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拼接大屏幕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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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接大屏幕系统技术规范书
二O一一年八月
目录
1.总则 (4)
1.1对卖方要求 (4)
1.2建议书及报价 (5)
1.3确认表 (5)
1.4时间与方式 (5)
1.5卖方职责 (5)
1.6买方的职责 (6)
1.7权力 (7)
2.功能规范要求 (8)
2.1功能概述 (8)
2.2建设规模要求 (8)
2.3功能要求 (8)
2.4大屏幕显示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10)
2.4.1 等离子显示单元技术要求 (10)
2.4.3 多屏图像控制处理器技术要求 (12)
2.4.4 大屏控制软件功能要求 (14)
2.4.5 RGB矩阵切换器技术要求 (15)
2.4.6 AV矩阵切换器技术要求 (15)
2.4.7 控制主机技术要求 (16)
2.4.8 长线驱动器 (16)
2.5设备安装环境 (17)
2.5.1 设备安装地点 (17)
2.5.2 机房的温度和湿度 (17)
2.5.3机房供电电源及工艺环境 (17)
2.5.4 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安装的详细要求。
(17)
3.设计联络会 (17)
4系统集成、安装、调试 (18)
5系统验收 (18)
5.1概述 (18)
5.2工厂验收 (19)
5.3设备开箱验收 (19)
5.4现场验收(SAT) (19)
5.5可用率验收 (19)
5.5最终验收 (20)
5.6验收标准 (20)
5.7其它说明 (21)
6.文档 (21)
6.1文档要求 (21)
6.2文档内容要求 (21)
6.2.1随机手册 (22)
6.2.2工程资料 (22)
6.2.3 系统资料 (22)
6.2.4 文档的数量 (23)
6.2.5 图纸的认可及交付 (23)
6.2.6 其他资料 (24)
6.2.7 资料的交付时间及数量 (24)
7.包装、运输、安装和现场服务 (25)
7.1包装和运输 (25)
7.2安装和现场服务 (25)
8.备品备件、维修工具 (26)
9.保修与售后服务要求 (27)
9.1质量保证 (27)
9.2质保期 (27)
9.3保修期内的服务要求 (28)
9.4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 (29)
9.5支持服务 (29)
10.培训要求 (29)
11.工程计划建议 (30)
附件A 供货清单 (31)
1.总则
本文件作为**公司等离子拼接大屏幕显示系统(以下简称大屏幕)建设的技术规范书,作为投标方(卖方)提供技术建议书依据。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大屏幕的技术规范和说明。
内容主要包括功能要求、结构要求、性能要求、硬件和软件的配置、设计联络会、培训、技术文件、验收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等其它必需的项目。
1.1 对卖方要求
1)卖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正式授权代理证书。
卖方必须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2)卖方应提供不少于10套近两年内与本工程相同或更大规模的大屏幕系统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卖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
4)卖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6)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8)卖方应保证对本次招标所有技术说明文件保密,在招标前和招标后不得向其他单位公布招标项目单位的有关材料。
9)卖方为本工程提供的软件、硬件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最新版本的,系统必须是完整的,包括工程所需所有设备、附件及材料,卖方需保证系统整体性能指标,如报价中未满足系统的完整性及指标,中标后所需增加的所有设备、部件、材料、软硬件必须由卖方免费提供。
10)若买方要求增加设备或只购买所提方案中的部分设备以及设备配置发生变化时,卖方应承诺所提供价格折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保持不变。
1.2 建议书及报价
卖方提交的建议书应包括:公司业绩情况介绍、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工程计划建议、培训与验收计划、售后服务的条件、工程造价(包括工程设计联络会、系统培训、工程验收等费用)及详细的硬件、软件分项报价等内容以及卖方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建议书需由法人代表签署。
