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重要部位标准安全规范(DOC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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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技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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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标准编号:DB31/329.8-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15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度假村、培训中心、农家乐、会员制俱乐部和休闲娱乐等场所,以及商住楼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外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6入侵探测器第6部分: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GB/T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旅馆以接待住宿服务为主,可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旅社、旅游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留宿浴场、公寓式酒店等。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贵重商品店(柜)、24小时营业商店、车辆加油(气)站等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409 防盗保险柜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JR/T 0003 银行金库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商品交易市场由市场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集中多个商品经营者在场内各自独立进行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3.2贵重商品店(柜)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的零售商店,以及设置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贵重商品的柜台或商店。

3.324小时营业商店以自选销售为主,零售小量应急性商品、日常生活用品的昼夜不间断营业的商店。

3.4车辆加油(气)站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加注成品油、燃气商品的营业站点。

3.5收银区实行统一收费的服务区域。

4 系统设施和施工要求4.1 总体要求4.1.1零售商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分别根据表1、表2、表3、表4的要求配置。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doc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doc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国质检锅[2002]296号关于印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ОО二年十月八日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从事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的技术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并按授权项目范围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起重机械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以下统称起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起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1983)和各类起重机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 • • • • • • • • 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企业周围环境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常用评价方法
• • • • • • • • 工作危害分析 安全检查表分析 预危险性分析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 故障树分析 事件树分析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等
安全标准化的目的
• 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 础。 • 安全标准化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手段。 • 安全标准化是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的有 力措施。 • 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 全水平。 • 安全标准化是专项整治、安全评估,实现企业分级管理、 分类指导的进一步要求。 • 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 种有效途径。 • 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是企业自身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 存发展的需要。 • 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助于推动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
• 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记 录。 • 构成重大危险源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 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 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 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5.2.6 风险信息更新
• 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落实所选定的 风险控制措施。 • 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的结果 • 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 价
安全标准化的定义
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
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引言安全是企业及组织的重中之重,为了保障安全和提高管理水平,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并提供一个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制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必要性1. 安全风险管理:通过制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能够系统化地分析、评估和控制安全风险,保障企业及组织的安全。

2. 统一行为准则:制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能够准确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3. 提高管理水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能够提高企业及组织的管理水平,确保各个环节按照标准进行运作。

4. 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能够确保企业及组织的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分类1. 安全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安全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例如安全设备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

2. 安全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操作要求和服务要求,例如安全管理流程、操作规程等。

3. 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风险控制要求,例如设备操作手册、应急预案等。

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流程1. 确定制定需求:根据企业及组织的实际需求,明确制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范围和目标。

2. 收集资料:进行市场调研和文献检索,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法律法规,为制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提供依据。

3. 制定草案:根据收集的资料,组织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编写初稿。

4. 审核修改:由专业人员或审核小组对草案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 审批发布:经过内部审核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确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最终版本,并发布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6. 实施与监督:将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规程的执行和有效性。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宣讲8类场所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宣讲8类场所

八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具体要求

消防安全管理人: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 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每月)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 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 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湖北省地方标准》是在全国开始施行公 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公安部第61号令发 布五周年后发布,无疑对加强八类场所的 消防安全管理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贯标”对增强八类场所消防责任主 体意识,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地施 行61号令是非常必要的。
消防安全单位创建示范标准




九、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必须设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 和专人管理。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 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 物品,运输装卸中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遇热、遇潮容易引 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隔热、 防潮措施。 十、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室 工作人员应经过执业资格培训、具有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会熟练处 理相关应急事宜。 十一、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达标活动,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标准下发后1年内率先达标的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人员聚集场所和宾馆饭店方可参评消防安全示范单位。 十二、单位无重大火灾隐患。不发生火灾事故。

技术规范标准某市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pdf

技术规范标准某市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pdf

项目 序号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展馆、封闭式停车场(库)出入口
{技术规范标准}某市 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 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
1
目录 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第 1 部分:展览会场馆》1 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第 2 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11 三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第 3 部分:金融营业场所》19 四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第 4 部分:大众供水》28 五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第 5 部分:电力系统》36 六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 6 部分:学校、幼儿园》45 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第 7 部分:城市轨道交通》51 八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第 8 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63 九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第 9 部分:零售商业》70 十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 求 第 10部分:党政机关》80 十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要求第 11部分:医院》86 十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要求 第 12部分:通信单位》94 十三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要求 第 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100 十四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要求 第 14部分:燃气系统》107 十五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要求 第 15部分:公交车站及公交专用停车场(库)》113

