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司考合同法部分
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真题及参考答案(2021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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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试卷三(合同法部分,参考答案附后)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
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
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
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推荐】201X年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分则:一物多卖合同之履行-实用word文档 (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201X年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分则:一物多卖合同之履行1.普通动产:交付所有权转移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获得所有权;(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
顺序:交付在先——支付在先——成立在先2.机动交通工具:所有权交付转移,登记对抗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顺序:交付在先——登记在先——合同成立在先;交付与登记不一致:交付优先。
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晋江的万石山,因有摩尼光佛而香客、游人接踵而至。
你若来过晋江草庵,或许会知道摩尼光佛就趺坐在这古寺中。
它一眼望去,小小的庵门亮起一个小世界,那两株为陪伴它而等候数百年的圆柏,于沧桑中潜生奇崛、苍劲的虬枝,照焕岁月的光芒。
春冬之时,等风来,等小雨飘洒,一股梅花的香迎了过来,拂过行人的肩,贴着它,泛出温润的笑意和光,让人也心生端庄与慈祥。
还有那古井、亭子、石径、山石、果树等交叉环绕,似乎只有赞叹才能应景了。
合同法司法考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司法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货物的交付时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应当在何时交付货物?A. 合同签订之日B. 合同生效之日C. 乙公司支付货款之日D. 合同签订后的合理期限内答案:D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为一年。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 请求解除合同B. 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C. 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D. 以上都可以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A. 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B. 合同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 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合同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答案:ABC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违约,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况下,甲公司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A. 违约金过高,超过实际损失的30%B. 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乙公司的实际损失C. 甲公司能够证明违约行为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D. 甲公司能够证明违约行为是由于乙公司的过错造成的答案:AC三、案例分析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机械设备,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30%的预付款,剩余款项在设备交付后30日内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支付了预付款,但设备交付后,乙公司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问题: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答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合同法法考真题及答案
合同法法考真题及答案真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为卖方,乙方为买方;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货物,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后15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时交付了货物,但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甲方催告乙方支付货款,但乙方仍拖延支付。
请问:1. 乙方未支付货款的违约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2. 如果乙方未支付货款,甲方能否解除合同?3. 如果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答案及解析:1. 乙方未支付货款的违约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答案:乙方未支付货款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且该行为对甲方的合同目的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构成根本违约。
2. 如果乙方未支付货款,甲方能否解除合同?答案: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乙方未支付货款,属于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因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如果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答案:乙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仍需承担未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乙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司法考试题一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采取补救措施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过错
因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债务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法定事由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如时效届满等。
05
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纠纷的协商解决
双方自愿 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应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解决方案。 平等协商 双方应平等协商,充分沟通,理解对方的立场和诉求,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书面协议 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应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争议。
现代合同法
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要约与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由受要约人作出;(2)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定义
特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司考合同法
司考合同法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司法考试辅导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司法考试辅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讲解、模拟测试、答疑解惑等。
1.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符合国家司法考试的大纲要求,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若因甲方原因需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元)。
3.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3.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首期费用,余款按约定时间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合理建议。
4.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按时完成服务任务。
4.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4 乙方应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考试题及答案合同
司法考试题及答案合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订立要素?A. 要约B. 承诺C. 合同标的D. 合同的口头形式答案:D2.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A. 违约责任B. 侵权责任C. 行政责任D. 刑事责任答案:A3. 根据《合同法》,下列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D. 债务人延迟履行债务答案:D4.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如何处理?A. 一律不予减少B.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C. 增加违约金数额D. 维持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答案:B5.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如何处理?A. 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B. 按照当事人的主观理解予以解释C. 按照合同的字面意思予以解释D.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解释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合同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ABCD2.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来变更合同?A. 协商一致B. 单方通知C. 通过仲裁机构裁决D. 通过人民法院判决答案:A3. 根据《合同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D. 债务人延迟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答案:ABCD4.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如何处理?A. 一律不予增加B.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C. 减少违约金数额D. 维持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答案:B5.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如何处理?A. 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B. 按照当事人的主观理解予以解释C. 按照合同的字面意思予以解释D.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解释答案:A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机械设备,乙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
司考合同法考点
司考合同法考点(一):要约规则一、要约的构成要件1、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商业广告可为不特定)3、有订立合同的意图4、内容具体,确定5、有受拘束的意思表示二、区别于要约邀请1、要约邀请:招标公告,拍卖公告2、要约:投标,拍卖(竟买)三、要约的生效1、生效时间:到达主义2、效力:要约人有接受承诺义务,受约人有承诺权利3、期限:由要约人规定四、撤回与撤消1、撤回:未生效的要约(拍卖中不得撤回)。
2、撤消:已生效但未获承诺之要约。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作了履行合同准备工作的。
五、要约失效1、被通知拒绝2、被依法撤消3、承诺期满未作出承诺4、受约人变更实质内容5、拍卖中有更高应价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或缔约过程中的附随义务,是指自缔约当事人因签订合同而相互接触磋商,至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协助、通知、告知、保护、照管、保密、忠实等义务。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二、缔约过失的行为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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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
201X年司法考试卷三试题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A。
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
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
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2024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的履行
合同编号:合同各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货物/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货物/服务,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详细描述货物/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技术标准等)第二条履行期限2.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在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货物/提供服务。
第三条履行地点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详细描述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
5.2 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__月__日注意事项及解决办法:1. 合同的履行:确保双方按照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履行合同义务。
如有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办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解决办法: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并明确约定变更或解除后的相关事项。
3. 保密条款: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解决办法: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争议解决: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及解析
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及解析合同法是每年司法考试中的重要考点之一,考生对于合同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的考察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道合同法的司考真题,我们一起来看看答案及其解析。
题目: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并且规定贷款利率为年利率8%,借款期限为两年。
在借款期满两年后,甲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借款。
乙要求甲支付拖欠的本金和利息,请问乙的诉求是否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答案及解析: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合同,本题的纠纷可以通过合同法相关条款进行解答。
首先,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甲与乙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贷款利率为年利率8%、借款期限为两年。
这些约定是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遵循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合同法的法律效力。
其次,在借款期满两年后,甲未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借款。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借款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未归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甲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满后未归还借款,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再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合同违约行为产生的附带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法定违约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依法统计的利率违约金或者违约金,可以作为损失的一部分要求承担的。
根据这些规定,乙可以要求甲支付拖欠的本金和利息。
综上所述,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乙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要求甲支付拖欠的本金和利息。