卖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同时卖方应提供符合国际和国内相关领域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的能稳定运行的系统及优质产品,并提出详细的技术偏差。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卖方有责任在建议书中予以完善并给出建议和报价,否则卖方将认同遗漏部分并包含在已给出的报价中。
所附供货清单仅为方便卖方报价而编制,卖方应严格按照所附供货表中软件、硬件配置及数量分别给出单项报价,卖方报价单中至少应包含表中内容。
同时卖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技术方案提出选择设备型号、数量的建议,所列清单如果不能够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所有功能和工程化的需要,卖方应予以补充和单独报价,否则卖方的报价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实现技术规范书中所有功能要求和工程化要求的费用。
1.3 确认表
卖方应根据本规范书的内容提交一份确认表,该表应包括规范书的章节号、卖方建议书的章节号、确认情况以及对确认意见的说明。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系统及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1.4 时间与方式
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执行。
1.5 卖方职责
1) 设计、配置和提供一套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完整的大屏幕所有必需软件
和硬件。
2) 负责提供满足买方要求的全部硬件设备及其相关的连接设备、电缆、电源插座、附件等。
即使买方规范书中没有明确要求,但实现该系统各个应用功能所必需的设备也在卖方供货范围之内,需要报价的也应在报价清单中给出,以保证所有设备得以正常连接和运行。
否则,相关设备的费用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3) 提供大屏幕硬件设备有关接地、供电容量、空调和设备布置等技术要求。
4) 负责所有设备的运输、合同所有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等,直至达到合同要求投入实际运行,满足运行条件后移交买方。
5) 负责现场验收(SAT),SAT应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图上应指明设备名称、设备连接情况、设备及连接线缆的编号和端子牌图、设备位置等信息。
6) 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投运、试验验收、试运行和保修期内的故障排除。
7) 负责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包装运输。
8) 负责培训买方的工程师,包括硬件培训、维护培训等。
提供培训的工作环境,包括硬件设施和必须的技术资料等。
9) 提供本系统所有技术文件、参考资料、图纸、手册和第三方软、硬件的许可证明。
10)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具备原厂商证书的原装新设备。
11) 负责买方人员的设计联络会、技术培训的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及办公条件。
12) 买方享有系统对最终用户提供的各种优惠服务,包括今后保修期以外的硬件维修、扩充及备品备件供应等。
负责系统在运行期内以优惠的价格提供系统硬件的备品备件。
1.6 买方的职责
1) 审议并确认设计联络会日程、培训计划和验收计划等。
2) 提供现场硬件布置场地条件。
4) 参加设计联络会。
5) 参加系统的硬件培训。
6) 参加现场验收。
7) 提供系统现场验收所需的通用工具和试验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和仪表由
卖方提供)。
8)在合同价格范围内,根据设备采购计划买方有权对合同中的设备型号及配置进行调整。
1.7 权力
买方保留修改本规范书的权力。
买方有权根据招标及技术澄清情况,调整和增减设备的配置、数量、型号等。
最终的功能规范书和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卖方提供的系统工程文件、买卖双方技术联络会的会议记要、工程实施中形成的测试验收等文件、卖方对买方的书面技术说明以及确定的文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2.功能规范要求
2.1 功能概述
大屏幕显示系统应支持多屏图像拼接,画面可整屏显示,也可分屏显示,用户可灵活开启窗口,定义尺寸,画面能够自由缩放、移动、漫游,不受物理拼缝的限制,实现分区或分屏显示时的多个窗口的联动功能。
通过灵活方便的矩阵切换等功能,可以满足通信部门运行管理信息膨胀、种类繁多、网架结构变化率高的需要。
大屏幕应能适应电力7X24小时运行管理的需要,同时整套系统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2.2 建设规模要求
为满足山西电力超(特)高压分公司通信调度的业务发展及应用需求, 超(特)高压分公司拟建设一套等离子拼接大屏幕系统。
针对通信调度的面积,系统建设规模为:2(行)x2(列)无缝等离子组合显示屏,由4块42英寸防灼伤等离子显示单元体通过拼接构成,通过图形处理器可以实现操作台及局域网内电脑及视频信号的切换、放大、全屏、漫游显示。