最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防系统要求-城市轨道交通

最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防系统要求-城市轨道交通

介绍: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标准编号:DB31/329.7-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总则、要求、检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标准编号:DB31/329.7-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总则、要求、检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照源安全基本标准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 27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269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DB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31/3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展览会场馆(以下简称展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分类、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展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技术条件GB 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 31/3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DB 31/329.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DB 31/329.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电力系统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标准编号:DB31/329.6-2006),现全文刊登如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检验、验收、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有办学资质的高校(包括大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等)、幼儿园(包括托儿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本市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以及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也适用于本标准。

本市其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 27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 31/329.1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DB 31/329.2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DB 31/329.3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DB 31/329.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系统DB 31/329.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电力系统3.术语和定义3.1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学生集体宿舍由校方租赁或直接管理、委托管理等形式的各类学校、幼儿园。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立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管理机制,规范公司安全工作的开展,提高安全工作的水平和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岗位及相关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合作伙伴和承包商等。

所有在公司从事与安全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三、安全技术标准管理1. 安全技术标准的编制(1)由公司安全部门牵头,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与安全相关的技术标准。

(2)编制过程中必须确保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过相关部门及专家的评审和审批后方可正式发布。

2. 安全技术标准的升级和修订(1)技术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遇到新的安全问题和需要修改的地方,及时进行升级和修订。

(2)修订过程中应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评审和审批后方可正式发布。

3. 安全技术标准的推广和培训(1)安全技术标准应及时向公司内部和相关合作方进行宣传和推广,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

(2)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技术标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

四、安全规范管理1. 安全规范的制定和发布(1)公司安全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安全相关的规范,确保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按照规范进行工作。

(2)规范的制定过程中应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评审和审批后方可正式发布。

2. 安全规范的执行和监督(1)所有员工都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工作,严禁违反规范进行操作。

(2)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定期对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3. 安全规范的更新和修订(1)规范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遇到需要修改和更新的地方应及时进行修订。

(2)修订过程中应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评审和审批后方可正式发布。

五、操作规程管理1. 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发布(1)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员工能够按规程进行工作。

医院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医院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DBA90备案号:XXXXX-XXXX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下载编辑!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前 言DB 31/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2009-5-6发布2009-9-1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术防范系统要求》分为若干部分,现已发布的有:——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第4部分:公共供水系统;——第5部分:电力系统;——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第9部分:零售商业——第10部分:党政机关本标准是DB 31/329的第11部分,是本市医院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检验、验收、维护的依据。

本标准除表1中序号1、6、7、11、12、18、20、21、31、34、42、48、50、55、56、62、64、65、66、67和、)、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卫生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廷华、赵渊明、彭兴宝、刘晓新、陶焱升、金宝弟、高秋韵、吴凌放、孙亮、张欣、顾忠平、朱明初。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于2009年3月首次制定。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含)以上医院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

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

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告2017年第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归口。

2017年3月31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日用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DB31/T176-2010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DB31/T203-2003 皮鞋产品标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DB31/T213-2010DB31/T239.1-2013城市公共交通非接触式集成电路(IC)卡第1部分:卡片技术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0DB31/T271-2002燃气汽车维修安全技术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DB31/T294-2010燃气燃烧器具安全和环保技术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415DB31/T321-2004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7DB31/T329.11-200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9DB31/T329.13-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2DB31/T329.15-200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5部分:公交车站及公交车专用停车场(库)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6部分:港口、码头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4DB31/T329.17-2012DB31/T329.18-201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8部分:渡轮、游览船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7DB31/T329.21-201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1部分:养老机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9DB31/T329.3-201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转化为推荐性标准3132DB31/T329.6-2006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转化为推荐性标准34DB31/T329.8-201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转化为推荐性标准36DB31/T330.2-2013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第2部分:蚊虫防制转化为推荐性标准39DB31/T330.4-2007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第4部分:蟑螂防制转化为推荐性标准41DB31/T352-2006DB31/T354-2005消毒剂生产环境卫生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44DB31/T359-2006足浴服务卫生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DB31/T397-200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4849DB31/T414-2008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1DB31/T436.1-2009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分:道路人行道设计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3DB31/T462-2009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6DB31/T486-2010献血屋(点)安全卫生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8DB31/T499-2010DB31/T507-2010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转化为推荐性标准61DB31/T513-2010航空货运代理安全质量管理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DB31/T527-2011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规范和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6566DB31/T539-2011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68DB31/T540.1-201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总则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2部分:学校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0DB31/T540.5-201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5部分:医院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3DB31/T540.7-201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7部分:餐饮娱乐趸船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5DB31/T540.9-2015DB31/T546-2011地理标志产品仓桥水晶梨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8DB31/T565-2013中小学课业簿册安全卫生与质量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DB31/T579-2011车用M100甲醇汽油转化为推荐性标准8283DB31/T601-2012。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电梯检验安全规范》等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6年第24号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电梯检验安全规范》等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6年第24号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电梯检验安全规范》等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
24号
关于批准发布《电梯检验安全规范》等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电梯检验安全规范》等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7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41/T 1292-2016
电梯检验安全规范
2016-09-07
2016-12-06
2
DB41/T 1293-2016
桥式起重机检验安全规范
2016-09-07
2016-12-06
3
DB41/T 1294-2016
电站锅炉水冷壁高温硫腐蚀测试与评价
2016-09-07
2016-12-06
4
DB41/T 1295-2016
电站煤粉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测试与评价
2016-09-07
2016-12-06
5
DB41/T 1296-2016
根用芥菜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2016-09-07
2016-12-06
6
DB41/T 1297-2016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
2016-09-07
2016-12-06。

