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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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
(一)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和特点 1.学生伤害事故又称学校事故,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 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 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 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特点:1)绝大多数学生伤害事故的受害者为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学生;2)事故的处理涉及多方利益。往往 牵涉到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学校以及校外有关部门等 多方关系;3)独生子女的增多为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带 来巨大压力;4)教育经费不足使学校难以承受赔偿费用 。
B、学校不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办法》 采取这一观点)。其理由是: ● 这种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 对“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 ●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最基本的职责是教育 而不是监护。 ● 监护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家长只把监护的义务给 学校,而不把权利给学校,违反法律“公平”的原则。 ● 监护的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照 顾生活、管理保护其财产、对被监护人管理和教育,、 代理民事诉讼,而学校保护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在学 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尊重其人格健康,不侵犯 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利。 ● 家庭履行监护是1:1或N:1的形式,而学校只能是1: N的形式,客观上无法等同。
●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 次轻伤10人以上;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9 人;3)一次死亡1-2人;4)一次事故直接经 济损失30-100万元。 ●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 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0-29人;2)一次死亡3-9 人;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特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0人以上;2)一次死亡10 -29人;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 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一次死亡30人以上;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

校园管理法律案例分析(3篇)

校园管理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中学,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一所市级重点中学。

近年来,该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校园管理问题。

本案例将围绕该校在校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起学生伤害事故展开,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2019年3月,该校八年级学生李某在学校操场上与同学张某发生口角。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用拳头击打张某头部,导致张某受伤。

张某家长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要求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经调查,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管理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的冲突行为。

三、案例分析(一)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在本案例中,李某的行为与张某的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李某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学校在校园管理中的责任1. 监管失职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在本案例中,学校在事发前未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因此,学校应承担监管失职责任。

2. 安全设施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学校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并保持其完好。

在本案例中,学校操场的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导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

因此,学校应承担安全设施责任。

(三)法律适用1.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对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具有指导意义。

在本案例中,可以依据该办法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

在本案例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定了学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包括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等。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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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
学校安全管理
01
02
03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 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 和教师的安全职责,确保 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校园安全监控
学校应安装监控设备,对 校园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事故 的发生。
门禁管理
学校应加强门禁管理,确 保校园出入安全,防止未 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校园。
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和学 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 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 发事件的能力。
安全教育课程
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课 程计划,通过课堂教学、 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 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
安全演练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 安全演练,如火灾逃生、 地震疏散等,提高他们的 实际操作能力。
赔偿内容
补偿机制
政府、学校、保险公司等提供的经济 补偿或救助。
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03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学校设施安全事故
总结词
学校设施安全事故通常是由于学校设施老化、维护不当或设 计缺陷所导致。
详细描述
这类事故包括学校建筑、体育设施、实验室设备等由于老化 、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例如,楼梯断 裂、天花板坠落、体育设备倒塌等。
保障学生权益
维护校园秩序
及时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能够最大程度地 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有助于维护校园 的正常秩序,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 行。
促进家校沟通
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合理、公正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能 够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增进互信 。

万利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与案例分析修改稿-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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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兰 惨 案

