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预防和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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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凤祥煤矿

灾害预防与处理措施

编制人:

总工程师:

矿长:

2017年3月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措施根据煤矿生产特点,在不同的时间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有关事故,如:火灾事故、瓦斯煤尘爆炸、水灾事故、机电运输事故、顶板事故、放炮事故等,针对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各类事故发生前的主要征兆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危险程度,特制定出以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火灾预防与处理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预防措施

矿井火灾分外因火灾与内因火灾,矿井现开采C7、C8、C9煤层不易自燃暂不考虑内因火灾。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

机电硐室均布置在煤层底板岩石中,围岩坚固稳定。均采用不燃性材料砌碹支护。井下采区配电室硐室安装防火栅栏两用门。

根据《矿井防灭火规范》规定配备防灭器材的机电硐室及其它场所均配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沙箱或沙袋等灭火装置规定。我矿主要

场所的井下灭火器的配备类型及配备数量:二氧化碳灭火器与干粉灭火器各二台。

2、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内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作为电气火灾带电灭火的灭火器。硐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井下的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为防止单相接地故障时,过流保护不跳闸,井下设有漏电继电器,一旦单相接地故障出现,会立即切断故障电源。

井下电气设备设有相应的短路、过负荷、过电压、欠电压、漏电、断相及接地等保护,以防止电气设备的过热与电气故障火花的产生。下井的动力电缆、通讯、信号电缆都要架空敷设,入井一段埋地敷设,防止地面的雷电波入侵井下而产生雷电火花。井下的管道每隔500m作一次可靠接地,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

下井的低压电缆为矿用橡套软电缆。所选用电缆截面的允许载流量均大于负荷电流,且满足电压降及起动要求。

井下电缆全就是铜芯,无铜铝接头。电缆的连接都采用压接或螺栓连接,并加隔爆接线盒,无明接头与虚接接头。

主电缆沿人行斜井井筒及平巷敷设的电缆每隔3米用吊钩悬挂敷设。电力电缆、通讯与信号电缆因部分巷道受条件所限,虽为同侧敷设,但按《煤矿安全规程》对电缆同侧敷设的规定进行敷设。井下电气设备设保护接地,并构成一个完整的接地系统,在其系统内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都不大于2欧姆。控制主水泵、局部通风机、探水钻等的开关都设有短路、过载、欠电压与漏电保护及漏电闭锁。

采煤及掘进的煤电钻设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它具有过载、短路保护,还具有127V系统的漏电保护及漏电自锁与漏电闭锁,以及电钻不运转电缆不带电的保护功能。采煤工作面的电气设备设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风电、瓦斯电闭锁。

照明、信号设综合保护装置,井下通讯电缆与电话机为本质安全型。

(2)、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大于5Ω。

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都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阻值不大于5欧。两接地极的距离大于20m。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接地极电阻不大于2欧。

4、消防材料库布置在776m水平,库内备有灭火器材。

5、矿井消防管路灭火系统

为急时扑灭井下所发生的各类火灾,特别就是初期火灾,通过大量

的实践证明,采用水作为井下灭火介质就是矿井井下防灭火的最有效,最及时的方法,所以在本矿建立建全消防管路系统成为本矿防灭火的主要措施之一。

矿井井下消防水量的确定,为保证井下能得到足够的消防水量,井

下消防用水按火灾发生时能提供7、5L/s消防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6h,一次火灾用水量小于200m3考虑,其消防管路均采用不小于50mm管径的无缝钢管。为保证以上消防水量的及时、安全的提供,消

防水池贮存有不小于400m3贮水池,用于井下发生火灾时的水量。

水压保证:为保证井下在发生火灾时能得到充足的灭火水压,井下

消防系统采用高位水池静压供水。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采用与井下防尘洒水管路合用制,矿井井下消防、洒水系统主要通过设在地面容积为400m3的高位贮水池,标高为+1000m提供静压供水,该水池的贮水通过一条管径为

100mm的输水管路将消防用水引至井下各水平巷道的消水栓设置点。井下消火栓装置采用SN50口径的室内消火栓,并配备雾化枪喷头以扑灭电气火灾,其余地点则采用SN50的消火栓,并在《规范》要求的相应位置设置有存放水龙带、水枪及与消火栓连接的接口件等器材的地点。

另外,矿井还在井下各主要巷道内设置有消防洒水管路,并在各管

路沿程每隔l00m位置处设置有管径为25mm的支管与阀门供设置防灭火喷雾洒水、水幕、水喉等消防灭火设备接用水使用。

(二)、矿井火灾事故的处理

1、矿井火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控制事故,积极抢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最终消灭事故。

2、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按照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程序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与人员迅速到办公室待命。

3、应采取稳定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紊乱的措施,特别要注意预防火风压引起瓦斯爆炸,必要时,可对局部通风系统进行调整,以减少事故损失。

4、立即切断受灾地点与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一切电源。

5、选择正确的撤退线路,并将受灾人员,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必要时,可组织反风以控制事故。

6、抢救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特别注意防二次爆炸与连续爆炸。

二、瓦斯灾害预防与处理措施

矿井瓦斯灾害分类:瓦斯至息事故;瓦斯燃烧事故;瓦斯爆炸事故。

(一)防治瓦斯预防措施

1、采掘工作面均按瓦斯涌出量进行合理配风,确保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规程》的规定。

建立完善的测风制度,每10天应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每天应对各采掘工作面测风。矿井的总进风量、总回风量、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应符合要求,矿井要测定有效风量的利用情况与漏风情况,为矿井的通风管理与风量调节提供可靠的依据。测风站的选取要符合规定,通过所有的测风结果,要能反映出全矿井的通风现状,为分析与改善矿井通风提供依据。

各用风地点需风量的计算方法要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硐室、行人维修巷道风量的配备要合理,风量、风速、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能根据生产系统、地质条件的改变或产量的增减,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相应的调整,有效地控制矿井通风能力不足、通风不畅、瓦斯超限、风量分配不合理等隐患问题,达到“以风定产”的要求,保证矿井在生产时有足够的风量供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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