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
ST华控:关于授予董事会投资权限议案的公告 20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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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华控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0-00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予董事会投资权限议案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房地产业为公司唯一的主业。
房地产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就是依靠有可供持续开发的土地资源储备。
公司以房地产为主业的第三次创业处于起步阶段,房地产主业根基还不够扎实,土地资源瓶颈及可建设项目不连续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破解发展难题,促使公司能以积极主动、快捷地利用多种途径增加土地储备或投资项目,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年累计或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百分之三十以内的投资项目,本授权适用于参与土地招拍挂增加的土地储备项目或通过兼并等方式收购房地产投资项目(关联交易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1。
华联综超: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联综超: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e6a5fac27fd5360cba1adbbd.png)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0、议案名称:《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账户存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3、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上述第7、9、10、1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该等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本管理文件汇编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本管理文件汇编](https://img.taocdn.com/s3/m/5563287bb14e852459fb5765.png)
(2018 年版)
2018 年 01 月
发布令
集团总部、各下属公司: 为便于查阅,集团成本管理部对已发布的成本管控制度和文
件收集、整理、修订,完成了《佳兆业集团成本管控文件汇编》 (2018 版),现正式发布实施。
集团副主席:陈耿贤 二 0 一八年一月
前言
“在学习中进步,沉淀成套路”。经过十三年的发展,佳兆业集团在成 本管控方面,已经总结形成了独特的日趋完善的成本管控体系和方法。
围绕“保品质、降成本、控风险、提高竞争力”的指导思想,集团成 本管理部从全过程成本管控的角度出发,通过总结、修订,编制了本《佳 兆业集团成本管控文件汇编》(2018 版),用于指导全集团项目开发各阶段 成本管控工作,是集团各相关部门及下属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进行成本 控制的行动纲领,请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对于在执行 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请及时向集团成本管理部反馈。
2、 《佳兆业集团控股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依据集佳兆业行字[2017]213 号《关 于加快施工单位争议问题处理的通知》,增加 4.2.6.3 条内容;
3、 《佳兆业集团控股目标成本管理制度》依据集佳兆业行字[2017]374 号《关 于禁止在招标流程审批中随意调整目标成本及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对 5.2.1 条进行修订;
本汇编下发后,集团成本部将组织宣讲、培训、考试及检查,以保 所有相关人员对本文件汇编达到融会贯通并自觉执行。
集团总监:成润军 二 0 一八年一月
修订说明
基于集团之前已发布的成本管控文件,集团成本管理部针对其中不明确的和未 涉及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新增,具体明细如下:
1、 《佳兆业集团控股成本管理制度》依据集佳兆业行字[2017]055 号《关于处 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事宜的规定》对 4.2.2 条进行修订;
IPO审核问答汇编
![IPO审核问答汇编](https://img.taocdn.com/s3/m/214ca232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b3.png)
IPO审核问答汇编目录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问题2、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问题3、锁定期安排 (2)问题4、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2)问题5、对赌协议 (3)问题6、“三类股东”的核查及披露要求 (4)问题7、出资瑕疵 (4)问题8、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5)问题9、股权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 (6)问题10、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问题11、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8)问题12、境外控制架构 (9)问题13、诉讼或仲裁 (9)问题14、资产完整性 (10)问题15、同业竞争 (11)问题16、关联交易 (12)问题17、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变化 (13)问题18、土地使用权 (13)问题19、环保问题的披露及核查要求 (14)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问题21、社保、公积金缴纳 (16)问题22、公众公司、H股公司或境外分拆、退市公司申请IPO的核查要求 (16)问题23、军工等涉秘业务企业信息披露豁免 (16)问题24、员工持股计划 (18)问题25、期权激励计划 (19)问题26、股份支付 (21)问题27、工程施工(合同资产)余额 (23)问题28、应收款项减值测试 (24)问题29、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 (25)问题30、税收优惠 (26)问题31、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 (27)问题32、委托加工业务 (28)问题33、影视行业收入及成本 (30)问题3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31)问题3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2)问题36、业务重组与主营业务重大变化 (34)问题37、经营业绩下滑 (35)问题38、客户集中 (37)问题39、投资收益占比 (38)问题40、持续经营能力 (39)问题41、财务内控 (40)问题42、现金交易 (43)问题43、第三方回款 (44)问题44、审计调整与差错更正 (46)问题45、引用第三方数据 (47)问题46、经销商模式 (47)问题47、劳务外包 (48)问题48、审阅报告 (49)问题49、过会后业绩下滑 (50)问题50、过会后招股说明书修订更新 (51)问题51、分红及转增股本 (52)问题52、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53)问题53、信息系统核查 (54)问题54、资金流水核查 (56)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19.3.3) (58)问题1、上市标准 (58)问题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59)问题3、重大违法行为 (61)问题4、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61)问题5、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62)问题6、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62)问题7、研发投入 (63)问题8、上市指标中市值要求 (64)问题9、科创板的定位 (64)问题10、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65)问题11、员工持股计划 (67)问题12、期权激励计划 (68)问题13、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69)问题14、研发支出资本化 (70)问题15、政府补助 (71)问题16、信息披露豁免 (72)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2019.3.24) (74)问题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 (74)问题2、申报前后新增股东 (75)问题3、出资或改制瑕疵 (76)问题4、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77)问题5、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7)问题6、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79)问题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 (80)问题8、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 (80)问题9、“三类股东” (81)问题10、对赌协议 (82)问题1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82)问题12、客户集中 (84)问题13、持续经营能力 (85)问题14、财务内控不规范 (86)问题15、第三方回款 (88)问题1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90)四、科创板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91)一、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 (91)1-1、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披露要求: (91)1-2、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1-3、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3)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4)1-6、研发投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4)1-7、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保荐机构】 (95)1-8、员工持股计划【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5)1-9、期权激励计划【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6)1-10、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6)1-11、研发支出资本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7)1-12、政府补助【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8)1-13、信息披露豁免【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98)1-14、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8)1-15、申报前后新增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9)1-16、出资或改制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0)1-17、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8、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9、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2)1-20、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3)1-2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2、“三类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3、对赌协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5)1-2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5)1-25、客户集中【保荐机构】 (106)1-26、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7)1-27、财务内控不规范【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07)1-28、第三方回款【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8)1-2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9)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 (109)2-2、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权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等不确定性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4、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5、客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6、供应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7、引用第三方数据【保荐机构】 (112)2-8、劳务外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12)2-9、发行人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3)2-10、环保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1、合作研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2、重要专利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3、经营资质及产品质量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4、安全事故【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6)2-15、生产模式主要采用外协加工【保荐机构】 (116)2-16、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保荐机构】 (117)2-17、技术先进性的客观依据【保荐机构】 (117)2-19、注销或转让重要关联方(含子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8)2-20、收入确认政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1、报告期收入波动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2、境外销售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3、经销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4、毛利率波动较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1)2-25、期间费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或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6、股份支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7、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3)2-28、存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29、在建工程余额或发生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0、固定资产闲置或失去使用价值【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1、商誉余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5)2-32、税收优惠到期或即将到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25)2-33、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4、建筑施工类企业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余额【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5、委托加工业务【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6、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7、现金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8)2-38、信息系统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9)2-39、资金流水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31)2-40、重大诉讼或仲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2)2-41、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H 股或境外上市公司,或者涉及境外分拆、退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3)2-42、发行人存在曾经申报IPO但未成功上市的情形【保荐机构】 (134)2-43、重大事项提示【保荐机构】 (134)2-44、红筹企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5)2-45、境内上市公司分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37)2-46、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9)2-47、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其他领域【保荐机构】 (140)2-48、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保荐机构】 (140)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2020.6.12 (14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41)问题2、出资瑕疵 (142)问题3、资产完整性 (142)问题4、持续经营能力 (143)问题5、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44)问题6、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144)问题7、客户集中 (145)问题8、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146)问题9、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47)问题 10、境外控制架构问题(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149)问题1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49)问题12、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150)问题13、对赌协议 (151)问题14、“三类股东” (152)问题15、信息披露豁免 (153)问题16、上市标准 (154)问题17、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适用上市标准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如何把握? (154)问题18、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155)问题19、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155)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6)问题21、信息披露豁免 (156)问题22、员工持股计划 (158)问题23、期权激励计划 (159)问题24、审阅报告 (161)问题25、财务内控不规范 (161)问题26、第三方回款 (163)问题27、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5)问题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167)问题29、经销商模式 (168)问题30、劳务外包 (169)问题31、研发支出资本化 (170)问题3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71)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描述: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投资性房地产的界定及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界定及后续计量](https://img.taocdn.com/s3/m/af3b68d7e53a580216fcfe78.png)
投资性房地产的界定及后续计量作者:赵治纲来源:《财会学习》2009年第02期新会计准则重点、难点解读现就职于财政部科研所财务会计室。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财政部科研所会计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特华博士后工作站金融学博士后。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特聘会计顾问),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
