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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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20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20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20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_50116_-20213.1.6系统总线上要设置总结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维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当少于32点;总线横越防雷分区时,应当在横越处设置总结短路隔离器。

3.1.7高度超过loo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4.1具备消防协同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对象中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圈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消防掌控室内不得沿着与消防设施毫无关系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4.1.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4.1.3倍受往下压设备USB的特性参数应当与消防协同控制器收到的协同掌控信号相匹配。

4.1.4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1.6须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协同掌控的消防设备,其协同引爆信号应当使用两个单一制的报警引爆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4.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4.8.4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具有语音提示信息功能时,应当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4.8.5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4.8.7分散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当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4.8.12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

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

3.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

4.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适用规范及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J50166-200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1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4716-2005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4717-2005火灾报警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2005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系统设备和材料符合所有最新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给招标人参照执行..2、系统的总体要求2.1本建筑根据建筑防火相关规定设置区域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总线与多线相结合的形式设计..控制中心具有高度集中的权力;负责整个系统的控制、管理和协调任务;所有报警数据均要汇集到消防报警控制主机;所有联动指令均要由消防报警控制主机监视和控制..消防中心设备包括:消防报警区域控制主机、消防主控计算机、广播主控计算机、消防专用电话主机、消防广播柜及联动控制柜设备、防火漏电报警主机柜、备用电源等..2.2系统应按设计规范和图纸要求划分报警探测区域;在整个建筑各处按消防规范设置感烟、感温及红外光束探测器以及手动报警按钮..点型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的选择及设置部位应符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所有的探测器应具有报警地址;所有手动报警按钮都应有报警地址;并应有动作指示灯..在所有手动报警按钮上或旁边设电话插孔..在主要疏散楼梯口设置报警指示灯;当某一楼层发生火灾时;该楼层的显示灯点亮并闪烁..系统应对消火栓箱按钮、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和报警阀组、消防水池水位等设监测装置;随时传送其当前状态信号..消火栓按钮还须有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功能和动作确认灯..系统应对所有联动控制设备防排烟风机、消防泵、防火卷帘门、气体灭火柜、防火排烟阀、送风口、断电控制信号等;在系统向其发出控制输出信号后;应通过其相应反馈信号确认其当前的状态动作与否..控制输出与返回信号输入均应为直流24V..2.3系统应具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联动控制方式;并能方便地实现工作方式转换;在自动方式下;由预先编制的应用程序按照联动逻辑关系实现对消防联动设备的控制;逻辑关系应包括“或”和“与”的联动关系..在手动方式下;由控制中心人员通过手动开关实现对消防设备的分别控制;联动控制设备上的手动动作信号必须在消防联动控制盘..2.4系统采用总线结构智能网络型;所有信息反馈到中心;在控制中心可进行配置、编程、参数设定、监控及信息的汇总和存储、事故分析..2.5系统必须具有报警响应周期短、误报率低、维修简便、自动化程度高、故障自动检测的特点..每个回路地址均可接探测器和控制模块;在地址分配上应不受限制..