次,医疗机构在公示医疗价格时应当要求其患者或其代理人签订知情同意书。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即表明其已经知晓医疗价格,愿意按照价格进行就诊,并承担相应费用。

再次,医疗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价格监督制度,加强对医疗价格公示的监督。

相关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的价格公示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公示,以提醒患者警惕。

此外,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与价格公示相关的投诉与监督机制,方便患者和其家属、监护人等进行投诉举报。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处理患者投诉,并及时整改问题。

最后,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公开,提高患者对医疗价格公示制度的知晓度。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披露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价格变动情况等信息,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达到一系列目标。

首先,它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防止医疗机构乱收费、高价收费,保护患者的权益。

其次,它能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使患者更好地了解医疗价格信息,做出明智的选择。

最后,它能促进医疗市场的竞争,推动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患者需求。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在我国的推行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医疗价格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需要政府、医疗机构、患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其次,医疗机构之间的收费标准不一,导致公示的价格存在差异,给患者选择造成困扰。

最后,一些医疗机构在价格公示方面缺乏诚信意识,公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需要加强监管。

关于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公告

关于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公告

关于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公告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工作,主要是为解决群众看病难、吃药贵的问题,切实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1月1日起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范围:全县23个乡镇卫生院及370个行政村的村卫生室。

二、实施内容及要求:全县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全部通过中标企业采购药品,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所有基本药物取消加价,零差率销售,同时必须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公示药品价格。

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对违规加价销售者将严肃查处。

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未执行零差率销售的,可向县卫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621099)。

西和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作领导小组二〇一一年一月八日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解释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工作,其意义主要是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吃药贵的问题,切实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

1、什么是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包括307个品种,我县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和群众用药习惯,筛选了基本药物的707种规,作为医疗机构的临床首选药物。

2、什么是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指乡镇卫生院以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相同价格,也就是以药品进价不加价直接销售给患者,乡镇卫生院不再“以药养医”,其缺口部分由财政负担,以解决群众看病难、吃药贵的问题,切实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

3、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何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我县实行实现全县覆盖,惠及所有群众。

4、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老百姓能获得什么实惠?采取这项改革措施之后,预计基本药物价格至少可降低19.28%,使用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将明显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5、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能否让老百姓放心?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全省或县的统一的集中采购方式购进,保证了基本药物的质量,保障了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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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1】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在县卫生局的部署下,力求实施药品100%
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100%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100%网上采购,实施100%统一支付,杜绝网外采购药品。

现将201X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我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需要。

现我院西药品种共计67种,中成药品种118种,中药饮片300多种。

全部为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相对便宜的基本药物,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临床用药走向了规范化,大大降低了门诊处方金额,也杜绝了医疗购销行业的不正之风。

1、执行《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和《201X年度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保证100%实行网上采购,每月进购药品一次或两次,实行100%统一支付。

杜绝在网下采购药品。

2、建立药品配送企业档案并登记企业信誉度、药品配送情况和不良记录。

3、进一步完善药品进销存核算账务管理,做到药品进购有验收,销售有记录,并定期清查盘点库存药物,及时登记过期、失效、毁损、质变等药品,同时收集同批号药品的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存档。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样本一、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1. 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本医院郑重承诺,向患者全面展示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其价格,并明确告知患者费用查询的途径。

2. 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显眼位置,已安装电子显示屏及自助查询设备,便于患者随时查阅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信息。

3. 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维护、审核及调整工作,同时与信息科紧密协作,确保相关公示、查询系统稳定运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本医院坚持为每位患者提供详尽的医疗服务收费明细清单,确保费用透明化。

5. 为便于群众及社会各界实施监督,特公布物价管理科及价格举报热线电话。

6. 我们始终重视患者反馈,定期收集并认真分析患者意见,以此作为持续改进工作的动力源泉。

二、乡卫生院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制度1. 作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本乡卫生院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并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公开透明地展示基本药物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的基本药物价格信息必须详尽,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及剂型等关键要素。

3. 若遇基本药物价格调整,本卫生院将确保在规定时间(如一周内)内完成公示内容的更新工作。

4. 针对患者及社会反馈的关于基本药物价格的问题,本卫生院将秉持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倾听并耐心解答。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细化版)1.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本医院有责任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信息,同时,对医疗服务、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进行全面公示。

2. 为提升公示效果,本医院采用多样化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电子显示屏及电子触摸屏等。

3. 公示工作遵循“易见、易懂、易留”的原则,确保公示内容项目齐全、真实合法、标识醒目、字迹清晰,并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便于群众查阅且不易受损的位置。

4. 本医院对公示内容实施严格管理,禁止随意删减或篡改。

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细则(村级医疗单位考核细则)