公元2019年6月10日,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小学一百多位小学生在一场洪 水中死难——史称“6-10惨案”。灾难过去第四天,遇难孩子的家长向《新文化 报》记者提供了98名失踪及遇难学生名单:
一年级计35人:汪月、周生、王雨恒、董庆成、董学新、姜小东、许佳圆、 王冠玉、王远鹏、王颖、高璐璐、张效城、侯亚男、解宇、任梦、孙启彬、李伟 坤、张义晶、张士帅、王珊珊、马微、孙忠佳、李佳臣、董继成、李一凡、薛莹 莹、杜宪哲、汪继远、杨承雨、杨芳雨、李帅民、徐慧慧、刘伟、常琨、张义 博…… 二年级计11人: 贾志博、刘璐璐、佟欣、周进、曾凡良、魏蒙蒙、胡凤南、 曹丽丽、关西雅、张红雷、崔红伟…… 三年级计4人:杨昆、李爽、杜美娜、曾庆娟…… 四年级计6人:刘恒达、王丽、刘洋洋、陈艳、王宗其、刘洋…… 五年级计16人:李爽、孟凡绪、周广瑞、孙玉强、郑旭、王雨、孔令雪、董 向前、王远成、闫海玉、甄忠强、孟乔、王红玉、曾庆明、孙玉强、刘永新…… 六年级计7人:宁新、陈金秋、徐幽楠、刘美玉、张晓丹、孙忠齐、程金 秋…… 不知年级的:19人 王艳红、王喜艳、杨昆、邢昌俊、王广华、孟欣、朱琳琳、 董新新、孙彬彬、孙守冬、孔令雨、陈思娜、孙佳兴、高宪伟、崔宏伟、王新、 曹丽、徐梦阳、周迅…… 记者发现死亡最多的是一年级的学生,“这个年龄的学生在镇里几乎所剩无 几”。
• 2019年我国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 亡。 • 2000年国家少年儿童“安康计划”公 布的数字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安全事 故、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自杀 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 每天有一个教学班在“消失”。 • 2019年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我国 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在还以14%左右的 速度增长。
新疆克拉玛依市1994年12月8日大火

中学生校园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中学生校园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校园法律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学生作为校园中的一部分,由于年龄、认知能力等方面的限制,更容易在校园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中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为例,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二、案例背景某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伤害事故,甲同学(13岁)在课间休息时,与乙同学(14岁)发生口角,甲同学一时冲动,拿起旁边的凳子向乙同学头部砸去,导致乙同学头部受伤,缝了3针。

事后,乙同学家长要求甲同学家长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2万元。

甲同学家长认为甲同学年龄小,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于是将学校告上法庭。

三、案例分析1. 法律问题(1)甲同学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甲同学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到乙同学的情况下,仍然实施了伤害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学校在课间休息时间未能有效管理学生,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甲同学与乙同学之间的冲突,存在管理疏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 解决建议(1)甲同学家长与乙同学家长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甲同学家长与学校协商解决甲同学家长可以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3)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甲同学家长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同学家长和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四、结论中学生校园法律问题不容忽视,本案通过分析一起学生伤害事故,揭示了中学生校园法律问题的复杂性。

家长、学校和社会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法律问题的发生。

典型校园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典型校园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探讨学生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时的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中学学生小明(化名)在课间休息时,与同班同学小刚(化名)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小明不慎从楼梯上摔下,导致腿部骨折。

事故发生后,小明的家长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忽,导致小明受伤,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则认为小明受伤是由于自身过错,与学校无关。

双方协商无果,小明的家长将学校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确定学校是否应承担小明受伤的赔偿责任。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 案件分析(1)学校是否存在管理疏忽本案中,学校在课间休息时间并未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管理,导致小明和小刚发生争执。

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争执,未能履行其教育、管理职责,存在管理疏忽。

(2)小明受伤的原因小明受伤的原因是自身过错,但学校的管理疏忽也为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在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不承担侵权责任。

(3)学校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考虑本案情况,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忽,但小明自身也存在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应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小明和小刚的争执,导致小明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应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经法院调解,学校同意赔偿小明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元。

五、案例分析总结1.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中小学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中小学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校园安全事故也日益凸显。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一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中小学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

二、案例描述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伤害事故。

在体育课上,学生小李在追逐同学时,不慎撞到了同学小张,导致小张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事发后,小张的家长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认为,事故发生是由于小李追逐同学所致,应承担主要责任。

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法规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本案例中,学校在体育课上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违反了该规定。

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十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在本案例中,学校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也未通知学生家长,违反了该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例中,学校未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四、案例分析1.学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学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责任:(1)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学生受伤。

(2)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和通知学生家长。

学校法律案例事件分析(3篇)

学校法律案例事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中学学生坠楼事件是我国近年来发生的一起典型的校园安全事故。