系统主机的容量须根据图纸要求确定;但必须保证每个回路留有10%以上的地址冗余..2.6在电气设计方面;应保证电子元器件的长期稳定正常工作;能清除内部、外部各种干扰信号带来的不良影响;有足够的过载保护能力;有一定承受外供电源的瞬间干扰和防雷击的能力..2.7要作到防火、阻燃和防止由于设备内部原因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具有防雷措施和良好的接地..3、系统的组成本工程设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对建筑物的火灾信号及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控制;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火灾紧急广播、火灾专用固定电话及消防插孔对讲电话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图纸所包含的其它消防控制系统..4、系统与设备的技术要求4.1现场条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应适应现场的环境和电源条件可参照下列要求:海拔高度: 1000米以下环境温度:-10℃- +50℃最大日温差: 35℃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 95%在25℃时三相五线制电压: 0.38/0.22KV频率: 50Hz±5%电压波动:±10%4.2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置储存系统;系统之软件、数据、编程输入方式;可通过面板上键盘装置进行;当软件输入后;如主电源及备用电池均断电时;所有资料都不应丢失..另外;当软件功能需局部修改时;可允许利用面板上的键盘或编程电脑就地进行修改;而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其他部分正常工作..联锁控制..供选定的输出功能能以选定输入所控制;在需要的地方以延迟时间来驱动;此功能须以软件来控制..LCD显示屏显示报警区域显示报警探测器详细位置及编号显示探测器之工作情况:正常、故障及报警当故障时能显示故障的类型显示联动设备开关情况手触式按钮及键盘报警确认系统复位系统测试灯号测试蜂鸣器复位输入系统参数及联动程序闭锁及恢复部分设备系统资料查询系统电源报警信号系统故障置中文打印机:报警控制器应内置中文打印机;能即时打印出控制屏所发生的事件.. 详细打印出事件发生的地点、情况、时间及日期..联动控制盘有如下自动控制及接收讯号功能;并应留有10%扩充余量消防泵控制及返回信号喷淋泵控制及返回信号消防水池、水箱水位信号排烟风机控制及返回信号排烟阀控制及返回信号防火阀返回信号电梯回归控制及返回信号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返回信号水流指示器前闸阀关闭信号气体灭火装置的动作和返回信号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其他联动功能上述所有返回信号在联动柜上有LED显示;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要求联动柜上有手动控制按钮..灵敏度检测达到一级标准;带高亮度红色发光二级管;通过智能模块可连入主机报警系统;二总线制;与智能探测器能混合连接在智能回路上..感烟探测器应为光电型..感温探测器为定温型..使用电压: DC16~32V动作确认灯:红色LED × 1 点灯4.2.4手动报警器具有独立地址码;按压报警后;发光二极管会亮起;带有测试锁匙;表面红色;阻燃材料..动作确认灯:红色LED × 1 点灯地址使用:在一回路地址内可任意设定;不应有任何限制4.2.5输入/输出模块:具有独立地址码;具有控制和监测功能;能对模块的工作状况作周期性自检..使用电压: DC16~32V传送表示灯:红色LED动作应答灯:红色LED适用防排烟设备:DC24V 控制装臵地址使用:在一回路地址内可任意设定;不应有任何限制4.2.6充电机及后备电池:供消防系统内所有设备使用24VDC电源;平时将220VAC转换成24VDC;并对电池组浮充电;当220VAC故障时;由电池组向系统供电..电池组的容量可维持系统24小时之正常操作及1小时报警状态使用..电池组使用封闭式免维护电池..充电机面板上有电流表、电压表、快速充电开关、交流直流电源指示灯、故障指示灯等..充电机内须有进出线保护熔断器..4.2.7警铃所有警铃为直径150mm红色;工作电压为24VDC..4.2.8消防电话:4.2.8.1总机有用作选定各内部固定电话机及各层电话插孔地址的按钮..外接电源为220VAC 50HZ单相供电;有独立后备电源或与消防系统共用24VDC后备电源..4.2.8.2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消防分机听筒一经提起;主机即有声光讯号显示;在主机按下此内部电话之选择按钮;主分机即可通话;当主机需与分机联络时;按下主机上的分机选择按钮;分机有声讯号通知接听;消防电话为台式或持墙式..4.2.8.3消防电话插孔当手提式电话插入插孔;主机上即有声光讯号;在主机上按相应的选择按钮;即可通话..4.2.8.4 手提式电话:美观轻便;便于携带;并附有与电话插孔相配的插头..4.2.9声光报警器:颜色应为红色;频闪寿命大于100000次;频闪灯亮度大于75cd;音量输出大于90dB.4.2.10消火栓按钮:具有独立地址码;有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功能有消防泵启动回答指示灯有防水罩;有防水能力带有测试锁匙4.3消防系统联动及控制要求低压出线回路及各层非消防负荷主开关设分励脱扣器;当火灾报警时;消防控制室手动或自动关断新风机组、排风机、送风机等..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根据火情切断相关区域的其它非消防电源..亮所有消火栓按钮指示灯.. 消火栓主备泵的工作、故障、电源、手自动倒换状态需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全信号阀、检修阀和报警阀组进行监视;任何一个水流指示器和报警阀组动作后;在消防中心可显示该激活的指示器和报警阀组位臵..在自动方式下;报警阀动作后;由系统程序自动启动喷淋泵;并返回设备动作回读信号..在手动方式下;由消防中心人员手动启动喷淋泵.. 喷洒泵主备泵的工作、故障、电源、手自动倒换状态需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将归首信号返回消防中心..电梯的火灾指令开关用钥匙开关;由消防控制室负责火灾时的电梯控制.. 所有电梯由设在消防中心的电梯监控盘监视运行状态..阀周围的温度超过280℃时;排烟防火阀熔丝熔断;自动关闭阀门;同时联动自动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消防中心监视防火阀状态..低速或高速运行;作为通风使用;火灾时;高速运行;作为排烟风机使用..通风状态时就地手动启停或由DDC系统自动控制..火灾报警后;由消防控制室直接控制;手动或自动启动风机高速运行在排烟状态;接受其反馈信号并进行显示..就地或由DDC系统自动控制;作为送风使用;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直接控制;手动或自动启动风机在消防补风状态;接受其反馈信号并进行显示..联锁开启火灾层及上下相邻层的加压送风口;同时接受其反馈信号并进行显示..4.3.11设计图纸要求的其他联动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一、前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对于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至关重要。