2.3 功能要求
1)整个屏幕具有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等特点,色彩还原真实,在
室内正常的环境光条件下屏幕能够显示清晰明亮的图形/图像效果,单屏
周边无眩光。
2)支持图形拼接、全屏范围内显示的图像无非线性失真。
整个屏幕亮度均
匀,无“暗角”或“亮角”现象,画面稳定无闪烁。
3)图像拼接完整,无错位。
在充分考虑设备伸缩特性的前提下物理拼接间
隙不大于2mm。
4)具有稳定显示质量,满足连续显示静态画面无“灼伤”和视像残留现象。
5)支持多屏图像拼接,画面可整屏显示,也可分屏显示,支持虚拟屏。
用
户可灵活开启窗口,定义尺寸,画面能够自由缩放、移动、漫游,不受
物理拼缝的限制。
画面无延时,无抖动。
6)采用软件控制窗口的拼接与分割,单元与单元之间的拼缝不会影响文字、
表格、图形及图像的正确显示。
7)屏幕上的各种应用窗口(如网络计算机窗口、RGB窗口、视频窗口)可
任意同RGB图片文字窗口或网络计算机窗口叠加显示,并且可任意缩放和移动。
8)通过分辨率叠加,大屏幕上能够显示超高分辨率的计算机图形。
9)能够将多路输入信号进行重新组合,再现于等离子组合屏上,信号源的
显示切换过程无停顿、黑屏现象。
10)具有数字色域调整功能,能分别调整红、绿、蓝三原色的色度和亮度,
从而使屏幕墙各屏幕色彩达到真正一致性。
11)支持各种制式的视频图像(可显示录像机、摄像机、DVD、实物投影仪等
图像)和不同分辨率(640×480~1600×1200)的计算机信号。
12)可以在控制台使用单一的鼠标或键盘进行显示单元的操作和多屏控制。
也可以经由局域网取得拼接控制系统的鼠标或键盘的控制权进行远程遥控。
13)各类调试与控制均采用屏幕菜单形式,友好界面,灵活方便,为系统操
作人员制定不同权限范围,防止非法操作。
14)具有先进性、稳定性,满足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要求,使用寿命长,易
于维护。
长期运行,屏体表面保持平整,无形变现象。
15)大屏幕显示系统软硬件连接简单,不管集控中心的软件及网络硬件有何
改变,大屏幕显示系统均可正常使用,确保整个系统的通用性及可任意扩展性。
16)系统具有一定的扩展能力,在不对系统进行大规模调整的情况下,可以
通过简单扩容方式增加信号的模式、数量和输入网段的数量。
17)系统设计充分考虑散热、防尘、降低噪声等因素,为运行人员提供舒适
环境。
2.4 大屏幕显示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2.4.1 等离子显示单元技术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2.4.3 多屏图像控制处理器技术要求
2.4.4 大屏控制软件功能要求
●基于TCP/IP网络的多用户实时操作
●提供用户可定制的简易操作画面,方便用户操作
●实现多用户分级管理
●实现对多种信号源定义、调度和管理
●实现任意信号源窗口模式组合的定义、编辑
●实现自定义多种显示模式灵活调用
●支持硬件设备控制模块插件,可不断扩充系统功能
●操作系统及等离子幕墙控制软件全面汉化
●可以对单个等离子显示单元进行操作维护,各种参数均可通过控制软件
进行参数的设置、修改及存取。
●能够完成所有输入信号(网络图形、各类工作站图形及VIDEO图像)的
操作设置。
●为了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可以通过串行口和图像处理器相连,进行控制。
2.4.5 RGB矩阵切换器技术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具有高抗干扰能力的通信接口电路,保证通信的可靠性,带有断电现现场切换记忆保护等功能,具备RS232通讯接口,可以方便与电脑或各种远端控制设备配合使用。
技术规格要求:
2.4.6 AV矩阵切换器技术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2.4.7 控制主机技术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CPU:不低于Intel 酷睿2 E8400
●内存:不小于2G内存
●硬盘:不小于250G 7200rpm
●光驱:16X DVD-RW
●显示器:19寸平板液晶
2.4.8 长线驱动器
技术指标要求:
●计算机信号分配及放大
●传输距离大于150米
2.5设备安装环境
2.5.1 设备安装地点
山西省电力公司超(特)高压供电分公司通信调度。
2.5.2 机房的温度和湿度
系统要在下列环境下能够保证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10℃~40℃
相对湿度(不结露):80%以下
平均湿度(25℃时)不高于70%
2.5.3机房供电电源及工艺环境
供电电压: AC,220V +/-3%
供电频率: 50Hz +/-0.5 Hz
机房楼板负重:450kg/m2
大楼抗地震强度:8级
大楼接地电阻:<0.5Ω
机房接地方式:一点接地
2.5.4 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安装的详细要求。
3.设计联络会
为审查和确认大屏幕显示系统的设计方案,保证系统功能实现,保证工程质量,在系统建设过程中需召开设计联络会进行设计确认。
建议举行2次技术联络会。
合同生效后1周内召开设计联络会,地点为买方所在地,为期1天。
主要内容:
讨论并确认采购计划、详细讨论并确定技术协议书内容、讨论培训计划、卖方提出供电、接地、环境等具体的要求并实地勘察。
