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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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新编年第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新编年第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新编年第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

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

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doc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doc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

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

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

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中国铸造行业标准第一条制定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第二条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第五条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第六条企业规模(产能)1.现有的砂型铸铁件(含离心铸铁管及其他离心铸造)、铸钢件与有色铸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能按所在地区(见表1)和类别(一、二、三类)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的吨位。

2.采用砂型及离心铸造工艺之外的其他铸造工艺(包括压铸、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挤压铸造、熔模铸造、V企业须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豫工信〔2011〕359号关于发布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资源、能源和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2011年重点工业产业年度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1]6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见附件)。

各有关铸造行业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现有铸造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改造、资源整合和加强管理等手段达到本准入标准。

对符合本准入条件的铸造生产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予以备案并定期公告,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对铸造行业项目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产品出口、工商注册登记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对不符合《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予备案。

对未取得行业准入备案的铸造企业,商务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不予办理产品出口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年检。

附件: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资源、能源和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河南省装备制造产业2011年度行动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二、企业布局(二)铸造企业的布局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装备工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各行业准入条件

各行业准入条件

各行业准入条件钢铁行业工信部昨天开始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工信部一位官员告诉笔者,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400家,其中能达到上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

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准入“生死劫”。

而产能规模并非政府对钢铁企业制定的唯一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五个准入条件。

六大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准入条件,包括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以及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根据《办法》,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在环保方面,《办法》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具体排污指标方面,《办法》要求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等。

在中国提出了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办法》对钢铁企业的能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办法》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对具体的产品能耗提出了最高限额,例如,作为钢铁行业最核心工序的高炉工序,《办法》要求其能耗不得超过411千克标煤/吨等。

若将《办法》对钢企的产品能耗最高限额逐项相加人们就会发现,《办法》对吨钢能耗的最高限额仅为0.674吨标煤,甚至比中国政府此前确定的2020年标准还要严格——2005年,中国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中国钢企到2020年将吨钢能耗平均降至0.7吨标煤。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办法》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约束性指标。

例如,要求企业的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等。

这个指标也略为“超前”,按照年初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本打算在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新的准入条件意味着400立方米高炉这个门槛提前一年施行了。

铸造行业准入制度

铸造行业准入制度

铸造行业的准入制度铸造行业是制造业中的基础,各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铸件。

从汽车、机床、农业机械、冶金矿山设备,到航空、航天、国防工业,乃至建筑五金、家用生活器具等行业,每年都需要大量的铸件。

在各工业发达国家,铸造都是制造业中的支柱产业,以美国为例,自1980年至今,铸造行业在制造业中的排序,居前时曾列第4位,居后时为第8位,总之,是制造业中的10大产业之一。

铸造行业是涉及冶金、化工、机械等专业的综合性行业,就其主要服务对象而言,铸造是机械制造业的第一道工序,但其生产特点则完全不同于一般的机械制造,每一个铸造厂都配备有金属熔炼工部,实际上比较接近于冶金行业。

因此,铸造行业像冶金行业一样,也是资源消费密集的行业,每年都要耗用大量的能源和各种原、辅材料,与此相应,还要排放大量废气、烟尘、废砂、废渣等废弃物。

同时,铸造行业也是劳动条件差、安全隐患多、工伤事故及职业病频发的行业。

工业发达国家的铸造企业,为提高铸件质量、节能、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在改进生产工艺、降低能耗方面,都不断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进行研究和探索,用于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投资也相当可观。

一、当前我国铸造行业的基本状况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的高速发展,为我国铸造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铸造生产发展之快令举世瞩目。

自2000年起,我国各类铸件总产量已连续7年稳居世界各国的首位。

2006年各类铸件产量达2809万吨,占世界铸件总产量的30%左右,是美、日、德三个工业大国铸件产量的总和。

但是,在一片“大好”形势下,也突显出了许多必须特别重视的问题。

近20年来,我国制造业迅速发展,对铸件的需求增长很快,由于市场需求的拉动,各地区都大建铸造企业,真可谓风起云涌,“要发家,搞翻砂﹗”到处流行。

有的地方,一个乡镇范围内,短时间内就建成了几十家、甚至上百家铸造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现有各类铸造企业约3万家,比世界上发布统计数据的35个国家和地区铸造企业的总和还多得多。

建立铸造行业的准入制度势在必行样本

建立铸造行业的准入制度势在必行样本

建立锻造行业“准入制度”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锻造协会黄天佑温平李传栻孙玉鼎锻造行业是制造业中基本, 各行业发展都离不开铸件。