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细则(村级医疗单位考核细则)
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细则(村级医疗单位考核细则)
序号 1 2 3 考核内容 制定落实基本药物相关管理办法,并开展工 作,工作有记录。 按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药品采购严格按计划通过医院管理人员统一采 购(即网采),网采率达100%,无目录外采购 情况,省、市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药品入库严格按入库程序办理、对药品的质量 、数量、价格、金额等严格验收,相关手续有 责任人签字,建设规范化药房;药品按表示陈 列,按规定条件储存药品,规范药房制度。 所有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物)严格执行河北 省挂网招标的采购价格和经省批准的自定价, 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建立药品价格监测机 制和价格公示制度。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对 合理用药进行学习,每年不少于两次,有学习 记录,并合理使用药品,严禁开具大处方。 基本药物累计采购金额达到考核标准(元/ 人)。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基本药物采购货款支付规 定,及时、足额上交药品货款。 基本药物药品销售执行“三有”制度(有处集管理规范 并存档。 及时反馈报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零差率销售工作相关信息及运行中出现的问 题,及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值 0.4 1.2 2 评分标准 未完成差一项扣0.1分 未按规定执行(年终核算)执行一次扣0.3分 未严格执行的发现一次扣0.2分 扣分情况 考核结果
10 合计
0.8 10
未按规定反馈、未完成工作,发现一次扣0.1分, 扣完为止。
4
1.6
未严格执行的发现一次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5
0.8
未严格执行的发现一次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6 7 8
0.4 1.2 0.8
未严格执行的发现一次扣0.2分 达到标准满分,每降低10%扣0.3分,扣完为止。 回款比率下降10%扣0.2分,扣完为止。

基本药物台账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台账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台账管理制度
全州县文桥镇中心卫生院
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台帐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确保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台帐》,有效防止国家基本药物销售中的价格差错,方便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及社会价格监督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本院“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台帐的建立、指导和督查工作;本院物价员负责台帐的填写及销售价格的核定.
第三条台帐必须准确登记以下内容:药品目录序号、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批号、配送单位、进货发票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销售价格.
第四条药品验收入库后24小时内,药剂部门应将相关资料输入电脑,并通知本院物价员复核电脑资料、登记台帐、核定销售价格.本院物价员登记台帐、核定销售价格的工作必须在药品开始销售前完成。

本院物价员登记台帐、核定销售价格后必须签字或盖章。

未经物价员核定价格的药品不得对外销售。

第五条本院“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应每月审查一次国家基本药物进销情况、价格执行情况及台帐登记情况。

第六条国家调整基本药物价格时,本院“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必须及时传达相关政策规定,督促物价员及时审核药品销售价格、修改价格台账,并及时通知药剂部门更改计费价格和公示价格。

第七条因台帐登记原因造成价格差错者,视同价格错误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全州县文桥镇中心卫生院
2011年5月1日
全州县文桥镇中心卫生院基本药物价格管理台帐
目药剂规生批配送发进进进零录品型格产号单位票货货价售序名厂号日数价号称家码期量。

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范本(4篇)

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范本(4篇)

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范本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材料价格进行公示。

2、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3、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的住”为原则,做的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识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破坏的地方。

4、公示内容不能随易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就是变更。

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范本(2)一、引言在卫生院内,为了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公正透明地进行价格定价,以及促进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建立价格公示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提供一份范文作为参考。

二、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意义1.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利:价格公示制度的建立,可以使患者了解到卫生服务的具体价格,避免服务过程中的不必要猜测与困惑。

2.促进价格的公正透明:价格公示制度可以使卫生院的价格定价公正透明,杜绝价格歧视、不合理加价等现象的发生。

3.规范卫生服务市场:价格公示制度有助于规范卫生服务市场的竞争秩序,防止价格虚高和失信行为的存在。

4.提升卫生院的社会形象:公示制度的建立,能够提升卫生院的社会形象,树立良好的信誉,增加患者对卫生院的信任度。

三、价格公示制度的主要内容1.公开事项:卫生院应当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标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事项。

2.公告内容:价格公示内容应该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限等具体信息,以确保患者获得充分的价格知情权。

3.公示形式:卫生院可以通过在大厅、室外牌匾、官方网站等途径进行价格公示,保证信息的公开和可查阅性。

4.公示周期:价格公示应当持续一定的时间,以保证患者能够及时获取相关的价格信息。

5.公示结果:卫生院应当保存价格公示的相关证据,确保公示结果真实可信。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四篇)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四篇)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1、根据《____消费者权益保____》的规定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并告知患者费用查询方式。

2、在门诊、住院部等显著位置设置电子屏、自助设备以供患者查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3、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药品的维护、核定、调整。

协调信息科负责计算机、公示、查询等系统的正常运转,并做好技术支持。

4、对所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费明细清单。

5、公布物价管理科咨询电话和价格____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进行监督。

6、定期听取患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____医院乡卫生院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制度一、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必须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公示牌等形式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试点单位公示的基本物价格必须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和剂型。

三、基本药物价格有变动的,试点单位必须在____周内更新公示内容。

四、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后,对病患者及社会反映的有关问题,试点单位应认真听取和解答。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1、根据《____消费者权益保____》的规定,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材料价格进行公示。

2、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3、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的住”为原则,做的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识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破坏的地方。

4、公示内容不能随易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就是变更。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京发改[____]83____文件,贯彻落实____市发改委、____市卫生局、____市中医管理____《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____通知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

