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及折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机动车行驶证中记载有“核定载质量”的,以核定载质量为准;

(2)、机动车行驶证中没有记载“核定载质量”的,以该车“准牵引总质量”作为吨位。

(3)、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仍无法确定吨位的,视为10吨以上货车。

2、低速载货汽车与三轮车均参照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的费率执行。

3、“挂车”按下列规则确定费率:

(1)一般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

(2)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的挂车按特种车一的30%计算。

(3)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以外罐体的挂车,按特种车二的30%计算。

(4)装置有冷藏、保温等设备的挂车,按特种车二的费率的30%计算。

(5)装置有固定专业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挂车,按特种车三的费率30%计算。

4、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主要指改装车、混凝土搅拌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删除了半挂牵引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