(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

(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

(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1页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2页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3页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4页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5页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6页(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7页(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8页(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9页(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10页(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11页(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 共13页第12页(法律法规、电梯、立体车库相关标准安全规范)明细表文件编号:Q/KLD12-14—2012 (外来文件清单)共13页第13页电梯标准汇编(上)里面有WLWJ002。

003。

009.022电梯标准汇编(下)里面有WLWJ004。

005。

006。

007.023——036.040电梯标准法规汇编(下)里面有LWWJ013。

045。

046机械式停车设备相关法规与规范选编里面有WLWJ071-079.096.09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2.13•【文号】国质检锅[2003]359号•【施行日期】2002.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蹦极是一种新兴的游乐设施。

目前,由于缺乏有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相继发生一些蹦极事故,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加强对蹦极的安全规范管理,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立即对所属区域的蹦极进行一次检查。

在用蹦极必须由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二、对新建或改建需要进行设计审查的蹦极,应督促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按本要求的规定将设计图纸送国家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设计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允许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三、督促各蹦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蹦极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安全检查维护,确保蹦极的安全使用。

各地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附件: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要求所称的“蹦极”是指游客或游客乘坐物依靠弹性绳或其他弹性件的伸缩,产生弹跳运动的游乐设施,包括高空蹦极和弹射蹦极。

第二条蹦极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遵守本要求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由境外设计、制造,在中国境内安装、使用的蹦极必须符合本要求的规定。

第二章设计、制造及安装第四条新建或改建的塔架(跳台)高度大于20m或运行高度大于10m的蹦极,必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设计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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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重要部位标准安全规范(DOC 10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政策规范] 阅读数:20 录入人:admin 日期:2010-2-3 15:29:3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公共供水中原水厂、自来水厂、原水泵站、水库泵站、自来水泵站等单位,以及二次供水设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的本市公共供水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840 防弹玻璃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T 72 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GA/T 269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 31/329.2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DB 31/329.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电力系统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原水厂能完成原水供应,出厂原水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并符合水压力要求,能通过厂外原水管渠、原水泵站输送到自来水厂的生产单位。

3.2自来水厂能完成水质净化整个生产过程,出厂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符合水压力要求,并通过厂外供水管网、水库泵站、自来水泵站输送到用户的生产单位。

3.3泵站在供水管网系统中,用于调节管网水压力功能的设施单元。

根据不同需要分为原水泵站、水库泵站、自来水泵站。

3.4重要办公场所档案室、机要室、财务室保险箱存放处、计算机房等。

3.5重要物资仓库易燃易爆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重要配(耗)件、抢险救灾物资等集中存放场所。

3.6二次供水设施通过管线(通常指街坊管、室内管线)将饮用水经储存或加压后供给用户的所有设施,主要指泵房、水箱(水池)。

4 自来水厂分类按安全防范要求,自来水生产厂分为二类:a)日供水能力在10万m3(含)以上为一类自来水厂;b)日供水能力在10万m3以下的为二类自来水厂。

5 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5.1 总体要求5.1.1公共供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并应根据表1的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5.1.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的规定。

5.1.3 自来水厂剧毒化学品集中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应符合DB 31/329.2的规定。