卖方应提供设备清单,双方讨论后确定。
买方参加人数为3人,卖方人数自定。
在可用率验收前举行第2次技术联络会议,地点在买方所在地,为期1天。
主要内容:
讨论系统安装调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讨论可用率验收有关事宜,确
认进入可用率验收时间。
买方参加人数为3人,卖方人数自定。
4系统集成、安装、调试
卖方应在充分调研并理解本项目建设需求的基础上提交完整的系统集成技术建议书、各系统整体实施方案和详细设计方案。
卖方应根据买方提供的现场安装环境,提出大屏幕安装方案,经双方讨论确认后,作为安装依据。
由买方安排适当时间,卖方负责派技术专家到买方现场作安装、集成、调试等技术服务。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除了应解答和解决由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问题外,还应详细解答图纸、设备性能等,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内。
卖方应完成系统设备与相关系统设备端口的物理连接和测试,还包括:
1)卖方需根据调度室装修进度制定布线改造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2)卖方须完成调度室有关大屏幕综合布线和隐蔽过程的改造工作。
5系统验收
5.1 概述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和验收,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和经过买卖双方讨论同意的试验大纲进行。
主要包括工厂验收、现场验收、可用率验收和最终验收。
(1)卖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的质量功能、性能等均应经过试验,并经买方人员在现场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2)卖方应提供现场验收测试细则,明确现场测试应达到的性能要求。
(3)完成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调试工作,并签署安装调试工作证明书,共2份,双方各执1份。
买方人员对验收的认可签字并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4)在每个测试完成后提供1份正式的测试报告,2周内,卖方应提供3份测试报告的拷贝。
每份报告均应有编号、日期。
测试报告的格式应简单明了,
便于实际的操作。
测试报告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设备的说明;
●设备的项目编号、数量以及顺序号;
●测试的开始、结束时间、地点及方法;
●测试环境、产生测试数据的方法、系统配置图;
●测试合格的标准;
●测试结论、测试遗留问题备忘录;
●测试人员名单;
●测试负责人签字。
5.2工厂验收
卖方所提供的所有系统设备和软件必须经过质量、功能、性能方面的测试,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经买方认可并在工厂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设备方可从卖方工厂发货。
5.3设备开箱验收
设备到达现场后2天内,买方应通知卖方参加现场开箱检查验收。
开箱检查内容以装箱单为依据,进行设备清点和外观检查,发现设备损坏或缺陷由卖方负责处理。
检查验收结束后,由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凭证,双方签字为据,设备转由买方负责保管。
5.4现场验收(SAT)
卖方所提供的所有系统设备和软件应按合同要求运抵买方安装现场,安装调试并与现有系统联调成功后开始现场验收,地点在买方安装现场,内容包括指定的系统功能测试、稳定性测试、可靠性测试及可扩性测试。
5.5可用率验收
可用率验收在系统已完全投入运行并交给用户使用后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有权参加。
在可用率验收过程中买方将根据卖方提供的系统维护、扩充的方法对系统进行维护和扩充。
硬件故障的处理只使用卖方提供的备品备件。
可用率验
收时间为1个月。
卖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
5.5最终验收
可用率验收通过后即可进行最终验收。
验收由卖方组织,买方参加。
在最终验收过程中买方将根据合同对工程实施遗留问题、解决的方案,文档的完整性、一致性、可用性、实用性等进行验收,如果验收通过则买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系统进入一年免费质保期。
5.6验收标准
(1)测试条件:在现场验收时,卖方应提供用于检测、维护、测量、试验和记录等必要的设备。
(2)系统功能测试
按照技术协议书和联络会上的补充内容指定的方式接入系统的各设备,运转操作应正常。
系统在本技术协议书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正常持续工作。
测试所有人机界面的功能。
测试所有硬件支持平台的功能。
测试系统中所有故障(硬、软)切换功能(手动与自动)。
(3)稳定性测试
为考验系统稳定性,要进行系统连续运转72小时的稳定性测试。
在测试的72小时内,不得对外设进行机械或电气调整及软件调整,除非经过买方特别许可。