2019年3月,该校一名高一学生从学校宿舍楼坠楼身亡。

事发后,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向家长通报情况。

然而,事件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事件经过1. 坠楼学生基本情况坠楼学生,男,16岁,高一学生。

此前,该学生性格内向,学习成绩一般。

据同学反映,事发前,该学生曾表示过“活着没意思”等消极情绪。

2. 坠楼原因经调查,坠楼原因如下:(1)学生自身原因:该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面对学习压力和人际关系问题,无法正确处理,导致心理失衡。

(2)学校管理原因:学校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够重视,未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

(3)家庭原因: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当,缺乏与孩子的沟通,导致孩子心理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学校的法律责任(1)教育管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存在教育管理失职。

(2)安全保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学校宿舍楼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导致学生坠楼。

2. 家长的法律责任(1)监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当,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孩子的心理问题,存在监护失职。

(2)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家长对孩子监护失职,导致孩子坠楼,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学生自身的法律责任(1)自我保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校园法律法规案例选编(3篇)

校园法律法规案例选编(3篇)

第1篇一、前言校园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是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重要场所。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法律法规在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选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校园法律法规案例,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背景:某中学学生小明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小华发生争执,小明用铅笔将小华眼睛划伤。

处理结果: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学校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救治受伤学生,并通知家长。

同时,学校应当调查事故原因,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经调查,小明负有一定责任,学校给予其警告处分;小华家长要求赔偿,学校在协商后,给予小华家长一定经济补偿。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学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通知家长,符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

同时,学校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给予受伤学生家长一定经济补偿,体现了学校对校园安全的重视。

三、案例二:校园欺凌事件处理案例背景:某中学学生小李长期遭受同学小张的欺凌,包括辱骂、殴打等行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防止学生欺凌的制度和措施。

经调查,小张的行为构成校园欺凌,学校给予其记过处分,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

同时,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学校在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后,及时采取措施,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教育,体现了学校对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视。

同时,学校还关注受害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案例三: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处理案例背景:某小学教师小王因学生小刘课堂表现不佳,对其进行了体罚。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体罚学生。

经调查,小王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给予其行政处分,并要求其参加教师职业道德培训。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学校在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后,立即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体现了学校对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视。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分析处理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分析处理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案例一、近年校园事故的概况和特点学生平安工作是学校管理中的头等大事。

据一份全国性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1、、2006年全国中小学校园平安事故概况2006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各类平安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社会平安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

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从整体上看,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平安事故中,61.61%发生在校外,主要以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两类事故发生数量占全年各类事故总数的50.89%,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

其中,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5.74%。

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学生平安意识淡薄,暑期和节假日到非游泳区域游泳导致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驾驶。

另据统计,2006年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故比2005年有所增多,全年发生的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占全年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总数的31%。

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中,28%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24%是有毒动植物中毒〔其中81%是由于豆角未炒熟所导致〕,9%是化学性食物中毒,39%是不明原因食物中毒。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校领导的平安意识薄弱,平安管理不到位,对学校食品与卫生工作的监视与检查力度不够,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还很不标准,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普遍缺乏专兼职卫生人员,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宿舍等生活与卫生根底设施与条件简陋,存在很多卫生平安隐患。

学生事故案例精选全文完整版

学生事故案例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的五个案例分析近年来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频发而受到大家的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呢?接下来看看以下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及分析吧!案例一:学校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学生离校后溺水身亡谁担责?【案情摘要】小涛是某小学二年级学生,8岁,上下学一般由其父母接送。

一天下午,因最后一节美术课老师请假,无人上课,班主任决定提前放学,但未通知学生家长。

放学后,小涛独自一人偷偷前往学校附近的河里洗澡,不幸溺水身亡。

悲痛欲绝的小涛父母向学校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要求,学校认为小涛是在放学后擅自下河洗澡酿成的事故,学校没有责任,故不同意赔偿。