因此,施工及验收标准是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施工标准1.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设备选择: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包括探测器、控制器、报警器等,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性能和稳定性。

4.电气接线:电气接线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系统的正常供电和稳定运行。

5.安装位置:探测器、控制器、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系统的全面覆盖和及时报警。

6.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建筑物的其他安全系统进行联动控制,确保火灾发生时的及时处置。

7.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施工过程对系统的影响。

8.联调测试:系统安装完成后,需进行联调测试,确保系统各部分的正常运行和协调联动。

三、验收标准1.设计文件审查:验收单位应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方案、设备清单、施工图纸等。

2.现场检查:验收单位应对系统的实际安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设备安装位置、设备接线、联动控制等。

3.系统测试:验收单位需进行系统的功能测试,包括探测器的检测性能、报警器的报警效果、联动控制的协调运行等。

4.联调测试:系统的联调测试需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确保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协调联动和稳定运行。

5.效果评估:验收单位需对系统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确保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覆盖范围等均符合设计要求。

6.验收报告:验收单位需出具验收报告,对系统的施工质量和运行性能进行评价,并出具验收结论。

四、总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是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施工及验收标准的遵守和执行对于系统的正常运行起着关键的作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之一。

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功能的正常运行,制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以下是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的规范措施。

一、施工规范1. 设计阶段规范:施工前要依据设计方案对系统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确定合适的设备布置、联动控制方案、线路布线方案等。

2. 材料选用规范: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

3. 线路施工规范:线路布线要符合电气安全规范,保证线路接触不产生短路、断路现象。

线路穿透楼板的部位,要进行防火处理,确保不会引发火灾。

4. 设备安装规范:设备安装要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保证安装位置合理、牢固可靠,能够满足系统的检测要求。

5. 联动控制规范:联动控制设备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触发相关控制设备,例如启动排烟系统、关闭电源等。

6. 进出口设施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与室外空气之间的进出口设施,以确保系统检测环境的准确性。

7. 电源供应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供应要符合相关的电气安全规范,电缆材料应具有耐火性能,并应有专门的断电监控设备。

二、验收规范1. 设计文件审查:验收前要对系统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认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2. 设备质量验收:对安装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检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要求,设备的检测数据应与出厂检验报告相符。

3. 线路检测验收:对系统的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线路接触良好,无短路、断路等问题。

4. 系统功能测试: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包括探测器的检测响应是否灵敏、报警信号的传输是否准确、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可靠等。

5. 试运行检验:对系统进行试运行检验,模拟实际发生火灾的情况,测试系统的报警及联动控制能力。

6. 文件资料齐全:完成验收后,要确保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包括设计文件、设备合格证明、验收报告等。

电气工程中的火灾报警系统规范要求与布局原则

电气工程中的火灾报警系统规范要求与布局原则

电气工程中的火灾报警系统规范要求与布局原则火灾报警系统在电气工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及时发现并报警火灾,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

为了确保火灾报警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我们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要求和布局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气工程中火灾报警系统的规范要求与布局原则,以指导工程师和相关人员开展工作。

一、火灾报警系统的规范要求1. 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特点、使用性质和火灾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布置方式、探测器的种类和数量,并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设备与材料的选择要求在选择火灾报警系统的设备与材料时,应优先考虑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产品。

设备与材料的性能应满足实际需求,并具备抗干扰、抗外界环境变化、抗电磁干扰等特点。

此外,还应充分考虑系统的扩展性和兼容性,方便后期维护与升级。

3. 系统安装与调试要求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安装过程中需保证设备固定可靠、线缆敷设整齐,并进行必要的接地措施。

