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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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重要机构。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组建、职责、运作、决策和监督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组建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确定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等。

1.2 设立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程序等,确保委员会工作有序进行。

1.3 指定主席:委员会主席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经验和领导能力,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并推动决策执行。

二、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长期目标和市场环境,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明确。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战略方向,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3 提出战略建议:委员会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提出战略建议,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三、运作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公司发展。

3.2 建立工作小组: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深入研究特定领域的战略问题,提出专业建议。

3.3 沟通协调:委员会应与董事会、高管团队等其他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各方利益,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决策4.1 民主决策:委员会应遵循民主原则,充分听取成员意见,共同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2 风险评估:在制定战略决策时,委员会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4.3 制定执行计划:委员会在决策后应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地。

五、监督5.1 绩效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绩效,分析成果和问题,及时调整战略方向,提高公司发展效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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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战略发展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本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成员构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以确保其有效运作。

二、职责和权责1.制定公司战略规划: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并确保其与公司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2.评估战略风险: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战略进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的可持续发展。

3.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对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并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4.提供战略建议:战略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供专业的战略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成员构成1.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席。

2.高级管理层代表: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高级管理层代表参加会议,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程序1.定期会议:战略委员会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确保战略工作的顺利进行。

2.会议议程:委员会主席应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将其发送给委员会成员。

议程应包括战略规划、战略执行情况、战略风险评估等内容。

3.会议记录:会议期间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4.决策程序:委员会应通过多数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

在主席无法出席的情况下,应指定一名委员代理主席职责。

五、决策机制1.共识决策:委员会成员应通过充分讨论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

如无法达成共识,应通过多数票决方式做出决策。

2.决策执行:委员会决策的执行应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执行情况。

六、绩效评估1.定期评估:董事会应定期对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委员会的决策质量、工作效率和对公司战略发展的贡献等。

2.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董事会应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效能。

七、附则1.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董事会有权对本细则进行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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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制定和决策的重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细则,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席,首席执行官担任副主席。

三、职责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2. 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

3.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行业变化,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

4. 确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差异化战略,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5. 审议和决策重大投资、合作和并购事项,确保其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

6. 监督战略项目的执行进度和成果,及时汇报给董事会。

四、运作细则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额外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2.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由秘书处提供会务支持,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3. 会议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处共同确定,包括战略目标审议、战略计划评估、重大决策等内容。

4. 会议前,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到会议材料,以便充分准备。

5. 会议期间,委员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多元化和科学性。

6. 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确保会议的讨论和决策过程被准确记录。

7. 会议结束后,秘书处应及时整理会议记要,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评估和调整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运作效果和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运作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但需经董事会批准。

六、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战略制定和决策的核心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的组成、职责和运作细则,可以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实施,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应高度重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决策能力,以推动公司战略的成功实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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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一、前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战略规划的准确性和执行力的强大。

为了提高决策的水平和效率,许多企业都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文将探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原则。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企业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长期和中期战略。

委员会应该对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部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战略方案。

2. 监督战略执行:战略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委员会还应该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该定期审查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对偏离目标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该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确保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

4. 人才发展: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进行审查和指导。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并制定培养和激励人才的计划。

5. 资本分配: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资本分配进行审查和决策。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的资金分配符合战略目标,并能够最大化股东的价值。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1. 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董事会选派,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

2. 会议频率:委员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战略规划和执行的连续性。

会议频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3.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集和准备相关资料,并在会议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战略与执行的衔接: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园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园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以下情况:(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内部的高级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的科学性,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和决策流程。

二、委员会组成1. 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专家。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能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效的建议和指导。

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三、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确保其与公司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相一致。

2. 监督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评估战略执行的效果,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建议。

3. 分析和评估市场环境、竞争对手和行业趋势,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4. 审查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如并购、投资、合作等。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四、委员会运作方式1.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时间和地点由委员会主席确定。

2. 委员会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和会议记要,确保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透明度。

3. 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议题的讨论。

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议决策负责。

5. 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特定的战略项目的研究和推进。

五、决策流程1. 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委员会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投票确定最终决策结果。

3. 委员会的决策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确保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六、绩效评估和改进1. 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绩效和工作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2. 委员会应接受董事会的绩效评估,确保委员会的工作符合公司的期望和要求。

3.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报告工作发展和成果,接受监督和审查。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规划。

为了确保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成员构成、会议程序、决策流程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目标设定、战略选择和资源配置等。

2. 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3. 审核并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收购、合并和分拆等决策。

4. 审议并推动公司的创新和发展,提出战略调整建议。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6. 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为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三、成员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专家。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程序1.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主持。

2. 会议召开前,秘书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3.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安排,包括战略规划、战略执行情况、重大决策等议题。

