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照明认证及标准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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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LED照明认证及标准的发展趋势在当前全球能源短缺的形势下,节约能源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LED被称为新一代绿色光源,它的节能、环保、寿命长等优点,使LED照明产业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绿色产业。鉴于LED照明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飞速发展,为了规范LED照明这一新兴市场,全球一些重要的LED区域市场纷纷推出了相关的技术法规或标准,对LED照明产品的应用提出了强制性的认证要求。
1、欧盟市场
欧盟是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的重点市场。LED体照明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应该主要考虑其强制性要求:低电压指令及其协调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要求、电磁兼容指令及其协调标准规定的电磁兼容要求、RoHS&WEEE指令中的环保要求以及ErP指令中规定的能效要求。此外,半导体照明产品还需符合相应法规所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加贴CE标志,顺利进入欧盟市场。
其中半导体照明产品进入欧洲需要符合的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对于LED模块的安全性:应符合EN 62031的安全要求,LED模块连接器需符合EN 60838-2-2中的相应要求;
●对于LED照明设备中的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EN 61347-1和EN 61347-2-13中的相应安全要求;
●对于设备的光辐射安全性:应符合EN 62471中的相应要求;
●对于自镇流LED灯:应符合EN 60968中的相关要求;
●对于LED灯具:应符合EN 60598-1及EN 60598-2系列中相对应灯具标准的安全要求。
●EMF要求,还应满足照明设备涉及人体暴露于电磁场的评估标准EN 62493的要求。
此外,LED照明产品必须符合欧盟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的要求,与一般照明设备相同,欧盟对于LED照明产品的EMC要求分为电磁骚扰、抗扰度、谐波电流和电压波动四方面。在环保方面,欧盟与LED灯具有关的法规主要是2003年发布的《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RoHS,2002/95/EC)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2002/96/EC),分别规定了有害物质限量和废弃产品回收的要求。
欧盟对于LED照明产品的能效要求主要体现在《制定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指令》(简称ErP指令)中,目前对于LED照明产品而言,非定向LED通用照明产品的
能效要求按照ErP指令实施条例(EU)No 244/2009中的要求,其他性能要求参考实施条例(EU)No 1194/2012中的要求。对于定向LED灯的能效要求和性能规定则应按照实施条例(EU)No 1194/2012中的要求。此外,LED照明产品还应满足相应的能效标签要求。(EU)No 874/2012法规是对新的能效标签框架指令2010/30/EU在灯及灯具上的落实,适用于白炽灯、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LED灯和LED模块,还适用于操作该类灯并提供给终端消费者的灯具(也包括整合至其他产品中的灯具)提出了标签要求。法规明确了供应商、经销商就能效标签及产品信息应该承担的责任,法规将于2013年9月1日生效,现行的家用电光源能效标识指令98/11/EC也将于2013年9月1日起废止。
2、日本市场
日本是全球重要的LED产业基地,技术水平和产值规模都领先于其他国家,掌握着大部分的LED高端市场。在LED标准方面,日本也领先于其它国家,最早制定出白光LED的检测标准。LED照明产品要进入日本市场,首先要满足《电气用品安全法》及其相关实施法规的要求。目前LED产品中受《电气用品安全法》管控的主要是电源模块,如果电源是外置的,则需依据J61347-2-13(即JIS C 61347-2-13)进行检测,合格之后加贴菱形PSE标志。在电磁兼容方面,则需要满足强制性的J55015标准。
2012年7月1日起,日本市场销售的LED灯泡及LED电灯器具将成为《电器用品安全法》管制对象,须加贴圆形PSE标志。受管控的LED产品范围限于额定电压为100~300V。额定功率大于1W的使用50Hz和60Hz交流电路的LED灯具和灯泡。有些台灯、充电式手电筒、广告灯、装饰灯、手提等和花园等虽采用LED作为光源,却并不归类为“LED灯具”。日本LED产品认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标准目前只有省令1项,省令2项的协调标准尚未出台。因此与LED相关的IEC标准不在《电气用品安全法》接受范围内。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最可行、最省成本的方法是依据日本省令1项的技术基准制造LED 灯泡和LED电灯器具。
3、墨西哥市场
近年来,墨西哥开始重视绿色能源产业,积极发展绿色能源以把其打造成重要的新兴产业。自2011年9月1日起,墨西哥政府宣布在全国正式实施照明节能计划。墨西哥计划将在2014年之前逐步用节能灯替代白炽灯。墨西哥是能源消耗大国,其LED照明市场巨大。
对于LED照明产品来说,安全和能效方面的NOM认证是其进入墨西哥市场的强制性要求,目前NOM并没有针对电磁兼容提出相应相求。不论是在墨西哥本地制造或是进口的产品,均须符合相关的NOM标准及产品标签规定。
墨西哥对LED照明安全要求主要由NOM-003-SCFI-2000标准规定。该标准涉及电气产品的安全要求,是一个框架性的规范,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技术要求,必须通过NMX
-J-521/1-ANCE-2005标准测试,而该标准主要是基于IEC 60335-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墨西哥偏差。同时LED照明产品必须符合NOM-024-SCFI-1998要求的消费信息。
为满足该国对于照明产品的能效要求,LED照明产品进入墨西哥市场必须通过墨西哥强制性能效认证.该认证由墨西哥授权认可组织(EMA)批准的认证机构具体实施,是墨西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一部分。属于强制性能效认证的产品经过认证,并加贴反映该产品用能情况的能效标签后,方可在墨西哥国内销售。
2012年,墨西哥能源部相继发布两项关于LED照明产品的能效要求,主要针对普通照明用LED灯泡和户外照明用LED灯具的能效规范及测试方法。
对于LED照明产品来说,只有同时符合LED照明产品的安全和强制性能效要求,方可获得NOM认证,进入墨西哥市场。
4、美国市场
美国是全球LED产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最大的出口市场。美国在LE D标准规范制定方面,一直居于世界领先地位,除了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电磁兼容规范外,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北美照明协会还针对LED光源的特点,制定了有关电气、光度和色度方面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美国市场对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安全要求主要体现在LED模块、控制模块、电源、灯具及相关配件上。其中,UL 8750为LED模块、控制模块、电源提出了详细的安全要求,此外,电源安全还可参照UL 1310、UL 1012或UL 60950-1中的相应规定。而UL 1598、UL 1993、UL 1574等系列UL有关传统照明设备的标准为半导体照明的终端产品提出了安全规范。
对于电磁兼容要求来说,于LED照明产品,如果产品使用开关电源作为供应电源,而电源的工作频率大于9kHz,也就是LED照明产品的工作频率大于9kHz(整流前),则必须满足FCCPart18的要求;如果电源工作频率小于9kHz或是使用直流供电,则适用F CC Part15。
美国联邦暂未出台对LED照明产品的强制性能效要求,但在世界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的“能源之星计划”对LED照明产品能效要求主要固态照明灯具认证计划、LED光引擎的规定以及整体式LED灯认证三部分,其中固态灯具认证计划对定向和非定向灯具的寿命、光通维持率、相关色温(CCT)、显色性(CR)、调光线、功率因子(PF)、瞬时保护、电流波峰系数、操作频率、噪音、电磁兼容等通用要求,然后对非定向家用灯具、定向家用灯具、定向商用灯具等的初始光效、光源最低初始光束和区间流明密度进行了详细规定。整体式LED灯认证对整体式LED灯的标准灯和非标准灯的要求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