先后出版个人著作1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40多篇,为国内新会计准则应用的知名专家。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方面的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引入有利于反映我国企业房地产的实际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贡献情况。
投资性房地产如何界定、后续计量模式如何确定是当前企业在应用该准则时普遍关注的两个重要问题。
1.如何准确界定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从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07年年报和2008年半年报的情况来看,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绝大多数属于出租建筑物。
企业在将出租的建筑物确定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重点关注一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出租房屋的产权问题。
企业将出租的房屋确定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必须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且出租采用的只能是经营性租赁方式。
企业应注意以下两个特殊情形:①对于哪些房屋已抵押等产权模糊或不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则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②对于拥有独立的房产证但没有土地证(集体产权)的房屋出租则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闲置厂房、仓库的出租问题。
企业将闲置的厂房、仓库出租,由于闲置的厂房、仓库通常不属于有活跃市场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一般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此外,如果仓库提供的是专业的仓储服务,则收取的是保管费和服务费,这和仓库出租是有本质区别的,不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中级财务会计(第八章)
![中级财务会计(第八章)](https://img.taocdn.com/s3/m/7aacb120b4daa58da0114a9a.png)
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 例 华联公司某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日常 维修,以银行存款支付维修费2万元。会计 分录 •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 000 • 贷:银行存款 20 000
第五节
投资性房地产和非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 一、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 二、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 (二)公允价值模式 • 按该项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在转换日的公 允价值入账,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 计入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 计入当期损益。
• 例 2011年5月20日,某房地产公司与D公司签订 经营租赁协议,约定将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开发 的一栋写字楼于开发完成后租赁给D公司使用, 租赁期为8年。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6月1日, 写字楼开发完成,实际造价为7 500万元,根据租 赁协议,当日即为租赁开始日。2011年12月31日, 该写字楼公允价值为8 000万元。 •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
• 公允价值模式 • 成本模式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企业,不得改为公允 价值模式;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企业,若某项投 资性房地产在初次取得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地计量,可改为成本模式。
第二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 一、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 二、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成本=780×1 500÷4 500=260(万元) • 2011年10月31日 • 借:固定资产——厂房 30 000 000 • 贷:在建工程 30 000 000 • 2011年11月1日 • 借: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 2600 000 • 贷:在建工程 2600 000 • 借:投资性房地产——厂房 15 000 000 • 贷:在建工程 15 000 000
中级财务会计(西财第2版)期末试卷及答案3套
![中级财务会计(西财第2版)期末试卷及答案3套](https://img.taocdn.com/s3/m/a5c424d1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07.png)
期末测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选对得I分,选错、多选或不选得0分。
1、企业将融资租入的资产视为自有资产核算,所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OA.实质重于形式B.谨慎性C,可比性 D.及时性2、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报销时的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A.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B.借记“备用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C.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备用金”科目D.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备用金”科目3、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30日以每股15元的价格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0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该股票支付手续费20万元。
6月22日,收到该上市公司按每股1元发放的现金股利。
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18元。
2023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1500B.575C.1800D.1000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
A.调整增加资本公积B.调整减少资本公积C.调整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D.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5、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
该固定资产原价为498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该固定资产202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是()万元。
A.98.6B.119.52 C,185.92 D,192.566、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一项3年前取得的专利权,该专利取得时的成本为40万元,按10年摊销,出售时取得收入80万元。
不考虑相关税费,则出售该项专利时影响当期的损益为()万元。
A.48B.52C.30D.327、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华联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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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公告编号:2020-03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微信、电话方式送达、通告。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跃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31、2020-032。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33。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1。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8》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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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概括房地产往常是土地和房子及其权属的总称。
在我国,土地回国家或集体全部,公司只好获得土地使用权。
所以,房地产中的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
房子是指土地上的房子等建筑物及修建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公司拥有的房地产除了用作自己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和对外销售以外,出现了将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或增值利润的活动,甚至是个别公司的主营业务。
用于出租或增值的房地产就是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与公司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是不一样的。
《公司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确实认、计量和有关信息的表露。
一、投资性房地产及其特点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许二者兼有而拥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该能够独自计量和销售。
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出租土地使用权,这本质上属于一种让渡财产使用权行为。
房地产租金就是让渡财产使用权获得的使用费收入,是公司为达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余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投资性房地产的另一种形式是拥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只管其增值利润往常与市场供求、经济发展等要素有关,但目的是为了增值后转让以赚取增值利润,也是公司为达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余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在我国实务中,拥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这种状况较少。