从汽车、机床、农业机械、冶金矿山设备, 到航空、航天、国防工业, 乃至建筑五金、家用生活器具等行业, 每年都需要大量铸件。

在各工业发达国家, 锻造都是制造业中支柱产业, 以美国为例, 自1980年至今, 锻造行业在制造业中排序, 居前时曾列第4位, 居后时为第8位, 总之, 是制造业中10大产业之一。

锻造行业是涉及冶金、化工、机械等专业综合性行业, 就其重要服务对象而言, 锻造是机械制造业第一道工序, 但其生产特点则完全不同于普通机械制造, 每一种锻造厂都配备有金属熔炼工部, 事实上比较接近于冶金行业。

因而, 锻造行业像冶金行业同样, 也是资源消费密集行业, 每年都要耗用大量能源和各种原、辅材料, 与此相应, 还要排放大量废气、烟尘、废砂、废渣等废弃物。

同步, 锻造行业也是劳动条件差、安全隐患多、工伤事故及职业病频发行业。

工业发达国家锻造公司, 为提高铸件质量、节能、减少废弃物排放, 在改进生产工艺、减少能耗方面, 都不断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 进行研究和摸索, 用于环保和职业安全卫生投资也相称可观。

一、当前国内锻造行业基本状况改革开放以来, 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 为国内锻造行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良好机遇, 锻造生产发展之快令举世瞩目。

自起, 国内各类铸件总产量已持续7年稳居世界各国首位。

各类铸件产量达2809万吨, 占世界铸件总产量30%左右, 是美、日、德三个工业大国铸件产量总和。

但是, 在一片“大好”形势下, 也突显出了许多必要特别注重问题。

近来, 国内制造业迅速发展, 对铸件需求增长不久, 由于市场需求拉动, 各地区都大建锻造公司, 真可谓风起云涌, “要发家, 搞翻砂﹗”处处流行。

有地方, 一种乡镇范畴内, 短时间内就建成了几十家、甚至上百家锻造厂。

据不完全记录, 当前国内既有各类锻造公司约3万家, 比世界上发布记录数据35个国家和地区锻造公司总和还多得多。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环保部)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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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准入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
定。 十一、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
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铸造企业(含车间)。 (二)本准入条件所引用的标准被重新修订时,应使用
其最新版本。 (三)本准入条件将根据我国铸造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
(四)噪声 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 GB12348-2008《工 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 企业应依据 GB/T24001-2004 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 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 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 生产水平。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 (一)企业应制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 有效运行。 (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 和福利,并配发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防尘、护耳等防护器 具)。应对从事有害工种的员工定期进行体检,被检率达 100%。
——
≥15,000 ≥7,000
200,000
≥100,000
30,000
≥15,000
表 2 冲天炉熔炼铸铁的能耗指标(铁液 1480℃)
冲天炉的熔化能力(吨/小时) >3~≤5 >5~≤10
>10(水冷炉)
能耗指标(千克标准煤/吨金属液) <140 <135 <125
表 3 无芯感应电炉熔炼铸铁的能耗指标(热炉纯熔化)
800
780 770 760 750 720 700
表 7 电阻炉熔化铝合金能耗指标(最大值)
电阻炉容量(吨)
≤0.15 0.3 0.5 ≥1
最高能耗限值(千瓦·小时 /吨金属液) 830 800 750 700

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资源、能源和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河南省装备制造产业2011年度行动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二、企业布局(二)铸造企业的布局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装备工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三、生产工艺(三)企业要根据所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粘土湿型砂、树脂自硬砂、水玻璃自硬砂、熔模精铸、消失模铸造、金属型铸造(重力、离心、高压压力、低压等)先进的造型工艺,以及冷芯盒、覆膜砂壳芯、热芯盒等制芯工艺;有选择地采用机械化、半自动及自动造型生产线。

(四)禁止新上并逐步淘汰粘土砂干型铸造工艺。

四、生产装备(五)熔炼部分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化设备,如电炉、冲天炉等金属熔炼设备,炉前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设备,并配有相应的除尘设备与系统。

提倡大批量生产铸铁件产品采用冲天炉、电炉双联熔炼工艺,推广采用大容量(10吨以上)、长炉龄(一次开炉连续使用4周以上)、富氧、外热送风、带有布袋除尘的冲天炉。

(六)造型部分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混砂、造型、砂处理设备,采用树脂砂、水玻璃砂工艺的企业需配备旧砂再生设备。