5.1.4 配电站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 31/329.5的规定。

5.1.5 公共供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5.2 系统组成和设计施工5.2.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原水厂厂区和生产控制室的出入口12原水厂厂区的制高点2 3原水厂的主要通道、周界、电梯轿厢3 4一类自来水厂厂区、生产控制室、加氯(氨)房的出入口4 5一类自来水厂厂区的制高点5 6二类自来水厂的出入口、厂区制高点、生产控制室出入口6 7自来水厂的主要通道、周界、电梯轿厢7 8水库泵站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周界、电梯轿厢89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安防中心控制室910入侵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原水厂、自来水厂及各类泵站的周界封闭屏障处1011原水厂、自来水厂及各类泵站的重要办公场所和重要物资仓库11 12二次供水设施的水箱(水池)所在部位出入口、泵房出入口1213紧急报警装置原水厂、自来水厂、各类泵站(无人值守的自来水泵站除外)的安防中心控制室、生产控制室1314防盗报警控制器安防中心控制室1415终端图形显示装置原水厂和一类自来水厂的安防中心控制室1516出入口控制系统识读式原水厂生产控制室、一类自来水厂的加氯(氨)房、生产控制室出入口1617楼寓对讲系统原水泵站出入口、水库泵站出入口、二类自来水厂的生产控制室出入口1718电话来电显来电号码显示电话总机、公开对外服务的电话1819示、记录系统来电通话记录公开对外服务的电话1920电子巡查系统原水厂的重要仓库、泵房、周界屏障、水池、水库强制21一类自来水厂的重要仓库、泵房、周界屏障、加氯(氨)房、水池、水库强制22实体防护装置防盗安全门或钢框玻璃防暴门生产控制室出入口2223重要办公场所出入口2324安防中心控制室出入口2425二次供水设施的泵房出入口2526围墙或栅栏原水厂、自来水厂、各类泵站的周界2627栅栏重要办公场所窗户275.2.1.1 系统由前端摄像机、传输网络、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等组成。

5.2.1.2摄像机安装应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

且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200Lx。

5.2.1.3摄像机在室外安装位置离地高度宜大于3.5 m,室内安装位置离地高度宜大于2.5 m。

5.2.1.4 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a)固定焦距、方向;b)不应有盲区;c)通过显示屏24小时内均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 d)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于显示画面的1/60。

5.2.1.5 制高点宜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通过显示屏能显示单位内主要通道和重要部位。

5.2.1.6 周界安装摄像机的部位,夜间应有报警灯光联动的功能。

5.2.1.7 其他区域安装的摄像机,通过显示屏应能显示监视范围内所有人员活动的情况。

5.2.1.8 加氯(氨)房摄像机安装在室内时应采取防爆、防腐措施。

5.2.1.9 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24h图像记录。

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少于24frame/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天。

硬盘录像机应符合DB 31/295的要求。

5.2.1.10 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能根据系统的配置,控制摄像机云台、镜头等。

5.2.1.11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s 以内。

5.2.1.12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GB 50198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3级的要求。

5.2.1.13 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A/T 367的规定。

5.2.2 入侵报警系统5.2.2.1 系统由各类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装置、传输网络、防盗报警控制器(报警控制主机)、告警器等组成。

5.2.2.2 周界围墙等封闭屏障处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不应有盲区;b)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且应不大于100m;c)应24h设防。

d)围栏式周界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平相邻的围栏之间距离应为200 mm±20 mm;(2)安装在封闭屏障上端时,最上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不小于750mm,最下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为150 mm±20 mm;(3)围栏的固定支撑竿上段宜以45°±5°向外折角安装,折角段长度应不小于200 mm;(4)脉冲电击式围栏上应有明显的警告用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2894的要求。

e)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探测距离不应大于制造厂规定探测距离的70%;(2)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两只指向相反的接收装置,并应使两装置交叉间距不小于300 mm;(3)安装在封闭屏障上端时,探测器最下一束光轴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宜为150mm±10mm;(4)安装在封闭屏障侧面时,探测器与封闭屏障一侧的间距应为175mm±25mm,且应安装在封闭屏障外侧;(5)封闭屏障两侧不应种植高大的树木。

已种植树木的,应经常进行修整,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2.2.3 其他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5.2.2.4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有防误触发措施。

当被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应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5.2.2.5 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报警响应信号的系统,不应在通讯线路上挂接其他通信设施。

5.2.2.6 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不大于2s;b)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的,应不大于20s。

5.2.2.7 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天。

5.2.2.8 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8h正常工作。

5.2.2.9入侵探测器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0408.1、GB 10408.3、GB 10408.4 、GB 10408.5、GB 10408.6、GB 15209的要求。

5.2.2.10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符合GB 12663的要求。

5.2.2.11 系统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A/T 368的要求。

5.2.2.12 无人看守的场所入侵报警系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泵站的周界报警系统应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b)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水箱(水池)、泵房等部位的入侵报警系统应与就近的安防控制中心联网;c)宜安装告警器,其报警声压不小于100dB(A),报警持续时间不小于20min。

5.2.3 出入口控制系统5.2.3.1 识读式出入口控制系统由识读(显示)装置、传输网络、管理控制器、记录设备、执行机构等组成;楼寓对讲系统由主机、若干分机、电源箱、传输线等组成。

5.2.3.2 识读式系统的各类识别装置、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应有防尾随措施。

对非法进入的行为,应发出报警信号,同时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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