就某些公司而言,投资性房地产属于平时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利润确以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关于大多数公司而言,属于与经营性活动有关的其余经营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利润组成公司的其余业务收入。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确实认、计量和表露合用《公司会计准则第21号——租借》的规定。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限制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拥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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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
意见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6]157号)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申报材料》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你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二○○六年八月七日
——结束——。
2020注册会计师(CPA) 会计 第六章 投资性房地产
![2020注册会计师(CPA) 会计 第六章 投资性房地产](https://img.taocdn.com/s3/m/6b398eb53186bceb18e8bb5a.png)
【案例引入】红星美凯龙回复上交所问询,透露投资性房地产“家底”新京报讯:2019年5月23日,红星美凯龙表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下发的《关于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在《问询函》中,上交所对投资性房地产、其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两方面进行问询。
5月31日晚间,红星美凯龙对《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其在全国共持有68家物业,投资性房地产面积达688.82万平方米。
在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资产构成中,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超过30%,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70%。
红星美凯龙2018年年报显示,超三成的营业利润来自其投资性房地产升值。
2018年,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8.20亿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0.24%,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大。
本章框架考情分析本章既可以考客观题也可以考主观题,可与所得税(2014年)、合并报表(2018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2017年)、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结合出主观题,属于比较重要的章节。
重要考点(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的会计处理☆☆(3)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4)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损益的计算及会计处理等☆☆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2016单选、2010单选)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注意几个特殊的房地产项目:1.已租入再转租的房地产按照租赁准则处理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是投资性房地产3.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不是投资性房地产4.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不是投资性房地产5.租赁期满,因暂时闲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6.集团内关联企业之间租赁房地产,合并报表中仍然是自用房地产(可与合并报表结合考抵销分录)7.部分自用、部分作为存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各部分如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要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投资性房地产只有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79db76e2e009581b6bd9eba0.png)
企业会计准则 (2)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2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5)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7)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9)5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4)6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16)7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19)8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1)9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22)10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27)11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28)12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32)1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34)1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35)1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7)16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38)17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1)19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43)20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45)2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47)2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50)2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53)2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62)2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65)26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69)27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72)28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74)29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77)30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8)3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80)32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83)33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85)3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87)35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91)36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93)37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95)38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97)39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03)企业会计准则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CPA《会计》学习笔记-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01
![CPA《会计》学习笔记-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01](https://img.taocdn.com/s3/m/308701db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31.png)
CPA《会计》学习笔记-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01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一)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主要阐述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记录问题。
分数5分左右,属于比较重要章节。
本章近三年主要考点:(1)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影响利润总额的计算;(2)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2014年综合题)。
本章应关注的主要问题:(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的会计处理;(3)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4)本章内容可以和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会计差错等内容结合出题。
