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店公司章程
五金店简单规章制度
五金店简单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五金店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利益,制定以下简单规章制度,供全体员工遵守:
一、工作时间
1.五金店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至晚上6点,每周工作六天,每月休息四天。
员工需要按时上班,不得早退晚到。
2.员工需在工作时间内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得私自打电话、上网、聊天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二、仪容仪表
1.员工上班时需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保持仪容仪表的良好形象。
2.禁止穿着拖鞋、破洞服装等不得体的服饰。
三、服务态度
1.员工需要以热情友好的态度接待每一位顾客,耐心解答顾客的问题,为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2.禁止对顾客粗暴行为,不能对顾客进行任何侮辱、挑衅等恶劣行为。
四、货品管理
1.员工需要认真细致地将货品陈列整齐有序,保持货架清洁,定期检查货品的质量。
2.禁止擅自调换或私自售卖货品,保持货品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五、安全防范
1.店铺内禁止吸烟、聚众喧哗、私自吃喝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确保店铺内环境卫生和安全。
2.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需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及时处置,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六、规章违纪处理
1.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根据违纪情节轻重情况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停职检查等措施。
2.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不得再在五金店从事工作。
以上是五金店简单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五金店的良好形象和经营秩序。
祝五金店生意兴隆,员工工作愉快!。
公司章程
遵义市合享成五金电气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遵义市合享成五金电气有限公司。
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5个:甲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丙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丁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戊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个体户五金经营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个体户五金经营部的经营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个体户五金经营部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户五金经营部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个体户五金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系个体工商户依法设立的从事五金产品销售、维修及配件供应的专门经营机构。
第三条经营部以诚信经营、客户至上、质量第一为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不断提升经营效益。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四条经营部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电线电缆、水暖器材、照明电器、消防器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木材、木制品、家具、卫生洁具、管道配件、阀门、紧固件、标准件、轴承、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手动工具、焊接设备、切割设备、磨削设备、电动阀门、气动阀门、液压元件、密封件、传动件、工业仪表、量具、刃具、量具、标准件等。
2. 提供五金产品的维修、安装、调试及咨询服务。
3. 承接各类五金产品的加工、定制业务。
4. 开展五金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经营部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董事会:负责制定经营部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
2. 经理:负责经营部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 财务部:负责经营部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4. 销售部:负责经营部的销售工作,拓展市场,提高销售额。
5. 采购部:负责经营部的采购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
6. 人力资源部:负责经营部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员工福利等工作。
第四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六条经营部实行个体经营,投资者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经营部的重大决策。
2. 获取经营部的利润分配。
3. 优先购买经营部的新股。
4. 对经营部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经营部投资者承担以下责任:1. 按时足额缴纳投资款。
2. 保守经营部商业秘密。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4. 对经营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金店规章制度
五金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五金店的经营管理,维护店面秩序,保障员工和顾客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五金店规章制度适用于五金店内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五金店的店面秩序、员工行为、工作制度等均按本规章制度执行,任何员工不得违反。
第四条五金店的经理为五金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整个店面的运营。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五金店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店面秩序。
第二章五金店的店面秩序第六条五金店的店面应当干净整洁,货物陈列有序,符合卫生标准。
第七条在五金店的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店内吸烟、喧哗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应当爱护五金店的设施和物品,如有损坏,应当立即报告经理。
第三章员工的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当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动班次或迟到早退。
第十条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恶意竞争,泄露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尊重顾客,不得对顾客进行侮辱或言语攻击。
第十二条员工在与同事相处时应当友好相处,相互帮助,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言语侮辱。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五金店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周末放假。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员工有请假需求,应提前向经理请假,并按请假规定履行手续。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经经理调查属实后,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店面秩序的员工将被扣除一定的工资。
第十九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员工将受到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的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恶意破坏店内设施的员工,将被开除。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五金店经理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经五金店经理审定,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所有员工都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保障五金店的经营秩序和卫生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员工和顾客的权益。
五金公司的规章制度
五金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五金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五金公司对员工实行民主管理,尊重员工的人格和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机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五金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纪律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五条五金公司依法设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公司章程第六条五金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七条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负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八条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司的法定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九条公司章程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业务方向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五金公司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分为战略管理、业务管理、绩效管理等,分别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公司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管理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激励,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五条公司管理应当避免腐败行为,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六条五金公司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工作制度包括工作时间、考勤制度、假期制度等内容。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纪律制度第二十一条五金公司严格执行纪律制度,惩罚违纪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转。
第二十二条纪律制度包括员工行为规范、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员工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有擅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等行为。
(五金)商贸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商贸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化工(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仪器仪表、工艺品、办公设备、日用品批发兼零售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由2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6个月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依据《公司法》第十七条行驶职权。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据《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五金销售公司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举公司经营范围,如:五金制品的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等]。
