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申请书的开立要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用证申请书的开立要领
信用证是当今国际贸易中的核心支付工具,也是我国进口业务中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在进口业务中,信用证申请书是企业自行缮制的一项重要文件。开证申请书(Application Form)是买方作为开证申请人委托开证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的法律文件,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关系是以开证申请书的形式建立起来的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是根据该申请书确定的。开证申请书一旦经银行承诺,即成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的契约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信用证开出之后,除非得到受益人(出口商)同意,不能擅自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撤销;在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后,开证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书的规定,在接到开证行的赎单通知后,及时将货款付给开证行,若单证不符,开证申请人有权拒绝赎取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并拒付货款。
进口企业科学、缜密地设置有关条款,细致地缮制开证申请书,对于降低进口风险,保障全面履行合同,有极大的帮助。
信用证申请书应依据合同制作
(1)开证申请书内容应该以合同为依据,品名、数量、单价、装运期、单据等应该对照买卖合同填写。如果信用证规定存在与买卖合同不一致之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若买方不修改信用证,就意味着买方未遵守合同,构成违约,卖方有权根据买方违约的程度要求索赔,或解除合同。为了避免增加额外的改证费用,耽误时间,进口企业应在开证申请书环节就把好第一关。
(2)如果买卖合同中对信用证条款规定较简单,一些信用证条款在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则可以根据产品的贸易惯例,公平、合理进行有关信用证条款的补充,明确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如:银行费用的划分、通知行、有效期、第三者单据等条款,常常未必会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需要在信用证申请书中明确。同时,这些补充的条款不得与买卖合同中既有的条款有直接的矛盾或不一致。
信用证申请书应该依据我国进口商品的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制作
我国对于部分进口产品有一定的管理要求,应事先向海关、检验检疫局等口岸机关充分了解产品进口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在信用证申请书中做相应的约定,以免影响到商品的进口验放、征税。
例1.对动植物及产品的进口报检时,一般需提供出口国的官方检疫证书以及原产地证。如,从智利进口的鱼粉信用证中,除了一般的商业单据外,信用证中还需要列明以下两份单据以供报检之用:(1)HealthcertificateforexportinoneoriginalandtwocopiesissuedbySERVICIONA CIONALDDEPESCAinChile;(2)CertificateoforiginFormFChina-ChileFTAinoneoriginalandtwocopiesissuedbyDireconChile.
开证申请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信用证的种类、性质、金额、到期地点及其有效期等。
(2)对货物的要求: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
(3)对运输的要求:装运期限、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可否分批装运和可否中途转船等。
(4)对单据的要求:明确单据的种类、名称、内容和份数等主要单据有货
物单据(以发票为中心,包括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商检证书等等),运输单据及保险单据,另外还有其他单据,如寄样证明、装船通知电报副本等。
(5)附加条款:根据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作出不同的规定,包括交单期、银行费用的说明、对议付行寄单方式、议付背书和索偿方法的指示等。
(6)开证行对受益人和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信用证是以贸易合同为基础开立的,但是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是一个自足文件,有其自身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并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是信用证交易的最基本的特点之一,也是各国法律、判例以及国际惯例均认可的原则。银行在“单据严格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就必须付款,而不必审核贸易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