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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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指南
一、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重点强调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二、编制依据
1、相关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4、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5、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
6、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8、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重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国,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基础上编写)四、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制度、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根据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二)职责、制度
1、职责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承担的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具体工作;项目其他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负责。

对大型工程项目、或工程量不大,但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

对中型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

对小型工程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安全监理。

2、相关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现场巡视检查制度、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制度等。

五、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一)预控要点
1、安全生产
(1)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2)工程开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资料及手续是否齐全。

(3)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审查、论证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5)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6)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7)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及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

2、文明施工
(1)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 1.8m。

(2)检查施工现场的标牌:大门口处应有明显的“一图五牌”,即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针对作业条件悬挂有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内容的标语。

(3)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检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是否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过程控制要点
1、安全生产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3)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的抽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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