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自[成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方针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方针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根本,努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三)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五)公司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照出资比例缴纳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第十五条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召集程序和通知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独资五金公司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障股东权益,明确公司经营范围,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五金制品、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表面处理技术的研发、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________(以下简称“股东”)。
第七条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八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总经理一人,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五)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六)修改公司章程;(七)选举和更换法定代表人;(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下列义务:(一)出资义务;(二)维护公司利益;(三)遵守公司章程;(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六)决定公司员工的奖惩、升职和辞退;(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金冲压公司规章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销售、行政、财务等部门。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决策进行监督,保障公司利益。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人事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任务的执行、生产现场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
(二)技术部:负责技术研发、工艺改进、新产品开发等工作。
(三)销售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销售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运作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九条公司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条员工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岗位职责等。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考勤情况由人事部门记录。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七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工资水平根据岗位、职责、业绩等因素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及加班费。
(二)带薪年假、病假、产假等。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员工体检、节日慰问等。
五金店公司章程版
五金店公司章程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名称:五金店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市××区××路××号。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年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年度进行。
第二章公司组织和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的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组成。
第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内部规章制度。
第十条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公司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十二条公司的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经股东大会议决或者董事所表示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可以对本章程进行修改。
第三章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股东的权益: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按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股东对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之规定支付出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等。
第四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状况每年至少报告一次给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第十七条公司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款。
第十八条公司不得虚假记载、弄虚作假、掩盖真实情况或者隐匿财产。
第五章公司的社会责任第十九条公司注重环保工作,推行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等绿色经营理念。
第二十条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第六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二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由清算组进行资产清算,将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并通过公司备案。
五金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公司宗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五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等]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名称],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相应的表决权。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明确股东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第八条股东出资额:[详细列出每位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股东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股东义务: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二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或者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召开。
五金业规章制度
五金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五金业市场经营行为,维护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五金业所有经营主体,包括生产、销售、零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五金业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规章制度,维护正当竞争,促进行业共同发展。
第四条五金业经营主体应当优化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市场需求,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五金业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市场准入条件,不得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五金业经营主体应当强化自律,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七条五金业经营主体应当加强自我管理,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
第八条五金业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第九条五金业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第十条五金业经营主体应当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推动行业发展。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五金业生产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五金业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三条五金业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合规,防止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五金业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生产安全。
第十五条五金业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合格,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第十六条五金业生产企业应当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五金业生产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八条五金业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网络,保证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扩大销售市场。
第十九条五金业销售企业应当依法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产品质量、价格、交付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
第二十条五金业销售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对销售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及时处理投诉问题。
销售五金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销售五金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销售五金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销售五金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应秉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为公司创造最大价值。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设立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各部门应按照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八条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制定销售计划、策略和目标,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九条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沟通能力,定期接受公司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销售政策,不得擅自降价或违反规定给予客户优惠。