安装完成后,还需要对系统进行调试和联动测试,确保各个部件的正常工作。

4. 维护与检修规范要求为了保证火灾报警系统的长期可靠运行,定期的维护与检修是必不可少的。

维护工作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包括设备清洁、维修记录的完善、备品备件的储备等。

同时,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测系统的报警性能,及时更换故障设备,并进行必要的更新升级工作。

二、火灾报警系统的布局原则1. 设备布置原则火灾报警系统的设备布置应结合建筑物的使用特点和火灾风险情况。

一般情况下,探测器应布置在易燃易爆区域、高温区域、人员密集区域、电气设备周围等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

同时,还应考虑设备的灵敏度、覆盖范围和信号传输距离等因素。

2. 网络与布线原则火灾报警系统的网络与布线应采用可靠性较高的方式进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 引言火灾是一种危险的自然灾害,它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及时发现并应对火灾事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建筑物和其他相关场所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档旨在为设计和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设计规范。

2. 设计目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目标是早期发现火灾、减少损失,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3. 设计原则在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 安全性原则: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和安全性,以保障人员的安全。

- 可靠性原则:系统的传感器、报警设备等都应具备高可靠性,以防误报和漏报。

- 全面性原则:系统应覆盖建筑物的各个区域,以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

- 灵活性原则:系统应具备灵活的设计,以适应不同建筑环境和使用需求。

4. 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由以下组成部分构成:4.1 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组件,用于监测建筑物内部环境是否发生火灾。

常见的火灾探测器包括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等。

4.2 报警控制器报警控制器用于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并根据信号的类型和位置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报警控制器还可以与其他系统进行联动,如消防泵系统和排烟风机系统等。

4.3 报警设备报警设备用于向建筑物内的人员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以提醒人员及时疏散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常见的报警设备包括声光报警器和电话自动拨号器等。

4.4 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管理部分,用于集中管理和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

监控中心还可以提供数据记录、故障诊断和报警信息处理等功能。

5. 系统设计要求在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满足以下要求:5.1 确定火灾风险区域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特点,确定各个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并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和报警设备。

5.2 确定火灾探测器的布局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特点,合理布置火灾探测器,并考虑到探测器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覆盖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报警区域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一只火警探测器能有用探测的面积2.0.4安装间距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区域报警系统Local Alarm System由区域火警报警控制器和火警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警报警控制器和火警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朴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

2.0.7会合报警系统Remote Alarm 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1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1.1火警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子、火警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吻合表3.1.1的规定。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24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24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24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24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对于已建的建筑物,若需改造或升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2 规范依据本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5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规范》(GB50311)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1.3 设计原则1.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 考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建筑物的其他系统(如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等)的兼容性和联动性。

3. 遵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规范。

2. 系统组成2.1 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感知部分,用于检测火灾的存在。

根据火灾的特点和发生场所,选择合适的火灾探测器,如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光探测器等。

2.2 报警控制器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分,负责接收、处理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并发出相应的报警指示。

根据系统规模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报警控制器,如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2.3 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用于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包括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系统等。

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用途和消防要求选择合适的火灾报警装置。

2.4 消防电话和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电话和应急照明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辅助部分,用于火灾时的紧急通信和照明。

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用途和消防要求配置消防电话和应急照明系统。

3. 系统设计3.1 系统分区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面积和消防要求,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消防分区。

每个消防分区应设置独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便于火灾时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3.2 系统联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其他消防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进行联动,实现火灾时的自动化处置。

同时,应考虑与建筑物的安防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等进行联动,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综合性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一、引言火灾是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危害的自然灾害之一。

为了及时发现火灾、防止火灾扩散、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二、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探测器、传输装置、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火警信号接收中心等。

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功能,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需要保证。

三、技术要求1.探测器的选择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烟感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

2.传输装置必须具备远距离传输能力, 并具有较低的干扰和屏蔽能力。

3.报警控制器要能对接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并能对报警信号进行处理和记录。

4.声光报警器应能在火灾发生时提供及时有效的报警信号,以加快疏散速度。

5.火警信号接收中心要能及时接收报警信息,并能有效地向有关部门发出警报。

四、设计原则1.安全性原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必须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可靠性原则:系统要求具有较高的故障诊断和容错能力,能够在各种环境下稳定工作。