问:本案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吗?【律师解读】本案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在学校提前放学期间,鉴于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在提前放学这一特定的时间范围内,学校仍负有防止学生损害发生的义务。

小涛年仅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学校没有将提前放学这一与未成年人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及时告之其监护人,造成了小涛处于无人监管的直空状态,而正是这种真空状态的存在,使得小涛意外溺水有了可能性。

因此,本案中,学校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其未及时通知小涛监护人的过错行为与小涛溺水身亡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未成年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及保护能力较弱,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提前放学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以避免学生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并保证学校不因疏于管理保护学生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案例二:学生被进入校园的车辆撞伤,学校和肇事司机分别承担什么责任?【案情摘要】某中学因地处闹市,没有专门的停车库,为解决接送学生家长的停车问题,不得不允许接送学生的家长将车辆开进校园停放,但未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也无专人指挥车辆停放和进出。

关于校园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关于校园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校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既是知识的殿堂,也是法律意识的启蒙之地。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法律问题日益凸显,涉及学生、教师、家长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的校园法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校园法律问题的成因、影响及应对措施。

二、案例一:学生伤害事故案例简介:小明(化名)是一名初中生,在一次课间休息时,与同学小刚(化名)发生争执,导致小明受伤。

事后,小明家长要求学校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学生伤害事故的成因主要包括学生自身原因、学校管理不善、家庭教育缺失等方面。

在本案例中,小明和小刚之间的争执是学生自身原因导致的。

2. 影响分析:学生伤害事故对受害者和加害者双方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对受害者而言,可能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对加害者而言,可能引发法律责任,影响其成长。

3. 应对措施: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其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对于已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处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二:教师侵权责任案例简介:某中学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体罚,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

事后,学生家长将教师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教师侵权责任的成因主要包括教师法律意识淡薄、学校管理不到位、教师个人素质等方面。

在本案例中,教师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对学生进行体罚。

2. 影响分析:教师侵权责任对受害者和学校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对受害者而言,可能造成身心伤害;对学校而言,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声誉损失。

3. 应对措施: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教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行为;对于教师侵权行为,学校应依法处理,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三:校园欺凌事件案例简介: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受害者小丽(化名)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事后,小丽家长将欺凌者及其家长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主要包括家庭教育缺失、学校管理不到位、社会不良风气等方面。

学校法律问题案例全解(3篇)

学校法律问题案例全解(3篇)

第1篇一、引言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教育过程中,学校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如学生伤害事故、教师权益保护、学校财务管理等。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对学校法律问题进行全解。

二、典型案例及全解1.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案例】某学生在课间玩耍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成腿部骨折。

家长认为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全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学校在课间活动时间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若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已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等,则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2. 教师权益保护案例【案例】某教师因工作压力大、待遇低等原因,向学校提出辞职。

学校以教师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批准辞职。

【全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教师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学校无权以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批准辞职。

教师可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3. 学校财务管理案例【案例】某学校校长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调查。

【全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等规定,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本案中,校长涉嫌违法行为,学校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依法处理。

同时,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学生违纪案例【案例】某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班主任发现并没收。

中小学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中小学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纠纷现象日益增多。

中小学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纠纷案件也日益凸显。

本文通过对中小学法律纠纷案例的分析,旨在揭示中小学法律纠纷的特点、原因及解决途径,为我国中小学法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学生伤害事故纠纷1. 案情简介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明在课间玩耍时,与同学小华发生争执,导致小明受伤。

事后,小明的家长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认为,小明受伤是由于个人行为导致,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2. 案例分析(1)纠纷特点:本案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纠纷,具有以下特点:①涉及未成年学生:本案中的受害者和加害者均为未成年人,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

②责任主体复杂:本案涉及学校、学生、家长等多方主体,责任主体较为复杂。

③法律关系多样:本案涉及侵权责任、合同责任等法律关系。

(2)原因分析:①学校管理不善: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的争执。

②家庭教育缺失: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监管不到位,导致孩子行为失范。

(3)解决途径:①调解:通过调解,学校、家长、学生三方达成共识,合理分担责任。

②诉讼:如调解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三、案例二: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纠纷1. 案情简介某中学教师张某因对学生李某的成绩不满,多次对学生进行辱骂、体罚。