(七)落砂及清理部分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消音和除尘设备。

(八)企业实验室必须具备对铸件性能和原辅材料进行检验的能力,所生产的铸件和所用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机械行业标准的规定。

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

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

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做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符合性审查及准入公告的实施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复核、现场查验、材料报送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申请企业的现场抽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省级工业主管部门的申报负责准入公告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开展本地区铸造企业准入公告实施工作中,可结合本地铸造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及相关产业政策,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或实施细则,并据此开展对本地区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企业的审核工作。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程序第四条申请准入公告的铸造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综合厂铸造车间以具备法人资质的总公司提出申请);(二)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三)无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四)企业自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具体要求;(五)申请之日前2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申请准入公告的铸造企业应登录“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网址:),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同时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准入公告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见附件)。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包含以下材料:(一)企业基本信息表;(二)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五)企业上一年度(或/及近三年最高销售额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六)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七)企业上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八)企业有害工种人员最近一次体检有效证明;(九)2013年12月31日后新(扩)建铸造企业须提供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十)其他证明文件(如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等)。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一、铸造行业概述铸造行业是制造业中的重要一环,是将金属或非金属熔化后注入模具,经冷却凝固而成型的一种制造工艺。

铸造行业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航空航天等领域。

然而,由于制造工艺的特殊性,铸造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环境要求,因此需要制定一系列准入条件来规范行业发展。

二、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重要性准入条件是指在某个行业或领域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和要求。

在铸造行业中,制定准入条件具有以下重要性:1. 规范市场秩序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可以规范铸造行业的市场秩序,杜绝不合格的铸件流入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 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铸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通过准入条件的设定,可以要求企业建立合理的环保设施和技术措施,保护环境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3. 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制定科学合理的准入条件,可以促进行业内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增强,从而提高铸造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主要内容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要求铸造是一门复杂而严谨的技术,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准入条件中应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具备的相关技术条件,如铸造工艺、原材料质量控制、模具设计等。

2. 设备要求铸造过程需要使用各种设备和设施,如熔炉、模具、冷却设备等。

准入条件中应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要求,如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设施的配备等。

3. 环境要求铸造行业的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渣。

准入条件中应对企业的环保要求进行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和废渣处置措施。

4. 资质要求铸造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许可证照和资质证书,以证明其具备从事铸造行业的资格和能力。

准入条件中应规定企业在申请准入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准入条件的执行和监管制定准入条件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执行和监管。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执行和监管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动作为和有效配合,确保准入条件得以有效落地。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一、引言铸造行业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航空航天等领域。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也逐渐加强。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设备要求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详细介绍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

二、政策法规1.环境保护方面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铸造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

2.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铸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同时,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3.质量管理方面根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铸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并进行产品检验和监管。

三、技术标准铸造企业必须掌握先进的铸造工艺,包括模具设计、熔炼、浇注、冷却等环节。

同时,还需要掌握铸造材料的性能和特点,以确保产品质量。

2.产品质量方面铸造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包括材料强度、硬度、耐磨性等指标。

同时,还需要进行产品检验和监管,确保产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设备要求1.生产设备方面铸造企业必须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熔炼设备、模具设备、浇注设备等。

这些设备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

2.环保设施方面铸造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水处理装置。

同时,还需要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并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理。

五、人员素质1.管理人员方面铸造企业必须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包括生产经理、质量经理、环保经理等。

这些人员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生产。

铸造企业必须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的操作人员,包括熔炼工、浇注工、检验工等。

这些人员需要掌握先进的铸造技术和操作方法,能够熟练地进行生产。

铸造行业标准汇总

铸造行业标准汇总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0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

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

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

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 , 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 >70%,粘土砂》95%。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铸造行业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金属、合金或其他材料在高温下融化、浇注进模具中并冷却硬化成型的工艺过程。

在铸造行业中,准入条件是指企业必须满足的各项要求,以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产品质量可靠且符合相关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

1. 法律法规要求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首先包括法律法规要求。

铸造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此外,企业需要遵守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2. 技术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技术条件。

铸造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确保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拥有一定的铸造设备、配套工具和检测设备,并具备相关工艺技术和生产经验。

此外,企业需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环境保护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环境保护条件。

铸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如果不正确处理和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铸造企业需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和监测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企业还需要配备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如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备和固废处理设施。

4. 质量控制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质量控制条件。

铸造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要求具备一定的强度、硬度和耐磨性等特性,因此,铸造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具体控制措施包括原材料检测、生产工艺控制、成品检验和质量记录等。

5. 安全生产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安全生产条件。

铸造过程中涉及到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如果不正确操作,将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铸造企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此外,企业还需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品牌形象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品牌形象条件。

扬州铸造和锻压行业政策.