4. 会议应有充分的讨论和决策时间,确保成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并达成共识。

五、决策流程1. 委员会决策采用多数票通过的原则,主席在有需要时具有决定性的投票权。

2. 委员会成员在决策前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3. 决策结果应以决议形式记录并及时通知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层。

六、监督机制1.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和决策结果。

2. 董事会有权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职责的履行和决策的合理性。

3. 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战略规划和决策能力。

七、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对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可以确保委员会的职责得到明确,成员构成合理,会议程序规范,决策流程科学,监督机制有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指导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本实施细则指引,以明确其职责、权力和程序。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确定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2. 分析和评估公司当前的业务状况,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建议。

3. 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4. 提供对外界经济、市场和竞争环境的分析和预测。

5. 确定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

6. 提供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流程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任命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席。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能力。

3. 委员会成员的任命由董事会决定,任期一般为两年,可连任。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额外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2. 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委员会成员应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和报告。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 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

5. 委员会成员应及时执行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6.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战略执行情况。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权力和权限1.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2.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进行特定的研究和分析。

3.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和实施战略执行计划。

4. 委员会有权要求董事会就重大战略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评估和改进1. 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委员会的工作效果和成员的表现。

2. 委员会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

3. 委员会应接受董事会和公司股东的监督和评估,接受外部咨询机构的评估。

七、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对于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七至九名成员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也可以聘请公司外部有关专业人士担任委员。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事项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应作好董事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必要依据:(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将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对外进行协议、、章程(草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管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其职责是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为了更好地指导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指引,以确保其有效运作。

一、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1.1 确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战略目标、发展方向和关键措施,确保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清晰。

1.2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公司的战略执行有效。

1.3 提出战略调整建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内部情况,提出战略调整建议,确保公司战略的灵便性和适应性。

二、建立有效的战略决策机制2.1 制定决策程序和流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决策程序和流程,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2 充分调动各方资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充分调动公司内外部各方资源,包括管理层、员工、专家顾问等,共同参预战略决策,提高战略执行力。

2.3 定期评估和调整决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决策,及时跟踪战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确保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分析3.1 建立全面的信息采集机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全面的信息采集机制,及时采集和分析市场、行业和竞争对手的信息,为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3.2 分析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分析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包括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和社会环境等,及时调整公司战略,应对市场变化。

3.3 预测未来发展趋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包括技术发展、消费趋势和市场需求等,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指引。

四、加强内部管理和协调4.1 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战略执行效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与目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公司战略决策和执行能力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其目的在于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本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任命,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三、职责1. 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相关建议。

委员会应对公司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方向。

2. 监督战略执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委员会应定期评估战略执行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意见。

3. 风险管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 重大决策支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委员会成员应对重大决策进行充分讨论和评估,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公司管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监督公司管理的有效性。

委员会应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推动公司管理的持续改进。

四、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以讨论和决策相关事项。

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主持,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并保存。

2. 决策程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如有必要,可进行投票表决。

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3. 信息共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沟通。

委员会成员应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并积极参预讨论和决策过程。

4. 委员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秘书,负责会议组织、文件管理和信息传递等工作。

秘书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行使职权;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九条 当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

本文档旨在规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以及决策程序,以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2. 组成2.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包括董事会主席、CEO以及其他关键高级管理人员。

2.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该由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2.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

3. 职责3.1 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并确保其与公司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3.2 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3.3 审查和评估公司的战略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3.4 提供战略指导和建议,协助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

3.5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战略执行进展。

4. 运作方式4.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频率根据需要确定。

4.2 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或其指定的成员主持,并由秘书处提供必要的支持。

4.3 会议议程应提前发布,并包括战略目标评估、战略计划审查、战略风险评估等内容。

4.4 会议应记录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

4.5 会议应充分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决策程序5.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评估,并以多数成员认可的方式达成共识。

5.2 对于重大战略决策,应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并征求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5.3 决策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在公司内部广泛传达,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6. 监督与评估6.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和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

6.2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其运作的透明和合规。

东方园林:总经理工作细则(2012年9月)

东方园林:总经理工作细则(2012年9月)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二〇一二年九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实施对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三条总经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第四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管理、金融、证券、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总经理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的委员会。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需要建立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包括董事会主席、CEO、CFO、COO等高管,以及具有战略规划经验和能力的外部专家。

1.2 委员会主席选举:委员会主席应由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协调工作。

1.3 委员会秘书安排:委员会应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会议安排、文件归档、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和短期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与董事会的整体愿景一致。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按照战略规划开展工作,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2.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评估和管理公司的战略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的可持续性。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方式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问题。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确保战略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公司全体员工披露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保持透明度和沟通畅通。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4.1 全票通过:委员会的重要决策应当经过全票通过,确保各成员对战略决策的支持和认可。