李某的家长发现后,向学校投诉。

学校经调查,认定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张某行政处分。

2. 案例分析(1)纠纷特点:本案属于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纠纷,具有以下特点:①涉及教师与学生:本案涉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权益关系。

②违反法律法规:教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原因分析:①教师职业道德缺失:部分教师缺乏职业道德,对学生进行辱骂、体罚等行为。

②学校监管不力:学校在教师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3)解决途径:①内部处理:学校对教师进行行政处分,以警示其他教师。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学生伤害事故是一种常见且严重的情况。

处理这类事故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技能,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下面,我们将以一个实际案例为例,介绍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某校小学生小明在体育课上不慎摔倒,导致手部受伤。

学校及时将小明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通知了小明的家长。

在处理这一事故时,学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及时处置。

当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急救和护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同时,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的家长,让家长了解孩子的情况并参与到后续处理中来。

其次,调查事故原因。

学校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

这有助于找出事故的责任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在调查过程中,学校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接下来,进行事故记录和报告。

学校应当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处理过程等,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这有助于学校及时汇报事故处理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最后,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要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找出事故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需要高度重视,做到及时处置、调查事故原因、进行事故记录和报告,以及做好善后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需要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需要学校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和有效应对。

只有做好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工作,才能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为学校的发展保驾护航。

小学教育法律案例分析(3篇)

小学教育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明(化名)在课间休息时,与同班同学小李(化名)发生争执,导致小李受伤。

事故发生后,双方家长对赔偿问题产生分歧,进而引发了一场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纠纷。

二、案例描述1. 事故经过课间休息时,小明与小李因琐事发生争执,小明用书本砸伤了小李的头部。

事故发生后,小李家长将小明及其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2. 双方主张(1)小明家长:认为小明只是用书本砸伤小李,并非故意伤害,责任应由小李家长承担。

(2)小李家长:认为小明故意伤害小李,学校未及时制止,学校和管理人员存在过错,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学校及管理人员责任(1)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在此次事故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之间的争执,存在管理上的疏忽。

(2)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未能充分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案例分析结论1. 小明家长主张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小明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2. 小李家长主张成立。

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之间的争执,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未能充分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因此,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学校及管理人员责任:学校及管理人员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未能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启示1.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及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及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案例及分析近些年来,校园伤害事故迭出,因校园伤害引发的诉讼、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

长期以来,学生家长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发生在学校的事故,均是学校的责任,造成很多事故难以处理,甚至引发严重后果。

因此,加强安全防范,尽量避免或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己经成为学校和教师的重要任务之一。

案例1:某天课间操时分,开着校门的某地某学校,走进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

没有人询问他是谁?要干什么?于是,他大摇大摆地登上学校二楼教室,一个学生恰好从他身边经过,被他抓起来扔下楼,死了。

经法院查明,该男子患有精神病。

学校被判决承担安全责任,对该学生家长给予大额经济赔偿。

之后,该校校长,一个兢兢业业的老教师被撤职。

以上案例显示•该学校在安全■保卫等安全管理制度上,存在明显的疏漏•在学校门口•既没有值勤保卫人员把守•对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也未有建立规范的登记.询问制度•致使学生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及门卫因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告诫学校应实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非学校人员和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

任何人不得将非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动物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学校。

案例2:某校体育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对该校五年级某班学生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测试。