扬州铸造和锻压行业政策.

扬州铸造和锻压行业政策.
一、行业定义与分类
铸造和锻压行业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铸造、锻造、热处理、焊接等工艺。

在扬州地区,这些行业被细分为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精密铸造和高端锻压业。

二、市场准入条件
为确保铸造和锻压行业的健康发展,扬州地区设定了相应的市场准入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规模: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以满足市场需求。

2.技术水平: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能够生产出高品质的产品。

3.环保要求:企业应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4.安全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三、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
为鼓励铸造和锻压行业的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扬州地区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

2.鼓励企业采用智能制造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环保与安全生产
为确保铸造和锻压行业的环保与安全生产,扬州地区采取了以下
措施:
1.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达标。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3.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4.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加强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五、资源配置与利用
为优化铸造和锻压行业的资源配置与利用,扬州地区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资源整合,推动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

铸造行业准入实施细则

铸造行业准入实施细则

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2011年重点工业产业年度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1〕65号)、《关于发布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通知》(豫工信〔2011〕65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河南省境内生产的铸造企业(含车间),应当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2 工作机构2.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负责铸造行业准入统一管理工作。

2.2各省辖市、直管县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县)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铸造行业准入的受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铸造和铸件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4 工作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准入时,应当向市(县)级工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盖公章):4.1.1.1《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1)4.1.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1.1.3 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企业生产条件自查报告(见附件2)4.1.1.4 主要熔炼设备能耗监测报告4.1.1.5 土地证复印件4.1.1.6 环评意见、环境监测报告或达标排放证明4.1.1.7企业取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4.1.2 市(县)级工业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报送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4.2 审定与公告4.2.1省工信厅在申请企业生产条件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行业专家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省工信厅。

上海市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效 。特种 设 备 、 设 施应 有 有效 的定 期 检测 监 查 证 明 。设
备 旋 转 部位 、高 温危 险 区域等 必须 有 完 善 的防 护 、 隔离
装置 。
( 五1 噪 声 完 善 噪 声 防治 措 施 , 厂 界 噪 声 应 符 合GB 1 2 3 4 8 —
2 0 0 8《 工 业 企业 厂 界 噪声 标准 》 。
其 正 常有 效运 行 。
要 的社 会保 险和 福利 ,配 发 并 督促 员 工规 范使 用 、佩 戴 必 需 并合 格 的 劳动 保 护用 品 。 ( 四) 对 从 事 有 害 工 种 的员 工 必 须 1 0 0 %定 期 进 行 体 检 ,对 体 检 不 合 格 员 工 应 及 时采 取 调 整 工 作 岗位 等 措
施。
企业废 气排放应 符合 《 工 业 炉 窑 大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准》 ( G B 9 O 7 8 —1 9 9 6 )、 《 大 气 污染 物 综 合排 放 标 准》 ( G B l 6 2 9 7 一l 9 9 6 )、 《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1 3 2 7 1 —2 0 0 1 )及 本 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要
l 8 5 9 9 -2 0 0 1 >进 行 贮 存 和 处 置 。对 于 列 入 《 国家 危 险
九 、安全生产
( ~1 企 业 应 建立 、健 全安 全 生 产 管理 制 度和 安全 操 作规 程 ,积 极 开展 企 业 安全 生 产标 准 化 建 设 工作 , 明确 安全 生 产 责任 人 ,落 实 各项 安 全 生产 管 理 制度 。 f 二) 企业 应 按 规定 定 期对 安全 生 产责 任 人和 员工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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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2009年版)
征求意见稿
编制单位:中国铸造协会
二OO九年二月
为遏制铸造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和铸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出如下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
铸造企业的布局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各省、市机械行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提倡按地区(省、市、县)工业发展需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铸造产业园区;鼓励铸造企业由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说明:
1.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2. 环境保护方面应符合的标准主要包括: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

