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主导,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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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泉办宗庄村民主法治主导美丽乡村建设2015年,大泉办宗庄村作为全办唯一的“三星级康居示范村”创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法治,创新民主管理方式,取得成效明显。

为建设好美丽乡村,在办事处党委政府积极引导下,永庄村通过召开两委扩大会、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以民主法治引导美丽乡村建设。

民主协商定章程。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永庄村着手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从制度上完善美丽乡村建设。为此,永庄村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组长、村民代表等各类座谈会10余场,征求意见20余条,历经5次修改,新《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才得以定稿,有村民代表提出:“现在村里留守老人儿童很多,应该把我们村的敬老爱幼、相互帮扶的传统美德也写到章程和民约中,美丽乡村建设中好的传统必须要强调。”这个提议得到广大村民的认可。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和监督,实现了村务管理权力运行民主化、公开化、程序化,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一个民主和谐的环境。

法治建设不放松。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镇普法办、美丽办及时组织各部门、各村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合法建设,杜绝违建行为。宗庄村党支部书记吴飞说:“美丽乡村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要把群众带动起来搞建设,我们必须让村民自觉遵守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违章建筑,杜绝破坏古村落的整体形象的违法行为。”

现如今,在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下,宗庄村乡贤名人、致富能人、退休干部职工等积极带头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并相继成立了乡贤理事会、退休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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