教师在指导男女学生一起做好准备动作后,给学生讲了安全注意事项,随后将男女学生分开,安排男同学先练习掷实心球,教师带女学生进行立定跳远测试。

当夏某将实心球掷出后, 跑出去捡球之时,李某己将实心球掷出,恰好砸在捡好球正欲站起身的夏某左头部。

夏某当夜恶心呕吐,送医院治疗后共化去医疗费、CT检查费等共计5800元。

经教育行政部门数次协调,最终三方签署协议书。

学校一次性赔偿夏某医疗费及其它费用5100元,李某一次性赔偿夏某医疗费及其它费用1000元。

此事故中有两个问题值得吸取教训:_是教师特别是科学.体育教师在设计教案时要周密考虑教案实施时的安全系数及预防措施;在实施教案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操作规范教育,同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的重现。

学校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学校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教育领域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学校在履行教育职责的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法律风险。

本文将结合一个经典案例,对学校在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学校法治管理水平。

二、案例简介某市一所中学在举办校园文艺汇演时,由于舞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一名学生在演出过程中不幸受伤。

事故发生后,学生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件属于教育侵权纠纷。

学校在举办文艺汇演时,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学生受伤,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2.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学校的法律责任(1)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学校在举办文艺汇演前,应对舞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然而,在本案中,学校未能尽到这一义务,导致学生受伤。

(2)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在本案中,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导致学生缺乏安全意识。

4. 学校的应对措施(1)积极与家长沟通,表达诚挚的歉意,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对涉事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3)对校园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案例启示1. 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教师充分认识到教育法律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职责。

2. 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设施安全。

学校应定期对校园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学生法律事故案例分析(3篇)

学生法律事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意外伤害事件,一名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在操场追逐打闹中不幸摔倒,导致腿部骨折。

事发后,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分析。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概述本案中,学生A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B在操场追逐打闹,不慎摔倒导致腿部骨折。

学生A的家长认为,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过错,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学生A受到伤害。

因此,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学校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本案中,学校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成为争议的焦点。

(1)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学校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校园设施安全保障:学校应保证校园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符合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

②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③安全教育: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④应急处置: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情况本案中,学校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瑕疵:①校园设施安全保障:学校操场地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磨损,但在事发前并未进行修复,存在安全隐患。

②校园安全管理:事发当天,学校安保人员未在操场进行巡逻,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追逐打闹的行为。

③安全教育:学校虽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但未针对此次事件进行专项教育。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学校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学生A受到伤害,因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责任包括:(1)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2)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3)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4)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教育法律案例解析(3篇)

教育法律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频发,涉及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意外伤害等多种类型。

这些事故不仅给学生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引发了社会对教育法律问题的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解析一起因校园意外伤害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旨在探讨教育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及责任划分。

二、案例简介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王在课间休息时,与同班同学小李发生争执。

在推搡过程中,小李不慎将小王推倒,导致小王头部撞到课桌角,造成头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小王家长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则认为,小王受伤是由于自身过错和同学之间的矛盾导致的,不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了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明确了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针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责任划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案例分析1. 事故原因分析:小王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小李的推搡行为。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学生伤害事故由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责任划分:- 小李的推搡行为是导致小王受伤的直接原因,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学校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之间的争执,存在管理疏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小王在课间休息时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但过错程度相对较小。