合同法对于借款合同的条款和违约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这道合同法的司考真题,我们可以看到合同法的条款运用实际案例的重要性。
合同法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相关条款,进行合理解释和应用的学科,需要考生熟悉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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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司法考试合同法分则:行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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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八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司法考试之合同法篇
司法考试之合同法篇司法考试之合同法篇——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考点提示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意定之债),因此纵向的行政关系、经济关系和平等主体之间的身份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如政府与国有企业厂长就利润超额完成的奖励合同、收养合同等不适用合同法。
2.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第43条)。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是债的关系。
债具有相容性。
因此,一物双约的两个要约,原则上都有效;一物双卖的两个买卖合同,原则上也都有效。
5.《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及“民通解释”不一致的规定,分别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或否定)前法的规则处理。
如“民通解释”规定公民之间的赠与是实践性合同,而依照《合同法》,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则后法使前法失去效力。
6.合同(包括赠与等无偿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要根据法律行为的要件审查合同。
二、基本规定和基本理论(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所说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合同。
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①所谓合意即两个意思表示一致。
合意是合同成立的一个标志。
例如,甲要卖给乙一头牛,乙以为甲要把这头牛送给他,就到甲的牛棚里把牛牵回了家,双方发生了争议。
这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呢,还是合同未成立?显然是合同未成立。
两个表示意思没有取得一致,也就是说,没有达成合意,甲、乙双方之间的财产争议适用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而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若撤销,适用1年除斥期间的规定。
②合意就说明合同是两个意思表示的结合。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合同法部分)
2023 司考试卷三〔合同法局部〕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局部1-50 题,每题 1 分,共50 分。
1.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置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置甲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会,在此根底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终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4.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 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 万元。
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
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主见抵销B.甲公司主见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5.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
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 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 余元。
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
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
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构成缔约过失B.构成欺诈行为C.构成不当得利D.构成不正值竞争行为6.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
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是行使担忧抗辩权C.是自助行为D.是侵权行为7.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
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
对此,以下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8.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商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 2-3 首,每首酬金 2 万元。
合同法司考题完整版【模板范本】
2002年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A.甲公司B。
丙C。
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答案:A考点:合同的相对性及违约责任。
解析:《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本题中最终的实质责任由承运人汽车运输公司来承担,但《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则按照约定解决。
"本案中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在甲、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是负有履行交付货物的债务人,债权人为乙公司.虽然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但由于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刘某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最终导致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这其中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另一个法律关系即运输合同关系,而与乙公司无关,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只和甲之间有合同关系,故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而甲公司在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则可以根据运输合同向汽车公司主张赔偿.2.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
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销答案及解析:C 本题考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也称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需要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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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201X年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总论:代位权司法考试合同法总论第四讲:合同的保全(一)构成要件《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一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第十三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四: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到期。
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到期。
③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④债务人对次债务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
(201X-3-51)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
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
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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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试卷三(合同法部分)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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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
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
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
《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
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5.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
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
”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
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6.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
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
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
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7.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
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
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10万元B.9万元C.8万元D.7万元8.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10.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2012年7月30日归还100万元,8月30日归还200万元,9月30日归还300万元。
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
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
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11.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
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
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1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
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
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
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
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13.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
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
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
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
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
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B.因200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C.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D.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14.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
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
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15.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
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于偿还张某的借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无效B.李某无须承担保证责任C.乙支行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D.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16.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公司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生效B.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C.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D.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17.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
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A.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
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52.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
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
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
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53.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54.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
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
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
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B.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C.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55.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
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
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B.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57.2013年2月1日,王某以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
同年3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
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还清的收据。
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2013年1月1日。
张某实现抵押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屋。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B.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C.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合同行为无效D.李某可向王某主张违约责任59.刘某欠何某100万元货款届期未还且刘某不知所踪。
刘某之子小刘为替父还债,与何某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仅约定:“月租金1万元,用租金抵货款,如刘某出现并还清货款,本合同终止,双方再行结算。
”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小刘有权随时解除合同B.何某有权随时解除合同C.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D.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60.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
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B.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C.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D.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61.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