3.实用性原则:系统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节性,以满足不同场所的需求。

4.经济性原则:在设计和选择系统组成部分时要充分考虑成本效益的问题,避免浪费。

五、设计流程1.需求分析:详细了解用户需求和场所特点,明确设计目标。

2.设计方案:根据需求分析,制定系统的整体架构和组成部分,明确各部分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3.设备选型:按照设计方案选取合适的设备和传感器,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布线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线及设备安装位置,确保传输信号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系统安装和调试: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备安装,并进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测试。

6.系统验收:进行全面的功能和性能测试,确保系统满足设计要求。

7.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系统,修复故障和定期更换设备以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GB506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6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湿式和干式自喷系统联动控制方式
➢ 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 防护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 钮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作为系统的联 动触发信号,由联动控制器通过总线模块 冗余控制消防泵的启动。 ➢报警阀压力开关直接连锁启动水泵。 ➢联动控制方式不应影响湿式、干式等报 警阀压力开关动作信号直接联锁启动消防 泵功能。
1)集中报警系统中可以有二台及以上火 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但是只 能设置或必须指定其中的一台控制器,具 有集中报警功能和集中控制功能,其余控 制器只作为附属设备。 2)对于水泵、风机等消防设施的专线手 动控制必须由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控制器实 现;对于水泵、风机、电动排烟阀、挡烟 垂壁等自动消防设施的总线联动控制,可 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相应的控制器实现。
规范的主要变化
➢4 系统形式选择和设计要求的改变 1)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
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定义的改变。 2)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
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系统形式选择和 设计要求的改变。
规范的主要变化
➢5 补充了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 1)强化了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2)增加了消防控制室文件资料的要
控制器控制范围的设定
➢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除消防控制室内 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 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控制器控制范围的设定
消防控制室设计要求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控制室实时监视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设 备的运行状态;
求。 3)增加了消防控制室的显示、控制、
信息记录和传输的要求。
规范的主要变化
➢6 补充、调整或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231500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231500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231500字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23,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1. 总则:- 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范围、目的和适用范围。

- 强调了系统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注重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敏性。

2. 基本要求:- 明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火灾检测、报警信号传输、报警设备配置等要求。

3. 系统组成及功能:- 列举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控制主机、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等,并描述了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和相互关系。

4. 设计原则:- 强调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合理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等。

5. 设计程序:- 提供了系统设计步骤和程序的详细说明,包括需求分析、功能划分、系统结构设计、电气设计、通信设计等。

6. 设计参数:- 给出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各种参数,包括报警控制区域划分、定位误差要求、动态监测要求、报警信号传输要求等。

7. 设计计算:- 提供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中需要进行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包括探测器的布置密度计算、探测距离计算、环路电阻计算等。

8. 设备选型:- 介绍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中的设备选型原则和方法,包括控制主机、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等设备的选择要求。

9. 施工及验收:- 设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要求和验收标准,包括安装、调试、测试、运行试验等方面的要求。

10. 维护管理:- 提供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要求,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故障排除、备件配置等方面的要求。

11. 相关标准:- 列举了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范、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

总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23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范围、基本要求、系统组成、设计原则、设计程序、设计参数、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个关键的安全设备,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报警信号。

设计一个高效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范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个设计规范的范例,包含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和准则。

一、系统概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和紧急疏散等。

系统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发出报警信号,并通过声音和光线等方式提醒人员及时采取逃生措施。

二、系统设计1. 火灾探测器(1)选择感应器来探测火灾,如烟雾传感器和热敏传感器等。

(2)探测器的布置应覆盖每个房间,并能够实时监测环境变化。

2. 报警器(1)包括声光报警器,能够以高音量和强光迅速引起人们的注意。

(2)报警器应布置在容易被人员看到和听到的位置,如走廊和楼梯口等。

3. 控制器(1)控制器负责对火灾探测器和报警器的管理和控制。

(2)应具备自动化控制功能,并能够与消防系统实现联动。

4. 灭火系统(1)可包括自动喷淋系统、灭火器和消防栓等。

(2)灭火系统应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提供足够的灭火剂。

5. 紧急疏散系统(1)包括紧急照明和紧急通信设备等。

(2)紧急疏散系统应能够引导人员迅速撤离,并提供必要的紧急信息。

三、系统操作与维护1. 系统操作(1)系统应具备人性化的操作界面,方便人员进行操作和监控。

(2)应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能够熟悉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

2. 系统维护(1)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及时更换探测器的电池或灭火器的灭火剂,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四、系统性能要求1. 灵敏度火灾探测器应能够迅速发现烟雾和火焰等火灾迹象,提前报警。

