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问题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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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
桃江县石牛江镇卫生院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绝大多数群众看病得到实惠,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深受广大群众拥护。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和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一、目录中部分品种在基层卫生院临床意义不大。
如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艾滋病药共计8个品种。此三类疾病由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免费治疗,免费发放药品。乡镇卫生院几乎不用此几类药物,所以卫生院既使配备这几类药物也无用武之地,反而占用了名额,使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药品没有选进目录中来。
建议:把不常用的品种请出去,把群众真正需要药品的选进来。
二、相对于第一点而言,基药目录和增补目录中,妇科用药、儿科用药、感冒药中复方化学制剂品种较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建议:适当增加妇科、儿科、感冒类中复方化学制剂品种。
三、在增补目录中,部分药品不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例如:裸花紫珠分散片、宫环头养血颗粒、奥美拉唑注射等。给医院基药制度的运行带来了不便,给群众带了经济上的损失。
建议:请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尽快落实相关政策。
四、目录中部分药品从一开始到现在无法采购。
如:安宫牛黄丸,如意金黄散等。
有些药品因价格问题而无法采购。
如: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庆大霉素注射等。
五、没有制定药品正常损耗补偿办法。
药品在搬运、储存、使用过程中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出现破碎、霉变或过期失效等损耗,有一部分零星损失。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后,没有药品利润,对于药品正常的损耗,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补偿办法,如果药品损耗得不到补偿,基层卫生院将承担新的经济负担。
建议:制定相关的补偿机制。
六、启用新平台和新价格政策后,大部分药品无法采购。
新一轮的品种与价格中标出台后,更换了大部分生产企业和药品规格。配送企业没有及时配备中标药品,使得卫生院无法采购药品,不能及时补充和更新药品库存。由于药品的短缺,影响医生的正常诊疗。
建议:请上级领导做好更新换代的前期工作,督促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时生产和配送,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