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编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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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编排原则
1、紧急度原则:根据交货期的要求和产品的加工时间的长短决定产品的紧急程度,越紧急的排在前面;
2、饱满性原则:根据工作中心的工作时间,只要有产品可生产,当天的工作量要尽量饱满;
3、设备的多用途可能原则:系统考虑设备的多用途可能。但是当同一台设备有两个或多个工作中心使用时,设备的使用时间应该交错开,不能有冲突;
4、有限资源原则:编排以设备的产能和工作中心的工作时间为资源限制条件;
5、设备数量分配限制性原则:同一款产品(部件)在同一工序生产时所可以使用的设备数量应该加以限制,并以设定的数量为限制进行计划编排;
6、“准备时间”划分原则:同一款产品在同一台设备上同一天内连续生产时,只有第一个需要“准备时间”,其余不需要该时间;但是如果中间有停产时间,则重新开始生产时仍然需要时间;虽然同一款产品在同一台设备上是连续生产,但是如果生产时间跨越了同一天,则第二天的生产时第一个仍然需要时间;
7、“处理时间”划分原则:在连续生产状态下产品对关键设备(瓶颈设备)占用的时间作为产品需要的处理时间;
8、“等待时间”划分原则:“准备时间”、“处理时间”系统设定为需要占用生产资源,而“等待时间”系统设定为不需要占用生产资源。因此,只要一个在某一工序完成了“处理时间”,则不管该工序是否还在上班,只要再经过规定的“等待时间”,该就被系统判定为可以交货给下一个工序(当然,如果下一个工序不在上班时间,则只能在第二天上班后才能实际交送该);
9、周期式生产和非周期式生产的划分原则:通过具体实际例说明:如钻孔,如果一个6钻头的钻机,一次可以钻30的产品,需要时间30分钟,这个30分钟就是生产的周期时间,钻孔作业则是属于周期式生产,而且无论你一次钻30还是1个,都需要固定的时间30分钟;同钻孔作业特点类似的生产作业应作为周期式生产,否则作为非周期式生;
10、工序生产负荷横向平衡原则:考虑各工序生产压力的横向平衡,即尽量使所有工序的生产都相对饱满,不能有的过于饱满,有的则严重不足;因此在编排生产时,当同一个工序存在有两个后工序时,如果一个后工序的产品积压比另外一个高出达到特定的工作量(由用户具体设定)时,应优先生产后一个后工序所需要的产品;
11、优先级原则: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系统优先编排优先级高的;
12、工序可重复经过原则:系统允许在同一产品部件的生产流程中两次或多次经过同一个工序,编排的生产计划中会清楚的加以标示是在第几个步骤经过的该工序以及对该步骤的作业编排;
13、稳定性原则:同一款产品在同一个工序进行生产时,如果是跨越一天连续不间断生产,则应该尽量使用同一台(或若干台)设备,以避免生产条件的不稳定性;
14、单品种日产量可限制原则:在需要时可以对单一工序的单一产品型号设置日允许最高产量(新增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