2. 报警时间系统应能在最短时间内发出报警信号,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3. 可靠性系统应能够稳定运行,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并能够在异常情况下自动故障转移。

4. 扩展性系统应支持后期扩展,能够满足建筑物的变动需求。

综上所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应包括系统概述、系统设计、系统操作与维护以及系统性能要求等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解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解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范》gb50116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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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 规范概述 • 规范条文解读 • 规范实施与执行 • 工程实例分析 • 规范修订和完善
01
规范概述
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提高火灾的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有利于及时组织疏散和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旧版规范已不适应
原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的需求和新技术的应用 ,需要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发展需要。
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要点一
强化报警系统的可靠 性
重点考虑如何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的可靠性,包括设备选型、配置和安 装等方面的要求。
要点二
增强系统的智能性
在规范修订中增加了智能型火灾探测 器的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提高了火 灾探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调试要求
系统调试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调试过程中应对系统的各项功能 进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调试过程中还应对系统的联 动功能进行测试,确保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输出联动信号。
03
规范实施与执行
规范与其他相关规范的协调与配合
与其他消防规范协调
与其他设计规范协调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与其他相关消防规范在条文上协调一 致,避免出现矛盾或重复要求。
系统应能够适应各种建筑物和构 筑物的结构、使用性质、规模大 小、环境条件等不同情况,并具 有通用性。
系统可维护性
系统应具有易于维护和保养的特点 ,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证 系统的正常运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系统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组织设计一、工程概况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目标和任务:1.保证施工质量: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安全可靠的系统布置,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

2.遵守施工标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保证施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4.协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以确保各施工单位的工作有序进行。

5.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1.施工单位的选择:根据施工单位的资质、经验、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

2.分解施工任务:根据设计方案,将施工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工序和工作内容,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3.施工方案编制:根据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程序、施工顺序等内容。

4.施工过程控制:建立合理的施工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资材采购和库存管理:根据施工计划,进行资材的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施工所需的资材及时供应。

6.施工机械和设备的调配: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设备的调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

8.现场协调和沟通:建立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现场协调和沟通,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困难。

9.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步骤1.确定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管理,以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专业水平。

2.制定安装施工方案,并审查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要求。

3.制定施工计划,包括各施工工序的时间安排、资材的采购计划、施工机械和设备的调配计划等。

DB44/T 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4/T 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ICS 13.220.01Q 77备案号:53153—2017 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856—2016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desig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wireless automaticfire alarm system2016-05-17 发布2016-08-17 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77)归口。

Ⅰ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及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EN 54-25 -2008 Fire detection and fire alarm systems—Part 25: Components using radio links (火灾探测和火灾报警系统第25 部分:无线通信组件)3 总则3.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验收。

3.3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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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施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与施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火灾隐患,肩负安全防范重任, 是智能建筑中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CBS)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首先必须符合GB50116-98V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同时也要适应智能建筑的特点, 合理选配产品, 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文档仅供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分三种形式设计: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就高层智能建筑的基本特点,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是最适用的方式。

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点是: 根据被保护对象发生火灾时燃烧的特点确定火灾类型;根据所需防护面积部位, 按照火灾探测器的总数和其它报警装置(如手报)数量确定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总容量;根据消防设备确定联动控制方式; 按防火灭火要求确定报警和联动的逻辑关系; 最后还要考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智能建筑”3AS ” (建设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适应性。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设计选型基本要素文档仅供参考无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模大小、功能需求不同, 系统可靠性与误报率都是设备选型的两大基本要素。

在满足性能价格比高的前提下, 要求尽可高的系统可靠性和尽可能低的的误报率是所有建设单位业主和设计师、安装施工和使用维护者追求的共同目标。

从追求卓越的理想角度出发, 应优化设计、选用最先进设备产品, 优化施工、使用和维护; 但从节省资源的现实角度出发, 不妨适当降低追求十分完善的目标期望, 选用较佳的设备, 却万万不可放松和降低对于系统可靠性和误报率这些基本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靠性是以真性的测量。

换言之, 一个火灾报警系统在其使用期限内, 对各种条件须做出适当的响应。

可靠性是说明一个系统质量的最佳指标。

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靠性的四大要素为设备、系统设计、系统安装和系统维修。

从典型可靠性方程可知, 一个系统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系统的设计、组成系统的硬件、系统的安装及维修可靠性因子之积, 而设备选型既与设计, 又与设备、施工、维护这四个环节都密切有关。

