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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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操作指南

一、主要文件依据

1、《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清人社【2010】184号文件;

2、《转发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验收及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11】520号文件;

3、《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3】4号文件。

二、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对象

1、农村劳动力培训对象:广东省农村户籍、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全日制在校生不能参加培训。

2、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含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人员,年龄16-60周岁,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不能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

根据《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大纲确定培训课时,如该工种不在培训大纲内,参照《关于印发清远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基本操作规程的通知》清劳社【2009】104号文件,培训课时不少于220课时(理论约占40%、实操约占60%)。

四、资料整理

职业技能培训资料整理参照农村劳动力培训标准执行。

每个教学班(60人以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学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另交大一寸相片4张)

2、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学员登记表(学员签名)

3、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学员名册表(包括学员签名及结业后打印各一份)

4、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考勤登记表(学员签名)

5、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教学计划

6、培训教案

7、教学日志(每节课填写)

8、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签到表

9、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

10、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名册表

11、理论及实操技能鉴定试卷(机考须有光盘)

12、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

13、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巡查记录(4次)

14、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3个月以上银行发放工资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或就业失业手册记录)

15、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验收记录表(包括资料核查情况和电话抽查情况两份)

16、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验收申请审核表(自动生成)

17、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验收结论书

18、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自动生成)

19、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五、农村劳动力申请验收流程

农村劳动力申请验收实行纸质验收和网上验收,连州负责纸质验收,清远负责网上验收。具体流程如下:

1、将学员所有资料导入模块;

2、向清远提出验收申请(网上),自动生成“就业验收申请审核表”;

3、要连州人社局确认验收通过(验收组成员在就业验收申请审核表上签名);

4、将“就业验收申请审核表”传真到清远,确认审核验收通过;

5、打印自动生成的“资金申请表”。

6、打印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管理部门用)须人社局和财政局盖章},传真给清远。

7、要求清远在模块上资金审核通过。网上申报完成。

六、工作分工

1、培训部门及教务科: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开班及结业时安排人员通知相关部门领导,配合验收小组验收。

2、任课教师:负责教案编写、教学日志登记、考勤,培训班结束后交班主任。

3、班主任:负责收集学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学员登记表、学员名册表(开班时尽快报技能鉴定中心)、填写巡查记录、收集其他资料。

4、考评员:负责填写鉴定考生签到表、鉴定考场记录表、鉴定名册表、鉴定试卷,整理后交班主任。

5、财务科:负责资金申请、报告。

6、档案台账:负责台账资料整理,检查,完善相关表格签名、及时反馈资料欠缺情况。

7、相关人员:培训过程照相、录影,学员资料录入。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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