2015年教材主要变化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由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变更为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主要内容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与范围第二节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第三节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第四节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与范围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特征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范围注意问题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1)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房地产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建筑物(1)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2)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只有企业管理当局(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可视为投资性房地产【提示】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例如: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房屋;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企业自用的办公楼、生产车间厂房等。
2014版企业会计准则(2014)及应用指南(沿用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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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企业会计准则(2014)及应用指南(沿用2006版)目录目录 ............................................................. I I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2)第一章总则 (12)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3)第三章资产 (14)第四章负债 (14)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5)第六章收入 (16)第七章费用 (16)第八章利润 (17)第九章会计计量 (17)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8)第十一章附则 (18)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9)第一章总则 (19)第二章确认 (19)第三章计量 (19)第四章披露 (22)《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5)第一章总则 (25)第二章初始计量 (26)第三章后续计量 (27)第四章衔接规定 (30)第五章附则 (30)《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30)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33)第一章总则 (33)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3)第三章后续计量 (34)第四章转换 (34)第五章处置 (35)第六章披露 (35)《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36)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8)第一章总则 (38)第二章确认 (38)第三章初始计量 (38)第四章后续计量 (39)第五章处置 (40)第六章披露 (4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41)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43)第一章总则 (43)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43)第三章后续计量 (45)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6)第五章披露 (46)《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47)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 (50)第一章总则 (50)第二章确认 (50)第三章初始计量 (51)第四章后续计量 (52)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53)第六章披露 (5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54)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7)第一章总则 (57)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7)第三章披露 (58)《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59)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69)第一章总则 (69)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69)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70)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74)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74)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76)第七章披露 (77)《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79)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 (82)第一章总则 (82)第二章短期薪酬 (83)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84)第四章辞退福利 (86)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87)第六章披露 (87)第七章衔接规定 (88)第八章附则 (88)《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88)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91)第一章总则 (91)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91)第三章列报 (93)《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94)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100)第一章总则 (100)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00)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01)第四章披露 (107)《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108)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 (111)第一章总则 (111)第二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11)第三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12)第四章披露 (11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113)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 (116)第一章总则 (116)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116)第三章披露 (118)《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119)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122)第一章总则 (122)第二章销售商品收入 (122)第三章提供劳务收入 (124)第四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25)第五章披露 (12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126)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129)第一章总则 (129)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129)第三章合同收入 (130)第四章合同成本 (130)第五章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31)第六章披露 (132)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134)第一章总则 (134)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134)第三章披露 (135)《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136)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借款费用 (139)第一章总则 (139)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139)第三章披露 (143)《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143)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 (146)第一章总则 (146)第二章计税基础 (146)第三章暂时性差异 (146)第四章确认 (147)第五章计量 (148)第六章列报 (15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154)企业会计准则第 19号——外币折算 (158)第一章总则 (158)第二章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58)第三章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159)第四章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61)第五章披露 (162)《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162)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 (165)第一章总则 (165)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5)第三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6)第四章披露 (168)《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169)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 (173)第一章总则 (173)第二章租赁的分类 (173)第三章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75)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76)第五章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76)第六章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76)第七章售后租回交易 (177)第八章列报 (177)《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178)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81)第一章总则 (181)第八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 (182)第二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83)第三章嵌入衍生工具 (187)第四章金融工具确认 (188)第五章金融工具计量 (188)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 (191)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 (19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195)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00)第一章总则 (200)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200)第三章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20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205)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 (208)第一章总则 (208)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208)第三章套期确认和计量 (210)《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215)企业会计准则第 25号——原保险合同 (217)第一章总则 (217)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217)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 (218)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218)第五章原保险合同成本 (220)第六章列报 (221)企业会计准则第 26号——再保险合同 (222)第一章总则 (222)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222)第三章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223)第四章列报 (224)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226)第一章总则 (226)第二章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226)第三章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228)第四章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229)第五章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229)第六章披露 (230)《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231)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233)第一章总则 (233)第二章会计政策 (233)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 (234)第四章前期差错更正 (234)第五章披露 (235)《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236)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37)第一章总则 (237)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237)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38)第四章披露 (238)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39)第一章总则 (239)第二章基本要求 (239)第三章资产负债表 (242)第四章利润表 (244)第五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46)第六章附注 (246)第七章衔接规定 (248)第八章附则 (248)《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249)第一章总则 (316)第二章基本要求 (316)第三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317)第四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317)第五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318)第六章披露 (318)《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319)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 (331)第一章总则 (331)第二章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331)第三章确认和计量 (333)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335)第一章总则 (335)第二章合并范围 (336)第三章合并程序 (340)第四章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345)第五章衔接规定 (346)第六章附则 (346)《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346)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 (358)第一章总则 (358)第二章基本每股收益 (360)第三章稀释每股收益 (361)第四章列报 (363)《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364)企业会计准则第35 号——分部报告 (367)第一章总则 (367)第二章报告分部的确定 (367)第三章分部信息的披露 (369)《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371)第一章总则 (373)第二章关联方 (373)第三章关联方交易 (374)第四章披露 (37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376)第一章总则 (376)第二章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377)第三章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380)第四章收益和库存股 (382)第五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383)第六章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385)第七章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390)第八章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 (394)第九章衔接规定 (396)第十章附则 (396)《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397)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99)第一章总则 (399)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399)第三章列报 (401)《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402)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407)第一章总则 (407)第二章相关资产或负债 (408)第三章有序交易和市场 (408)第四章市场参与者 (409)第五章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410)第六章估值技术 (410)第七章公允价值层次 (412)第八章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414)第九章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415)第十章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416)第十一章公允价值披露 (417)第十二章衔接规定 (419)第十三章附则 (419)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420)第一章总则 (420)第二章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420)第三章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422)第四章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422)第五章衔接规定 (423)第六章附则 (423)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424)第一章总则 (424)第二章重大判断和假设的披露 (425)第三章在子公司中权益的披露 (425)第四章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 (427)第五章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429)第六章衔接规定 (429)第七章附则 (430)附录 (431)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43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了适应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
房地产企业合资公司管控办法
![房地产企业合资公司管控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c179cad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47.png)
房地产行业合资公司管控办法总则一、制订目的鉴于合作开发项目的管控存在缺乏系统监控、内部职权不清晰、项目信息反馈滞后等问题,以及后期项目合作开发将逐步增多的情况,为规范合资公司业务管理、维护股东权益,特制定本管控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控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中心、区域、城市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出资新设的项目公司,以及既有项目兼并收购或自有项目引入合作方的情形。
三、管控原则1.建立集团公司合资公司风控小组集团公司设合资公司风控小组,全面负责西南集团公司合资公司事务。
按职责划分为:(1)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集团公司总经室分管风控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统筹合资公司事务;设公司秘书1名,由办公室风控法务人员担任,衔接、督办合资公司事务。
(2)执行小组:由区域总牵头并负责组建区域具体管控人员,根据合资项目不同情况,按项目分别委派3-5名专业管控人员,负责合资公司项目建设、财务管控、成本管控、销售管控等。