下面分别探讨探测器、传输线路和控制器对系统可靠性的影响:1. 瑞士CERBERU&司以F910火灾探测器为例认为其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为30年,根据大量的工程实践分析,一个火灾探测器MTBF为30 年还是比较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

由若干个探测器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能够看成一个串联系统。

若一个探测器出现故障, 就可认为系统出现故文档仅供参考障。

若由几个探测器组成的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为单个探测器MTBF的几分之一。

例如每个探测器的MTBF为30年计算,100个探测器的小规模系统的Ts=109.5 天;500 个探测器的中规模系统的Ts=21.9 天;1000 个探测器的大规模系统Ts=10.95 天。

系统中火灾探测器的数量越多, 则系统的平均无故障时间越短。

因此, 规模越大的火灾报警系统对火灾探测器可靠性选用要求越高。

从火灾探测器可靠度研究表明。

不使用探测器内的灵敏度鉴别电路, 而是将正比于烟浓度的电压信号传送到控制器, 由控制器判断火灾的真伪其实质是不断检查探测器工作状态, 由此判断环境变化和真实火灾, 也就是采用模拟量探测器技术。

因此,笔者认为火灾探测器应用数量较多的大规模系统, 特别是智能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应选用模拟量火灾探测器。

另外, 有些建设单位业主或设计师主张开关量、模拟量探测器混同于一个系统, 国内外有些厂家产品也迎合这种需求有相应的产品, 笔者不能苟同这一做法。

因为这些开关量探测器混用将使整个系统可靠性降低不小; 况且国外同一家厂商模拟量产品比其开关产品价格约高20%〜30% ;国内模拟量产品比其开关量产品价格约高10%〜20% ,甚至相差无几,达到同一价位水平。

因此两者混用技术经济效果不佳, 不宜采用。

2. 传输线路(含导线段和连接螺丝等)对系统可靠性影响也大, 并随系统规模增大而增加。

显然,多线制传输线路数量很大,合计故障率高; 总线制传输线路数量剧减, 合计故障率低; 二总线传输线路又比三、四总线传输线路更好些; 联动控制与报警于一体的二总线方式的可靠性最高。

总线制传输线路大多采用并联总线控制方式, 其缺点在于一旦总线回路出现短路,则整个回路失效。

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不得已在系统中分段增设短路隔离器。

这样, 不但使系统变得复杂, 设备投资增加, 且使用和维护不便。

链式连接回路控制方式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回路用线量少; 二是可分别识别每只探测器当时的状态(正常、故障或火警状态); 三是回路可连接成环型。

因此, 回路出现短路故障时, 可经过正、反查询, 能够保证回路中其它探测器正常工作, 即回路具有自我保护能力。

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适应编址方式, 还在探测器中有特殊的保护电路功能, 因此不必设置短路隔离器, 不但使系统构成简单、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方便,也进一步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

3. 报警控制器本身当然是系统可靠性有影响的重要因素。

若报警控制器采用工控机或带双CPU的主机,前者抗干扰性好;后者系统运行有冗余度; 系统可靠性提高。

传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集中——区域二级构成方式, 先进系统的构成方式应分为分布式系统, 即采用通用控制器构成主机,从机分布式系统; 网络采用环形结构或令牌环。

各个单体建筑相对独立的消防系统, 网络能够实现互联、资源共享、信息传递和操作系统网络化, 其可靠性进一步提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误报原因很多, 其中火灾探测器的误报又是其主要原因。

模拟量探测器比开关量探测器误报率一般可降低一个数量级水平。

多态探测器给出”正常”或”火警”以及其它正常状态的大于 2 个输出状态, 比一般双态探测器的误报率进一步降低。

一种能自动补偿环境条件( 诸如温度、湿度、气压等的变化, 特点是补偿因长期污染带来的灵敏度变化的”分布智能”探测器, 即具有初级” 探测智能” , 将使其误报率进一步降低。

1 火灾探测器的设计选配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最重要的组成, 分为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烟温复合式火灾探测器以及气体火灾探测器; 按其测控范围又可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两大类, 点型火灾探测器只能对警戒范围中某一点周围的温度、烟等参数进行控制, 如点型离子感烟探测器、点型紫光火焰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 线型火灾探测器则能够对警戒范围中某一线路周围烟雾、温度进行探测,如红外光束线型火灾探测器,激光线型火灾探测器,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常见火灾探测器性能特点及适用范围如表1所示。