在此期间若设备/部件发生故障,可用备品备件予以取代,但必须重作72h 稳定性实验。
若测试由于严重的功能故障而中断(不包括系统做故障切换),那么也要重复再作72h的稳定性试验,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在稳定性测试时应不影响用户的正常操作,除非操作会对正在进行测试的系统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4)测试成功的评判标准
所有功能和技术指标应满足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在连续72小时稳定性试验内,大屏幕系统不能发生系统异常或崩溃。
若测试结果说明某一设备或功能不合格,则卖方要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或修改
不合格的功能,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支付。
对于第三方提供的设备或功能,本条款同样适用。
关键功能失败亦做为现场验收失败的条件。
(5)买卖双方均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参与初步验收。
(6)现场验收完成后,提交两份经双方签字的测试报告。
(7)现场验收由卖方负责,买方参加。
(8)卖方派往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及验收的一切费用包含在合同的总价格内。
5.7其它说明
买方工程师对系统进行的各项测试,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到测试标准,则不能通过。
工厂验收测试通过后,即使买方己签收,但若在买方施工现场发现有不按合同供货全部或部分设备,买方仍有权拒收。
由于卖方责任,测试不能按时完成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若测试结果说明某一设备或功能不合格,则卖方要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或修改不合格的功能,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支付
6.文档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套的与工程项目实际相符的文档资料。
提供的文档应包括操作员手册、安装手册、随机文档、软硬件维护手册(包括图纸)、功能技术说明手册、培训资料、工程所需的特别硬软件文档和用户手册。
提供的文档还应包括所有来自第三方的硬软件的技术手册及相关资料。
买方应有权复制供货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作为维护管理用。
6.1文档要求
卖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全部文档的准确性负责。
卖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应能满足买方进行系统维护和进—步开发应用功能的需要,满足买方对系统进行扩充的需要。
提供的图纸应符合标准规格。
所有来自第三方硬软件的技术手册应为标准原版资料,卖方应对其不准确部分给与修正。
语言采用中文(英文)。
6.2文档内容要求
6.2.1随机手册
对每一设备都应有完整的、原始的、装订好的安装图和说明手册,随设备装箱一起运往现场。
6.2.2工程资料
(1)卖方负责编写本项目有关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方案。
(2)卖方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等有关工作的需要。
(3)卖方应向最终用户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4)卖方在报价文件中应列出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
(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与其提供的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相一致,技术资料应该全面、详细。
(6)按合同制定出设计、制造、培训、预验收、工厂验收、交货、安装、现场验收和可用率验收各阶段的详细计划和建议计划。
(7)主要内容应包括:
经买方确认的全部订购设备的型号、技术特点和性能参数清单
根据合同所描述的性能保证书的最终说明手册
需定期更换或易损坏的全部组件的最终详细图纸
系统配置的所有组件的详细图纸及系统全套图纸的完整清单
工程实施计划,包括:运输、交货地点、测试、配线结构、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联调、系统试运行。
所有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
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指南和设置参数
工厂及现场验收大纲
6.2.3 系统资料
卖方提供的文档应包括所有设备的检验、装配、运行、维护和零件清单等方面的说明。
应包括系统总的及各子系统有关管理、操作、维护、开发等手册和资料。
如:
.系统总体描述
.软件的总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