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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保险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前,我国商业保险业务发展很快,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安定 了职工群众的生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保险市场的现状及特点据统计,到1996年底我国已有各类保险 公司总数达20多家,全国商业保险分支机构6,500个,从业人员14万 人,各种保险代理20万人。
199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法》使我国保险业步入法制化的健康发 展轨道,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主体,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发 展,具有一定竞争规模的保险市场体系。
随着保险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展及全社会保险意识的普遍提高,保险业 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有了持续高速的发展,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1、保险业务增长快,保费收入和经济效益的增长均超过了同期国民经 济发展速度,保险业务范围向纵深发展,新业务新险种不断涌现,保险市场规 模日趋扩大。
八·五期间,保险业保费收入年均增长44,远远高于国民生产总值12 的增长速度。
1996年我国保费收入85646亿元,保险金额158万亿元,近 百万家企业、1亿个家庭、4亿人次、2亿多亩农作物参加了各类保险。
涉外保险承保了3,000多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额和绝大部分三资
企业的保险,并在世界主要港口委托了300多家货损检验和理赔代理人。 2、保险风险责任巨大,索赔案件增多,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日益显著。 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保驾护航,为人民生命财产
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的经济保障作用。 如中保集团在1998年南北方特大洪涝灾害中深入受灾现场,本着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为受灾地区企业和人民的生产自救、 灾后重建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3、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稳步发展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始于80年代 初期,预计到下个世纪初中国保险开放的地域将从上海和广州等地扩大到 主要沿海经济中心城市,除有计划地增加引进外资保险机构数量外,我国还 将开展引进外资保险经纪人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公司的工作。
4、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和保险市场的对外开 放,为保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目前,我国的保险企业已在海外设立了120个分支代理机构,年保费 收入近3亿美元。
我国保险企业还通过再保险方式,为海外的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如中 保集团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71个,与12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 0多家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每年再保险分出分入业务的保 费流量在2亿美元左右。
二、我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一保险业正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公众 的保险意识淡薄,保险市场主体偏少,缺乏适度竞争,保险市场体系仍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都较低,保险业
还处于起步阶段,未能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和公众生活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 用。
同时,我国公众的风险及保险意识淡薄,形成了社会风险总量增加与消 费者保险意识滞后的矛盾。
从目前的保险市场主体看,参加保险市场的保险公司数量太少,虽然我 国保险公司的总数已达20多家,但是只有中保集团等极少数保险公司可 以在全国开展业务,中保集团仍控制着70的份额,其它公司各自所占的份 额很小,说明保险市场垄断程度依然偏高,缺乏适度竞争。
同时,这与我国人口状况不相适应。 如美国人口为2亿,保险公司6,000家,香港人口与广州大致相当, 但香港有229家保险公司,从业人员8,000人左右,而我国人口12亿 多,仅有保险公司20余家。 这种状况的弊端是难以给保险市场的竞争者带来真正的压力,也使消 费者无法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二保险业发展总体水平落后,业务结构发展不平衡,险种结构单一,适应 性不强,新险种开发缓慢。 我国保险业务总量仍然偏低,总体发展水平还很落后。 1995年我国保费收入为6157亿人民币,约合74亿美元,不及 美国的1。 表明我国的保险服务特别是寿险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 保险业务结构发展不平衡表现在一是产险业务比重大,寿险业务增幅 快,二是产险和寿险业务结构不合理,产险中企财险和机动车辆险位居一、
二位,各公司对航意险的争夺激烈;寿险中团体险占较大比重,短期险发展缓 慢,三是城乡保险业务比例失调,城市保险发展明显快于农村,农业保险占产 险业务的比重不足1,呈萎缩发展的态势。
研制和开发新险种是适应保险竞争的需要,产寿险分业经营后,加速险 种的更新换代显得尤为迫切。
眼下正在市场上运行的险种有400多种,但真正具有生命力、适销对 路的险种并不多。
三保险法制不健全,市场竞争条件不平等,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亟待 改善。
我国的保险法制还不健全,这给不规范的保险经营造成了可乘之机,并 造成市场竞争秩序混乱。
另外,国家对保险业实行差别税率,对平保和太保统一征收33的税,而 对中保集团征收55的税,并且中保集团税后利润由调节税再划出一部分, 基本上是将利润的80左右上交国家,而外资保险公司在华享受15的优 惠税率。
税率低费率必然低,在保险竞争中会形成明显的价格优势,这就造成我 国几类不同性质保险公司之间的不平等竞争。
四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运用范围过窄,保险基金难以保值增值,保 险赔付水平过低,保险经济补偿作用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单一,投资规模与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投资 收益率极低,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保险基金不能保值增值。
尤其是寿险基金面临几十年后巨额的累积责任,确保寿险投资有较高
的收益率直接关系到寿险公司的生死存亡和对被保险人的保障问题。 自1996年以来国家连续下调银行利率,据测算,中保系统于199
7年因降息就损失近50亿元,我国大部分寿险企业也出现了严重的利差 倒挂现象,偿付能力明显不足,形成了很大的风险,寿险经营面临困境。
为此,放松对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资金运用的限制,扩大保险资金运作 空间,是保证我国保险业顺利发展的现实选择。
五保险经营性风险日趋积聚,保险业面临风险的考验。 主要表现为部分保险机构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保险存款不合理,贷款质 量不高,风险增大;部分险种责任过大;险种结构不合理,风险集中在少数险 种上,不能作到风险的分散化;自留风险的责任过大;寿险业务预定利率过高, 预定费用率偏低,潜伏着较大风险;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上存在较 大漏洞;寿险投资渠道受阻,又因利率下调和通胀因素的影响,使得远期风险 增加;承保的业务质量不高,保险标的风险增大;保险公司提取的未决赔款准 备金明显不足,偿付能力极其有限,抗风险能力不强,特别是抗巨灾的能力更 是令人担忧。 六保险业务迅猛发展与人才匮乏形成尖锐矛盾。 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对展业、精算、承保、理赔、查勘和投资 等环节人才的需求。 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我国保险业务停办20 年之久所带来的最严重后果是保险人才培养的断层,导致目前保险从业人 员总体水平偏低,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总人数的30。 许多保险公司在招收了没有任何保险知识的人员后仅仅对其进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