表1.常见火灾探测器分类比较表近年来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在消防工程中的应用日渐增多,并已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和设计规范。

红外光束线型感烟探测器是应用烟粒子吸收或散射红外光束使红外光束强度发生变化的原理工作的。

探测器的工作原理与光电感烟探测器类似,只是烟不必进入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的采样室中,在保护空间任何地点上的烟都可能使红外光束衰减。

线型光束探测器在一个长达100米的路径上可代替若干个点型感烟探测器,具有保护面积大、安装位置较高、在相对湿度较高和强电场环境中反应速度快等优点,适宜保护较大的室内、外场所,特别适宜保护难以使用点型探测器甚至根本不可能使用点型探测器的场所。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适宜保护电缆隧道等工业建筑或特殊的应用场所。

它又分为模拟式和数字式两大类,当前主要发展和应用是数字式。

探测器实际上是条热敏电缆,它由两根弹性钢丝、热敏绝缘材料、塑料包带及塑料外护套组成。

在正常监视状态下, 两根钢丝间呈绝缘状态。

在每一热敏电缆中有一极微小的电流流动, 当热敏电缆线路上任何一点(部位)的温度(能够是”电缆”周围空气或它所接触物品的表面温度), 上升达到其额定动作温度时, 其绝缘材料熔化,两根钢丝互相接触, 此时报警回路电流骤然增大, 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同时数码器或液晶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其所在的回路号和火警的距离(即热敏电缆动作部分的米数)。

经人工处理后, 热敏电缆可重复使用。

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适用保护可燃气体容易泄漏处的附件、泄漏出来的气体容易流经或容易滞留的场所。

可燃气体探测器按其测气体的特性又有很多种类与品种, 但主要手段大多采用”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 该类探测器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寿命短、易中毒、探测器面积小等缺陷, 因此当前现场应用一般只限于在重点位置安放。

一种基于气体的光谱本征吸收原理的大面积可燃气体探测器在90 年代初期由英国西格公司首创, 沈阳消防科研所填补了中国在此项技术领域的空白, 自行研制开发了”线型红外可燃气体探测器, 采用双波段实现对可燃气体的探测,一对探测器的最远探测距离可达80m,探测灵敏度高、响应速度快,不会因某种气体中毒而损坏器件, 也不会因可燃气体浓度过高而降低性能。

由于该系统采用了双波段互补技术、信号窄脉冲同步分离技术、探测器工作点自动调整技术, 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灰尘、雨、雪、雾等自然环境对系统工作的影响, 较好地解决了系统在较恶劣环境下长期稳定运行问题。

其探测效率、寿命、性能稳定都远优于当前应用的”点型可燃气体控制器”。

空气采样感烟探测技术70 年代中期由澳大利亚首创后,在国外已得到广泛应用, 并逐步进入中国消防市场。

该技术在探测方式上, 完全突破被动式感知火灾烟气、温度和火焰等参数特性的局面, 跳跃到主动进行空气采样, 快速、动态地识别和判断可烯物质受热分解或燃烧释放到空气中的各种聚合物分子和烟粒子。

国际上将空气采样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定义为: 经过管道抽取被保护空间的样本到中心检测室, 以监视被保护空间内烟雾存在与否的火灾探测器。

该探测器能够经过测试空气样本了解烟雾的浓度, 并根据预先确定的响应阈值给出相应的报警信号。

普通的空气采样式感烟火灾探测系统, 一般是在吸气管道中加装普通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或采用相似的传感器作为烟粒子探测器, 其烟雾探测原理与普通点型感烟控制器相同。

当前先进的高灵敏度空气采样式感烟火灾控制报警系统,High Sensitivity Artificial-intelligence Smoke DetectionSystem以下简称HSASD按其探测原理可分为浓度计式和激光计数式两种。

如澳大利亚GODE极早期火灾智能预警系统主要用于抽取空气样本的管道网络、高效长寿的气泵、空气流速控制器、烟粒子激光探测器、信号处理电路、”人工神经网络”微处理器和报警信号显示电路等组成。

它采用了分布智能和神经网络算法以及专用的集成电路, 在探测器内补偿了灰尘等污染和温度等对激光器的影响, 并对信号进行数字滤波, 用文档仅供参考神经网络对烟等信号的幅度、动态范围和持续时间等特征进行处理后, 输出四种级别的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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