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SS火检及冷却风系统技术规范书
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FSSS火检及冷却风系统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2X300MW
机组FSSS火焰检测器及其冷却风系统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条文,投标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和有关中国国家GB系列、电力行业DL系列和其它行业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设计及产品;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包括设计、供货、安装和验收指导、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等所采用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名称,并能应招标方要求提供标准、规程和规范全文供审查确认。
1.3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的供货
清单。
1.4投标商如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条款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
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则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如投标文件与本技术规范书之间有明显的差异,投标商应在偏差表中列出,并给以充分的说明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如投标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明确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认为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商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
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和修改要求,投标商应执行这个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
标准执行。
1.7投标文件必须用中文进行编写。所有数据的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投标
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包括所有的图纸、样本、说明书、操作和维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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