4.2 多数通过:对于一些日常性的决策,委员会可以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提高决策效率。

4.3 投票程序:委员会的投票程序应当规范,确保每位委员的表决权利和程序公正。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监督机制5.1 监督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本实施细则指引,以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程序和运作方式。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层和外部专家。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和业务经验,能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战略目标、战略方向和战略措施。

2. 监督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3. 定期评估公司的战略风险和机会,提出相关建议。

4. 提供战略决策的支持和指导,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5. 监督公司战略投资和并购活动,确保其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四、程序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主持。

2.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各成员。

3.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讨论的内容、决策和行动计划。

4. 会议决策应通过表决方式进行,决策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董事会。

五、运作方式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应保持高度的机密性和责任感,确保战略规划的保密性。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发展和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与内部各部门和外部专家合作,获取市场和行业的最新信息和趋势。

六、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本实施细则指引明确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程序和运作方式,旨在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和业务经验,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密切合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发展和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

通过有效的运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为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长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指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

为了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目标、战略方向、重点领域等。

2.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战略计划和预算。

3. 监督和评估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纠正。

4. 提出战略性重大决策的建议,如并购、重组等。

5. 分析和评估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和竞争对手,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6. 提升公司战略管理水平,推动战略创新和转型升级。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1. 董事会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2. 首席执行官(CEO):作为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参预战略规划和决策。

3. 其他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的需要和特定情况,由董事会任命一定数量的董事会成员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

4. 部门负责人: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由董事会任命一定数量的部门负责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机制1. 定期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普通为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暂时会议。

2. 会议议程:由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共同确定会议议程,确保会议内容与战略规划相关。

3. 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提前发给委员会成员,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研究。

4. 决策程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评估,形成决议,并由董事会主席签署确认。

5.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落实。

6. 信息共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共享战略规划和决策的信息。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评估和调整1. 定期评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和委员会的工作效果。

2. 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的战略需要,董事会可以对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进行调整,增加或者减少成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旨在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本文档旨在详细描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其有效运作,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

二、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职责1.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

主席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任命,其他委员由董事会推荐并经过投票选出。

2.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1)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工作和决策。

(2)副主席:在主席无法履职时,代表主席履行职责,并协助主席完成委员会的工作。

(3)其他委员:参预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提供专业知识和建议,协助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三、委员会的职权和职责1. 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方向和目标,并根据市场和行业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

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的资源、竞争环境、风险和机遇等因素,确保战略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监督战略的执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

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战略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建议,以确保公司能够实现战略目标。

3. 审核和批准重大决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审核和批准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并不限于并购、重组、投资和战略合作等。

委员会将评估这些决策的风险和回报,并确保其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4. 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为董事会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匡助董事会做出明智的决策。

委员会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战略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

四、委员会的运作方式1. 会议的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频率由委员会成员共同决定。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进行,但必须确保所有委员能够参预并发表意见。

2. 决策的原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将采用多数原则,即在委员会成员中获得多数支持的决策将被采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管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份,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方向。

为了有效实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指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一、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1.1 确定战略方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明确公司的战略方向,包括长期和短期目标。

1.2 制定战略计划: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计划,确保其与公司的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1.3 监督执行情况:委员会应监督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公司的战略方向。

二、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机制2.1 确定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管和外部专家,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代表。

2.2 设立常设委员会:委员会可以设立常设委员会,负责具体的战略规划和执行工作。

2.3 制定工作流程:委员会应制定工作流程和会议议程,确保高效运作和决策。

三、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3.1 定期报告: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报告工作发展和战略执行情况。

3.2 沟通渠道:委员会应建立与高管团队和员工的沟通渠道,促进信息共享和团队合作。

3.3 外部沟通:委员会应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保持沟通,及时回应市场和社会的关切。

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4.1 识别风险:委员会应识别和评估公司面临的战略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2 监督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确保公司合法经营和稳健发展。

4.3 应急预案:委员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情况,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五、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机制5.1 设定绩效指标:委员会应设定战略执行的绩效指标,评估公司的战略实施效果。

5.2 定期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的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公司的战略方向。

5.3 持续改进:委员会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战略执行能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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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行使职权;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九条 当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影响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业务创新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细则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

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可以随时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临时会议既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证券发展部人员负责发出委员会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其他董事可以出席委员会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

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审议会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讨论,但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

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依照议案审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第二十四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委员会决议。

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未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二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进行记录,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指定的证券发展部人员。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修订或因公司经营情况变化需修订本细则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 含本数。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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