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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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纪

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重要,工作在反腐倡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地位的特殊性也就越来越突出,权力越来越大,面临的金钱和美色的诱惑也就越多。而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运行基本上处于单向运行和相对圭寸闭的状态,纪检监察部门对基层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多,而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建议少,导致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弱化。权力是一种支配、控制和管理的力量,具有强制性和不对等性等特点。事实反复证明,一切权力的运作都离不开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为监督干部的干部,查领导的领导,管党员的党员,更有必要遵循这一基本规律,从根本上解决好自律和他律的问题。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领导干部中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评价体系,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把纪检监察干部置于制度的监督和约束之下,从而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鞭策和激励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减少自身腐败现象的发生。笔者以多年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亲身感受,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构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评价体系,

从而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监督。

一、明确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应从“勤、实、正、新、刚、俭”六个字上进行评价。一是考核其学习情况,是不是能够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业务技术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并长期坚持,保证所掌握的知识总量逐年增加,看其是否“勤”;二是考核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业绩,是不是能够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是不是取得实实在在的、群众满意的效果,看其是否“实”;三是考核其表率作用,是不是能够弘扬正气,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看其是否“正”;四是考核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思路,组织协调能力,能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学养、胆识、经验的作用,把上级政策落实好,能不能够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看其是否“新”;五是考核其党性原则强不强,在不正之风和消极影响面前能不能够勇于斗争,不随波逐流,在办案过程当中,能不能够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敢于碰硬,保持敏锐的政治鉴别力,看其是否“刚”;六是考核其廉洁自律能力,能不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党政纪律,能不能够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群众中树立起“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看其是否“俭”。

二、疏通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渠道。围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可利用多种监督渠道来实现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一是群众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监督电话、开展作风评议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进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化和公开化。二是社会舆论监督。除涉及办案机密外,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定期公布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适度公开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所在组织的办案情况,让舆论监督有确定的对象和具体内容,提高监督实效。三是职能部门监督。定期与公安、检察、信访等职能部门沟通和反馈信息,实行齐抓共管,及时了解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社会综合情况,有的放矢,防微杜渐,增强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监督的整体合力。四是社区监督。社区是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圈。通过设立社区监督员、监督举报电话等,强化社区监督,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不出现监督空档。五是网络监督。通过建立纪检监察信息网站,发布纪检监察信息,使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更快捷、更便利、更直接。六是人大、政协监督。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汇报制度,充分利用有效的监督资源。

三、建立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监督的量化考核指标体

系。根据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内容所涵盖的各类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通过从各种监督主体反馈来的信息,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作风情况得出比较精确的量化结论,这将有利于在同一范畴内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之间进行对比。这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是量化考核指标的设置。围绕“勤、实、正、新、刚、俭”六个字设置考核指标,要反映出被考核对象政治思想、具体言行、工作作风、家庭关系、社会交际等方面的情况,设置具体的评价项目,确定准确的评价标准,赋予合理的考核分值。评出优、良、中、差等不同等次。

四、建立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监督的保障机制。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按照开放纪检监察工作系统的要求,教育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消除特权意识,改变重律外、轻律内,监督别人得意洋洋,被别人监督灰心丧气的思维定式,增强其主动接受监督考核的意识。二是要充分调动各监督主题积极参与。引导监督主体参与到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中来,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和严格的保障措施,让他们准确地发表意见。三要利用各种媒体提供积极的舆论保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报道,鼓励参与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评论、探讨。四要明确监督考核的责任主体。充分利用各种监督渠道,采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主动监督考核,公安、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监督,群众直接参与的监督考核办法,保证监督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积极运用监督考核结果。要把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结果与其切身利益挂起钩来,运用监督考核结果要做到“三个

结合”:一是要与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职务晋升、选用调整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的好坏,该提拔的提拔, 该调整岗位的坚决调整,该辞退的要予以辞退。二是要与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评优评先相结合。对优者给予晋升工资、加薪或荣誉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差者给予警告、降低福利待遇等。三要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根据监督考核结果,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整改,从而有力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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