第十一条销售部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定期回访客户,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二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制定采购计划、策略和目标,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谈判能力,定期接受公司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采购人员应遵守公司采购政策,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采购部应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定期评估供应商资质,优化供应链。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制定财务计划和预算,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定期接受公司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程序,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金店很规章制度
五金店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五金店的管理,维护店铺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五金店管理人员和员工,凡进入五金店工作或经营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五金店负责人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员工应遵守五金店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调整上下班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条。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应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将给以扣工资或者处罚的处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私自打电话、聊天、上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七条员工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有违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八条五金店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店铺内外的安全设施完好,员工对相关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负责。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措施,如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整改。
第十条五金店将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参与违法乱纪的活动,包括赌博、吸烟、酗酒等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在与客户接触时应礼貌待人,不得出言不逊或者与客户发生冲突。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擅自私吞公司资产或者接受异性礼物,一经查实将给以停职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持五金店的整洁卫生,不得在店内乱扔垃圾,将店内环境保持干净整洁。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工资、停职等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五金店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五金店负责人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五金店负责人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对于五金店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希望广大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好五金店的正常秩序和发展。
五金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五金公司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五金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运作秩序,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素质建设,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五金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做到忠诚、守纪、廉洁、诚信。
第三条五金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部门内员工的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五金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怠工懒作,不得擅自离岗,偷懒耽搁工作。
第七条五金公司员工应按照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早退晚到,不能擅离职守,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五金公司员工应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无关工作,不得在工作中随意聊天、上网。
第九条五金公司员工应保护公司财产,杜绝因玩忽职守、故意破坏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第十条五金公司员工要严格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五金公司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五金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不得擅自更改岗位任务。
第十三条五金公司员工要相互配合,互相协作,不得存在排斥、拉帮结派等行为,共同维护公司的团队利益。
第十四条五金公司员工要积极主动地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五金公司员工应加强自我管理,不得利用岗位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擅自处理与自己无关的事务。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五金公司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接受公司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不端等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调离原岗位、降职、辞退等。
五金公司制度范本
五金公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五金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内部秩序和员工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全体职员。
第三条公司倡导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注重员工培训和人才培养,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发挥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公司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开展和人员管理。
第七条公司设立员工大会,员工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和选拔员工。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
第十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完善的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监控。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成本控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章生产与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七条公司加强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水平,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六章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第十八条公司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拓展市场渠道,提高市场份额。
第十九条公司注重客户服务,建立客户档案,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五金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五金销售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部、采购部、仓储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五金销售业务流程,强化员工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五金销售部,负责五金产品的销售及市场拓展工作。
第五条销售部职责:1. 制定五金销售计划,明确销售目标;2. 负责五金产品的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3. 负责客户开发与维护,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4. 跟踪销售进度,及时反馈市场信息;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采购部职责:1. 根据销售部需求,制定五金采购计划;2. 搜集市场信息,选择优质供应商;3. 负责五金产品的采购、验收及入库工作;4. 保证五金库存充足,满足销售需求;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仓储部职责:1. 负责五金产品的储存、保管及发货工作;2. 确保五金产品安全、有序;3. 定期盘点库存,防止库存流失;4. 协助销售部处理客户退货、换货事宜;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五金销售业务的财务核算;2. 跟踪销售业绩,及时反馈财务状况;3. 管理销售部应收账款,确保资金回笼;4.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销售部应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五金销售计划,明确销售目标。
第十条销售部应建立客户档案,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购买记录等。
第十一条销售部应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二条销售部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第十三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售,不得擅自降价或提供优惠政策。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四条采购部应根据销售部需求,制定五金采购计划,确保库存充足。
第十五条采购部应选择优质供应商,确保五金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采购部应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避免浪费。
五金公司章程
广安×××商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广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销售:建材、五金、交电、矿山设备、日用品、化妆品;再生资源回收;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一次性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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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瓦哈洛轴承机电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钦州市瓦哈洛轴承机电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钦州市金湾东大街99号北部湾国际建材商贸城5幢145、146。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橡胶制品、起重工具、焊接材料、电器开关、五金工具、保温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验发业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是须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六)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八)修改公司章程;(九)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免,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任免除应由股东决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监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有关改善公司监督管理水平的提案;第十四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二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