医院药品价格规则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价格规则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价格规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药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公示和执行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价格合理、稳定。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价格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药品价格制定与调整第五条医院药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依据药品的市场价格、生产成本、药品分类等因素进行,并遵循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的政策规定。

第六条医院应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药品制定和调整价格。

其中,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的价格调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医院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药品价格。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审查和调整,及时反映药品市场价格变化和生产成本变动情况。

第三章药品价格公示与执行第九条医院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药品价格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价格、生产厂家等,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第十条医院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禁止擅自提高药品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药品价格。

第十一条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应向患者提供药品价格凭证,确保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药品价格信息。

第四章药品价格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药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药品价格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品价格管理人员,负责药品价格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药品价格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接受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奖励第十七条医院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最新)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最新)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1】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15]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一)实施时间及范围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模版(2篇)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模版(2篇)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模版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卫生知识,积极参与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

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1、严格遵守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无菌观念,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坚持一人一针一筒制度,杜绝医源性传播,防止交叉感染。

2、消毒液配制方法要符合要求,定期更换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5—____月份每周更换两次,其余月份每周更换一次。

3、敷料、注射器、压舌板均需高压灭菌,做到一人一换一用。

4、卫生室每天要打扫清洁,做到桌面无积尘,墙壁无污渍,地面用来苏儿喷洒消毒。

室内用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数量不少于____种的基本药物。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必须从乡镇医院(所)采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凭处方发药。

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村卫生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工作,为农民提供满意低廉、优质的医疗服务。

那大家知不知道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呢?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用!村卫生室管理制度1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2一、传染病管理制度1、根据“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医院价格公示制度

医院价格公示制度

医院价格公示制度医院价格公示制度,是指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和规定,医疗机构要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公示,以增加价格透明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关于医院价格公示制度的一些重要观点和说明。

首先,医院价格公示制度的实施可以为患者提供参考,帮助其了解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明确医疗费用的合理范围。

通过提前公示价格,患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能力做出理性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服务,避免因价格不明导致的纠纷和争议。

同时,患者在了解医疗费用后,还可以提前做好经济准备,减轻就医负担,避免因医疗支出过高而导致的经济压力。

其次,医院价格公示制度可以促进医疗服务的合理定价,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益和质量。

通过价格公示,医疗机构需要合理界定和公示各项医疗服务的价格,防止价格过高或过低,维护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水平。

同时,价格公示也能为医疗机构提供参考,促使其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从而满足患者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医院价格公示制度有助于监督和约束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价格公示可以使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更加透明,减少潜在的不合理收费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秩序。

患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价格公示对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发现价格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和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为保障医院价格公示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明确医疗机构的价格公示义务和标准,加强价格监测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医疗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医疗费用核算和公示制度,确保公示的价格真实可信。

总之,医院价格公示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共同努力,进一步推进医院价格公示制度的实施,确保其有效性和透明度,为患者提供优质、可靠和合理的医疗服务。

村卫生所规章制度

村卫生所规章制度

村卫生所规章制度(一)、村卫生所门诊工作制度1.坚持按时上下班,下班时间随叫随到,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文明行医、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细心诊治。

2.简化就诊手续,有计划安排病人就诊。

3.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门诊病历,认真填写门诊及新农合减免登记本。

4.对疑难、危重病人不能确诊及诊治者,应及时转乡镇卫生院或请上级医师诊治,6O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远方的病人应优先接诊。

5.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管理。

6.要熟练掌握治疗原则,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做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7.严格传染病疫情管理,做好门诊日志、法定传染病报告登记,按规定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乡镇卫生院,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避免传染病蔓延。

8.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要不断改善就医环境,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

(二)、村卫生所处方制度1.医(士)师处方权,必须经取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或《执- 1 -业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由卫生所负责人提出,村管办主任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于药房。

2.药房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若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后调配,凡处方配方不合理,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按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执行。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生不得为本人开具处方。

5.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6.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若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生须在剂量旁签字方可调配,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7.处方上药品数量二律以阿拉伯字母书写,药品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1)、国际单位(1.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医院基本药物工作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工作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基本用药需求,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基本药物,是指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基本药物工作,是指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药中,优先选用基本药物,保障患者基本用药需求,提高用药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明确基本药物的使用范围、选用原则、采购供应、价格管理、用药监督等事项。

二、基本药物的使用范围第五条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药中,应当优先选用基本药物,满足患者基本用药需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可不选用基本药物:(一)患者有特殊用药需求,且非基本药物无法替代;(二)患者因过敏等原因,无法使用基本药物;(三)临床确需使用的药物,尚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基本药物供应情况,合理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三、基本药物的采购供应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基本药物目录,优先采购基本药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与具有基本药物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价格、配送周期等事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和用药需求。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基本药物的用量和库存情况,合理调整采购数量,避免浪费和短缺。

四、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本药物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基本药物价格。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基本药物的价格,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患者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回扣、优惠等不正当利益。

五、基本药物的用药监督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基本药物工作。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使用评价制度,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滥用和浪费。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7.07•【文号】卫农卫发[2011]61号•【施行日期】2011.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农卫发〔201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完善和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将《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规划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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