3. 赔偿处理:- 小李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 学校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 小王本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启示与建议1. 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完善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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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事故是指学校本身提供的各种场 地设施没问题,而是由第三方的责任发生的伤害 事故,第三方承担过错责任。它包括《办法》第 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 思考: 1.“9.25”事故学校有无责任? 2. 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 就不应承担责任吗? 【案例四】赵晗为教师个人打开水被他人撞翻 烫伤赔偿案
“第一案”
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其他分类方法
1.学校的责任事故。 2.学生的责任事故。 3.第三人的责任事故。 4.混合责任事故。
四、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
(一)处理学校伤害事故的基本原则:依法、 客观公正、合理适当;及时、妥善地处理。 (二)处理学校伤害事故的措施 1.紧急救援,医疗到位。 2.及时报告,争取支持与指导。 3.全面安抚,关心到位。 4.查找原因,分清责任。 5.依法承担经济责任 6.报告事故及处理结果,吸取教训。坚持 “四不放过”原则。
二、《办法》的法律效力
1.时间效力:即时生效(即自2002年9月1日 《办法》颁布之日起生效),无溯及力。
2.空间效力:全国所有全日制学校及其学生 发生的、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3.层级效力:属部门教育规章,法律效力层 次较低,在法院判案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 为判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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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类
●学校意外事故是指学生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中因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而发生的伤害事故。在这 类事故中,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其行为并无 不当的,因而学校无法律责任。适用公平原则,学 校可以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它包括《办法》第十 二条所规定的情形。 此外,还有学校教育管理职责外的学生伤害事 故,它包括《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 【案例五】9岁学生放学途中骑车摔死 ——被称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后
2.学校伤害事故的分类
●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疏忽或过失, 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而造成学生的伤害 事故,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包括《办法》第九 条所规定的十二种情形。 思考:“9.28”事故学校有无责任? 【案例一】杨新宇诉天津市第48中学擅拆 其信件致其越窗坠楼摔伤赔偿纠纷案 【案例二】张帅因受教师体罚致人身损害诉 鸡西市师范附属小学赔偿纠纷案 【案例三】袁战通因其子在校就读期间患急 病抢救无效死亡诉光华外语学校赔偿案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特定的,必须是学生。
(2)必须有伤害结果发生。
(3)必须有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行为或者不可抗力。
(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是过失,在某些情况下也可 以是故意。
(5)从时间和地点上看,伤害行为或者结果必须有一 项是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 等职责的期间和地域范围。
●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 次轻伤10人以上;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9 人;3)一次死亡1-2人;4)一次事故直接经 济损失30-100万元。 ●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 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0-29人;2)一次死亡3-9 人;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特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0人以上;2)一次死亡10 -29人;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 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一次死亡30人以上;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
(一)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和特点 1.学生伤害事故又称学校事故,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 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 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 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特点:1)绝大多数学生伤害事故的受害者为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学生;2)事故的处理涉及多方利益。往往 牵涉到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学校以及校外有关部门等 多方关系;3)独生子女的增多为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带 来巨大压力;4)教育经费不足使学校难以承受赔偿费用 。
B.事故处理结果的报告。
报告的内容: 事故的处理经过、争议及争议的要点、解决方 式、赔偿 金额、对责任者的处理、事故的教训、改进措施。 报告的要求: 报告应该按事故的等级进行。
C.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
履责的条件: 履责条件1—应学校的要求(轻伤一般由学校处 理)。 履责条件2—认为有必要重大伤亡事故或有重大社 会影响的事故,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劝说、协调、出主 意等非强制性手段。不能采用强制性手段避免行政诉 讼,应该与法院保持正常的联系。 履责的目的: 履责目的1—妥善处理事故。 履责目的2—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石柱县第九届小学校长培训讲座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 案例分析
石柱教师进修学校 谢芝玥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二、《办法》的法律效力 三、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类 四、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 五、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 六、与《办法》有关的法律问题 七、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三)学校伤害事故的分类
1.安全事故的等级分类
按事故伤害人数及造成的损失,一般可将安全事故 等级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 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轻微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轻伤1 -2人;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不含本 数,以下同)。 ●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轻伤3 至9人;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至2人。

(一)法字的解读
A.事故本身的报告 报告的等级和部门: 轻微伤不用报告。轻伤以上向主管教育行政 部门报告。急性中毒事故还要向卫生防疫部门 报告。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 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的形式: 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 时间、地点、人员、概况、原因、损害、学校救助 状况。 报告的要求: 报告的时间本办法未做规定,但一般认为伤亡20人 以下的应该在6小时以内报告。
1.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预防和处理学生伤 害事故的制度不健全 用“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来形容学校伤害事 故的发生,用“焦头烂额、疲于应付”来形容教 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用“痛不欲生、悲愤难 容”来形容那些受害学生家长,用“提心吊胆、 杯弓蛇影”来形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2.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不清,影响素质教育的全 面实施 3.学校缺乏安全责任观念,预防意识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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