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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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销售的实际增值率=(1000-800)/1000*100% =20%
D=3%/17% *100%=17.6% 企业实际增值率大于D,应当筹划缴纳营业税,可以wk.baidu.com税
32万元[(1200*17%-800*17%)-1200*3%],所以应使该 公司当年总的营业额中应税劳务占50%以上。
分析评价
企业实际增值率=(115-100)/115 *100%=13.04% D=3%/17% *100%=17.6% 企业实际增值率小于D,所以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可以
节税0.9万元[115*3%-(115*17%-100*17%)],企业应当 设法使货物的销售额占到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
案例分析二
第四章 营业税税收筹划
第一节 营业税政策重点与筹划思路 第二节 建安企业的税收筹划 第三节 资本运营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营业税政策重点与筹划思 路
差别税率:涉及行业最多,不同行业适用 税率(3%、5%、20%)、征税方法不同
税负较低 与增值税交叉,形成混合销售 不同行业不同的计税方法
差别税率与税收筹划:分开核算分 别适用税率、税种(兼营)
差别税率与税收筹划:分开核算分别适 用税率
案例一:某宾馆在从事客房、餐饮业务的 同时,又设立了歌舞厅对外营业,某月该 宾馆的业务收入如下:客房收入150万元, 餐厅收入50万元,歌舞厅收入50万元,已知 服务业税率为5%,娱乐业税率为20%,请 问,该宾馆该如何对其营业税进行筹划?
两种核算方法与税负
应纳增值税税额=Y*D*T1 应纳营业税税额=Y*T2 当二者税负相等时有:Y*D*T1=Y*T2,则D=T2/T1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D时,纳税人筹
划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等于D时,缴纳增 值税和营业税税负完全一样;当实际的增值率小于D时, 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
某建筑公司主营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同时也经营建筑材料 的批发。当年承接某单位的办公大楼建造工程,双方议定 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合并定价,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 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在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按市场价 折算为1000万元,但该公司实际进价为800万元,工程建 筑施工费为200万元。请问,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营业税税率为3%)?
案例
某建筑装饰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有两块业务, 一是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兼提供安装、装饰业务; 另一块是提供建材设备租赁服务。2000年5月份,该公司 的经营业务如下: 销售建筑装饰材料82万元;取得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 税额10.8万元;提供安装、装饰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共获 得劳务费76万元。该公司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具 体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82×17%-10.8=3.14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76×3%=2.28万元
较低的税负与税收筹划:混合经 营还是兼营
定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 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税收政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 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从 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业务为主,并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 体经营者,发生上述混合销售行为,视为 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 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 务,不征收增值税。
(1)、如果宾馆未分别核算不同兼营项目, 则计征营业税时从高适用税率,该宾馆应 纳营业税税额为:
(150+50+50)*20%=50(万元) (2)、如果宾馆分别核算不同兼营项目,
则各项收入适用各自税率分别核算应纳税 额,该宾馆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150+50)*5%+50*20%=20(万元) 可节税:50-20=30(万元)
对纳税人的不同经营行为有不同的税务处 理方法,身为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 策,准确界定兼营销售与混合销售,兼营 应本着避免从高适用税率的原则降低税负, 对于不同税目应分别核算。
分析评价
对于混合销售,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 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 缴纳低税负税种的目的。因为在实际经营 活动中,纳税人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 时进行,纳税人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 能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则缴纳增值税; 反之若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 则缴纳营业税。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材料商店,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 兼营对外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该商店是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某月对外发生一笔混合销售 业务,销售建筑材料并代客户安装,这批建筑材料的购入 价是100万元,该商店以115万元的价格销售并代为安装, 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营业税税率为3%)?
政策指导
混合销售或兼营,关系到纳税人的某些经 济行为是征增值税还是征收营业税。由于 两个税种的征税方法、适用税率及税负水 平不同,因此,纳税人应仔细筹划,避免 从高适用税种。
筹划思路:节税点的选择
进行税收筹划时,对比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的高低,选择 低税负的税种。为比较二者税负高低,设经营收入总额为 Y,增值率为D,增值税税率为T1,营业税税率为T2,则 有:
定义:企业在主营业务的同时,经营其他业务项 目。包括:1,兼营项目税种相同,但适用税率不 同;2,经营项目税种不同,适用税率不同。
税收政策: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 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 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 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税务机关经过查账,将应纳税额计算调整为: 应纳增值税额=(82+76)×17%-10.8=16.06万元 该计算结果比公司财务人员的计算结果多出了10.64万元。该 公司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税务机关经过审查, 认为原税务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决定维持 原税务机关的调整。
案例分析
1,该公司的经济行为分析:既涉及混合销 售行为(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兼提供 安装装饰服务),又涉及兼营行为(提供 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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