二、铸造工艺
要根据所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粘土湿型砂、树脂自硬砂、水玻璃自硬砂、熔模精铸、消失模铸造、金属型铸造(重力、离心、高压压力、低压等)先进的造型工艺,以及冷芯盒、覆膜砂壳芯、热芯盒等制芯工艺;有选择地采用机械化、半自动及自动造型生产线;
禁止新上并逐步淘汰粘土砂干型铸造工艺。

三、铸造装备(造型、制芯、熔炼、清理)
1. 熔炼部分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化设备,如电炉、冲天炉等金属熔炼设备,炉前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设备,并应配有相应的除尘设备与系统。

提倡大批量生产铸铁件产品采用冲天炉、电炉双联熔炼工艺,推广采用大容量(10吨以上)、长炉龄(一次开炉连续使用4周以上)、富氧、外热送风、带有布袋除尘的冲天炉。

3年内全国范围内逐步淘汰熔化率≤3吨/小时的冲天炉,5年内逐步淘汰熔化率≤5吨/小时的冲天炉。

提倡采用变频、中频感应炉熔化。

新建铸造企业不再采用≤5吨/小时的冲天炉。

2. 造型部分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混砂、造型、砂处理设备,采用树脂砂、水玻璃砂工艺的企业需配备旧砂再生设备;
3.落砂及清理部分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消音和除尘设备;
4.企业必须设有实验室,对铸件性能和原辅材料进行检验,所生产的铸件和所用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机械行业标准的规定;
5. 禁止新上无磁扼的铝壳电炉,原有的无磁扼的铝壳电炉限2年内逐步淘汰。

四、产量与产值(企业规模)
1、现有的铸铁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量三类区不低于3000吨,二类区不低于4000吨,一类区不低于5000吨。

新建的企业不低于10000吨(不含铸管企业)。

2、现有的铸钢件生产企业年产量三类区不低于2000吨,二类区不低于3000吨,一类区不低于4000吨。

新建的企业不低于8000吨。

3、现有的有色金属铸件年产量三类区不低于300吨,二类区不低于400吨,一类区不低于500吨。

新建的企业不低于1000吨/年。

4、生产球铁管的铸造企业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新建的企业不低于20万吨;生产灰铁管的铸造企业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新建的企业不低于10万吨;
五、铸件质量
1. 铸造企业需要设有独立质量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2. 企业需通过ISO9001标准认证。

对于新建铸造企业应选派人员进行ISO9001标准的培训,企业从建厂开始就纳入ISO9001标准的轨道。

3. 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材质及金相组织等)应符合产品图纸及相应标准的要求。

六、能耗与节能
企业需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以下能耗指标(见表1~表6)。

七、废弃物排放与治理
1.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粉尘收集及烟
尘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GB 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废水排放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 建立废渣、废砂处置申报制度,废渣、废砂处置应有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和处置。

鼓励按地区或在固体废弃物量大的铸造企业建立铸造废弃物的集中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机构。

4.精密铸造产生的氨气排放量应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
5. 生产过程的噪音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6. 砂型铸造企业的旧砂必须经再生回收再利用。

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60%,树脂砂≥90%,粘土砂≥95%(用于粘土砂造型)及≥85%(用于制芯)。

八、劳动保护
企业应当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配备必要的用具和设备。

工作场需符合GB8959-2007 《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给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提倡企业进行GB/T28001-2001(或与之等效的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九、人员素质
1. 特殊岗位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 应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技能、技术、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十、监督与管理
1.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铸造协会共同考察并指定若干个
省级以上协会负责对企业是否符合准入条件进行考评。

考评周期为:对现有企业每两年考评一次,考评合格后发“生产许可证书”;对新建和扩建企业,随时申报,随时考评,考评合格后发“生产许可证书”;
2.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铸造协会和各省市发改委、工信厅(局)、环保局要对各被指定单位在执行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2年核定一次负责铸造行业准入制度工作的省级以上协会名单;
3.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铸造协会联合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名单;
4. 新建和扩建铸造企业必须在正式开工前达到上述准入条件、并获得“生产许可证书”;现有铸造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逐步达到本准入条件的要求;
5. 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在对铸造企业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审批、信贷融资等工作中要以《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对不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新建、扩建铸造企业,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金融机构不得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资金支持,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卫生、安监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对不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现有铸造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不同省份的整改期限见附件),在整改期限内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不能享受出口退税,不能申报任何优惠项目。

十一其他:
1.本准入条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准入条件将根据我国铸造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
法规的变化加以修改。

新的准入条件公布之时,旧的准入条件即宣告作废。

3.本准入条件的解释权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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