(3)设立小组:由投资发展中心牵头并组建具体合资项目设立管控小组,根据本办法内容,联合法务、财务专业人员共同进行合作洽谈、签订合作协议,并配合召开项目启动会。
2.建立集团公司合资公司考核制度合资公司运营情况(项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公司治理、管控情况等)纳入集团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区域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合资公司运营情况负责,由战略发展与运营管理中心负责。
3.集团公司操盘运营的合资公司集团公司操盘运营的合资公司应比照集团公司独资公司进行管理,按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合作方提议,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保障股东权益。
4.非集团公司操盘的合作开发项目(1)对于集团公司仅能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且享有的经营管控权限明显无法满足集团公司基本合作要求,或无任何经营管控权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合作。
(2)在合作前期(从初始接洽、合作洽谈、协议草拟、协议签订、土地获取)明确集团公司管控力度(强管控、弱管控),并根据不同管控力度在合作协议、公司章程中设置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印章管理、流程管理等流程。
XX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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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日常管理、计量、转换、处置等,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原则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方式包括:自行建造、外购、投资者投入、收购企业股权间接取得等。
第四条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所在地,通常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市。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对建筑物而言,是指所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相同、性质相同、结构类型相同或相近、新旧程度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建筑物;对土地使用权而言,是指同一城区、同一位置区域、所处地理环境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土地。
第五条投资性房地产所属公司负责投资性房地产的对外出租、维护修缮、安全管理以及权证管理等各项日常管理事务。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以及从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处置中取得的收益。
第七条公司应采用审慎、稳健的原则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估价,并针对不同物业市场交易情况,采用不同的估价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第八条对于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建期间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项目竣工验收后或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两者孰早),开始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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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公告编号:2015-05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
(经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日益增大,投资性房地产管理活动将成为公司主要日常经营活动之一。
为明确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日常管理、处置等审批权限和管理职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性房地产,是指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行开发和通过购买等各种方式拥有的暂时用于出租的办公楼、商铺、公寓、住宅、工业厂房、土地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
第四条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方式包括:自行开发、购买、投资者投入、收购企业股权间接取得等。
第五条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业务的需要,提出将部分开发产品暂不出售、在出售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以及从其他单位购买投资性房地产的方案。
第六条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均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对通过自行开发、外购、投资者投入以及其他各种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均应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第三章投资性房地产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经营管理部门是投资性房地产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投资性房地产的对外出租、维护修缮以及安全管理等各项具体管理事务。
第九条财务部是投资性房地产价值形态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以及从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处置中取得的收益。
第十条租赁合同签订前,经营管理部门应详细了解承租人的基本情况,包括验证承租人的经营证明或身份证明,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经营业态、资信状况,确定能否承租。
第十一条合同一般以政府部门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为范本,可根据租赁物业的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增删或签订补充协议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经营管理部门拟定租赁合同文本后,应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履行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与承租人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在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后,方可将租赁物业交付承租人。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部门应按合同约定,准确、及时地收取租金和其它应缴费用。
发生拖欠租金或费用的情况时,应自缴费期满之日起签发催款通知,限期缴纳。
欠款数额较大的,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经营管理部门应掌握客户动向,采取多种方式包括法律手段追缴欠款,尽力避免公司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到期,不能续租时,经营管理部门应检查验收房屋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若有损坏丢失,折价后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在承租人结清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租赁物业的设施、设备进行查验,需要修理、修缮的,应提交修缮报告,经公司审核批准后组织修理、修缮。
第十七条公司应与承租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承租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所管理物业的安全责任人,应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第十八条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拆除重建等。
第十九条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及公司的经营策略,具体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出售的时间和内容,并制定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方案。
第二十条公司拟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拟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30%(含本数)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投资性房地产出售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销售部门按审批通过的方案,具体实施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工作。
第二十二条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可以采取自销、委托中介机构、拍卖等方式进行,采取委托中介机构、拍卖等方式时,应签订规范的代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收取全部购房款或取得收取购房款的权利后,公司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与买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的,公司与买方各承担一半。
第二十四条过户手续完成并收取全部购房款后,公司与买方办理交房手续,交房完成后,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工作完成。
第二十五条公司将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收入计入出售当期营业收入,出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六条对于经有关政府部门鉴定已经成为危房,不能继续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履行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列入旧城改造的投资性房地产,从投资性房地产转出,后续处理按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公司按照证监会、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事宜进行披露。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